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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在路政管理工作中难点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1-12-07 15:02:20 |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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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如何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找准路政管理中的主要难点和问题,探索一条科学先进的路政管理路子是摆在路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仅就建筑红线控制这一难点和重点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建筑红线控制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建筑红线”,就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的用以界定公路两侧能否建盖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界线。建筑红线控制就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红线范围以内建盖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管理过程。其重要意义在于:1、是为了防止公路街道化,充分发挥公路的效能;2、是可以避免沿线近距离建设施工对公路的影响,有效保护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 3、是对公路沿线的建筑进行控制,可以充分保障公路上汽车驾驶员的行车视野,促进行车安全;4、是可以减少公路上车辆的噪声和尾气对公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如果建筑红线控制不严,就会导致公路两侧出现大量的违法建筑物,而违法建筑物的存在会影响路容路貌,影响行车视线从而危及行车安全,降低公路的通行能力,影响公路发挥正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今后公路改建扩建时因征地拆迁增加国家的投资。

二、建筑红线控制的难点和问题

 当前,路政管理部门积极加强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但困难重重,主要体现在:

 (一)、公路沿线群众,特别是侵占建筑红线当事人对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甚至一无所知,如我在路政管理工作中,问及当事人是否知道公路建筑红线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却说“听都没听说过”、“不知道”等等。

 (二)、对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的管理是路政、土地、城建、规划等多个部门交叉管理,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约束,形成政出多门的局面。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内起房建屋的土地使用往往事前并不征求路政部门的意见,待形成事实后,路政部门想管就难管了,使公路建筑红线区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三)、建筑红线区的控制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到公路沿线村民群众甚至会涉及到当地政府部门,因而在管理中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导致矛盾较多.面对这些矛盾和利益,仅靠路政部门的管理还不够。

 (四)、路政部门的路政管理队伍力量单薄、精力有限,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难以从人员队伍上保证对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进行有力的管理。公路是线形放射和延伸的,以一个路政中队3—5人为例,要管理公路的建筑红线控制区,还要查处其他方面的路政案件、处理路政管理事务,客观上很难以保证对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进行全面的强有力的监管。

三、建筑红线控制的出路和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路政部门多做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公路建筑红线控制的困难和原因,探索对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进行有效管理的办法,依法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一)、要不断深入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这是搞好公路建筑红线控制的前提和基础。要搞好公路建筑红线的控制,首先就必须让公路沿线的广大群众、有关单位了解国家关于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的法律法规,了解和认识建立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知法才能守法”,因此,路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文字、影视、广播、宣传资料、举办爱路护路宣传月等一切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途径地深入广泛地宣传好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公路沿线的群众能增加法律意识,增强爱路护路意识,从思想意识上构筑起有效的第一道防线。

(二)、要积极预防,果断查处,把建筑红线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物遏制在始发之初,消灭在萌芽状态。个人认为对建筑红线的控制,应该以防为主,防大于治。违法建筑的建盖都有一个过程,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所以,要控制建筑红线,路政部门就要在“防”字上下功夫,要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和质量,一旦发现在建筑红线以内有人平整土地,堆放砖瓦、挖掘砌石等违法建筑物的迹象时,就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在违法建筑未完成之前,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容易接受且自行承担的费用较少。  

(三)、要正确规范使用法律文书,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治路。前面已多次提到,路政工作是一个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对各种类型的路政案件的处理,都必须从实体上、程序上严格依法进行。这主要体现在法律文书的规范填写、制作和正确应用上。对于违法建筑,一经出现,路政管理部门就应该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做好相关的法律文书,依法查处,积极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对拒不服从处理,以身试法的严重违法者,应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形成较强的威慑力。

(四)、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各个部门的支持,形成联合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在建筑红线控制区管理部门的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情况下,要积极形成相互协调,目标一致的综合治理的格局,才有可能把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工作落到实处。为达到这一点,路政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各个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加强与土地、城建、规划等部门的联系,形成联合共管、综合治理的机制。

(五)、加强路政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控制建筑红线,查处违法建筑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政策性、法规性较强,这就需要有一支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懂法律的路政执法队伍。要不断加强对路政管理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观念教育、执法能力教育和业务基础知识教育。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路政管理人员的头脑,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树立起“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意识、要通过组织路政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执法意识,使每个路政管理人员都能准确掌握,熟练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路政案件,说服群众,教育群众,提高执法水平。也可以适时收集一些典型的建筑红线控制方面的案件,让路政管理人员分析、认定处理的正确程序和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提高处理复杂案件的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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