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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16 15:10:15 | 来源:网友投稿

机械厂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宣传工作,树立企业形象,按照厂党委要求,制定如下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目的是鼓励各各基层分厂注重宣传工作,鼓励通讯员多写稿、写好稿,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一、奖励原则:
1、总厂直接考核的发稿加奖,按照总厂下发的奖励金额分别加给撰稿人(不包括党办专职人员)。
2、在总厂考核范围内的宣传稿件,机械厂将参照总厂奖励标准对撰稿人所在分厂进行奖励。
3、未列入总厂考核范围的宣传栏目稿件,包括机械网页新闻、机械信息、《大庆石化杂志》发稿、政工类论文、各种上报材料等,按下列标准对撰稿人进行奖励。
二、奖励办法
1、在总厂报刊发稿一篇加奖20元。
2、在市级报刊发稿一篇加奖50元。
3、在省部级报刊发稿一篇加奖100元。《中国石油报》发稿一篇加奖100—150元。
4、在国家级报刊发稿一篇加奖400—500元。
5、总厂网络发稿每篇加奖10元。机械厂网络、机械信息发稿每篇加奖5元。
6、撰写经验材料:分厂级加奖50元,总厂级100元,市级200元,中油集团公司级300元。(超过3000字加奖增加50%)
7、论文:在总厂报刊刊载加奖100元,在市级报刊刊载加奖200元,在省部级报刊刊载加奖300元。(超过3000字加奖增加50%)
三、考核范围

对外发稿宣传机械厂的各种体裁文章,按上述考核标准执行。

四、对各分厂宣传报道要求

基础指标:每月至少在机械网络发稿1篇、《机械信息》发稿1篇、每季度在《大庆石化报》发稿1篇。

考核指标:完成以上指标,党委办公室对各分厂经济责任制考核不加不扣,按实际发稿数量和考核标准加奖给单位;当月累计前两名单位评为宣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分厂党支部加奖100、50元不等;当月累计零篇以下的单位,扣党支部书记50元。分厂党支部挖掘使用新人,并发表文章者,当月给党支部加奖50元。累计6个月评为宣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年终直接授予宣传工作优胜单位称号,一次奖励分厂党支部200—300元。

五、新闻评比

为了鼓励通讯员多写稿、写好稿,党委办将组织专人每月在基层通讯员所发稿件中评选出3篇好新闻,第一篇好新闻,每篇作者加奖50元;后两篇好新闻,每篇给作者加奖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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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工厂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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