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法一例两个办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发生了转变。即:由过去的条例制度到现在的法治;由过去的粗放管理到现在的全方位服务;计划生育的对象不再是被管理者,而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任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本文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一粗浅探讨。
一、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到位
近几年来给广大群众的感觉是计划生育工作不紧了,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计划生育转变管理方式上没有引起重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不是按照首位工作的考虑。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任不动摇,再次明确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由于至今没有一个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协调的明确的政策与文件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很难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文艺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单位收费较高,大大限制宣传力度。
2、违反生育政策时有发生
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部分城市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生育观念滞后,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弄虚作假、偷生、超生,另外还有假双胞胎、假收养等问题依然存在,非法收养增多。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由民政、公证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收养一个子女,然而部分人为了躲避行政和经济处罚,千方百计把亲生的子女审报为收养、拾养,钻政府的空子。
3、组织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难
在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还存在,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育龄群众。他们整体生活水平低,一年播种、施肥、收割、复种,全靠劳力,农活繁多;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家庭条件不同,一部分人先治富了家里用电磁炉,有的还用柴火做饭,在山区的居民连吃饭的醋都没有;居住环境不同、分散,有的住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旁,有的住在川地里,有的住在山区,几座山上分散的住着几户人;另外,部分农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够,总是存在抵制情绪,认为是跟他们过不去,对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发送的资料根本不看,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重复工作,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不见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是重要的一部分,但存在着不好管理和流动性问题,组织群众不便。
4、技术服务水平低
关爱母亲,关爱女孩奖励扶助等都使工作具有时代性,需要大力宣传。以“服务”为主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人员就是做好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人员。但是有些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敬业精神差,服务水平低,只停留在会环检、孕检、放环的简单技术水平上,无法做到对妇科病的全面检查,这与我们所做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严重脱节,技术服务人员不做产前、产中、产后、术后访视,造成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前矛后盾,生搬硬套,对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本来计生站人员就少,再减去技术服务所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只能由计划生育专干完成,可计生工作量没有减,以致出现人员分配上过少,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
5、经费保障不健全。
按照国家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结扎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但长期以来,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落实的不好。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供给等方面落不实,因而远远跟不上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群众实施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其次,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循环式工作,而在乡镇一些地区,没有专门设置这一部分专款,造成计划生育方式单一,停滞不前;医疗设备单一,计生技术服务站不能全面给育妇体检、看病。最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由计划生育站的计生专干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去完成。而凡是在乡镇工作过的人员都知道“最苦最累的是计划生育专干,挨骂受气的也是计划生育专干。”而计划生育专干的工资,待遇也很低,有些计划生育站没有经费,没有奖金,下村入户,无论远近,只能徒步。
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对策
1、提高领导班子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扩大宣传面。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基本国策,成立了计划生育法,说明计划生育工作的完备性、重要性。在全局工作中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能忽略,应该放在首位。在人员分配上给予全力支持,现在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员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在乡镇中,作为每一名干部,计划生育工作都有自己的责任。一方面,随着乡镇的管理机制改革,税费减免,全局工作重心任务有所转变,计划生育工作则显的更为重要,单凭计划生育站的几名计划生育专干想把全乡、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是不够、不足的,主要领导要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宣传工作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与优待奖励结合起来,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宣传媒体要给计划生育工作以大力支持,扩大宣传面,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是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应制定宣传媒体给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或配合的明文规定。例如:“文化三下乡”活动中,文化团体可以少编排一些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内容的节目;广播可以定时少量播放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街道边固定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牌,专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电视中可以在屏幕下方出现关于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的字幕,这样即不影响电视节目的播出,还可以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做宣传。通过媒体单位给予配合与发达地区的计生宣传形成一个有机网络。
2、依法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管理
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农村居民实施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干部群众应彻底转变生育观念,促使城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均衡发展;加大政策宣传,消除生育观念上的偏差。我国生育政策的制定是按照一定的特别人群结构、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进行微观调控,属于一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属于生育二胎的要通过申请审查审批方可生育;属于少数民族的经批准,按少数民族政策可以允许生育第三胎,对政策外生育的,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做出处罚决定,依法征费和强制执行。对在生育上相互诱导,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加强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要定点办理各种证照,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要求予以执行,认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企事业单位制定计划生育优待奖励措施,做好与户籍地的信息反馈衔接服务,杜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断层脱节现象。为了更有效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能否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等问题。《人口与计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2006年4月19日,**省人口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
3、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将计划生育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与群众的兴趣、爱好结合起来,尽可能满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需求,促进家庭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转变。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面向家庭、面向群众、以人为本,就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事实证明,只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做工作,人民是欢迎的。例如:奖励扶助政策,凡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同时,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不论男女)的再婚夫妇也纳入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金标准: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整,奖励扶助对象凭身份证和奖励扶助光荣证在当地委托发放机构领取,直至亡故或外迁。使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内容、政策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能够更好的被群众了解和掌握,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只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计划生育工作才能植根于民众之中,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4、提高计生服务所人员队伍素质,调动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乡镇改革、人员调整,针对基层工作量大,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现状,选拔有能力,有文化,思想好的年轻干部从事计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005年11月8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表彰会在北京举行。31人受到表彰。姜淑琴等老先进、是全国52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人口计生精神的集中体现。他们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塑造良好风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名利观,始终以群众要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楷模,学习他们的优良品格和道德情操,在本职岗位上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再创辉煌,谱写出更加壮丽人生篇章,同时,加强乡镇、站人员工资管理,制定绩效分配管理办法及奖惩标准,加强村(居)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好村(居)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的报酬,从而调动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计生服务人员可以划分到医院、卫生院。一方面,壮大卫生系统队伍。另一方面,便于技术服务人员提高医疗水平,创造更多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使他们的专业学有所用。或服务所人员到医院进修提高医疗水平,竞争上岗,真正的把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一支业务精、纪律严、素质高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从而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5、加大资金投入,为居住地计生管理提供物质保障
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深化,必须解决经费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计划生育事业费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保证事业费投入到位和使用的两个效益最大化,在管理形式上应“下管一级、分类划拨、专款专用”。为了使计划生育经费不被挤占,应设立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如独生子女享受的优惠政策、二女户的养老保险、奖励扶助资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金,全部通过银行兑现,这有利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开展。社会抚养费等依法上缴国库的资金由县设专门银行帐户,取消收费中间环节,群众直接到银行缴费,用于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等人口社会福利事业。构建以市计生指导站为龙头,镇乡中心服务站和医疗单位为纽带,镇乡一级服务站为基础,村卫生室为依托的阶梯式计生技术服务新体系,分别规定和完善医疗单位、计生服务站、村服务室在开展计生技术服务时人员、用房、项目、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把服务站分为一级站和中心服务站,明确一级站主要承担咨询指导、宣传教育、妇女生殖健康指导与随访等服务;中心站主要设立门诊、B超、视听、宣教、休息、化验室和手术室,配备先进的辅助检查设备等,打造“温馨、舒适、精致、优质”的服务环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必须保证,并稳中有升,才能使计生队伍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达到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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