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调度会致辞
(2006年8月3日)
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从去年9月份开始着手建设,经过10个多月的紧张筹备,于今年7月17日投入试运行,目前看,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我们也看到,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相协调的问题,运行的质量和效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对建设行政服务中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分析研究和解决当前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把各项进厅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务大厅规范操作,高效运转。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市转变政府行政管理服务方式上的一次重要变革,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更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当前,区域间竞争日趋激烈,从某种意义上说,区域间的竞争就是政府效能的竞争、行政方式的竞争、软环境的竞争。而要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实现“连年进位、三年翻番,十五年后成为长春市昆山” 的奋斗目标,就必须努力破除阻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的弊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速推进行政服务方式的改革。我市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不仅仅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从深层次上讲,正是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府改革、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优化软环境、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是我市现实发展的需要,是顺乎民意,合乎民心的必然之举。因此,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实现由心动到行动的转变。
1、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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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具体落实上,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把&&经济发展得更快一点,投资环境改善得更好一点,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得更实一点。作为政府来讲,就是如何运用正确的行政权力,更加有效、快捷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努力使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把分散在各部门的、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十分紧密的审核、审批等项目集中在一个大厅办理,变分散服务为集中服务,并通过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实行一站式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东跑西跑重复跑,你批我批多头批”的状况,让企业与广大群众在需要到政府部门办事时,只进一家门,只找一个人,以最短时间和最简便的程序办完事情,从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简捷的行政服务便利。因此,把行政服务中心办实办好,就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2、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要求政府工作要依法行政,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政务公开,这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政府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在全市推行了建筑招投标、收支两条线、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管理、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行政性收费等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对优化经济环境、推动政府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长期传统体制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政府部门审批项目过多、审批程序过繁、审批时间过长、收费过多过滥、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很好解决。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全市各行政机关的审批审核事项集中在一栋楼内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办事、一个口子收费、一门式服务”,将有效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把行政活动过程和行政权力的运作公开化,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再深化,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这对于加强民主监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树立公务人员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3、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衡量一个地区是否有竞争力,投资环境是重要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哪里的投资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哪里的经济就会得到更快的发展。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硬环境是基础,软环境是关键。目前,我市相邻县域的硬环境相差无几,吸引投资的关键是办事规则、办事方式、办事效率。近几年来,尽管我们在改善经济环境方面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解决了一些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但总的来讲,环境不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何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解决好环境不优的问题,就成为我们改善投资环境的关键。特别是前一段省级下放、委托了多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长春市级又下放、委托了多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再加上县(市)部门原来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我们县级行使的权力已达到了1000多项。可以说,这是有史以来县级行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最多、最集中的时期。而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就是解决改善投资环境的一个枢纽,就是确保用好下放权限最有效的手段。行政服务中心可为落实下放权限和投资服务提供更好的公共平台和制度规范,能够让投资者跑最短的路、找最少的人、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使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能够更加顺畅地进入&&。
4、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现实选择。
从上级的要求看,近年来,国家、省及长春市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日益重视。去年省政府在敦化召开政务大厅建设现场会,今年4月份又召开了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最近省委、省政府又要召开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会议,全力加速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长春市政府在今年6月9日也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会议,并要在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必须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好、运作好。
从外地的发展看,南方发达地区早在十几年前就实施了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实践证明确实对经济发展和转变政府职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省内来看,目前全省41个县(市)已建成32个,并且有一些县(市)已经运作的较为成型成功。从长春地区看,在外四县一区中,由于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筹备时间较长、标准较高,因此我们&&组建相对较晚,在启动运行上落后于其他县(市),但标准我们是一流的。因此,在建设行政服务中心上,必须要树立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利用设施投入最多最好、面积最大最优、进入审批收费项目最多的优势,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上迎头赶上,而且还要后来居上。
因此,各部门尤其是各部门的一把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到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解放思想、推进改革、优化环境、培植优势竞争力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顺应形势、深得民心、广受欢迎、影响深远的一件民心工程;是全面优化环境、推进“快走”变“快跑”的当务之急;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坚持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
二、针对问题,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从前段的工作情况看,工作进展大体是顺利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进展不平衡。从近段时间的试运行情况看,各部门的工作进度不够平衡。一些部门工作进度较快,进驻较为积极,比如地税局、土地局、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计经局、物价局等部门运作的较好。具体表现就是人员到位及时、设备配置及时、项目到位及时,并已开展了实质性工作。但一些部门进度不快,行动迟缓,有的是应该进驻的还没进驻,该配置的设备还没配置,该到位的项目还没到位。还有的部门虽然进驻了,但不较真、不动真格的,该落实的没落实,该操作的没操作。从统计的情况看,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是47个部门,已进驻的33个,占应进驻部门的70.2%;应进入的审批项目是506项,已进入355项,占应进入项目的70.1%;应进入的收费项目是156个,已进入70项,占应进入项目的44.9%。同时,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共设有113个办事窗口,而各部门所利用的只有81个窗口,还闲置了近一层楼。可以看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差距很大,工作的进展很不平衡。
二是认识不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不解放,无从谈发展。认识的问题解决不了,无从谈落实。现在看,思想认识问题仍然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不好,不但可以滞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程,而且可能导致这项工作的半途而废。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主要表现出三种不良思想倾向:第一,存在应付心态。有的部门认为,建行政服务中心是讲过场、走形式,认为政府不能动真格的,打算应付一下了事;第二,存在畏难情绪。有的部门认为涉及到审批档案多,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存储难,还有的认为自己部门的贵重票据多,怕丢失等等,以一些实际难题为由,迟迟不肯进驻。第三,存在观望心理。有个别应进未进的部门在看市里的态度,如果市里要求的严就进,要求不严就拖,态度不积极,工作不落实。
三是行动不积极。主要表现是,有的部门在进中心项目上有虚报和瞒报的现象,应该进入的审批项目没进来;在授权上有授权不放权、放权不到位的现象;在行动上采取应付态度,进人不进事或进事不授权,把窗口当作收发室的现象;在业务衔接上有两头受理,里一半、外一半,搞体外循环的现象;在人员安排上,有随意配置现象。有的部门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不是业务骨干,仅从归口单位抽调代替。
透过这些现象,分析存在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部门领导存有“三怕思想”:
第一,怕失权。一些部门存在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把行政服务当成管理,把行政管理当作权力,甚至是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认为把行政审批权都放到行政服务中心,自己就没权了,把着权力不放,见到利益就争,不愿意接受监督。
第二,怕失控。认为把权力授给窗口人员,自己不能到现场跟踪审批,担心工作人员搞不好造成工作失误。事实上,我们建设行政服务中心首先考虑的就是审批权集中后的监管问题。由于实行了网上办公,工作人员操作的电脑与原单位办公室的电脑是有网络平台连接的,在单位办公室可以随时监控到窗口办公的业务流程、办理进度和办结效果。如果工作发现问题,可以随时指导,随时纠正,不存在失控的问题。
第三,怕失业。有的认为把审批和收费职能拿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机关就没有具体的业务可干了,余下的人员就会闲置起来。需要指出的是,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后,省里将出台部门内设机构精简调整的政策,部门的职能也要随之发生转变,主要是发挥管理、监督、指导、协调、调研等方面的作用。对此,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上要把握主动,争当推进者,别当挡路人。
要高起点、高标准的把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好、运行好,真正达到预期效果,真正便民利民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就必须彻底解决好以上存在的问题。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和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是大势所趋,是民心所向,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鲜明的、坚决的。各部门在下步的运作中必须要做到“三个不准”:“一是不准应进不进;二是不准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三是不准双轨运行,体外循环”。这“三不准”是条铁的纪律,各部门没有任何理由讨价还价。同时,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必须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应进部门和项目到位。要严格按照“进厅是原则,不进厅是例外”的原则,凡是能进厅的必须全部进厅办理,实行集中审批。原来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全部进厅,省市下放的审批管理权力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要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审批,坚决杜绝“里一半,外一半”的现象,严禁“两头受理”。凡是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得再行受理,必须实行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对于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要汇编成册,政府最后要进行核查。如果有厅外审批的册外项目,政府视为违规操作,不但不承认、不支持、不保护,还要责成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对责任人要给予党政纪处分。会后,凡原来要求缓进的部门和打算不进的部门,要把应进的项目和不进的理由形成书面材料,在两日内报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报送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实行集中审批为契机,调整机关内部原有的审批方式和操作程序,做好协调工作,真正让企业、群众只进中心一个门就能把事办成。我市的行政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后,市政府要发出公告,对应进部门的审批项目,企业和群众将会到行政服务中心去办理。如果群众在行政服务中心得不到到位有效的服务,政府将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果是行政不作为,要对相关领导给予处分。
二是一把手授权到位。我们推行 “阳光政务”,实行审批权相对集中,就要求各部门把项目拿到窗口实行公开办公,集中审批。窗口是部门设在中心的办事机构,不是传话筒,更不是收发室。各部门要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充分放权到窗口,使窗口工作人员有责有权。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各部门必须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一把手要充分授权给审批办主任,实行审批办主任在窗口审批制度。我们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就是要简化传统的多头、多层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一个部门所有的审批事项都要集中到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到一枚审批章上。所有进入中心的、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审批项目,其受理、审批、发证等环节必须在中心履行。真正实现“进一个门办事,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三是窗口工作人员到位。进驻的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行政审批、收费事项的多少,任务的轻重,“窗口”的数量,来确定进厅工作人员。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原则派驻进厅人员。调入后,除党团关系迁入政务大厅外,人员性质不变,行政关系不转,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或单位,要确定带队领导和“窗口”首席负责人各一名,带队领导必须是分管业务的副职领导,每周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不少于两天,“窗口”首席负责人为中层干部,与工作人员一道工作在“窗口”。窗口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许自行调换,不许轮流坐庄,不许空位。尤其要注意的是,在选人上不能由业务不精通、没有行政审批资格的人员顶替,即使现在已经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合格人员也要马上撤换,如果因工作人员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工作的,部门领导要公开做出检讨,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一定要选好人、用好人,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发挥行政审批中心便民和推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强化领导,步调一致,全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行政服务中心不是行政审批职能的平行移动,而是政府职能的一次重新整合,是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涉及到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调整,涉及到资金、人员和内部机构设置等许多实际问题。因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只有各部门高度重视,抓在手里,采取措施,合力推进,才能保证行政服务中心顺利进行。无论是入驻的前期工作,还是今后的运行管理,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抓,绝不能将人员、职能简单交给大厅了事。要经常过问和调度进厅项目、窗口设置、进厅人员、设施建设等准备情况,加强进厅后的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规范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顺利进行。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即将开业,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起来,亲自参与,立即行动。
二是要保证协调运作。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和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前方后方、大厅内外、上下左右形成合力,才能保证大厅的规范高效运转。在正式揭牌前这一阶段,是试运行阶段,也是磨合阶段和规范阶段,一定要搞好内外协调和内部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增强全局观念,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进厅前后各项工作任务。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市监察局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监察室,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行政效能的监察;公安局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警务室,派驻2名公安干警负责日常保卫和大厅内的治安秩序管理;信用联社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派驻1—2名日常物业管理人员,负责水、电、热等后勤保障的畅通无阻。部门内部要做好各项正式运营前各项准备工作。比如,在工作流程的规范、工作业务的交接,窗口人员的配合,都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做好准备,决不能因为工作业务的不衔接,审批项目的不明确,工作职责的不到位而影响以后的运行效果。从现在开始,各部门就要从实战出发,群策群力,真正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使我市的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早日运营、早见成效。
三是要确保内外一致。根据实际情况,我市除了在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外,还设了五个分中心,分别是公安局、社会保险局、交警大队、交通稽查所和就业服务局等五个单位。市政府做出这样的决策,主要是考虑这些单位办公业务量相对较大,来往人员多,行政服务中心容纳不下,而且这些单位都有单独的办公场所,为此设置分中心独立办公。在接受管理上,无论是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窗口,还是独立办公的五个单位窗口,必须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敷衍办公室的管理。对于五个分中心,虽然设的是分区,但不是特区,要参照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准,在管理上要做到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要求,保证协调一致,统一规范。设分区的部门重点要做好审批项目清查公开工作,要把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报行政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统一汇编向社会公开。
同志们,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和运转,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顾全大局,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行政服务大厅健康有序运作,为加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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