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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发布时间:2021-12-26 21:06:31 | 来源:网友投稿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垂直管理体系,福建省烟草公司泉州分公司对所辖县级局(营销部)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财务主管委派制产生的背景

  福建省泉州烟草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后,县级局(营销部)的组织架构为“两办一部”,即综合办公室、专卖办公室、市场营销部。财务部门合并在综合办公室中,由各县级局(营销部)经理聘任的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既是经营管理者的下属又要对其财务行为进行约束,其职权容易受上级干预,依法监督的阻力大。

  在这种状况下,泉州分公司在全省率先推行县级局(营销部)财务主管委派制,实行全市系统财务机构垂直管理、财务人员统管统派,在机制上保障了财务人员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财务主管委派制的管理模式

  各县级局(营销部)财务负责人由市局(分公司)局长(经理)聘任,纳入分公司财务科编制,直接对分公司负责。其职位为市局(分公司)派驻各县级局(营销部)财务主管,对县级局(营销部)行使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改革前后县级局(营销部)组织架构图如图1所示。

  财务主管的主要职权为: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预决算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分析考核预算和生产经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内部财务收支状况;组织制定各岗位财务人员的职责、工作标准,按照标准考核财务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组织所在单位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合理使用资金,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按规定撰写财务报告,确保被委派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在单位国有资本运营情况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审核所在单位新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大经济合同;负责组织所在单位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

  年度决算后,财务主管必须向市局(分公司)述职,接受年度工作质量考核。市局(分公司)结合日常工作、内部审计、年度审计、财经检查等各方面工作情况,对各财务主管的年度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免任另派;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考核优秀者给予业绩肯定和奖励;对于作出重大贡献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晋职等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考核情况,由市局(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市系统内对各县级局(营销部)财务主管实行岗位交流轮换。

  此外,通过对财务主管的监督审查,如发现有对违法乱纪行为不抵制、不报告,甚至报假账以及实施其他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作教育、调离、撤职、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财务主管离职或岗位交流轮换时,应对其进行离任审计,以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主管的工作情况。

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应注意的问题

  财务主管委派制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的推行必须与相关的配套措施同时进行。

  做好被委派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前提。财务主管委派制建立了新的会计监督机制,限制了财务开支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制约了单位领导的财务行为。因此,在实施财务主管委派制之前,必须首先做好县级局(营销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真正意识到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是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从而使他们理解并支持财务主管委派制工作的实行。

  处理好财务主管与被委派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关键。实行委派制后,财务主管的直接领导者不是县级局(营销部),而是分公司财务科。财务主管要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在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同时,县级局(营销部)要督促财务主管支持、配合本单位开展工作,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共同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是根本。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集成管理,其核心在于对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源等进行全面整合。全面预算管理应融合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注重预算管理指导性、约束性和激励性的有机结合,特别要强调明确预算规范,将预算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要针对管理的薄弱环节,把会计控制作为主线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的具体项目应是预算指标的量化,也应具有约束、激励和引导的作用。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和绩效考核作为企业管理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必须同步进行、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其整体作用,才能更有效地保证财务主管委派制的顺利实行。

  加强对财务主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是重点。如果对财务主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就容易导致某些财务主管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甚至为达到某一目的而隐蔽财务违规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对财务主管的日常审查监督,强化其服务意识、监督职能,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违反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及时给予财经纪律处分或解除委派。

  建立财务主管委派制的长效机制是保障。一是加强财务主管的后续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二是健全财务主管激励机制,促使财务主管积极支持、配合被委派单位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建立财务主管安全保障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对于强令指使财务主管违反财经纪律、打击报复财务主管等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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