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06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县委提出的“一三四八”发展战略的起始之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2006 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加强基层建设会议精神,着眼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打造中国畲乡”,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着眼于促进改革发展,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景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着眼于推动法治建设,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景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着眼于维护公平与正义,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畲乡”,全面履行职能,为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今年要坚持二十字工作思路,即:围绕中心、内强实力、外树形象、创新特色、维护稳定。切实办好六件实事,即:抓机遇,建好基层司法所;履职责,夯实依法治县基础;强法治,抓好学法用法;搞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要政策,落实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措施;壮实力,带好司法行政队伍。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基层创新亮点;二是努力实践整体推进;三是加大督查全面提高。争创三大亮点:一是法律服务进民企;二是法律援助扩面增量;三是规范司法所和标准调解庭建设。力争实现“两个控制、三个提高、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控制矛盾纠纷激化;提高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基层基础建设措施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的动员部署工作,高起点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为主题,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五进”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和理性维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遵纪守法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解疑释惑送法规”“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教育进民企”“法律服务接待”“12348法律咨询”“五五普法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完善法制教育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行业普法和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探索在我县持久开展具有民族特色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不懈地加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合法权益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和理性维权,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围绕“法治畲乡”的目标任务,加强依法治理,努力实践依法治县。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建达标活动,健全“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创建评议”三个工作体系。大力推行“四民主两公开”,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用民主的办法保障广大群众的权利,通过基层民主的扩大来示范、引领、带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公民合法利益,创造安宁有序、自由平等的和谐社会。为达标村(社区)制发证书和挂牌并进行命名表彰,争取创建一至二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再上一个新台阶。全年全县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要分别达到60%和75%以上。扎实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业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法律援助到社区、部门送法到社区的“三到社区”活动,促进我县城镇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各依法治理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的既定标准,抓好 5至8个规范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从组织队伍、业务开展、工作制度、所务管理、履行职能等方面全面推进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规划。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依托乡镇“综治中心”这个平台,通盘考虑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维护基层稳定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乡镇司法所装备技术条件,分期分批为乡镇司法所配齐办公设施;三是加强业务建设和实践锻炼。对司法助理员进行1至2次的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紧紧抓住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立足点,选好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群众解难。四是加强工作考核。完善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开展示范司法所考评活动。
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一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人民调解员基本素质培训和年度业务轮训及现场交流等方式,提高法律政策、文化知识和依法调解的技能和水平。二是健全调解网络。争取资金搞好3至5个标准人民调解庭建设,以点带面,形成以“乡镇司法所为龙头,调委会为根基,人民调解庭为阵地”,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发展的民事依法调解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继续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以“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重引导、重宣教、重长效”的“三早三重”为突破口,发挥行业性调委会的自我净化功能,努力做好新时期在小水电建设、征地拆迁、企业经营、工程建设、劳资纠纷中引发的各种矛盾调解。四是强化对基层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社会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责任和预警机制,致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实现调解方式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不断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按照“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的要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排查工作,加强归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规范化建设,搞好延伸帮教。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帮教制度,构建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乡镇、村组(社区)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帮一”制度,做到安置帮教站、基层组织、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帮教责任落实。深化归正青少年“导航工程”,不断完善社会帮教机制。认真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的目标是:壮队伍、扩援面、增数量、保质量,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收或者减收费用。具体措施: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宣传网络建设,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建立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体系,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群众知道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在19个乡镇(除库区5 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在有关部门和组织设立配套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今年拟打算对司法所(法律援助联络站)协调的案件实行补贴,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对符合《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案件,每个案件给予50至150 元不等的办案补贴。规范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咨询联合运作,提高接访工作质量,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切实依法维权,形成纵横交错、内外互动的援助工作体系,更好地为贫者、弱者、残者提供法律帮助。对“五保户、残疾人、低保户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等四类对象广开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做到有援尽援。进一步拓展援助工作领域,积极探索非诉讼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以调解方式解决利益争议。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基础保障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的突破。向全社会招募法律援助自愿者,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法律援助基金,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和服务,争取援助案件今年内突破100件;建立有效的办案激励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提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五、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抓手,构建法律服务大格局。突出法律服务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整合各种法律服务组织的力量,扩大法律服务业务,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改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使法律服务业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服务方式,提供六方面的法律服务:一是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快的法律帮助和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民企”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参与经济活动的谈判,帮助民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当好企业法律参谋;二是为农村社会稳定服务,积极向农村拓展延伸法律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为政府法律服务,继续按照《景宁县司法局、信访局关于在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四是加强公证法律服务,要以贯彻实施《公证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引导公证机构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服务,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交易安全。五是为突发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六是为促进库区发展和移民工作顺利开展服务。
六、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切实为维护公平与正义服务。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队伍强素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指导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继续抓好执法制度建设这个重点,抓住落实制度这个关键,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人人都来想大事,谋大局,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探索新思路,创造新业绩,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意识。通过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工作的世纪主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勇于改革、团结协助、作风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今年要坚持二十字工作思路,即:围绕中心、内强实力、外树形象、创新特色、维护稳定。切实办好六件实事,即:抓机遇,建好基层司法所;履职责,夯实依法治县基础;强法治,抓好学法用法;搞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要政策,落实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措施;壮实力,带好司法行政队伍。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基层创新亮点;二是努力实践整体推进;三是加大督查全面提高。争创三大亮点:一是法律服务进民企;二是法律援助扩面增量;三是规范司法所和标准调解庭建设。力争实现“两个控制、三个提高、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控制矛盾纠纷激化;提高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基层基础建设措施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的动员部署工作,高起点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为主题,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五进”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和理性维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遵纪守法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解疑释惑送法规”“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教育进民企”“法律服务接待”“12348法律咨询”“五五普法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完善法制教育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行业普法和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探索在我县持久开展具有民族特色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不懈地加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合法权益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和理性维权,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围绕“法治畲乡”的目标任务,加强依法治理,努力实践依法治县。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建达标活动,健全“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创建评议”三个工作体系。大力推行“四民主两公开”,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用民主的办法保障广大群众的权利,通过基层民主的扩大来示范、引领、带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公民合法利益,创造安宁有序、自由平等的和谐社会。为达标村(社区)制发证书和挂牌并进行命名表彰,争取创建一至二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再上一个新台阶。全年全县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要分别达到60%和75%以上。扎实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业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法律援助到社区、部门送法到社区的“三到社区”活动,促进我县城镇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与各依法治理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的既定标准,抓好 5至8个规范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从组织队伍、业务开展、工作制度、所务管理、履行职能等方面全面推进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规划。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依托乡镇“综治中心”这个平台,通盘考虑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维护基层稳定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乡镇司法所装备技术条件,分期分批为乡镇司法所配齐办公设施;三是加强业务建设和实践锻炼。对司法助理员进行1至2次的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紧紧抓住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立足点,选好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群众解难。四是加强工作考核。完善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开展示范司法所考评活动。
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一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人民调解员基本素质培训和年度业务轮训及现场交流等方式,提高法律政策、文化知识和依法调解的技能和水平。二是健全调解网络。争取资金搞好3至5个标准人民调解庭建设,以点带面,形成以“乡镇司法所为龙头,调委会为根基,人民调解庭为阵地”,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发展的民事依法调解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继续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以“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重引导、重宣教、重长效”的“三早三重”为突破口,发挥行业性调委会的自我净化功能,努力做好新时期在小水电建设、征地拆迁、企业经营、工程建设、劳资纠纷中引发的各种矛盾调解。四是强化对基层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社会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责任和预警机制,致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实现调解方式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不断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按照“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的要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排查工作,加强归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规范化建设,搞好延伸帮教。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帮教制度,构建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乡镇、村组(社区)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帮一”制度,做到安置帮教站、基层组织、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帮教责任落实。深化归正青少年“导航工程”,不断完善社会帮教机制。认真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的目标是:壮队伍、扩援面、增数量、保质量,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收或者减收费用。具体措施: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宣传网络建设,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建立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体系,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群众知道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在19个乡镇(除库区5 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在有关部门和组织设立配套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今年拟打算对司法所(法律援助联络站)协调的案件实行补贴,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对符合《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案件,每个案件给予50至150 元不等的办案补贴。规范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咨询联合运作,提高接访工作质量,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切实依法维权,形成纵横交错、内外互动的援助工作体系,更好地为贫者、弱者、残者提供法律帮助。对“五保户、残疾人、低保户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等四类对象广开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做到有援尽援。进一步拓展援助工作领域,积极探索非诉讼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以调解方式解决利益争议。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基础保障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的突破。向全社会招募法律援助自愿者,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法律援助基金,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和服务,争取援助案件今年内突破100件;建立有效的办案激励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提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五、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抓手,构建法律服务大格局。突出法律服务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整合各种法律服务组织的力量,扩大法律服务业务,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改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使法律服务业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服务方式,提供六方面的法律服务:一是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快的法律帮助和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民企”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参与经济活动的谈判,帮助民营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当好企业法律参谋;二是为农村社会稳定服务,积极向农村拓展延伸法律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为政府法律服务,继续按照《景宁县司法局、信访局关于在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四是加强公证法律服务,要以贯彻实施《公证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引导公证机构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服务,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交易安全。五是为突发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六是为促进库区发展和移民工作顺利开展服务。
六、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切实为维护公平与正义服务。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队伍强素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指导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继续抓好执法制度建设这个重点,抓住落实制度这个关键,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人人都来想大事,谋大局,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探索新思路,创造新业绩,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意识。通过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工作的世纪主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勇于改革、团结协助、作风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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