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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风筝比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4 14:40:38 |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举办88县“移动杯”老少同乐风筝放飞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党委: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体育发展年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促进全民健身活动,不断丰富各族群众业余文体生活,正确引导科学健身,促进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经县委宣传部、8州移动分公司88县营业部、县文化体育局研究,决定于4月8日联合举办88县“移动杯”老少同乐风筝放飞比赛,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风筝爱好者参赛。

后附:比赛规程

中共88县委宣传部

8州移动分公司88县营业部

88县文化体育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

88县“移动杯”老少同乐风筝放飞

比赛规程

一、时间:2006年4月8日(上午11:00)

二、地点:88县人民体育场

三、主办单位:8州移动通信分公司88县分公司

四、承办单位:88县文化体育局

五、参加单位:全县各单位、风筝爱好者。

六、参加办法:分组比赛,少年组、青年组、中老年组(具体年龄见比赛细则)男女不限。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一等奖一名(共计3名,奖品为诺基亚1100手机一部,);二等奖一名(共计3名,奖品为精美水果盒一套);三等奖3名共计(共计3名,奖品为浴室精美套盒)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发通知开始至2006年4月8日止。

2、报名地点:文体局办公室

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关于举办2006年度88县移动杯老少同乐风筝放飞比赛实施细则

一、组别划分:比赛共分三个组:即少年组8—18岁、青年组19—40岁、中老年组41岁以上(以身份证为准)。

比赛时每个大组又分若干个小组每组六人参加预选,每组选出前2名参加决赛,根据决赛决定本大组的名次。

二、比赛办法

1、比赛用具:少年组的运动员自备200米线盘1—2个;青年组合中老年组的运动员自备300米线盘1—2个;每组运动员自备参赛风筝2个。

2、每组比赛为20分钟,其中空中停留5分钟左右。裁判员分别记录放飞时间和收回时间,两项时间最短的排列在前,两人以上成绩相同的以放飞时间短的排列在前。空中停留不计成绩,但停留时间不足4分钟或超过6分钟,每相差1分钟扣除放飞和收回时间的半分钟,整个时间超20分钟的和塔线,断线影响放飞失败,不计成绩。

3、放飞失败1次的可补放1次,放飞失败2次以上(含2次)的取消比赛资格。

4、少年组和中老年组跑道设为30米,青年组跑道60米。

四、运动员

1、运动员应提前进入检录区,并按检录员的要求及时进入指定的位置,检录员点名5次或两分钟内的视为比赛弃权。

2、运动员应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各项制度,听从大会统一指挥,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五、检录长(员)

1、检录长应及时安排检录员召集运动员进入指定位置;

2、检录员应及时清点本组参赛运动员,并按时将其带到比赛的跑道,并向裁判长(员)交清,同时做好下组的清点工作。

六、裁判员

1、裁判员应按时进入本跑道的裁判位置,并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裁判员按检录员报来的运动员及时核对其跑道,并向裁判长报告

3、接到裁判长发令时(鸣哨挥黄旗)应及时记时放飞起止时间。待风筝空中停留5分钟后令运动员将风筝收回时开始再次记收回的起止时间(即从收回起到把风筝收回到手的时间)并填在记分表内并报记录组。

七、裁判长(副)

1、裁判长接到裁判员报告后应再次核对运动员有无站错跑道后,向运动员和裁判员发布做好比赛命令,并鸣哨挥动黄旗命令比赛开始。

2、裁判长鸣哨挥动红旗,即本组比赛结束。

3、副裁判长在另一头做好对裁判员及运动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奖项设五个大组,每组录取前三名。

九、比赛地点、时间

1、比赛地点:88县人民体育场

2、比赛时间:4月8日上午11:00

十、报名地点:88县文体局

联系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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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放风筝比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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