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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疗医院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发布时间:2021-12-07 15:24:43 |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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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2. 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 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 急诊病人。

2. 门诊重病人。

3. 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病人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糖、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测定,肝功能试验,以及其他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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