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妇女问题的出现及其对妇女工作的新挑战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妇女”问题的出现及其对妇女工作的新挑战
摘 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中出现了“留守妇女”问题。留守妇女在农村中承担着巨大的责任,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操持家务,照顾老人,教育子女。她们的劳动时间长、强度大,面临许多困难,安全与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留守妇女问题,是中国走向现代化进程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在这个特殊时期和特殊的背景下,如何用积极的态度,正视存在问题,研究探索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利于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办法,应对妇女工作的新挑战,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农村留守妇女及其家庭情况的实地调查研究,搞清留守妇女的基本状况、她们所面临的困难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提出了解决留守妇女相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留守妇女,城市化,社会问题,挑战,对策
目 录
第一章 农村留守妇女责任重、困难多
1、农业生产
2、照顾老人
3、教育子女
第二章 农村留守妇女成为新的社会问题
1、高强度劳动损害留守妇女健康
2、留守妇女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侵害
3、家庭关系紧张,婚姻危机增多
第三章 农村出现留守妇女问题的原因
1、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体制的影响
2、不规则、不健全的市场经济
3、农村经济落后驱使男人外出打工
第四章 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妇女问题
1、留守妇女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正确评估留守妇女的问题和作用
3、加快相关制度建设,缩小城乡差别
第五章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2、实施家庭创业行动
3、丰富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
参考文献及资料
前 言
×××地处苏北中部,是黄海之滨的农业大县,盛产稻、麦、棉、茧、生猪、家禽及水产品。全县共有×××个镇区,276个村居,105万人口。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开始大量向城市转移,×××的情况也是如此。据我们逐村逐户的调查登记,全县进城务工的人数已达到30万人之多,并且每年以2-3万人的数量在增加。进城务工人员中的男性劳力达16万人,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不少村、组里几乎所有的男性青壮年和未婚女青年都离开了农村和家门,结果,留下来的只剩下了已婚妇女、儿童和老人。于是就有了坚守农村阵地的“386199部队”之说,所谓“38”就是妇女,这里特指那些因丈夫外出打工而被称为“留守妇女”的已婚妇女,“61”是儿童,“99”是老人。由于儿童和老人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因此留守妇女便在当前的农村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她们既要承担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又要照顾家庭中的老小,她们的生活状况与处境,势必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和生活状况,我们于2007年的1、2月份在全县开展了留守妇女状况的调研。本次调研的对象是农村中的部分留守妇女和妇女干部,调研采取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发放问卷、召开妇女干部座谈会、家庭访谈等。对200户农村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是:丈夫外出打工、妻子和孩子在家留守的有164户,占 82%;妻子在外打工、丈夫在家留守的仅有27户,占16.5%;夫妻双方外出打工、老人在家带孩子的有9户,占4.5%。在留守妇女家庭较多的通洋、四明、临海、千秋、特庸等镇,我们深入到许多家庭,对不同群体、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共访谈了79名留守妇女。我们还召开了镇、村妇女干部座谈会6场,共有66名妇女干部参加。通过调查、访问、座谈,使我们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有了一个比较全面清晰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探索产生留守妇女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留守妇女相关问题的思路和若干对策。
第一章 农村留守妇女责任重、困难多
过去,我们常常用“半边天”来形容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农村留守妇女来说,她们已经不是“半边天”了。虽然不同的家庭情况各异,但总体来说,农村留守妇女都是有家、有田、有老人、有小孩;既要种田、搞副业,又要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小孩,她们一人肩负着原来由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因此在生产和生活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问题,有些甚至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留守妇女的现状不容乐观,境况令人担忧。
目前农村留守妇女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农业生产
在农村,每家每户都有承包田,目前,它既是农民们的衣食之源,也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几千年农业社会所形成的观念和思路,使农民认为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保障,是值得世世代代守护、不可割舍的家园。因此,在农村中的男性青壮年外出打工之后,很少有人会放弃自家的承包田;特别是在国家免除了农业税,而且每亩地还给予40元粮食补贴后,农民们更不愿意放弃承包田。于是,农业生产的任务就必然地落到了留守妇女的身上。
农业生产的特点之一是劳动强度较大,在目前农村机械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活要靠劳动力来完成。由于男女在体力上的差异,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子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相比之下,妇女在从事一般的农业生产时不具有优势。在丈夫外出打工之前,虽然妇女也程度不同地与丈夫一起从事农业生产,但通常只是作为助手,妇女更多的是承担家务,做好“后勤”。在丈夫外出打工之后,留守妇女除了继续承担家务外,还必须承担起大部分乃至全部的农业生产任务,劳动强度和劳动量比丈夫在家时要增加三分之二以上,这就使大部分妇女不能适应这样的劳动。因此,留守妇女一般都是维持简单、传统的农业生产,以管理粗放、懒生的作物为主;加上留守妇女家务沉重,投入农业劳动的时间少,因此农作物长势差,生产效益低。我们在通洋镇调查时发现,留守妇女的农田收入很低,年景不好时,甚至连用在农本上的钱也赚不回来。留守妇女陈秀云家种了11亩地,全年种植麦稻两季;由于自己难以承担所有的农田重活,尤其在农忙时必须要叫帮工;而农忙时劳动力特别紧张,等到其他人家的农活做完了再去叫帮工,往往已经误了农时,不仅收到手的粮食产量很低,而且还要开支工钱。因此有不少留守妇女家庭的农田荒芜现象严重。
随着高效农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对农民的文化知识要求也不断提高,新型农民必须是“知识型”农民。但是,80年代以前出生的妇女,由于受当时经济条件及农村教育水平的限制,多数没有受到很好的文化教育,文盲和半文盲较多,更没有一技之长。大部分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较低,无法解决生产中的难题,因此农业科技在农村中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推广应用。而且,现在发展的是市场农业,需要掌握市场行情,懂管理、会经营,才能生产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但这些也是大多数留守妇女不具备的。我们在调查中曾经询问村干部,能否通过村干部做些引导工作,帮助她们致富;村干部反映说,大部分留守妇女都是文盲、技盲,扶持她们发展的项目很难搞起来:例如帮她们植桑养蚕,结果一个钱也赚不到;帮她们养过猪,连成本都收不回;帮她们养过鸡,雏期未过就死个尽光。这些例子虽然比较极端,但是农村确有不少这样的妇女,她们缺乏独立创业的能力,仅仅起到守门护家的作用。
2、照顾老人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村中的情况也是如此。×××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比较好,很久以来就是省、市、国家的计生工作先进县,因此,农村家庭的一孩率比较高,“421家庭”也比较多,最多的一对夫妇要养活7口之家。有不少家庭的父母都已经进入高龄期,不仅需要子女照顾,而且也使这些家庭的经济负担比其他家庭要重得多。沉重的经济压力,也往往成为家中主要男劳动力外出打工挣钱的重要原因。于是,赡养和照顾老人就成为留守妇女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走进千秋镇留守妇女郑海英家庭调查时,发现她家就像一个养老院,三间房子中住着4位老人,都已经70岁开外,其中有三位老人身体有病,天天吃药。婆婆患脑梗塞瘫痪在床,吃饭要靠郑海英喂,一天解10多次大小便,也都靠郑海英一人料理。郑海英的丈夫在上海建筑工地打工,每月挣1500多元,经常帮人家加班,拼命地挣钱,还不够老人们的医药费,家庭债台高筑。郑海英每天天不亮就要起身,先洗好一大桶的衣服,再做三顿饭,田里还有不少农活要做,每天休息不到5个小时。这位留守妇女说:“眼泪不敢在老人面前流,只在夜里偷着哭,要不是为了老人和孩子,这个日子就不过了”。
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有些留守妇女会因生活琐事而与老人(尤其是公婆)发生矛盾,由于丈夫不在而无法及时沟通调解;也有的老人在心理需求和生活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时,不能对留守的媳妇予以谅解和同情,反而在人前背后说媳妇的不是,有的甚至当面指骂媳妇,还有的向儿子告状,使留守媳妇在心灵上受到伤害。
3、教育子女
在当前农村,绝大多数家庭对子女教育非常重视,父母的最大期望就是将孩子培养成才;实际上,不少家庭的丈夫就是为了供养孩子读书而外出打工的。因此,照顾好孩子的上学读书是留守妇女重中之重的任务。但是由于留守妇女的文化水平一般不高,所以往往很难胜任教育和辅导子女学习的任务,她们所能做的,主要是尽力管好孩子的衣食住行。由于农村学生数总体上在减少,农村的小学大多已撤并到集镇,孩子上学的路途就比较远;如果孩子年龄较小,多数留守妇女担心孩子住校会遇到各种困难,或是担心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证,所以宁可采取接送孩子上学的办法。有的农村家庭离学校有10多公里的路程,留守妇女每天要来回4趟接送孩子,风雨无阻,非常辛苦;晚上她们还要坐在孩子身边,陪孩子做完作业。对于一个留守妇女来说,为孩子多付出一点心血是心甘情愿的,但是留守妇女望子成龙心切,而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因此难以有效地辅导子女学习,只是督促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农村妇女教育子女的方式也比较简单粗暴,只知道压孩子多做作业,一旦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就会训斥甚至打骂,这样就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更加不肯学习。孩子在小学基础打不好,到了初中就无法继续学下去。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妇女家庭的小孩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学习成绩处于中下游状态。有的妇女干脆放弃了对孩子的管教,而没人管教的孩子很容易学坏,有些孩子长期逃学,有的沉缅于网吧、游戏室,有的甚至出去偷窃,走上犯罪道路。2006年4月,四明镇建华村有3个14岁的初中学生,将一位五保老人杀死,抢走老人800多元现金,逃到苏州去玩,被公安干警抓获,成了少年犯。没有文化的留守妈妈,由于对孩子的教育观念和方式上存在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 农村留守妇女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在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留守妇女正面临着体力上、精神上的巨大考验,这使我们感到心情沉重和不安。她们的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的变化,也给当今社会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我们认为,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不利的影响,也是对农村妇女工作的新挑战。通过对×××农村留守妇女现状的综合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1、高强度劳动损害留守妇女健康
如前所述,农村留守妇女承担着农业生产、照顾老人、教育子女等责任,既要当孝女、又要当慈母,更要包揽家庭承包经营带来的一切劳动,原来夫妻双方共同的劳动任务,现在全部由妻子一人承担,其劳动强度往往连一般的男劳力也难以承受。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阎海峰指出:“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在农业劳动之余继续扮演传统家庭的角色,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变长,妇女有限的精力与繁重的农业生产、照料家庭之间存在巨大矛盾,这显然对妇女地位的提高与生存状况的改善不利。”
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广大妇女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不仅妇女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生活水平也有了提高。可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在农村中大量男性青壮年外出打工之后,农村妇女的劳动状况又出现了逆转,用她们自己的话来说,是再也过不上“三个月种田、两个月忙年、轻松玩半年”的舒服日子了。耦耕镇东港村留守妇女陈桂花的婆婆告诉我们:“儿子出去打工后,媳妇吃的苦和劳动强度比我们在六、七十年代要大得多”。 陈桂花说:“我一人要种8亩承包田,还要喂猪喂鸡,照顾两位老人和年幼的儿子,每天累得腰酸腿痛,现在动不动就发晕病。去年大伏天,我在棉花田里追肥,晕倒在棉花田里,要不是另外一位妇女发现的早,我的命就没有了”。特庸镇的留守妇女吴丽娟,家有6亩蚕桑,丈夫在广州打工十多年了,她每天不但要操劳家务,照顾老小,还要管桑养蚕,生活的艰辛将她“打压”得面黄肌瘦,38岁的她看起来像50多岁。这样的生活实况,也是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的典型写照。
农村中总体而言女性健康状况差于男性,女性体弱患病的较多。对于那些原来体质就较弱或有疾病的留守妇女,所遭遇的困难更多。在我们的访谈中发现,有的留守妇女虽然身体不好,但是有一技之长,如果丈夫在家,她也可以发挥优势,为家庭作出自己的贡献;可是现在一人留守在家,看到家里天天有一大堆做不完的事情,心情格外烦躁,原来的小病能急出大病,轻病急出重病。通洋镇通洋居委会的王秀芹,今年45岁,高中文化,过去在村里是个裁缝,服装做得很好,前几年她患了软骨病,双腿不支,丈夫外出打工后,她无法独自承担家务,也不能再做衣服了;地方政府虽将她的生活纳入农村低保,但她的生活仍然困难重重,读完高中的女儿也只好留在家里照顾她。有些妇女原来身体就不是太好,离开丈夫的照顾后,还必须带病坚持劳动,使病情更加严重,成了农村中的“药罐子”,这些家庭也因此而成了农村中的“因病致贫户”,丈夫打工的收入八成随“药”而去。据我们调查,农村中中年以上妇女身体的亚健康问题十分突出,特别当她们成了留守妇女后,精神压力、体力负担加重以后,不少妇女身体上的疾病更加严重。大多数留守妇女遇到伤风感冒等小毛病后,根本没有时间治疗和休息,而是坚持劳动。沉重的劳动负担,已大大超出了妇女们的体能,使许多妇女的健康受到损害。任其下去,多数妇女就会劳累成疾,较早地失去劳动能力。
2、妇女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侵害
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生张涛对《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在目前中国的农村,能为农民提供的经济收入有限,大部分的男性劳动力外出打工获得经济来源成为必然的选择。多数男性劳动力的流出,甚至部分女性劳动力的外出,导致农村中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的是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和作案机会的增加,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事实也正是如此。农村中的留守妇女及其家庭比起丈夫在家的妇女更易受到人身和财物的侵犯。在被发现的人身侵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受害人附近的居民,有些甚至对受害人实施过多次侵害;而受害人则由于怕丢面子,怕影响不好,怕被别人说闲话,怕家人不理解,顾虑重重,很少有人去报案。据调查,农村的性侵害案件中有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许多留守妇女是由于体力或别的原因经常要求他人帮忙,少数不轨男子在帮忙的过程中就产生了性侵害的念头,而且这些男子经常有机会“接近”留守妇女,具有实施性侵害的条件。即使有公婆在身边的留守妇女,也常常会遭遇不轨男子的上门骚扰。除了性侵害外,留守妇女家里的财物也常常被偷,李秀英家是个养蟹专业户,经营8亩蟹塘;丈夫在家时,每年还能赚几千元钱,自从丈夫外出打工后,留守在家的李秀英夜间不敢出来巡查,使得已经养大的螃蟹大部被偷,年年亏本。留守妇女们田里长的棉花,十有八家在夜间被人偷拿。有一位妇女反映说:“现在天一黑,我就不敢出门,早早地把门关好,还要用木棍将门顶死。盗贼以前是晚上偷,现在白天也敢偷,我们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多的农村确实是这样,有些村庄一夜之间所有鸡子被偷光,派出所和联防队对这些神出鬼没的小偷都感到头疼,无从打击,留守妇女们更是无奈。在安全和利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她们在生产上采取的办法只能是:被人偷的田间作物不种,家禽家畜不养。
3、家庭关系紧张,婚姻危机增多
丈夫外出打工,妇女留守在家,并不是夫妻两人的初衷与情愿,而是市场经济这根无情之棒打得他(她)们各自一方。丈夫长期在开放繁华的城市里打工,妻子则在相对闭塞落后的农村留守,夫妻分居两地,感情交流机会减少,增加了双方的相互猜疑,感情危机随之产生,其结果是打工人群的离婚现象明显增多。
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为农村男性劳力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使他们逐渐接触新的观念和生活方式,而且,在打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也有许多从农村来的未婚女性青年,这可能在客观上也为那些自认为当初没有找到理想配偶的男子提供了重新选择的机会。据×××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来农村的离婚率居高不下,2005年、2006年都在400对左右。在这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外出打工而导致离婚的比例很大。有的已婚男子,在打工中不仅学到了技术,也学会了管理,他们正在逐渐融入城市生活;城市改变了他们的生活,同时也在改变着他们的婚姻需求。兴桥镇某村的李林到无锡一家企业打工,不久就与这家企业主的女儿产生了感情,两人同居后,李林便向家里留守的妻子提出离婚;该镇另一个村的农民3年前去北京打工,赚了钱后开始包养“二奶”,之后也向家里的妻子提出离婚,结果他的妻子被气得患上了精神病。
从另一方面来看,许多留守妇女家庭虽然在丈夫外出打工后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但留守妇女的情感日趋空虚寂寞,实际生活质量是下降的。据我们对留守妇女关于“丈夫回家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约70%的人回答丈夫春节时回来,20%的人回答丈夫农忙时回来,还有10%的人回答是丈夫由于各种因素或理由而不回来——没拿到工钱啦、春节加班有奖金啦、春运路费高花钱多啦,等等。很多留守妇女一年或两年甚至更久才能和丈夫相聚一次,而相聚又总是匆匆忙忙。丈夫长年不在身边,留守妇女忍受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负担,在生理上,长期没有性生活,过日子像“活守寡”,当生理需要无法满足时,心情烦躁,长夜不眠,有时动不动就来火发脾气,或拿孩子出气,或与公婆吵闹。一位留守妇女这样对我们说:“家里的农活、家务活是我一人干,这些体力活再苦再累我都忍了,最难忍受的是男人不在家,晚上一个人睡觉,心里空荡荡的,家里有事也没个人商量。现在外面乱得很,整天把心提在手里,生怕发生什么事”。通洋镇通洋港居委会的潘素兰,她丈夫在北京打工,与一个离婚的妇女非法同居,5年没回家了,家里有两个读书的孩子,两位70多岁的老人,老公公因为儿子抛弃了家人,又气又急得了脑梗塞,半身不遂,更加重了她的负担;她唯一能发泄个人情感的就是泪水。
在我们的走访调查中,不少留守妇女在向我们倾听自己的困难、痛苦的同时,又流露出无奈和自卑感,认为自己是农村中只管吃饭不管做事的守门之人。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有的妇女自暴自弃,啥事也不想去做;也有的妇女以没有文化为挡箭牌,能做的事情也不做,家庭经济主要来源是靠丈夫的打工收入,基本能维持日常生活,没有什么经济积余。许多留守妇女由于情感方面的原因产生了抑郁、焦虑、恐惧、怀疑等心理障碍。
生产和家庭事务的巨大压力,缺乏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没有机会与丈夫交流情感,使留守妇女成为没有精神生活的机器人,极有可能产生心理变态。有少数留守妇女由于情感空虚,在家也没有人说话,就走东家串西家,有时咬嘴嚼舌,惹事生非;有的染上了赌博等恶习,将丈夫挣来的钱输掉;个别留守妇女甚至甘自堕落,走向犯罪,从而使整个家庭失去了幸福,也影响了农村的社会文明和进步。
第三章 农村出现留守妇女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我国上下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潮,广大农民快要跨入小康大门的时候,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出现了。丈夫外出打工,妇女留守在家,并不是夫妻两人的情愿,而是市场经济这根无情之棒打得他(她)们天各一方。她们曾经憧憬着丈夫外出打工能改变家庭的贫困面貌,然而,她们理想中的家庭幸福生活似乎离她们越来越远,她们的家庭困难也似乎越来越多,这是为什么?难道这是她们个人或家庭的责任吗?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从×××的具体情况入手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所致。
1、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体制的影响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张玉林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制度,使城市成为农村人的绝对诱惑,吸引着乡村男女成为它的‘劳动力’;而排斥一对农村夫妻共同迁居,又造成多数情况下是一方出走而另一方留守家中,最终,制度的距离转换成空间的距离。” 这位教授分析,如果说对农民工权益的聚焦是因为农民工在城镇社会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那么,留守妇女所受的不公正则是双重的:她们不但在二元城乡分割体系下深受歧视,作为农村家庭的一方却淹没在男性农民工身后。农村家庭在城市中没有生存的空间,一是因为农民只能以农民工的身份出现在城市中,他们在城市中没有落户的资格——尽管农民工成了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的主力军,城市和工业已经离不开农民工,但城市只需他们的劳力而不接纳他们的户口。二是在就业上始终受到歧视,有好的工作岗位一般优先安排给城市市民,而那些粗、重、脏、累的工种则安排农民工去干;城市市民的工作岗位都是有编制而相对长期、固定的,单位不得随意让他们下岗,而农民工是临时的,单位负责人和企业老板说了算,工作上略不满意,马上叫你走人;市民工作有固定的工时,农民工的工时则无限的延长;市民的工作有固定工资标准,而农民工的工资随行就市,虽然强度高,但得到的报酬却比市民低得多。三是城市社会资源农民工得不到共享。市民有住房公积金,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金保险等,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子女有较优越的教育条件,而这些农民工都没有,即使农民工全家都已经进城,但由于享受不到城市的待遇,消费代价比市民高得多,使处于社会底层低收入的农民工家庭难以承受。这样的二元结构城乡体制及其造成的巨大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决定着农民家庭在城市中没有生存的空间,因此只能是丈夫进城打工,妻子在家留守。
2、不规则、不健全的市场经济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是利用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与工业产品的剪刀差,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不过,那时的农民全家人团聚在一起,共度难关,倒也其乐融融,至少心理上并没有像现在这么大的压力。市场经济以来,虽然农副产品与工业产品的剪刀差逐渐缩小,但城市和工业开始向农村大量地挖掘劳动力资源,其结果是,农村劳动力对城市的贡献份额,比过去农副产品剪刀差的份额还要大得多。表面上看,城市和工业的发展,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实际上城市所挖走的不仅仅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是农村建设的主力部队;虽然他们在城市中挣得一些收入,但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廉价劳动。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出,是农村资源的最大的流失,特别是男劳动力流出后,妇女的作用不是得到了发挥而是受到了限制。从科学角度分析,夫妻即男女的组合是开展劳动的最佳组合。从×××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凡是外出打工人数多、留守妇女多的地方,那里的农村经济就相对落后。因为外出打工,只能为城市即外地创造财富,而不能为自己生存的地方创造财富。更主要的是,城市所需要的这个农村劳动力是属于一个家庭的,他在家庭中既是劳力支柱又是精神支柱,他对全家的各个方面负责,而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负责。一个没有任何附属负担的强壮劳动力来为城市干活,正是城市和工业发展所求之不得的,城市成了最大的收益者,但这样一来,却把各种负担及问题全部留给农村,让留守妇女来承担,这显然是极不公平的。这种不规则、不公平的市场经济,不负责任的用工需求,也是造成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3、农村经济落后驱使男人外出打工
×××所在的苏北农村,远离大城市,长期受小农经济的影响,农民的思想比较保守,没有突破传统农业经济的劳动范围,当好农民、为国家种好粮棉成了这一地区农民的思维定势。农民普遍认为围着田头转才是一个真正农民的本份;大部分农民头脑中没有发展工业的概念,有的农民甚至认为搞工业是不务正业。改革开放以后,这里的农民又满足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所带来的丰硕成果,小富即安的思想在不少农民中都有所表现,更加离不开自家的几亩承包田。这种状况大约持续了10年时间,使这一地区的农村失去了改变生产模式、发展农村经济的最佳时期。到了上世纪90年代,单纯的农业经济已不能维持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发展的需要,农民也清楚地看到传统农业在整个农村经济中的比重正在逐步缩小,已不是农村中的主体经济。他们开始意识到:与城市相比,与苏南农村相比,自己的生活是那么的贫穷落后,而仅靠几亩承包田上的收入,很可能养活不了一家老小,更不要说发财致富。当苏北农民的思想还处在朦胧阶段之际,苏南农村的乡镇工业却早已异军突起,经济出现腾飞之势。×××的工业大约在10年前才真正开始起步,也正是这个时期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多,但是由于本地工业和乡镇企业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效益差,因此无法满足农民群众的就业需求。而整个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就使得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成为必然的趋势。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劳动力输出还被当作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而由地方政府大力推进。
一方面,在农村没有足够土地可供耕种的条件下,农村经济结构出现新的调整,农民家庭劳动结构的相应调整势在必行,农民必须离开本土进城务工以改善家庭生活、应对日趋严峻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许多农民仍然将农村、土地、家园看作是不可离弃的根本,是祖祖辈辈、子子孙孙永久生活的地方。再加上由于城市人口压力、户籍限制使农民无法举家迁入城市生活,于是,在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同时在夫妻双方只能有一人进城的前提下,丈夫出门打工、妻子留守农村,便毫无疑问地成为通常情况下无奈的第一选择,留守妇女也就应运而生。
第四章 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妇女问题
1、留守妇女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留守妇女问题的出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层的高度重视,把关注留守妇女群体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但从实际情况看,各级领导对留守妇女问题还没有进行认真地研究,没有一个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这也是留守妇女生产生活逐步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根据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分析,留守妇女是个越来越庞大的群体,她们将要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又是今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留守妇女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地解决,整个社会就不会和谐,还将引发出更大更多的社会问题。
党中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在国家“十一五”时期发展的十大方略之首,明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对于男劳力大部或全部外出,留守妇女较多的地区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大的难度。主要表现在科技致富能力普遍不强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要求不适应;思想文化水平整体偏低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的不适应;民主管理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能力的相对薄弱与管理民主的要求的不适应。
留守妇女基本上处于家庭和社会的弱势地位。在留守妇女多的镇村,大多是老弱病残的弱势消费群体,根本没有资金投资办社会事业,更谈不上投资办企业。为发展生产服务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农田水利建设、道路桥梁建设等,虽然国家和上级政府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只需要地方上出点劳动力,可是那些地方只有留守妇女算是主要劳动力,除此之外就找不到什么能出工出力的人了。没有劳动力,许多国家扶持的基础建设项目、大量的土方工程无法实施,农田中的条排沟、大小中沟渠淤塞严重,道路、桥梁改造也在一年一年的向后推迟,农业生产环境恶化,现代农业的效益未能得到应有的发挥,农业资源因农村劳动力不足而浪费,这些地方的农村面貌可以说得上是“山河依旧,面貌未改”。新农村建设在这些地区似乎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设想。
作为一个群体,留守妇女共同承受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上的痛苦,她们所面临的“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这三重压力,被一些人称为新的“三座大山”。留守妇女问题,也是对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新挑战。在这个特殊时期和特殊背景下,如何正视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存在,努力探索和寻找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利于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办法,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正确评估留守妇女的问题和作用
留守妇女是近几年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新问题,学界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观点认为农村留守妇女是被社会、国家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一般来说,这种看法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留守妇女生活本身的实际情况,繁重的农业生产与繁琐的家务劳动这双重负担往往对农村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及个人素质的提高具有巨大的负面效应;夫妻的长期分居给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心理及生活质量也带来了相当的消极影响,这是客观存在的,适当地揭示农村留守妇女目前在家庭和社会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当然有利于提醒全社会关注这类问题并推动对问题的妥善解决。但是笔者认为,我们不能人为地过于夸大阻碍她们发展的不利因素,更不能错误地将她们当成“拖新农村建设后腿”的“问题群体”;否则就难免会有意或无意地低估她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动性、可塑性和创造性,并容易忽视她们对改变自身生存发展境况的坚定信心和坚强毅力。
凡事皆有两重性。一方面,丈夫外出进城务工的确给留守农村的妻子们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带来诸多的困难和不便,是对她们各方面能力的严峻考验和挑战;但另一方面,丈夫的离开却又在客观上赋予她们以较大的生产自主权和生活自由度,为她们摆脱种种束缚带来了大好机遇,为提升和发展自身潜能带来了巨大空间。应当看到,当前国家实施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政策及农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给丈夫外出远行的农村留守妇女的发展提供了发挥自身聪明才智的平台;而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处于社会大变革时代的妇女可以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
传统的农业社会主要依靠重体力劳动,使男人比女人更加受到器重;在现代农业社会,劳动方式从单纯的体力型转向技术、智能型,女性因为有得天独厚的细致、耐心、灵巧等特点而略胜男人一筹。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的整体素质仍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存在着某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有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克服传统偏见和自身心理惰性的消极影响,支持她们在社会变革中的自我更新,激励她们顺利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新式农民角色的历史转变。她们就会成长为让人刮目相看的一代新型女性农民,同样也能在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3、加快相关制度建设,缩小城乡差别
前文已经指出,二元的社会结构和制度所造成的巨大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是留守妇女问题及其他许多与“三农”问题的根源之一;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差别。这些措施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健全各种相关的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户口制度。
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下,城乡就业制度应是统一的。在城乡统一就业制度的引导下,劳动力在城市和农村的边际生产率和工资率应趋于均衡。但我国的就业制度是明显城乡分割的,国家只负责城市居民的就业安排,包括下岗再就业安置和就业登记,而基本不负责农村居民的就业安排和就业登记,农村居民基本上处于自发就业状态。进城民工一般不纳入城市劳动就业管理体系,不能享受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劳动保障等待遇。这种城乡不统一的就业制度,扭曲了劳动力的价格,破坏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利于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因此,要想统筹城乡发展,就必须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利用行政手段将劳动力分割为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本地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就业管理体制,代之以统一的城乡就业制度,承认和实现劳动力的择业自由和选择工作地点的自由;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此外,还要通过立法,规定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并落户后,在住房、参军、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取消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规定。
实际上,不少农民工在城市和工业生产中,经过几年、十几年时间的学习和磨砺,已经在各方面得到提高,正在走向成熟,成为城市中许多工业部门、服务部门所不可缺少的成员,有的是企业中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有的甚至已经走上领导岗位,他们已经是这个城市的一员。随着《劳动法》、《职工工资管理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农民工的劳动工时、工资也会逐渐接近城市员工的水平,加之国家对农民工问题的高度重视,城市和企业都在想方设法改变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农民工在城市和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正在不断提高。这就向我们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即留守妇女问题应该列入城市解决的范围,而不是单纯的农村问题。因为留守妇女的丈夫已不是城市中可有可无的人员,而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必须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留守妻子儿女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使他们改变到城里打工的临时观念,农民工们才能在城市扎根,城市才能有更好更快的发展。从今年春节以后农民进城务工的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个令人欣喜的现象,有不少企业专招夫妻工,为他们提供食宿,本企业不能同时安排夫妻工作的,就与其他企业和单位协调,保证他们夫妻出来一起打工,一起生活。这种人性化的用工和管理方式,最大优点是解决了农村留守妇女的难题,因此受到了农民工们的欢迎。采用这种用工方式的企业家是精明的,他们知道“单身”工人们虽然人在上班,但心里挂念的是远在家乡农村的家庭、妻子和小孩,因此经常会有一些工人因家中有事,或者农忙,说走就走,给企业造成被动局面,例如没有办法按时交货等,企业的生产和效益就会受到影响。他们选择从解决留守妇女这个难题着手,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员工组成多变、上班心神不定的问题。然而,目前这样做的企业毕竟是少数,虽然对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对全局未产生重要影响。这就需要国家或地方提供政策机制和社会环境的支持,如果国家能制定一个重心向留守妇女倾斜的政策,或是城市领导者们为在城市打工农民的留守妇女问题大声呐喊,并付诸政策调节,或是所有的企业老板们对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有一个共同的积极态度,留守妇女问题就不难解决。
这些政策的内容包括:(一)必须解决他们的户口。有了城市市民的户口,才能享受市民待遇;只有户口性质的改变,才能彻底改变农民工的身份。凡是进城有固定工作,有一定的劳动收入的外来(包括农村)务工人员,城市必须接纳他们的妻子和小孩,并尽可能将他们的户口迁进城市,纳入城市社区管理。这样做,一方面使农民工得到了城市的认可,以市民的身份出现在城市中,消除了原来农民工时的心理障碍,另一方面也改变了市民对农民工的歧视现象。(二)要安排留守妇女就业。应该明确规定:凡不能安排留守妇女就业的企业,不得批准招用农民工;或者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硬性规定。从表面上看,这样处理留守妇女问题会给城市增加很多压力,但从本质上看,由于城市有庞大的第三产业,可以接纳大量的妇女劳动力;因此,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扩张,留守妇女随丈夫进城就业只会促进城市的发展,不会给城市就业带来多大的压力。(三)要让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中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这不仅是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需要,同时还解决了农村小孩教育资源少、读书难的问题,为今后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培养现代化的建设人才。(四)要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对农民工们同样实施住房按揭贷款制度,并安排专项资金建设供农民进城居住的经济适用房;用工单位必须支付农民工的住房公积金;使农民工在城市中有一个温暖的家。(五)做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都要有劳保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让他们同城里人一样,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还要把进城务工的困难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对他们实行生活救助。
第五章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面对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党和国家把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摆在了政府工作的前台。笔者认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当前一个时期内尤其是如此。
1、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留守妇女问题的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村经济的落后;留守妇女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农村,几乎不存在留守妇女问题;那里的农村,不是劳动力大量向外地城市转移,而是在大量地吸收外地的劳动力,外地劳动力成了苏南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无论对于改变农村面貌,还是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当务之急。
当前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留守妇女参加技术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主要内容和物质支撑,现代农业是以相对完善的生产条件和物质装备为基础,有效运用现代化的生产手段、科学知识和管理方式等要素组织生产经营的农业,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是建设现代农业、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只有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一大批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的新型农民,才能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创新经营主体。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亿万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在多数农村男性劳力被城市吸引的情况下,广大妇女成了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她们中的大部分缺少发展现代农业的技能,因此,必须组织她们参加技术培训。培训经费可以由政府买单,以便调动妇女们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可以采取送出去培训和请进来培训的办法,根据市场的需求、妇女的文化层次、接受程度,因人制宜地选择培训项目,保证她们学得进,输得出,用得上。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兴办各类企业,拓宽就业门路。
必须发展工业经济,只有工业经济发展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才能就地消化,留守妇女家庭也就会减少。发展工业经济要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一方面积极吸引国内外的客商前来投资兴业,另一方面还要鼓励和引导本地农民创业,走全民创业之路,让外出的农民回家就业。政府主要通过规划、协调、服务、政策等宏观手段,正确引导乡镇创办工业集中区。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工业集中区可在经济上与政府分离,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收益风险。按照“标准化建设、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模式,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引导,使集中区管委会逐步由履行行政职能过渡到社会化运作、规范化服务。二是创新投资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吸引多元投入,解决集中区建设资金问题。在集中区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公司,主持和经营管理工业开发园区和集中区的建设。投资公司实行多元化的资本结构,按照自主经营、滚动发展、自我壮大的要求,进行独立运作、自负盈亏式的运营。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筹措集中区建设资金。鼓励和吸纳各类企业和投资主体参与工业集中区的投资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在集中区内建造多层标准厂房。三是创新发展空间。对一些不具备工业发展条件的乡镇,可从整合资源入手,鼓励其引资在县城创办工业,借助县城工业集中区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工业发展了,男劳力回家了,留守妇女问题迎刃而解。
(3)依法流转农民承包的土地,促进农村经济良性发展。
农村土地的分散性阻碍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七十年代末实行土地承包政策时,为求平均,往往将土地好差搭配,远近搭配,使土地被分割得七零八落,每户农民的承包地也分散成东一片西一块,无法实行机械化耕作,高强度的农业劳动更是给留守妇女增加了困难。为改变这一状况,我们可以在继续执行农村土地30年不变的承包政策、暂不改变土地的所有人承包权的前提下,通过土地合法流转,让接收土地的人有合法的使用权。也可实行土地的有偿流转,农民可在转让的合法期限结束时,有收回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利,以解决后顾之忧。也可以让种田大户出资,从有固定职业和进城落户农民那里收购其土地承包权。不管采取何种办法,都必须坚持依法流转,政府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好土地的流转档案,依法有据,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保证农村土地和农民劳力转移工作的有序进行。土地合法流转后,分散到各个农户的土地又会重新得到优化集中,原来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将不复存在,促进农业的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从事土地规模经营的农场主也应运而生,有可能实现劳动机械化、种植科学化、管理企业化、产品市场化,农业的产出效益会大大提高,有助于使农村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实施家庭创业行动
×××妇联已经将“家庭创业”行动作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有效载体,并取得了实效。通洋镇居委会留守妇女徐伟芳的丈夫在常熟市一家服装企业当裁剪师多年,“留守妇女家庭创业”活动开展后,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丈夫回家开办了服装厂,专做童装和护袖,所使用的原料全部是从常熟那家服装企业买回来的下脚料,成本小,价格低,薄利多销,供不应求,因此利润可观,她家的年收入达到10万多元;20多名留守妇女在她的家庭服装厂上班,每月工资都在1500元以上。临海镇六垛居委会的杨梅芳,在苏州绣花厂打工多年,学会了绣花技术。在家庭创业行动中,她把厂里的业务接回家,动员了200多名妇女(大多是留守妇女)与她一起绣花,月收入都在千元以上。通过“家庭创业行动”,使一些留守妇女家庭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于妇女们在家里找到工作,有了经济收入,丈夫们便主动从城里回到家中,从事农副业生产和家务劳动;家庭的总收入并不比丈夫在外打工、妇女留守时差,而更重要的是全家又团聚了,家庭中的很多问题和矛盾得到了解决,也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实践证明,凡是“家庭创业”开展好的地方,夫妻闹矛盾、邻里闹纠纷的少了,人心思进、互助致富的多了,乐于学习、勤劳致富、创造美好生活已经成为家庭创业妇女实实在在的行动。
为使“家庭创业行动”取得更大的效果,推动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积极推广“家庭创业行动”的典型,充分发挥家庭创业典型的带动作用,开展“留守妇女创业典型先进事迹演讲”等活动,激励她们勇做建设新农村的排头兵、领头雁,引领广大妇女学有目标、干有榜样。变农村妇女被动守业为主动创业,通过创业活动,改变留守妇女们的生存方式,稳定家庭和婚姻。同时,动员在外打工人员,把学到的技术、掌握的信息回家创业,实施“凤还巢”工程。二是积极协调联合有关部门,运用教育培训、小额信贷、项目扶持等各项惠民政策,为留守妇女家庭创业创造有利条件。三要进一步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进社区、进乡镇、进民营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带领帮助留守妇女上岗就业,留守妇女有了职业,丈夫就没有必要在外打工,留守妇女问题就不会存在。四是在引领妇女“家庭创业”行动中坚持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生态庭院、美化村镇结合起来,既注意满足农村妇女求富、求知的现实需求,也关注她们求健康、求发展的潜在需求,引导妇女在建设文明家庭、促进农村和谐进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五要大力营造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奉献家乡的浓厚氛围,实心实意鼓励创业、全心全意支持创业、真心真意服务创业,动员和帮助更多的妇女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开展创业就业活动,让一切创业能量完全释放,创业源泉充分涌流,创业活力竞相迸发,努力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3、丰富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
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建设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最紧迫的任务。农村缺少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使留守妇女的业余生活停留在看电视、串门聊天、玩纸牌等,没有交流平台,心里空虚。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仅仅是修几条路、盖几栋房、改造几亩田,还要注重农村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种培训、讲座及开展丰富多彩、有意义的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引导她们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促进民风的良性发展。
(1)组织家庭文化活动。
根据农村留守妇女求知、求富、求美、求乐、求健康等不同层面的需求,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劳动竞赛、讲座咨询、文体竞赛、相互谈心等灵活多样、健康有益,又为农村妇女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农村妇女的业余生活;也可以村民小组建立“留守妇女”家庭中心户,定期开展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学文化、学法律、学卫生保健、学唱歌跳舞、学实用技术及职业技能,进一步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和激发她们的主人翁精神。
(2)建立妇女文体队伍。
结合各地的乡风民俗和妇女特点,引导、帮助农村留守妇女组建秧歌、腰鼓、盘鼓、舞蹈、太极拳、木兰扇等各种文体活动表演队、健身队,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通过妇女演、演妇女、演给妇女看,丰富农村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广大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利用农闲和节日开展文艺演出、健身等各种特色文化活动,形成本乡、本村的特点和亮点,用文化活动来凝聚留守妇女、教育留守妇女,引导留守妇女通过参与各种文体娱乐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转变观念、提高素质。积极协调,争取文化、出版、教育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为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服务。
(3)维护农村留守妇女权益。
以“留守妇女学法律,留守家庭创平安”为抓手,动员和引导广大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活动。开通使用“留守妇女”热线电话,便于留守妇女处理应急事件。健全完善村组两级妇女矛盾纠纷调处网络,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巾帼维权志愿者主动深入居民小组及家庭摸排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进行及时调解,有效遏制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4)结合“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目标建设新农村。
以女性家庭角色以及家庭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和谐家庭、环保家庭等系列特色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和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利用闲暇时间多参与村居环境整治,共同绿化、美化、净化生活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村镇,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农村妇女在实践中潜移默化地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开展“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的宣传教育和家庭承诺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陋习,以家庭卫生促进村容整洁。
(5)开展“文明和谐新农家”创建活动。
以“妇女发展、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主题,开展“文明和谐新农家”评选活动,在村居设立“功德榜、成才榜、美德榜、能人榜”等文明之星榜,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留守妇女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家庭观、文明观,以家庭的和谐,带动乡村的和谐,社会的和谐。
在客观分析留守妇女现状、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我们清楚地看到,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打破了我国原有的人口布局和经济格局,人口和经济正在向城市集中,必然使大量男劳动力离开农村。因此,留守妇女问题,是中国走向现代化进程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它是一种阵痛,与我国改革初期曾经经历过的阵痛一样,是不可逾越的过程。但是,只要我们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关心,有关部门认真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对策与措施,留守妇女所面临的困难、痛苦以及由此而引出的种种社会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而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国城乡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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