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告知书
征收土地告知书
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 7 组(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绵阳市 2019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拟征收你组(社)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1.5667 公顷。其中:耕地 1.2981公顷,其它农用地 0.2686 公顷。
二、征收土地用途:乡镇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 7 组(社)。
四、补偿标准:
(一)征收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按 2700 元/亩,补偿倍数按照四川省政府川办函〔2008〕73 号规定执行。即:征收每亩耕地(含菜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 10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依据你社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 1 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 倍计算;人均耕地 1 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 6 倍计算。
(三)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
五、安置途径:本次征地涉及人员安置 20 人,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养老保障安置;征地涉及房屋拆迁的农户的住房安置拟采取统规联建方式进行安置。
六、其它事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按川府函〔2012〕93 号文件执行。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年 7 月日
听证告知书
绵阳市自然资规听告字〔2019〕044 号
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 7 组(社):
我局依法拟定绵阳市 2019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组(社)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接到本告知书后,如需听证,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时限,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年 7 月日
征收土地告知书
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 9 组(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绵阳市 2019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拟征收你组(社)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3.2805 公顷。其中:耕地 0.6465公顷,园地 0.0818 公顷,其它农用地 1.4512 公顷,建设用地 0.8609 公顷。未利用地 0.2401 公顷。
二、征收土地用途:乡镇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 9 组(社)。
四、补偿标准:
(一)征收耕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按 2700 元/亩,补偿倍数按照四川省政府川办函〔2008〕73 号规定执行。即:征收每亩耕地(含菜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 10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依据你社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 1 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 倍计算;人均耕地 1 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 6 倍计算。
(三)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
五、安置途径:本次征地涉及人员安置 15 人,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养老安置;征地涉及房屋拆迁的农户的住房安置拟采取统规联建方式进行安置。
六、其它事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按川府函〔2012〕93 号文件执行。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年 7 月日
听证告知书
绵阳市自然资规听告字〔2019〕045 号
涪城区玉皇镇坚堡梁村 9 组(社):
我局依法拟定绵阳市 2019 年第 3 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组(社)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接到本告知书后,如需听证,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时限,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年 7 月日
本栏目阅读排行
栏目最新
- 1在农民收入调查工作动员培训会上讲话
- 22024年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自评材料(完整)
- 3公司党委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完整版】
- 42024年主题教育党建调研开展情况总结
- 52024年度区妇联关于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完整)
- 6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调研与思考(完整文档)
- 72024县党员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8第二批主题教育研讨发言:时刻“以民为本”,听“实言实语”,办实事好事
- 92024关于党员干部法治信仰情况调研报告(2024年)
- 10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全文)
- 11XX国企分管领导关于党建设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研讨发言(范文推荐)
- 122024年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研讨发言提纲(6)【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