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的探索与实践
东区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党在新的时期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对新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时强调,建设和谐社会要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因此,我区政法工作要更好地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就必须从社区着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增添工作措施,延伸政法工作职能,全力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全面深化了政法、综治工作,为社会和谐安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我们围绕政法工作如何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深入调研,为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提供了现实依据。就我区目前实际来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更重,要求发展环境更加和谐。要推进工业强区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双创”的成功,需要创新性地开展政法综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二是人民内部矛盾增多,维护稳定的压力更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因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拆迁补偿、特殊困难群众利益保护问题、环境污染与环保搬迁问题等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压力更大。三是治安形势严峻,平安创建任务艰巨。在新形势下,社会管理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和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东区每年的刑事立案发案一直徘徊在2100件左右,约占全市的三分之一,其中“两抢一盗” 等侵财案件占发案总数八成以上; 2005年,发生在东区辖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39起,占全市的60%。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直接影响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刑事作案人员中青少年、流动人员犯罪率比较高,外来“三无”闲散人员滋事扰民、违法犯罪、影响市容市貌的顽疾在短时间内无法根除。四是建设法制型稳定社会任重道远。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企业改制、劳动关系、房屋拆迁等方面的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的数量持续增加,疑难案件和群体纠纷增多,法律手段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更加艰巨。
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发现以上问题在社区都会得到集中体现。政法工作实现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社会安康,社区是政法工作拓宽内涵和外延,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从和谐社区着手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重心下沉、防线前移的目标,我们将工作精力、工作思路、工作经费、奖惩考核等向基层社区倾斜,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基层工作的优惠措施,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法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问题,在全市率先推行政法工作进社区的创新举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探索扩大政法工作领域的有效途径,以警务进社区为龙头,推进法官、检察官进社区,实现了政法工作专业性和社区工作群众性的有机结合,切实增强了服务和谐社会的实效。
二、深化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
当前,社区居民对法制宣传的需求有四个明显的变化:第一,从被动地学习法律条文向主动寻求维权途径、了解诉讼成本、掌握诉讼时效方面转变;第二,从单向灌输向居民主动要求参与、双向式、互动式学法转变;第三,从主要依靠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向声像制品、电子图书、数字多媒体、国际互联网等新型媒体转变:第四,从单纯学习法律知识向注重感受法制氛围,享受法治文化和环境等多层次、综合性的需求转变。鉴于实际,我们坚持以满足居民法律需求、提高居民道德法律素质、引导居民通过法律理性方式解决纠纷为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构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平台,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一是走进社区建立社区普法长效工作机制。社区最突出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地域性,一般说来,在社区范围内,社区组织具有较强的号召力,社区组织开展普法最为直接、最为得力。因此,政法工作走进社区,政法干警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驻区单位支持,社区具体落实的普法运作机制,既能形成合力,增强实力,又能多种渠道筹措普法资金,从组织和物质上保证社区普法的持续开展。
二是走进社区建立系统化、网络化的普法工作平台。政法干警进社区后,积极协助社区整合宣传资源,以社区“市民文明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健康俱乐部”、“青少年教育基地”、“社区文化广场”等为阵地,以“法制宣传栏”、“科普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为载体,依托社区宽带网、闭路电视和有线广播系统等公众设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网络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平台。
三是走进社区建立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社区普法最缺乏的是专业人才,而社区中又不乏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当前最需要的是把这些人力资源整合起来,共同为社区普法贡献力量。政法干警进社区后,充分发挥权威性和专业性优势,整合法律人力资源,在法律援助人员、司法助理员的带动下,充分利用社区律师、公证员、政法机关离退休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职业、婚姻、咨询、家政服务等社区中介组织法律宣传人才和资源,形成了法制宣传的巨大合力。
四是走进社区创新社区法制宣教机制。政法干警进社区后,不断拓宽思路,探索规律,开拓创新,注重服务,普法与社区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社区硬件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综合执法服务相结合,通过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开设校外法制课堂、以案说法等形势,不断创新时代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实效。如2005年上半年,区政法委、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国土、农水、信访等部门在银江镇召开4次法制宣传、咨询、教育暨公开处理大会,参会接受教育的社区居民和村民达1000余人次。
三,深化社区治安防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社区“三官”的推动和支持下,重点抓好社区警务室建设和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打牢基层治安防控基础,社区治安防控能力不断增强,2005年全区“两抢一盗”案件发案与2004年同比下降12.1%,入室盗窃案件同比下降34.9%,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是社区警务建设取得实效。把社区警务作为政法工作社区化的最重要工作来予以重视和落实,多次对社区警务建设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社区警务办公用房和基本办公设施,区公安分局负责警务室标识、标牌的制作、社区民警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制度的制定,于2005年在辖区所有社区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共有110名民警常驻社区。社区警务室以社区民警为主,社区、社区对口法官、检察官积极参与,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荐社区民警担任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协调配合。二是广泛调查,精心研究,根据每个社区实际,制定出各社区的治安防控方案。三是大力推进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各社区均组建了一支不少于10人的义务治保巡逻队,部分社区还有党员义务巡逻队、老年义务巡逻队、治安积极分子巡逻队和文明劝导队。四是强化社区治安基础工作。建立治安刑事案件登记簿、安全检查登记簿、外来人口和出租户登记表、重点人员登记表等台帐,掌握社区治安的基本情况。五是狠抓社区治安防范宣传。通过入户调查、散发宣传单、召开坝坝会等形式,加强治安防范知识宣传,发动群众为社区治安出谋划策,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六是抓好服务群众工作。向社区居民发放警民联系卡,加强邻里纠纷调解和社区稳定工作,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搞好低保、困难群众的扶助和社区待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建立了良好的警民关系。
二是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深入扎实。以社区综治组织领导机构为平台,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区民警一般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副组长,社区对口法官、检察官、辖区有关单位为成员,共同推动群防群治工作,建立起了专群结合、点面结合的群防群治网络。各社区在社区政法干警的协调支持或社区民警的亲自带领下,组织民兵应急分队、企业保安、专职巡逻队、党员义务巡逻队、护厂护校队员、护楼守院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家属区、工作区、企事业单位周边开展日常巡逻,在重点时段和地段开展昼夜巡逻,切实加强了社区治安防控。同时,在社区开展了安全感测评、社情民意调查、法律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广泛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充分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楼栋、安全文明小区等创建工作,大张旗鼓地在社区表彰辖区的各类见义勇为行为,全面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强化对重点人员的治理、防控。社区成立了社区政法干警参加的重点人员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通过签定责任书、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制定重点矫正帮教措施,确保重点人得到有效监控;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引导重点人员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和家庭观念;针对重点人员在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街道、乡(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解决,稳定他们的情绪;组织社区干部、社区政法干警与社区重点人员结成“一帮一”对子,对名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及时了解跟踪,做到“发现困难及时帮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仅为4%。积极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措施,青少年犯罪率有所下降。采取一切行之有效地合法手段,大力开展教育和劝返外来“三无”闲散人员,切实减少了治安隐患。
四是深化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增强维护稳定实效
政法工作进社区后,特别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社区作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打造和谐社区。
1、加强对调解组织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既是政法干警的法定职责,也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通过业务培训、个案宣传、政法干警与社区结对子、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等方式,对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区政法干警在实践中建立了定期的培训制度,通过研讨会、培训班和观摩庭审等形式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在年度的工作思路中,政法部门始终将宣传法律、组织基层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也将此作为司法服务的载体,社区政法干警定期组织社区调解员进行培训,及时将关系到百姓生活生产、关系到社会道德风尚、民风民俗的最新法律信息和知识传递到百姓和调解员中,以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2、健全调解组织,增强矛盾纠纷调处的合力。社区政法干警进驻社区后,社区重新调整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除社区综治副主任、居委会、列管单位外,增加了社区政法干警,有的社区政法干警还担任组长或副组长。社区干警加入后,帮助社区完善和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增加了社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增强了调处工作的权威性,2005年全区的矛盾纠纷没有因调处不力而导致事态升级的现象发生。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增强工作实效。社区各列管综治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由列管单位领导、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对口法官、检察官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综合进行分析,共同出谋划策,逐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制,确定每件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社区党工委成员每星期轮流负责信访工作,社区政法干警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接待上访群众,实施“谁接访谁包案”制度,增强信访接访工作的实效。增强社区治保会、调解会,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区,大事不出社区”,把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之真正成为预防和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5、妥善处理社区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区稳定。对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本着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着力解决,对不合理要求也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对说服制止不住仍可能聚集上访的,及时报告并组织力量劝留在本社区继续说服教育,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社区领导、社区政法干警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亲临现场指挥,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社区平安。如2005年年初在处理强华铸钢厂200多人上访案中,组织政法干警先后5次深入厂区和社区召开职工大会,与职工、厂方进行沟通协调,并对业主、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终使事件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政法工作进社区取得的初步成效
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一是增强了社区治安防控能力。社区群防群治组织蓬勃发展,59个社区均组建了义务巡逻队,建成治保会93个,调委会85个,帮教小组73个,民兵应急分队1支,护厂护校队76支,守楼护院人员2200余人,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社区居民的安全感明显增强。2005年全区可防性案件发案641起,比2004年下降了28.9%,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入市盗窃案件下降了34.9%。三是建设法制性稳定社会取得新进展。社区居民通过司法、理性渠道解决利益诉求、矛盾纠纷的情况明显增加,通过静坐、围攻等过激方式要求解决问题的明显减少。2005年,全区共受理民商、行政等案件3347件,比2004年上升10%,接待5人群众集体上访150余人次,比2004年下降9.6%,发生静坐、围攻等过激群体性事件11起,比2004下降了23.5%。四是社区工作和政法工作实现了双赢。政法工作社区化促进了社区工作和政法工作的双丰收,我区社区获全国示范社区称号,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法院、先进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全国、省、市集体荣誉称90余项。
工作中,也取得了一些经验。经验之一:执法为民、服务发展是党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政法工作进社区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经验之二:围绕人民根本利益履行职能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主旋律。政法工作社区化必须坚持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主旋律来制定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经验之三:创新是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政法部门必须根据时代特点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机制、执法作风等方面予以创新,推动政法工作社区化的深入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区政法工作社区化目前处在启始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法工作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工作措施还不够详尽,实效性需要增强等。下一步,我们将对政法工作进社区的现状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更加符合东区社区和政法工作实际的政策措施,为深化平安东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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