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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实名制承诺书(共合集)

发布时间:2022-04-26 16:30:31 | 来源:网友投稿

实名制承诺书

为响应国家号召,贯彻落实实名制,在此承诺遵守《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我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按照《移动业务代办协议》中“乙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保证入网用户和用户资料的真实性。

我承诺做到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以保障能够用完成在我方责任范围内的实名制责任与以上承诺。

一、在宣传上,保证移动公司提供的宣传品齐全,如有破损上报渠道经理。现阶段的宣传品包括中国移动授权经销商二维码、公告(天蓝)、实名制公告(深蓝)、实名制桌牌。将实名制物品摆放在显眼位置

二、在入网上,把好入网关口,做到“一要、二看、三验、四登记“四个标准动作,严格执行认证一致性核验。(一要:问人网客户要本人证件原件,二看:查看入网客户所提供的证件是否合规,三验:利用设备验客户证件真伪;人工核验是否人证一致,四登记:客户证件信息必须如实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承诺在入网时绝不使用外挂软件人为绕开证件核验,绝不违规使用他人或者店员的证件囤卡、养卡进行二次销售,绝不不核验客户证件原件办理业务。

三、在有存量客户咨询如何实名制时,不进行推诿,告知实名制办理的三个方法:移动营业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本人号码、有认证能力的社会渠道持本人身份证办理本人号码、通过微信或河南移动官方网站也可以办理。

如果违反实名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移动业务代办协议》中承诺的相关义务。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我方保存一份,移动公司保存一份。

移动业务代办商:

渠道代码:

日期:

六、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一)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和主要内容

一、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作用

(1)通过实名制管理,对规范总分包单位双方的用工行为,杜绝非法用工,劳资纠纷恶意讨薪等问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通过实名制数据采集,能及时掌握了解施工现场的人员状况,有利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动力的管理和调剂

(3)通过实名制数据公示,公开劳务分包单位企业人员考勤状况,公开每一个农民工的出勤状况,避免或减少因工资和劳务费的支付而发生的纠纷隐患,或恶意讨要事件的发生

(4)通过实名制方式,为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劳务作业的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5)通过实名制管理卡的金融功能的使用,可以简化企业工资发放程序,避免农民工因携带现金而产生的不安全因素,为农民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二、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证书进行备案管理

(2)做好劳务管理工作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开展劳务管理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建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结算兑付统计台账,检查,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4)规范分包单位用工行为、保证其合法用工

(5)建立健全企业实名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实施到位

(二)各类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一、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二、劳务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三)实名制备案系统管理程序

一、实名制备案系统

“实名制”是指对劳务分包企业进场人员要求各种证件及现场管理表册与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书名称一致,真实有效,涉及本人的各项基础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实名制系统的管理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2)进场人员花名册管理 (3)入场安全教育管理 (5)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4)身份证与暂住证管理 (6)岗位证书管理

(7)工作卡,床头卡管理 (8)施工区人员管理 (9)考勤表与工资表管理。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精神,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提高劳务管理水平,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劳务管理上,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九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条 公司工程部管理职责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工资结算、技能等级证的办理工作;

3、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考勤管理的落实;

4、负责本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5、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进厂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项目部管理职责

1、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员(主施工员兼任);

2、负责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的收集并装订成册;

3、负责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工资支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

4、负责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三条 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工种、上岗证件(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第四条 信息管理程序

(一)、对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要验证以下内容:

1、签字盖章齐全的劳务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

2、劳务作业人员在七建集团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留存原件);

3、进场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留存原件);

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退场管理

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或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后退场,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项目部劳务管理员上报公司工程部。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分包队伍以作业班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队长坚持每天考勤并填写劳务作业人员考勤表,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监管。

第六条 分公司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五章 工资支付管理

第七条 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劳务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率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八条 分包队伍每月20号前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单,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对其进行审核并上报公司审批,否则公司不予结款,劳务公司不予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务结算和审核要求需在本月24号前必须完成,并报送九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 劳务费与项目部劳务队月度考核挂钩,必须由财务部打入劳务公司账户由劳务公司支付。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凡进入现场的劳务操作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检查中如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三对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当月劳务队结算工资不预付款,并每人罚款500元,对项目部劳务管理员绩效考核按C等,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
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

第十三条 分包队伍不得使用6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女性,不得使用童工,不得使用有明显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传染病、职业病等)的人员。

第十四条 劳务公司应为劳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向项目部提交参保人员名单和缴费证明。

第十五条 进场劳务人员必须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且符合甘肃建投企业识别系统的要求。

第十六条 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含项目、班组)参照本办法执行,收集个人信息,建立临时劳务人员花名册。在考勤、工资管理等方面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劳务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 131号)等文件要求,在总承包项目内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相应实行实名制管理。

一、分包人员实名制管理目的、意义

(一)目的

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总包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意义

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总包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企业的工资发放。

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总包企业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总包企业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分包人员实名制管理范围、内容

(一)范围

1.市政公用工程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

2.城区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进行实名制管理,对象是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如电工、架子工、预应力张拉工、起重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电焊工、锅炉工、电梯工、中小机械操作工、场内机械驾驶员等。

(二)内容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内容有:个人身份证、个人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件、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内容。

2.总承包企业、招投标代理公司、监理企业、监管部门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实名制分别担负不同的职责。

其中,若招投标代理公司在负责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时,将监理企业和拟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的项目部领导机构报市政公用工程市场管理部门备案,未通过备案的项目部领导机构,不得进入招投标市场。

三、管理措施及管理方法

(一)管理措施

1.劳务企业要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应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方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总包方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2.要逐人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项目部要定期检查劳务人员培训档案,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并可抽查检验培训效果。

3.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实名化。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戴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须报总包备案。

4。劳务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按月编制工资台账,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张贴公示。劳务人员工资台账须报总包备案。

5.劳务企业要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总包备案。

(二)实名制管理方法 1.IC卡

目前,劳务实名制管理手段主要有手工台账、EXCEl.L表和lC卡。使用lC卡进行实名制管理,将科技手段引入项目管理中,能够充分体现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水平。因此,有条件的项目应逐步推行使用IC卡进行项目实名制管理。lC卡可实现如下管理功能:

(1)人员信息管理:劳务企业将劳务人员基本身份信息,培训、继续教育信息等录入lC卡,便于保存和查询。

(2)工资管理:劳务企业按月将劳务人员的工资通过储蓄所存人个人管理卡,劳务人员使用管理卡可就近在ATM机支取现金,查询余额,也可异地支取。

(3)考勤管理: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安装打卡机,劳务人员进出施工现场进行打卡,打卡机记录出勤状况,项目劳务管理员通过采集卡对打卡机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另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劳务人员知道自己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

(4)门禁管理:作为劳务人员准许出入项目施工区、生话区的管理系统。

2.监督检查

(1)项目部应每月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如下:劳务管理员身份证、上岗证;
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证书;
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公示单;
劳务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不合格的劳务企业应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处罚。

(2)各法人单位要每季度进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打分,年底进行综合评定。总包方将组织对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不定期抽查。

附件1 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协议

发包人(甲方):
中建四局××公司 承包人(乙方):
××劳务公司

甲、乙双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 分包事宜已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以下简称“劳务合同”),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双方根据《中建四局项目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的各项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实名登记与考勤管理

1.1 甲方委派 (身份证号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

乙方委派 (身份证号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乙方劳务人员进退场信息登记、日常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工作。

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工资卡信息(开户行和卡号)、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操作证件等资料,由项目劳务管理部门逐一核实、登记、建立基础信息,并办理进入施工现场的门禁(考勤)卡。

1.3 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配备考勤刷卡系统。乙方需指派管理人员督导劳务人员刷卡(考勤)进出施工现场,并及时确认当期(月)考勤记录。乙方不确认或者延迟的,以考勤系统数据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

2.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管理

2.1 每月 日前,乙方须按劳动合同及相关约定,对照考勤记录,核算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并汇总造册,在劳务人员确认(签字按印)后,提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发放依据。

2.2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设立(在选项里打勾) □ 2.2.1由劳务公司名开户,银行、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三方共管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 2.2.2由银行按当地政府管理要求提供的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一体化平台监管账户。

□ 2.2.3由银行提供以项目名称开户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又称虚拟账户)。

2.3甲方根据本协议2.1条中乙方提供的劳务工资表计算出当期乙方应付劳务工资总额,将等额的工程款支付到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乙方委托甲方通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逐一向每名劳务人员的银行卡支付工资,或以现金方式向每名劳务人员直接支付工资,乙方对此无异议。

如2.1条中所列当期劳务人员工资高于甲方当期应付款,甲方以当期应付款为限,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工资发放日前补足到以上账户,另有约定的按书面确认后的约定执行。

当乙方与劳务人员有协议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部分工资,最后按节点工期一次性结算时,乙方应将双方确认的书面协议,报一份到甲方备案,甲方将以为此依据,按照双方确认的工资表和协商比例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2.4 甲方对支付的每笔工资,都要留存支付记录,并将支付信息传送给乙方核实。当期劳务工资发放结束后 5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劳务人员工资全部发放完毕的确认书。逾期不确认,甲方视乙方默认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全部发放完毕,乙方无异议。

2.5 甲方支付到该账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相应款项,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认可。

2.6乙方劳务人员退场应及时到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在退还门禁卡和占用物资、结算当期工资等手续后方可退场。

3.违约责任

3.1 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的工资表进行及时支付或者操作失当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2 乙方须积极按本委托协议的约定,做好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劳务人员信息收集更新、工资计量等工作,并对以上信息的真实完整性负责。

3.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项目部确保专用账户的资金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专用账户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和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4 劳务工资专用账户因乙方原因被冻结、查封,乙方应在当期工资发放日前重新指定现场负责人及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并将被查封账户中余额相等款项支付到新的劳务工资专用账户。由此给甲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其他

4.1 乙方须积极配合执行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制定的关于推动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

4.2 本协议仅就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作专项约定,其余事项,仍执行劳务合同约定。

4.3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中建四局××公司(印章) 乙 方:
××劳务公司(印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

1.劳务队伍进场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部组织管理人员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作好记录

二、按照劳务分包方提供的劳务人员花名册核对人员、收集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任合同书,劳务人员花名册上必须加盖劳务公司印章。

三、检查劳务队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并留存复印件。

四、督促劳务分包队伍在签订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五、编制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台帐,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系统。

六、培训教育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讲解劳务管理系统对于他们个人的意义.2.劳务队伍日常管理

一、全面落实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中心的“九统一”。(劳务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工作卡和床头卡统一。)

二、建立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

1、项目经理部注册备案劳务人员花名册

2、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动态管理记录

3、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考勤表

4、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

三、建立项目劳务人员个人管理档案

1、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劳动合同书

2、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暂住证复印件

4、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胸卡编号

6、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床头卡编号

四、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劳动力管理员应随时掌握现场劳务人员的进出场情况,对新进场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审核及档案留存。填写项目部劳务工人进出场记录表,及时管理系统中增加进场人员信息,删除离场人员信息。

五、项目经理部经理、工长、预算员及劳动力管理员应互相沟通,根据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现场施工人员总数的综合比对,明确每日现场务工人员总数量并记录存档。

六、每日对劳务人员生活区进行检查,核对床头卡姓名与劳务公司提供的花名册是否统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劳务工人工资的支付及劳务费的结算

一、劳务公司首先向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供上月在本项目劳务人员的考勤表,该考勤表应为原件并加盖了劳务公司公章。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专用展板,公示劳务公司提供的考勤表(复印件),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二、根据劳务分包合同,项目经理部经理、预算员、专业工长和劳动力管理员共同商议确定本月劳务费支付总额。每月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及劳务费结算可以参照如下方式:

1、按照劳务队伍出勤人数,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项目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务费。

2、工程结束56天内,项目经理部要与劳务公司办理完毕劳务费的结算,并支付不少于结算总价80%的劳务费,余款扣除保修费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付清。

3、跨年工程,春节前各项目经理部要对劳务队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盘点,并支付不少于完成工程量85%的劳务费。

三、以施工作业量优先结算劳务费,并统一以支票形式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四、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留存劳务费支付支票或汇票的复印件,并建立劳务费支付台帐统一管理。

五、劳务人员月工资支付前,劳动力管理员必须在专用展板上将劳务公司提供的上月工资支付表复印件进行公示。

六、工资支付表公示无异议后,项目经理部劳动力现场监督劳务公司劳动力管理员进行工资发放,并对发放现场照相取证,影像资料必须建立专用数据库,存档备查。

七、按月收集整理劳务企业工资支付表原件(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并存档备查。

八、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劳动者工资的支付,应当按照分包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九、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解除分包合同的,应当及时付清分包工程款。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008年二季度劳务实名制检查细则

各公司、总承包部:

自2008年4月15日起,总公司经营管理部将对京内在建项目进行二季度劳务实名制大检查,现就此次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检项目选择

为了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以达到真正了解项目经理部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实际情况的目的,此次检查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不制定下发检查计划表,不提前通知受检项目。参照各公司上报的“京内在建项目信息表”,经营管理部随机抽取受检项目,并直接联系项目经理。

二、参检人员要求

二季度是各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高峰期,为了确保大家集中精力完成奥运前工程施工任务,此次检查不要求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劳务办主任、劳务分包队长参加。所有受检项目一律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负责协助检查,因特殊情况劳动力管理员不在现场的,可由项目经理部经理、书记或行管副经理协助进行检查。

三、现场检查内容

1、基本情况调查

根据北京市建委[2008]119号文件要求,检查施工现场封闭情况、机具是否安装并投入使用、进出现场是否刷卡。

2、现场随机抽查 参照项目规模及现场劳务人员数量,随机抽取10~20名劳务人员登记姓名、籍贯、工种、所属建制队伍进场时间、工资发放情况等信息,抽查人员中土建与专业构成比例为6:4。

3、管理台帐核查

⑴、根据现场随机抽查取得的劳务人员基本信息,核对项目经理部劳务实名制管理台帐中相关统计资料,如备案花名册、动态记录、考勤表、工资表等。通过资料的复核比对,了解项目经理部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行的真实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并依据实际考核情况打分。

⑵、检查项目经理部人员备案、持卡情况,劳务费支付,现场派工签认,刷卡数据收集整理及上传,并依照实际考核情况打分。

⑶、检查劳务分包建制队伍所属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北京市邮储银行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证明文件,并依照实际检查情况打分。

四、检查成绩排序

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检查成绩将根据以下原则排序,并上报总公司领导。

1、土建项目依照“自建”、“合作”分为2组,并分别进行排序。

2、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租赁公司、钢结构等专业项目为一组进行排序。

附件:

1、评分标准;

2、现场人员抽查情况登记表;

3、劳务实名制管理隐患及处罚通知单。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同志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兹授 同志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企业400业务服务协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企业400业务受理单》等协议及有关事宜的全权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业务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2016年5月25日起至该业务中的一切事宜办理完毕为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全权代表人工作单位:
全权代表人:(签字):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分包班组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的承诺书

现根据集团公司1号文件规定,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如下:

1.凡男满59周岁,女满54周岁,无身份证及回族,藏族人员,坚决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农民工进场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后,在民管员处签署《入场登记表》后经分保班组长签字后方可入内。

3.农民工出场之前必须报民管员,签署《出场统计表》后经分包班组长签字后方可离场。

4.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做好指纹录入,身份证信息采集,床卡,宿舍管理表。

5.民工上下班每天必须保证会少一次打卡记录。缺少三次以上项目部会给与罚款。

6.项目部每周举办两次民工培训,班组要积极配合。对于通知培训多次不到场或到场人数过少的班组项目部会处于一定额度的罚款。

7.常卡,宿舍管理表建立完毕后,禁止民工私自换宿舍,私自挪动床位。

8.劳动合同必须在入场7天内盖章递交项目部,违者处予罚款。

9.公司每周民工实名制检查,若由于分包班组原因导致的罚款,项目部不会承担,分包班组自行承担。

10.分包班组民管员必须实时掌控本班组人员情况,人员变动及时与项目部民管员联系,严禁出现民工私自离场,隐瞒不报者,处以罚款。

1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民工实名制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项目部的工作。

12.所有需要本人签字的一律本人签字,少数不会写字的让他人代签的必须加上代字,并附上代签人姓名。

13.凡违反公司一号文件规章制度者,处罚款2000元。

承诺人签字:

项目部签字:

民管员签字:

2016.3.22

中国电信社会渠道实名制规范承诺书

根据工信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2013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为规范社会渠道所涉及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简称“实名制”)信息登记活动,特提出如下要点。

一、本规范适用于针对全国范围内与中国电信各级公司签订电信业务代理协议、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中国电信从事各项电信业务销售和服务的各级代理商、合作伙伴(统称“代理商”)。

二、用户(除特别说明外,指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办理以下任一项业务(统称“入网业务”)时,代理商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规范要求等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

(一)固定电话(含宽带,以下同)装机、移机、过户;

(二)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以下同)开户、过户业务;

三、实名制审查工作要求

3.1个人用户自行办理入网业务时,代理商应当要求用户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2单位用户由本单位员工作为经办人办理入网业务时,代理商应当要求用户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营业执照;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单位用户办理入网业务的,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3.3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业务的,除用户的有效证件外,代理商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示委托的有效证件(受托人应为个人,其身份证件应遵守第3.1条要求),

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3.4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代理商不得为其办理入网业务。

3.5代理商查看用户、受托人证件原件的同时,应当在业务受理系统中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复印证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代理商的名称、复印目的和日期并妥善留存,留存期限为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期间及终止服务后两年内。

3.6代理商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登记的用户信息、留存的用户资料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电信服务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四、其他

4.1本规范自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4.2本规范自生效之日起自动成为代理商与中国电信各级公司之间电信业务代理协议的附件,与电信业务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规范自生效之日起自动替代电信业务代理协议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信已有业务管理规范文件)关于实名制工作的要求,代理商应当按照本规范要点开展电信业务实名制工作,接受贵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承诺人

公章

日期:

触手实名认证承诺书(共10篇)

劳务派遣承诺书(共20篇)

劳务退场承诺书(共19篇)

服务承诺书(共10篇)

承诺书劳动(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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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劳务实名制承诺书(共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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