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务邮件系统使用承诺书
深圳市政务邮件系统使用承诺书
本单位申请使用心 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提供的“深圳市政务邮件系统”(以下简称邮件系统),为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承担本单位的邮件业务安全责任,保证不通过邮件系统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散布个人隐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不将邮件系统账号分配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术管理工
作; 4、严格保守秘密,不将邮件系统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参数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不对邮件系统实施任何破坏行为; 5、做好本单位用户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求用户妥善保管密码和隐私,确保账号使用安全密码,安全密码须由数字和字母组成,长度在 8~16 位之间,区分大小写字母,并保证不定期修改密码。
6、若违反以上条款,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有权终止本单位的邮件系统使用权限,本单位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对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7、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结束业务应及时通知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终止邮件系统的使用权限,否则使用期及本承诺书自动顺延。
8、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本单位和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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