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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一阶段有关事项通知12号

发布时间:2021-10-24 10:58:41 | 来源:网友投稿

  剑委群办发〔2014〕12 号

  关于 扎实 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有关 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经济开发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各督导组:

 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茬)已全面启动,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人必须 参加学习 教育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印发了学习资料、书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3 天,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精读《论群

 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四本书,党员干部更要挤出时间主动自学。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理论宣讲教育”、“先进典型引导教育”、“帮扶实践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四项专项教育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争当坚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为主题带头讲党课、谈体会。

 二 、人人必须参与 专题讨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紧紧围绕“群众观点怎么看”、“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部怎么做”、“改革发展怎么干”五大专题逐个讨论。学习讨论不少于 40 个学时,集中讨论交流不少于 3 次。讨论的形式主要包括集中讨论、专题演讲、互动辩论、书面体会、征文比赛、电视访谈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还应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达到内化于心的效果。

 三 、人人必须 做 好学习 笔记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做到一人一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翔实记录学习内容、学习体会、重点摘录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检查学习笔记,实行领导每月批阅制度。县委教育实践办、县委督导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人人必须撰写 心 得体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必须在学习教育环节至少撰写 1 篇以上心得体会文章。心得体会必须本人撰写,要体现真学真悟,入脑入心,杜绝照抄照搬。各乡

 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心得体会评选评比、张榜展示等活动,并及时向上向外推介范文

 五、人人必须 通过 知识测试。县委教育实践办将编写学习教育活动知识测试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测试,测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成绩不合格的将“补课”学习。

 六、人人必须 投身 实践 服务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到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上来,把群众路线运用到、落实到抓重点工作的布局展开和关键问题的攻坚克难上来,落实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上来,使全年工作一开局就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新气象、新局面。

 中共剑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 2 月 25 日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 2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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