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根据乌苏市第四小学传达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文件,开展“抵制非法宗教 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主题活动要求,为了能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和本质,自觉抵制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宗教活动,特制订班级及各任课教师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 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
二、班级学生及老师要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 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三、认清非法宗活动屡禁不止,成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 的温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 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 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 ,宣传分裂思想, 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 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
四、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 内或者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
五、在本班积极的宣传不能参加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并积极引导全体师生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大家共同维
护宗教领域和谐稳 定。
六、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动 26 种”表现 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 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
七、严禁在假期纵容、引导子女参与诡秘的地下教经活 动。
八、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九、对以上行为和无端散步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 情的言论的人员按照程序法规严惩不贷。
十、以上承诺书要求师生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 班级:乌苏市第四小学三年级(6)班
承诺人(责任人) :王忠刚
签订日期:2012 年 10月 25 日
乌什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党员干部抵制
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暨责任书
根据县委乌党发[2012]58号文件,开展“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主题活动要求,为了能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和本质,自觉抵制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宗教活动,特制订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党员干部要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惠民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二、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
三、认清非法宗活动屡禁不止,成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的温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宣传分裂思想,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
四、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内或者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
五、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
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严禁购买使用“古兰经电子点读机”和通过非法境外互联网进行学经。
七、严禁在假期纵容、引导子女参与诡秘的地下教经活动。
八、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九、对以上行为和无端散步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的人员按照程序法规严惩不贷。
十、以上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
乌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承诺人(责任人):
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
乌什县职业高级中学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承诺书暨责任书
根据县委乌党发[2012]58号文件,开展“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主题活动要求,为了能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和本质,自觉抵制并能够做到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宗教活动,特制订学校教职工公开承诺及责任书如下:
一、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
二、学校教职工要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惠民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三、认清非法宗活动屡禁不止,成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的温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宣传分裂思想,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
四、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内或者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
五、在校园内张贴相关的宣传画,并积极引导全体师生
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大家共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
七、严禁在假期纵容、引导子女参与诡秘的地下教经活动。
八、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九、对以上行为和无端散步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的人员按照程序法规严惩不贷。
十、以上承诺书要求教职工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
乌什县职业高级中学
承诺人(责任人):
签订日期:2012年6月15日
抵制三非承诺书
不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
村干部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方案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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