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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管理改革工作总结及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1-10-08 10:35:53 | 来源:网友投稿

强化水价改革力度 确保工程效益提升
一、***县水利工程概况和水价改革的沿革
    ***县位于***地区西部,乌江中下游段,全县总面积2230.5平方公里,东西宽56公里,南北长67公里,铜遵公路干线横穿东西,乌江主河道纵贯南北,直通长江口岸。总人口63.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7万人,总耕地面积43.38万亩,人口密度280人/平方公里,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山区农业大县。
    全县水利设施星罗棋布。截今为止,共建有水利水电工程1211件 ,总设计灌面18.95万亩,有效灌面16.07万亩。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为我县经济的发展自始自终发挥着有力的支撑作用。
    从80年代至今,***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在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经历了数次调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水费及水费粮的计收,为水利工程的运行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的老化,原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已越发不能支撑水利工程的自身运行,进而影响了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直至2000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意见》出台,现行的水价历经改革定格为蓄水40元/亩,引水30元/亩。4年多来的事实证明,水价改革的施行为水利工程的管理注入强劲的活力。国营灌区作为水价执行主体,始终坚持节约保护与合理配置水资源,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坚持靠强化管理拓展水价调整空间的原则,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抓实抓好新水价的落实,实现了水管单位逐步增效,用水户稳步增收的双赢效果。
二、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地将政策水价落到实处
    水价改革重在落实。我们从提高认识、改革末级渠系管理体制和水费征收机制入手,加强工程配套建设,强化管理,节约用水,压缩管理环节费用,为新水价的落实到位,铺平了道路。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当地政府、用水户等方方面面,因此,我局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强化保障措施着手,切实把水利工程水价改革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克服畏难情绪,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实做到有主要领导亲自抓,有专门科室、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并确保领导精力到位,办事人员到位,努力做好与各方面特别是物价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水价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着力做好水价改革的宣传工作。先后采用会议、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车、横幅、走访农户、水价公示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统一水利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对水资源短缺现状、水利工程供水商品属性、水管单位性质、水利工程良性运行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用水户清醒地认识到推进水价改革、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水商品意识,为水价改革落实打好思想基础。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全县各乡镇水利站(所)进行目标量化考核。把增强服务,确保社会效益和强化水价改革、水费增收放在同等位置,同步考核社会效益、考核粮食总产量,用户满意程度,水价考核水费征收的力度和多少。
同时,将水利事业费的安排使用与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挂钩,对水价改革成效大的给予相应的优先支持;其次是把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纳入目标管理,作为“争先创优”和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多渠道筹资,加强工程建设。5年以来,灌区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    万元,有效地改善了灌区骨干工程状况,渠系水有效利用率平均提高了5%。在水价没有达到成本,不能提取大修折旧的情况下,以“工程返还基金”和增加生产经费中工程维修资金比重等形式将水价上调部分收益用于末级渠系工程建设,并通过技术引导,有效吸纳地方政府和受益群众的投资、投劳,搞好末级渠系工程配套,提高节水的覆盖率,为水价落实奠定基础。
    五是理顺基层管理体制,促进新水价的落实。***是一个农业大县,又是一个灌溉大县。特殊的气候、地理、社会条件决定了我县农业必须走灌溉农业的发展道路,针对我县特有的县情、水情,灌区作为我县粮食安全的基础保障,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基地,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依托。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广泛深入的调研,要进一步在体制上保证水管单位的独立性,保证其水资源执法主体的主导地位,促进其强化管理,提高素质,就必须力争把水利管理单位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通过定责、定岗、定编,形成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
    2002年9月,在县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县编制、人事、财政、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我县顺利实现将三星、林家沟、代家沟、马畔塘等四大水系工程管理所上划由县局直接管理,小溪河、利民参照管理,局成立了农业灌溉管理服务中心。
    为真正理顺基层管理体制,局农业灌溉管理服务中心积极推行水务公开化,开展以“输水到户、收费到户口、服务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三到户”活动,强化服务向下延伸,减少用水中间环节,压缩管理费用。同时,开展以“水量指标公开、水费价格公开、水费帐目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三公开”活动,保证水价落实的透明度。根据水价、水源、市场和工程情况任务对各用水户所征水费实行统一管理,加大了对村级管理经费征收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了搭车征费,降低了灌溉成本。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有效地挤掉了终端水价中的水分,为新水价落实扫清了体制障碍。
    六是以改革为突破口,练好内功,降低供水成本。市场经济中,我们和用水户是唇齿相依的“鱼水”关系。为在新水价的落实中实现“双赢”目标,我们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真诚服务“三农”,促进节水和保护水资源。一方面自我加压、加强管理,灌溉季节领导包片、股室包所充实基层力量,与用水户“面对面”,就水价政策、节水措施等做好解释、指导工作;另一方面,大搞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渠系水利用率;增加农、毛渠数量,加高加固畦埂,减少田间水的跑、冒、滴、漏,明显减小灌溉定额;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防止过量灌溉,杜绝灌沟、淹路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节水,降低了灌溉成本、减轻了用水户负担,拓展了水价落实空间。
三、水价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几年,我们通过制定灵活的水费征收机制,积极落实国家水价政策,促进了节约用水,确保灌溉面积基本稳定,渠系水有效利用率有所提高,社会效益显著;同时,保持水费实收率90%以上,水管单位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一是水价改革促进了节约用水。由于水价的调整,水作为紧缺资源,其商品属性已深入人心,用水户的节水意识普遍增强。如代家沟水系的灌水定额由以前540立方米/亩,减小到了现在的510立方米/亩,每亩节水30立方米。
     二是水价改革提高了社会效益。尽管近几年灌区可用水源严重不足,但是我们通过利用价格杠杆,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充分发挥有限的水资源的最大社会效益,不但稳定了灌溉面积,而且粮食生产连年丰收。2003年、2004年全县农灌水费分别收取113.17万元和113.52万元,其中水利局直管的工程分别收取73.17万元和79.1万元。工程效益的提升促进了灌区生产的发展,增强了抗御风险的能力,全县粮食总产量从2003年的21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24.25万吨,增产率11.55%,灌区为服务“三农”,增加粮食总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由于水管单位和用水户节水意识的不断增强,近几年灌区每年节约的水量均在    万立方米左右,这对于缓解我县城镇用水、环境用水和工业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水价改革增强了水管单位活力。近几年我县农灌水费经营收益一直持续稳定发展,实收率保持90%以上,在不计大修折旧的情况下,确保了灌区的基本运行。水管单位经济实力的增强又为灌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灌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1、改革水价管理体制,建立灵活的调价机制
    一是合理划分事权,实行灵活的水价政策。由于***所处地区降雨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应该探索不同灌季实行不同水费价格,将水价管理权限下放,这样既避免了水价政策一定若干年不变的弊端,又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水的商品属性。
    二是科学合理测算供水成本。结合水管体制改革,针对水价形成中存在的成本核算方法不完善、成本核算不实的现象,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区域供水成本核算模型,规范供水成本和水价核算,为水价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末级渠系水价管理
    一是加速末级渠系工程改造。目前灌区支渠及其以下田间工程多为土渠,渗漏损失较为严重,对末级渠系进行改造,对于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节约用水、推进水价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是推行“终端水价”制度。建议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有水管单位供水价格和末级渠系水价,合理确定农民用水的“到户价”,这样即可增加水价的透明度,也可有效避免各种形式的乱加价、乱搭车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3、加快供水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让用水户更多地参与灌溉管理,并负责末级渠系的水量分配、水费收取和工程维修等工作,规范用水户参与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提高用水户的参与能力和水平,是现阶段有效控制村级水费、降低水费成本的重要途径。

二是积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按照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出台水管单位“定员、定岗、定编”标准,合理界定水管单位的性质,切实解决水管单位公益性工程成本支出财政补偿问题,这对于约束供水成本,为水价改革创造条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尽快研究落实水价的财政补偿机制。首先应落实公益性工程的财政投入政策。目前,我县农业水价标准远低于供水成本,水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许多应由财政负担的公益性工程和综合利用工程,全部由水费负担,大大增加了水费的压力,形成了新的挪用,另一方面由于水价不到位,造成水管单位供水亏损严重,又造成许多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带病运行,人员工资难以保证,职工队伍不稳,抗灾能力大幅度下降。因此,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在分类界定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水利工程的基础上,加大水价改革的力度,对农业用水的,要按照用水面积交费;另一方面,尽快研究由于政府定价导致水价严重偏低的财政补偿机制或国有资产经营政策性亏损责任的承担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2、要加强有关水价政策的制订。如急需制订《水利工程供用水规则》,规定对工业单位使用水利工程供水须到供水单位进行用水登记,按期交费,就像用电一样,否则,就应承担行政、经济、刑事责任。减少行政干预,创造一个良好的水利工程供水的经营环境,对明显违背政策的要进行纠正。政府减免水费的,应给予供水单位按减免的水费数额补偿。对欠费拒不交纳的或对诉讼后拒不执行的,制订简便的民事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

3、水利工程供水单位要按省政府水管单位改革的规定,实行定员定岗,努力降低人员,减少人员成本,降低供水成本。

4、计量设施建设问题。无论是新《水法》还是刚出台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办法》,都对供水计量设施提出了要求。因此,要加强对供水计量设施的研究,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农业供水逐步向计量供水、计量收费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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