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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公文的基本写法

发布时间:2021-10-19 22:06:38 | 来源:网友投稿

一:批示

1、批示的概念

批示,是除批复之外的一种答复性文书,其作用与批复相同,常常用于转发或者批转下级机关送来的一些对全局有普遍意义的报告、工作总结或者请求批转下发的请示。

批示具有批复作用,不仅可以主送请示单位,而且还可以主送给其他应该遵照执行、办理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2、批示的写法

批示应针对转发或批转的文件内容,表明肯定性的态度,然后希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或参照执行。除肯定性的意见外,还可强调有关问题的典型意义,指出贯彻执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或者扼要的重复来文的重点以引起受文者的重视。

批示与批复一样,针对性要强,开门见山表明态度,行文简法,措词得当,语句周密,表达准确。

二、指示

1、指示的概念

指示,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时使用的一种公文。

2、指示的特点

指示具有以下特点:

⑴原则性。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并具有连续性。

⑵权威性。一般使用指令性语言,不能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⑶可操作性。政策界限要规定明确,便于掌握和执行。

⑷时效性,指示要求的时间性很强,规定期限要达到的目标必须能够完成。经努力达到的目标必须能够完成。经努力达不到的目标,不要勉强写上去。

⑸准确性。文字表述准确,根除空话、套话。

指示这一文种,我国目前党群系统的机关使用较多,行政领导机关使用频率较低。

“指示”不能滥用;一般日常工作应该用“通知”,对下级布置重要工作,同时要阐明工作活动的原则时,才能用“指示”。

3、指示的组成

指示在结构上,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标题包括三部分内容:

⑴发布指示的机关;

⑵指示的中心内容(概括性的);

⑶文种(指示)。如果指示的内容比较急切,或有时间限制,还要在标题的“指示”前面写上“紧急”二字。作为紧急指示发布。在标题的下面,要注明指示发布的时间或者文号。

指示的正文之前,先写明受文的机关名称,正文一般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发布本指示的根据或原因;二是本指示的具体事项而重点是放在指示的事项上。指示事项一般多采用分条分项的办法撰写。这样做不但层次清晰,易于理解,而且便于贯彻和落实。正文两部分的内容如何安排。要视具体的指示而定。一般分三个层次。第一层,简要阐述发布本指示的依据和主旨。如果是贯彻性指示,还要阐明贯彻有关政策、法规的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以及应着重在哪些方面进行贯彻。第二层,详细写明本指示的内容。这是正文的重点部分。一般先用“特作如下指示”或“为此,特发本指示”来过渡到正文。然后展开,一般是分项写明指示的具体条款;完成指示的办法、措施等。这部分内容,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明确的工作指导思想,文字表达要讲究简练、准确。第三层,指出落实指示的几点要求。然后,一般用“以上各项,希即研究推行”或“以上诸点,望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作结。

4、指示的写作要点

撰写指示,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要熟悉上情。正确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规章,以避免所拟写的指示,出现政策性的偏差或与现行法规相矛盾的现象。

⑵要熟悉下情。了解下面共和国存在的重大问题,以使所拟写的指示能“对症下药”。切忌泛泛而谈,言之无物。

⑶要留有余地。所拟写指示,要合理适当,兼顾其他工作的开展。

三、函

1、函的的概念

函,指公函,亦即公务信件,用于平行或者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函具有以下特点:

(1)灵活简便。

(2)种类多,使用的频率高。

(3)具有公文的法定效用。

2、函的结构函的结构包括:

(1)标题通常要求写明发文机关、内容与文种,如:《××××关于联系临时借房问题的函》。如属回复问题的函,则多在“函”字前加“复”字。如《关于建设单位为动迁户建房问题的复函》。

(2)主送机关即对函负办理或答复责任的机关。除普发性的函以外,一般要求一个主送机关。

(3)正文需写明下述三部分内容:

①制发函的根据与理由。如“根据国务院国发[19××]×××号文件关于凡新建(包括统建和自建)、扩建宿舍,都应把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包括进去,商业服务网点应占新建扩建面积的7%左右的规定,请你局……。”

②商洽或询问(答复)以及请求批准的具体事项。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方便对方办理或答复。

③结尾通常适宜使用致意性的词语,如“致以敬礼”、“谨致谢忱”、或以“特此函告”、“特此申请”、“为盼”、“为荷”等专用语结束上文。

3、函的写作要求

(1)以简要的文字,将需要商洽、询问(答复)、申请、知照的事项(问题)明确、具体地交待清楚。

(2)用语谦和,讲究分寸函,应用于平行机关之间相互协商,配合与互通信息。因此,用语要讲究礼节,不使用告诫、命令性的词语,语气应委婉得体。涉外公函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公函,必要时还要使用尊称与致意性词语。但是公函与私人信件有严格的区别,机关之间的诚恳致意是必要的,但不要形成客套;尊重对方是应当的,但不可过分,形成恭维奉迎。用语应当适度,掌握分寸。

(3)函主要用于说明有关事项与提出要求。

(4)函是正式公文的文种,必须行文郑重必须具备正式公文的规范格式,使用印有发文机关名称的信纸,拟定标题,编制发文字号,结构要求完整。

4、函的分类与各类函的撰写要点

(1)商洽公务的函这种函,应当在正文中首先写明制发函的根据和理由,即说明来函的意图,而后陈述需要商洽的具体事项,要求观点明确、意见具体、词语得体、清楚,方便对方理解与答复。在下文的结尾处可以提出予以复函或予以尽快办理的具体要求,如“上述要求,请予答复”或“烦请尽快函复为盼”、“请予大力协助为盼。”

(2)询问与答复问题的函询问问题的函,亦称问函,要求集中询问一个问题,方便对方尽快答复。所询问的内容应属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应当予以解决或回答的但又确实无据可查难以回答(解决)的问题。不要把本属自己可以解决(回答)的问题不经认真调查或思考随意加给对方,徒增对方的负担。复函,要求针对来函内容给予确切答复,首先应表明是否同意的明确意见,然后说明理由,或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切忌发表无针对性的空说议论。要求用语准确、对策明确可行。结尾处,可以写“特此复函”或“此复”。

(3)请求批准的函请求批准的函,主要用于向平行或不相隶属的主管机关请求批准有关经费、物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调配干部、税收、营业执照、招生、专业增减等事项。属于平行文。撰写这种公文,要求理由充分,请求批准的事项明确清楚;一事一文,即一份公函集中请求批准一件事情;用语应简明得体,力求争得对方的支持。在结尾还应进一步明确行文目的。表明“请予批准”、“请予回复”或“请予协调解决”的具体要求。

四、通知

1、通知的概念

通知是用于批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和一种公文。

2、通知和特点

(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在所有的公文中,通知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上至高层机关,下至基层单位;大到全国范围内重大安排,小至一个单位内部告知一般事项,都可以用通知行文。

(2)文体功用的晓谕性。通知总是有所告晓,有所要求,即包括“晓”和“谕”两种功用,或告诉人们有关事项,或要求办理,遵照执行。

(3)知照事情的时间性。在所有公文中,通知的时间性最强,通知事项或要求办理的事情,往往都有很强的时间要求,即使是规定性通知也不像其它规范性文件具有较长期的时效。

通知是一种使用范围较广的公文。从内容性质上看,可分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一般事务性通知和会议通知四种。

3、通知的写法

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日期构成。

(1)标题:通知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有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写明“联合通知”、“紧急通知”、“重要通知”、“补充通知”等。非正式文件处理的一般性通知,标题可直接标出文种。

(2)主送机关:在标题下、正文前顶格写受文的单位或个人。(3)正文:通知正文包括通知的缘由、通知事项、通知要求三部分。不同种类的通知其正文的写作有所不同。

发布性通知一般很简短,写明发布的意义和目的,提出执行的要求。如果在正文和题目中已指明所发布的文件名称,也可在正文后不在注“附件”的字样,直接将所发布的文件附在通知后即可。

指示性通知的正文包括两个部分。开头部分写明通知的原由,可以写当前存在的问题,发本通知的意义,也可以写“特发本通知”或“特通知如下”转入通知的内容。通知的内容大多采用分条列项法,具体地提出要求、措施和办法,指示性通知一般不单独结尾,以正文的完结而结束。

会议通知的正文要具体全面。一般包括:召开会议的机关、会议名称、召开会议的起止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和任务,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人数、入场凭证、报到时间和地点、与会人员须携带的文件材料、其它要求事项等内容。

任免通知的正文比较简单,只要写清决定任免的时间、机关、会议和依据文件,,以及任免人员的具体职务就可以了。

一般性通知所涉及的事项比较具体,正文主要交待要办什么事,什么时间完成和要求等,有的告诉受文单位一些事项,以便工作联系,不须办理。

(4)落款和日期。在正文的右下方,写上发文机关和名称和发文日期。

一般说,通知是下行文,不能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发通知。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通知的事项不仅需要自己的下级单位知道,同时也需要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了解,通知送交上级机关和其它单位,而不必向他们另发通知。

写通知一忌罗嗦,二忌条理不清,三忌无谓的客套寒暄。通知是一种简洁明确的公文,决不能用写私函的方式来写通知。

五、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的概念

会议纪要是一种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或主要精神、议定事项等内容的规定性公文。

2、会议纪要的分类

会议纪要大致有两种类型:

(1)办公会议纪要。又称日常行政工作会议纪要。主要用来反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机关开会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的情况,其作用是为机关单位工作的开展提供实在的指导和具体的依据。

(2)专项会议纪要。各种各样的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的会议纪要,多属于这一类型。这种会议纪要常常通过对涉及有关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理论原则问题的交流、讨论情况的纪实,给人们以深刻的启发,给工作以宏观的指导。但是它未经领导机关批转,就不具有像办公会议纪要那样的行政约束力。

3、会议纪要的组成会议纪要一般由标题、开头、主体、结尾四部分组成。

(1)标题。例会、办公会议纪要的标题,要求标明是何单位、何种性质的会议。其他会议纪要的标题一般由会议召开单位、会议名称和文种组成,也有只由会议名称和文种两面三项内容组成的。

(2)开头。简要介绍会议的基本情况,叙述召开会议的根据、目的、会议的起止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的基本议程、主要活动和会议的结果。

(3)主体。紧承开头。具体阐述会议讨论的问题和意见、结论和决定以及对今后工作所提出的要求,从而把会议的主要精神和成果全面、具体、详尽地反映出来。这一部分是会议纪要的中心,常见的写法有两种:

①概括叙述式。就是把会议的发言、讨论情况加以综合分析,围绕中心内容,归纳概括成几个部分,分条分段用“一、二、三……”的形式或冠以小标题进行排列,标明层次,然后对各个部分作完整系统的说明和阐述。这种写法的优点是:拟写灵活,纲目清晰,层次分明,便于将问题讲深讲透。

②发言记录式。即可按会议的发言顺序,把握发言要点,将发言者的观点、论据如实记录整理;也可按会议讨论的问题,分别列出小标题,然后在小标题的下面,写出重点发言。这种写法较概括叙述式简便,一般小型会议、专业性会议或座谈会多采用此种写法。

(4)结尾。一些会议纪要不单独写结尾。主体部分的最后一个问题写完即收束全文。有些会议纪要单独写一段结尾,或是定会议主持人或其他领导人的总结讲话:或是对会议作出一些基本估价,发出号召,提出希望。

4、如何拟写会议纪要的标题标题是会议纪要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会议纪要的标题有以下几种写法:

(1)会议名称+文种。如《××学会第×届年会纪要》。

(2)会议名称+纪要内容+文种。如《××学会第×届理事会第×次会议决议事项纪要》。

(3)发文单位名称+会议名称+文种。如《×市日用杂品公司进一步做好黑砂锅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纪要》。

(4)正题+副题。正题阐述会议的主旨、意义,副题交待会议的名称、文种。如:“维护财政制度加强经济管理在某部召开的《××法》座谈会上的发言纪要“作为一种正式的公文,会议纪要的标题必须写得明确,决不能以“会议纪要”为题。

5、会议纪要正文的几种写法会议纪要的正文主要有三种写法。

(1)条项式写法

即把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分条分项写出。会议讨论了几个问题。纪要就以几个问题各自成一点写出。工作会议纪要大多都有用这种写法。这种写法条条项项井然有序,便于理解、记忆、执行。

(2)综合式写法

即把会议内容,按性质综合为若干部分,然后逐一写出。工作经验会议纪要、学术问题研讨会纪要,一般都有用这种写法。这种写法有一定的难度,但有利于概括丰富的内容,有利于从原则高度上把问题说深讲透。

(3)摘录式写法

即摘要直记会上发言内容,按发言顺序或按内容性质归类写出。这类写法通过摘录发言人的话,反映发言人观点,使人觉得客观、真实。先写发言者的姓名,然后再记其发言。记发言者的第一次发言时,在姓名后可注明发言者的单位、职务。要注意不要全文、原话尽录,要摘其要点。

6、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等同吗

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对会议记录的归纳和概括。因而它虽然来源于会议记录,但却又明显地不同于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不是公文,只是一种事务文书,是会议情况的原始记录,是拟写公文的原始参考资料。因此,会议记录一定要按会议的实际进程详细地记录开会的情况和每位发言人的发言。真实地反映发言人对每个议题的看法和意见,不能随意增删。一般说是发言人怎么说就怎么记,不能人为地加以整理和归纳,尤其是会议在某一问题上出现分歧的时候,会议记录更要准确详尽地把分歧意见完整地记录下来,以体现会议的实际面貌,若想了解会议的全过程,查看当时的会议记录是最佳的方法。

会议记录是一种正式的公文,它记载的是会议的要点(与会各方所达成的共识),诸如会场的气氛、会上的分歧、每位发言人的详细发言等过于细致的情况在纪要中是不可能得到完整全面的反映的。因此我们说,想从会议纪要中看到会议的全貌是不可能的。

这个问题同时也在提醒我们。拟写会议纪要时一定要本着“记录要点的”宗旨,概括地传达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不能缺少必要的归纳,否则就会将会议纪要写成会议记录了。要想把会议纪要写好,首先就要明确开会的目的,其次要通盘了解会议的进行情况,最后还要仔细分析研究会议的发言记录和其它相关的文字材料。在通盘了解、全面把握会议的进程的基础上写成的会议纪要才是成功的会议要。

六、批复

1、批复的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用‘批复’”。

批复是答复性的下行文书,它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指导性文件。批复必须以下级机关的请示或报告为存在的条件。没有请示,也就无所谓批复。由此可见,批复与请示,是彼此相互对应的两种公文。请示是上行文,批复是下行文。没有下级机关的请示,就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复。请示和批复是正式行政公文中唯一具有相关联的一对文种。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批复的撰写中,应充分体现出批复对于请示的针对性。因此,中以说批复是针对请示的批答公文。它是专门解决请示问题专用公文,其行文受到请示机关和请示内容的制约,行文关系和行文内容都是特定的。

2、批复的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请示的一种下行文,它只针对请示而行文,它与通知、指示有所不同。通知、指示是上级机关主动下发的,批复是根据下级机关的请示而发的。其特点有:

(1)下行性;

(2)针对性;

(3)及时性;

(4)制约性;

(5)实践性。

3、批复的结构

批复的结构可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批复的标题大体有两种写法:一是完整规范的标题,如《中共中央对〈关于在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报告〉的批复》;二是由五部分组成的标题,如《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锦州市与锦西县行政区域界线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该类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意见、事由、受文机关名称和文种共五部分组成。这类标题虽然复杂,但表述清楚、严密。如果标题中不写受文机关名称,通常在公文主送单位处(即标题的左下方,正文之前)写明受文机关名称,或者在标题的下方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和对某机关的批复字样,并用括号括上。日期字号与正文相同。

(2)批复的主送机关

也就是报送请示的机关。如果标题中没有标明报送请示的机关名称,主送机关和名称要单独写上,放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顶格书写。如果标题中已经标明了报送请示的机关的名称,那么主送机关也可以省略不写。

(3)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批复依据,或叫告知情况,写“×年×月×日请示收悉”,或“×发[19××]×号请示收悉”或“×年×月×日×发[19××]×号请示收悉”等文字,有的还写“经研究,批复如下”,这就构成了批复的依据,即针对某请示件人作出答复。二是批复内容。如果对请示内容不同意,要写明理由;如果是因情况不明,决心难下,可以写“暂不予批复”,但一定要用函件告诉对方。批复的内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不可含糊其辞。三是结语。批复的结尾很简单,一般只写“此复”或“特此批复”,并且另起一行,表示全文的结束,但有的批复不一定有这类结束语,近年来,不少批复均不用结束语,在表明态度、分析说理或作完批示后,即收尾结束。

(4)落款

如标题写了发文单位的名称,落款可以省略,只写×年×月×日即可。如标题没有写发文单位,又没有用带版头的正式公文纸印刷,落款必须写清楚发文单位的名称。

4、批复写作应注意的事项

(1)批复具体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实际情况的结合,因此,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这一工作。

(2)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

(3)如来文请示事宜虽然可行,但所陈述的办法不够妥当,或文字不甚周密,可将来文退回,请其修改后再作批复。

(4)有些请示,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贻误工作。

(5)措辞要庄重、周密、准确。

(6)注意坚持一请示一批复的原则。

七、决议

1、决议的概念

决议是公布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的一种公文。它往往集中体现会议的成果,反映与会者的共同意志和想法。因此,决议具有鲜明的权威性和很强的约束力。会议一经作出决议,就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不容改变。决议具有指导和指示作用。

2、决议的种类

按决议性质划分,决议有两种形式:

(1)规范性决议

其主文表述的是重要决策事项,具有条例、规定等法规文件的效力。

(2)发布性决议

其主文表述的不是决策事项,只说明或简要说明决议事项的法定效力。而有关的决策事项,则作为附件附录于决议之后。

按决议的内容分,也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1)综合性决议

是将整个会议决议的事项全面总结和概括后形成的决议,它反映会议的全部成果。《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1951年2月18日),它概括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议的八个方面的工作要点,全面反映了这次会议的成果。

(2)专题性决议

是指会议就某一个单一问题或单项工作作出的决议。如1986年9月28日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虽然决议只有八条,但都是围绕精神文明建设方针展开的,所以仍属专题性决议。

3、决议的写法

决议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标题、通过的会议和日期、正文。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完整标题。这种标题使用频率最大,因为这种标题最能体现决议严肃、郑重的特点。二是事由加文种或会议加文种的标题法。

(2)通过的会议和日期

既在标题的下面,标明该决议由什么会议、于什么时间通过,并用括号括上。

(3)正文

正文的写法因决议的类型不同而有些差异。下文详述。标题,要写明发文机关或会议的名称和文种,发文机关或会议名称,要写全称,不要省略。文种也不能省略。专题性决议的标题要写明决议事由,事由一般的可以简化,重要的、严肃的则不可简化,事由要反映决议的中心内容。

决议的时间,不能写在决议的正文之后,而是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通常用括号注明是什么时间,在什么会议上通过的,表示生效时间。如果标题中未写明通过决议的会议名称,那么此处时间之后,应加上某会议通过字样。

八、决定

1、决定的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中说:“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决定的使用范围很广,国家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可以使用,基层企事业单位也可以使用。

2、决定的主要特点

决定是各机关、单位对特定的事项或问题作出的决议或规定,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贯彻执行,绝不能阳奉阴违,这就决定了它的主要特点是指令性和规范性。

3、决定和种类

决定在形式上大体上有三种类型:

(1)针对某个具体问题或事项的决策。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就属于这种类型。

(2)针对某一方面或的工作或某一类问题。这种决定,一般偏重于统一认识和确定某一方面的方针政策。比如《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就属于这种类型,这些决定都带有纲领性、法规性,其中的若干政策性规定,都要求下级机关认真贯彻执行。

(3)用于表彰和惩戒。这是因为某一事件活动已经完结,为了树立榜样以表彰好人好事,或吸取教训以批评坏人坏事而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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