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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中管理条件下的会计事后监督

发布时间:2021-12-13 15:17:15 | 来源:网友投稿

论集中管理条件下的会计事后监督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完善事后监督机制,已经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全面建立和完善会计事后监督工作,有着极其重要而积极的意义。本文拟就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实行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的必要性及集中条件下事后监督工作中亟待完善的方面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 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的必要性。

(一)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是适应金融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加入WTO是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的重要体现。对于中国的银行业来说,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就会计方面而言,首先要求我国的金融会计必须与国际会计规范相接轨,必须按国际规则办事。会计核算工作也就必须适应金融国际一体化的要求,走集中管理的模式,相应地,会计事后监督工作也应当实行集中管理。

(二)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是防范和规避会计风险的需要。

会计事后监督集中,就是以中心支行为基本核算单位,在中心支行成立独立于核算中心和营业网点的会计事后监督部门。会计凭证以及核算中心账务数据信息集中至中心支行会计事后监督部门,通过独立的“会计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采用人工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会计核算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的再审查、再确认,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差错,从而有效防范和规避会计风险。

(三)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加入WTO,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金融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可以更好地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数据信息,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这不仅是国际金融对中国银行业的客观要求,也是金融充分发挥“晴雨表”作用,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导向的内在要求。

(四)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现代、规范、高效、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管理体制顺应时代的需要,实行会计核算集中,逐步改变过去独立核算单位过多,“一家分支机构一本帐”所导致的管理分散、违章操作屡禁不止、各类差错案件时有发生、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等弊端。会计事后监督作为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

实行会计事后监督集中,能够从根本上克服现行监督体系的不足,全面建立健全会计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在组织上,制度上完善内部管理,防范金融会计风险。

二 集中管理条件下事后监督工作的特点及作用。

(一)         建立事后监督工作管理制度和办法。

    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事后监督的管理、目的、内容、方法以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等内容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事后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长期以来,由于会计事后监督的目的、内容不完整,方式、程序不规范,制约了事后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会计事后监督的目的、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帐务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会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如重要岗位交叉轮换、重要业务审批授权等方面应当作为今后事后监督工作的重点。

(二) 建立了独立的事后监督机制。

    首先在组织方面,成立了独立于前台业务核算的事后监督中心,切实赋予事后监督员部门检查前台帐务处理,督促业务部门更正错误的权力,充分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改变了原来事后监督不独立,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兼职、混岗等现象。其次在业务上严格分离。禁止事后监督人员参与前台业务部门的任何业务处理。事后监督人员只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的权限,但不得修改,补充或更正帐务数据,确保监督与被监督人员之间的严格分离。

(三) 配备专职的会计事后监督人员。

   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事后监督中心进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差错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从而提高了事后监督的威慑力。

(四) 实行“人、机”双重监督,提高了事后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手工监督是指采用手工审阅、核对及复算等方法,对会计凭证、帐务核算资金清算、联行核算、内外帐务、会计报表、表外科目、日志管理和其他会计事项等内容进行常规监督,主要是检查每笔业务是否及时、正确、规范地进行帐务处理,以便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纠正差错。计算机监督就是利用会计事后监督系统对核算部门会计信息录入的正确与否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计算机会计事后监督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提供的数据信息比对不一致时,应仔细查明原因及时做好记录、查清责任。应用会计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可以规范事后监督的操作与管理,提高事后监督人员的工作效率,从繁重滞后的劳动中解脱出来。

(五)  改变了原来事后监督流于形式,形同虚设的局面。

    原来,会计事后监督工作还没有做到和具体业务核算部门相分离,仍然归属于会计营业部门,形成监督和被监督工作集于一身,而且监督手段落后,监督往往只是流于形式,翻翻凭证,查查是否漏签章等表象,无法起到事后监督防范会计联行风险的作用。会计事后监督集中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事后监督机制,在组织方面、人员方面、方法手段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改变了事后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的局面。

三 集中管理条件下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事后监督工作仍以大量的手工审查勾对为主。

会计事后监督集中后,事后监督工作仍以手工审查为主。事后监督员对各营业网点的各项核算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对;审查凭证要素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日记表,余额表的一致性、正确性;内外帐务的核对等工作。手工会计事后监督的方式,工作量大,审查核对的时间较长,发现问题的概率不高,这种现状与日益提高的会计核算电算化水平是不相适应的。而对于越来越多利用计算机进行高科技作案,这种落后的监督手段是很难及时发现。

(二)会计事后监督管理系统乏力。

目前的会计事后监督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帐务核对、帐务查询、数据备份、数据引入、帐务结束、生成报告。事后监督人员将核算中心的帐务数据引入,只需按各营业网点流水号逐笔录入,正确无误后,就表明利用计算机系统的监督工作结束。计算机监督只限于核对当日帐务数据、帐表、内外帐务、联行帐卡、重点帐户余额核对却无法实现。计算机监督系统的乏力造成目前会计事后监督工作仍停留在手工核对上,手段落后、工作量大、效率低下。

(三)   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没有形成合力,风险不容忽视。

会计核算集中是将会计核算主体由县支行上升至中心支行,成立以中心支行为基本会计核算单位,各县支行为营业网点的集中式会计核算体系。会计帐务核算集中于中心支行,业务经办人员又远在前台,事后监督人员对前台内控情况又了解很少。目前集中条件下的各营业网点、核算中心、事后监督中心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造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在时间、空间上相互分离,潜在的会计风险不容忽视。

(四)    会计事后监督内容不完整。

首先,会计四集中后,增加了会计主管审批权限,如大额资金的划拨必须经过会计主管认证后方可进行资金的清算,但事后监督人员在传票、流水帐、计算机监督过程中都无法确认,造成重大会计事项事后监督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监督,留下隐患。其次,对于电子联行对帐工作,会计事后监督系统无帐务数据,无法进行帐卡的核对工作。再次,事后监督系统只能保留当天各网点的数据,造成帐务数据不能衔接,无法正确核对内外帐务。

(五)    会计事后监督系统的薄弱环节。

“四集中”核算系统与事后监督系统没有联网,彼此之间数据交换使用磁介质,转换过程中易出差错,并且容易被人为改动数据。在近半年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会计事后监督系统本身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事后监督系统磁盘导入数据时出现失败提示。经核查,出现错误提示时数据已正确导入事后监督系统;“四集中”事后监督系统经常出现事后监督要素录入正确,系统显示“比对不能通过”。经查询核算中心,录入数据同事后监督中心录入数据完全一致;“四集中”事后监督系统经常出现显示的电子联行笔数、金额数据同上一工作日相同现象。经人工仔细核对,实际的笔数、金额完全正确。

(六)    事后监督工作质量不容乐观。

就银北辖区而言,两名事后监督人员分别对三个网点近200笔业务进行全面监督,相当于营业网点十八位同志的工作量。人员紧张、工作量大是造成目前事后监督工作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同时日前会计事后监督工作没有分清主次,突出重点,也是制约事后监督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

  四、完善集中管理条件下会计事后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

一是健全“会计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事后监督。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工作,不仅可以代替部分手工计算与核对工作,减少手工操作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够保证事后监督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更加有效地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

具体措施如:

1、 完善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进行帐卡核对。如在系统中增加联行帐卡核对、再贴现、再贷款帐卡核对、电子联行的帐卡核对。使会计事后监督人员从大量冗长乏味的计算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

2、 健全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进行表内表外业务的核对。如办理再贴现业务、商业银行缴存现金业务,事后监督人员可直接通过计算机进行表内表外业务的核对,同时防止表外业务漏记现象的发生。 

3、 完善会计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加强对再贴现业务的监督管理。目前的再贴现业务的监督,手工工作工作量比较大。除正常的审查监督外,重点审查内容包括:手工计算再贴现天数、利息、实付金额。如再贴现业务菜单中有银行汇票承兑日期、再贴现日期、计算机监督就自动核对天数、利息、实付金额,大大提高了事后监督的工作效率。

4、 完善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加强内外帐务的核对。如发行基金、业务库款的帐实核对;行库往来发生额、余额的核对可通过计算机完成对各网点的核对。避免事后监督人员每天要进行现场核对及向各有关科室调阅报表的不便。 

二是要实现“会计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与“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有机结合,使事后监督人员能够利用“会计事后监督集中管理系统”,自动实现与“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中已有的帐务数据进行检查、核对、监督等工作,自动进行流水帐匹配,勾对。以便会计事后监督人员及时查看、调阅、核对各会计业务岗位的有关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但要注意保持两个系统的严格分离。

(二)建立和完善事后监督集中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内部监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和完善内部监控制度,是加强会计事后监督是做好会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具体来说,就是必须按照总行制定的《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办法》要求,以及时、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会计事后监督机构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将各项会计核算工作业务都纳入到事后监督的核查范围内,在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基础上建立独立有序的会计事后监督体系,监控会计核算全过程,以此维护会计核算的真实有效,防范化解会计核算资金风险。

二是强化制度观念,严格履行工作程序。

会计事后监督的基本职能,就是按照既定的监督原则、方法和程序,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的复审检验。因此,会计事后监督有员不仅要有较强的法律、法规、制度观念,而且要有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

1、会计监督人员要熟知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本行业的会计规则,能对会计业务的合法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及会计信息等内容,做出正确判断和认真审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会计资料签收制度,对核算部门处理完的会计资料除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外,尤其是对联行往来及同城交换业务,必要时,可以采取实时监督进行,从而保证事后监督的时效性。

3、认真做好事后监督的业务统计和数据整理,对每天的检查监督内容及进展情况详细记载,并将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向会计核算签发“会计事后监督差错通知单”,通知其对有关差错、问题及时加以更正和解决。会计事后监督部门还应对反馈回来的“通知单”认真进行核查,防止遗漏,从而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4、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要求认真整理会计档案资料,建立完善的档案登记保管制度,对会计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使会计核算档案最终完整的存放在会计事后监督部门。

5、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会计业务岗位人员和会计事后监督员的工作,要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必要的经济奖罚和精神奖罚。如发现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有执行规章制度者,即使没有发生损失,也应给予必要的处罚,以示警告;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对会计主管、会计事后监督员、会计业务操作员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事后监督情况通报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差错整改。

事后监督部门平时不仅要对会计核算部门反馈的业务差错通知单认真进行再监督,而且要对有关业务差错或事故的责任落实和整改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按月汇总整理,形成会计事后监督书面报告,总结分析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领导反映改进意见和措施,以利于加强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四是要逐步提高事后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1、会计事后监督员的素质高低是做好会计事后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需要下大力气提高会计事后监督人员的素质。首先,对事后监督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聘请有经验和理论水平的教师讲课,重点培训《会计法》、《支付结算办法》、《会计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电子联行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及会计事后监督和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会计事后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其次,实行考聘上岗,制定相应的竟聘上岗机制,只有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严把用人关。造就一批知识全面,业务精通、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具有较强职业道德的事后监督人员。

2、事后监督人员不但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拓宽自己的业务面,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全面熟悉各类会计业务,了解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事后监督人员在强化管理、降低会计风险中的作用。

五是要将事后监督的工作重点要逐步转变到核查后的综合分析上来,对一些重要业务要善于进行跟踪反馈,提高会计事后监督工作的水平。

六是事后监督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事后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会计事后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把科学的管理手段、合理的监督方法、严密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使事后监督在手段上、方法上、制度上真正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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