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劳动社会保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
2007年,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农民工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均提前超额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扶贫、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也得到整体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2007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就业和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888人,为省任务18000人的116.04%,为市任务19000人的109.94%。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68人,为省市任务1000人的 127%;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就业19620人,为省任务17000人的115.41%,为市任务18000人的109%。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再就业279人,为省市任务100人的279%。消除“零就业家庭”600户1193人。统筹培训16562人,为省任务3000人的552.07%,为市任务12000人的138%。其中再就业培训1085人,为省市任务500人的217%。农民工技能培训15098人,为省市任务10000人的151%。劳务输出72902人,为省任务18000人的405%,为市任务60000人的122%。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7210人,为省任务5200人的139%,为市任务4500人的16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
2、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全市新增养老保险扩面参保4650人,为省任务4000人的116.25%,为市任务3000人的155%。参保总人数46264人,为省任务45000人的102.77%。征缴养老保险费9811万元,同比增收3812.3万元,征缴金额为省任务8235万元的119.14%,为市任务5200万元的188.67%。清理回收养老保险欠费465万元,为省市任务300万元的154.93%。发放9000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621万元,同比增支1402万元,及时兑现了调整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100%,其中社区管理率为77%。
(2)失业保险:全市新增失业保险扩面参保4591人,为省市任务1300人的353.15%。参保总人数达82559人,比省下达的目标任务77000人多5559人。征缴失业保险费2852万元,同比增收561.88万元,征缴金额为省任务1800万元的158.44%,为市任务1850万元的154.16%。清理回收失业保险费122万元,为省市任务60万元的203.33%。为552名失业人员核发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 112.41万元,同比减支21.5万元,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3)医疗保险:全市新增医疗保险扩面参保14208人,为省任务12000人的118.4 %,为市任务8000人的177.6%。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870人,为省市任务3700人的104.59%,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32166人,为省任务230000人的100.94%。共筹集医疗保险费20743万元,为省任务13800万元的150.31%。其中,市直及各县、特区、区筹集9216万元,同比增收1769.61万元,征缴金额为全年任务6300万元的146.29%。共支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4811万元,同比增支898万元,确保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4)工伤保险:全市新增工伤保险扩面参保18683人,为市任务2000人的934.15%。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39331人,为省任务135649人的102.71%。征缴工伤保险费4958万元,同比增收1948.13万元,征缴金额为省任务4000万元的123.95%,为市任务2600万元的190.68%。支出工伤保险费3255万元,同比增支1636.5万元,保证了工伤工亡职工的法定待遇。
(5)生育保险:全市生育保险参保10052人,为省任务10000人的100.52%。征缴生育保险费14万元,为省任务10万元的140%。
3、劳动保障信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15件(集体上访192件),涉及上访人数9116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案件上升了2.3%。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各类用人单位2451户,为全年任务2150户的114%。专项检查用人单位3902户,为全年任务1520户的257%。依法处理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133起,结案率为98%,比计划结案率高出3个百分点。为326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保证金787.6万元。
(2)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06件,实际结案576件,结案率达96%。与去年同期相比,受案率上升了16.5%,结案率高出0.5个百分点。
5、党建扶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继续与市煤炭局、市气象局共同开展对六枝特区中寨乡三家寨村的扶贫,成效明显。一是筹资1.2万元修建了三家寨村便桥一座,解决了村民过桥难的问题。同时对三家寨村新场街0.5公里主道路继续进行硬化;二是投入2万元配备三家寨村党员活动室相关设备;三是组织全局党员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并捐款1270元、衣裤30余件送到特困户手中,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四是落实扶贫资金5万元搞养鸡项目,增加该村经济收入;五是组织三家寨村党支部成员到水城县前进村党支部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党支部战斗力,作好为村民服务;六是在前进村组织该村有关人员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七是为该村党员建档建卡,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3名。同时,积极配合该村抓好村务公开工作。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的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和措施。派专人值班守护两栋办公楼和家属区。结合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加强责任范围内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确保了综治措施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
7、政务服务: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率、按期办结率和抄告率均达到了100%。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项。在行政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落实督办意见、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流程图。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努力工作,随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保持联系,没有出现政务工作过错行为。
8、依法行政: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头上。改进和完善了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和办理期限等,公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事项。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查找不足并加以整改,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不定期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今年来还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举办的《劳动合同法》培训,回来后,又对全局职工及企业法人、劳资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培训,效果较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未出现执法不当或违法行为。
9、电子政务:千方百计推动办公信息和自动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化组织保障措施,确保了劳动保障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二)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劳动工资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得到完善,改选了三方协调机制领导及成员。全年完成23户企业的工效挂钩审批和15户企业的工资总额包干结算。发布了46种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有序推进,登记备案企业为全市企业的54.6%。鉴证劳动合同71596份,转移劳动关系8人。
2、职业技能鉴定:对6561名技工进行了考核鉴定。其中,初级工4840人,中级工1721人。协助省厅完成高级工鉴定928人。完成技师考评328人。完成了市内鉴定所(站)的年检工作,配合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4个鉴定所进行了评估,均为合格。
3、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为100名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为138名退休军转干部发放了职务补贴。
4、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审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784人。其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25人,因病退休17人,正常退休642人。
5、工伤和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622件。审批三个定点医疗机构,一个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二个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一个工伤转诊转院协议医院。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十四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十三个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2006年度考核。通过考核,二十三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为合格,二个为优秀,二个限期整改(已整改合格)。从考核情况看,各定点医院执行医保政策基本到位,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医疗和药品费渐趋合理。组织县(区)60余名工伤保险工作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内容的培训,效果较好,为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775人,达到伤残等级的1675人。其中,1-4级64人,5-6级128人,7-10级1483人。不达级100人。批准延长停工留薪期210人,确认辅助器具配置21人,确认旧伤复发15人,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24人。
7、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市县均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分别组织在市直和各片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抓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不放松,自觉落实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作用日益明显。联合开展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发生截留、减免收入、扩大支付范围和挤占挪用等现象,较好地实现了我市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8、“金保工程”建设: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对“金保工程”建设的部署,我市认真组织讨论修改了贵州省劳动就业系统需求调查表、业务流程、需求调研并向省厅上报落实情况。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厅在我市举办的劳动就业基础数据采集及应用演示培训。社会保险应用系统使用全国统一软件核心平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好医疗、工伤、生育的本地化开发,养老、失业部分由省厅统一组织开发。我局已组织市本级、县(区)进行讨论逐步优化业务流程,并根据本地化的险种进行前期的需求调研准备。经市政府第七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存款归集工商银行六盘水分行,工程建设和试运行共5年期间的年系统运行维护费暂由市政府与市工行各承担50%。我市“金保工程”中心机房的招投标工作由市工商银行组织进行,目前已完成中心机房的装修和安防工程。“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子系统软件开发商已确定,待市工行与软件开发商最后达成共识后,开发商就可进场进行需求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9、党风廉政建设: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方面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积极推进“三优”文明窗口和“三满意”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认真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公开工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
10、认真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按规定成立了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意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发动。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四个阶段的内容和步骤开展教育活动,做到活动形式多样,规定动作一个不少,整改措施有力,整改效果明显,干部职工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明显好转,“四难”现象基本杜绝,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初与各县、特区、区签订了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了责任体系,健全了考核奖惩办法。市县两级就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参与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全市已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良好工作氛围。
(一)强化就业服务,落实再就业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1、夯实就业服务基础,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市县两级就业部门以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建立健全了集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免费培训、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就业服务窗口,“一站式”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同时,市级还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建立用工信息库,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六个到位”工作基本落实。建立健全了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及其灵活就业人员台帐,就业服务逐步向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迈进。通过“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暨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县两级公益性职介机构共举办招聘洽谈会18场,进场人数1554人(次),求职登记7350人,有517户用工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5850个,达成意向性聘用协议4350余人。从市县人力资源市场、民办职介机构的运行来看,劳动者择业观念发生明显变化,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形成。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人力资源能力。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开展针对性培训,并将培训与就业准入、技能鉴定、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相互挂钩,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在开展职业培训的同时,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为了使农村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市县两级就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并主动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农村劳动力和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技能就业培训,全年培训农民工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5098人,其中,劳务输出培训8941人,劳动预备制培训2543人,技能提升培训3614人。培训的15098名农民工中,已有9817人实现了就业,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了65%。
3、立足部门职责,主动积极协调,抓好新一轮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劳动就业、税务、工商、金融、经贸等部门开设了下岗失业人员专门服务窗口,主动开展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认定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1521本,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税收147.04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8.9万元,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介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各种补贴 935.4万元,提高了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能力。
(二)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1、协同配合抓好扩面,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借助工商年检和企业登记、劳动保障用工年审及其劳动用工备案等行政手段,督促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督促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缴纳欠费。二是社会保险稽核机构通过建立企业缴费台帐和缴费信用记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了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
2、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全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在国家、省和我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起草上报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待市政府审批后抓好落实。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3、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日常监督,进一步抓好《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审计)制度》和《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会法计》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2007年审计部门对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审计中,四项基金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与此同时,严格待遇标准,规范待遇发放流程,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规定时间、用规定方法、按规定标准发给应享受的人群。
(三)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分解办理信访案件。局办公室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有关业务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密切关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超前排查,及时分解处理,消除了大量的不稳定因素,减少了越访集访,促进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六盘水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制度》,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常规检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规范劳动关系等专项监察,及时排查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庭审方式,依法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积极推进市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扎实开展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辩论式”庭审方式,不断改进仲裁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仲裁庭建设,实施仲裁援助制度,从制度创新、沟通协调、预防排查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劳资纠纷,促进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一手抓党建,一手抓扶贫,扶贫与扶智同时并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挂钩扶贫村的党建扶贫工作,年初专门对党建和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党建方面,以学习教育和培养发展党员为重点,以增强局总支、各支部和挂钩扶贫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定期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党建方面的知识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以及作风教育整顿中有关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文件资料、关于“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和非党村民对党的认识。与此同时,局总支和三家寨村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培养发展党员,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年全局发展党员4名,3名入党积极分子正在培养考察中,三家寨村有3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扶贫工作方面,我局继续与市煤炭局、市气象局组建驻六枝特区中寨乡三家寨村党建扶贫工作队。由我局一名局领导带队,三名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结合该村的地理位置、资源和经济优势制定了“十一五”党建扶贫规划及2007年帮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开展工作。
(七)规范、理顺劳动关系,搞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认真组织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积极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企业之间通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扎实推进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完善企业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完成了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的调查,并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
(八)不断规范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有效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进一步探索“双制度”运行机制。抓好了技师的培养和考评工作,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程序,严格考核标准,严把鉴定质量关,确保了职业技能鉴定水平的稳步提高。
(九)重事实,讲证据,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遭遇事故伤害的企业职工或个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深入到事故发生地认真调查核实,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恰当,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客观公正。在此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鉴定专家库,认真审查工伤治疗的系列材料,严格鉴定标准和等级评定,确保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力。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一是年初制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措施;二是将清欠农民工工资、搞好兼并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列入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责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三是搞好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程序,不断推进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胡锦涛总书记6.25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五是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制度;六是努力创建“三优”文明窗口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积极开展“三满意”创建活动,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十一)切实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今年初,我们与市报社签定了宣传协议,及时向电视台、市报社等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资料,完成了全年的信息宣传任务。同时加大上街宣传力度,多形式宣传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政策,提高了全社会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保障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07年,虽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整体推进。一是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就业技能与岗位不相适应的情况较为普遍,就业的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二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难以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去年至今一分未贷出,一大批急需扶持的下岗失业人员没有获得贷款支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效应未能发挥;三是部分国有企业缴费能力弱或没有缴费能力,难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非公有制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业、小煤矿、非煤小矿山的农民工大部分未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大。致使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全市4个县有3个县当期收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口,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弱,各级财政的支付压力在不断增加;四是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屡禁不止。群众性劳动争议案件频发,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尤其是原厂办大集体职工的养老问题,以及地方国有企业“两不找”人员的问题较为突出;五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编制和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极不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六是劳动关系既欠稳定也欠规范,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增大了维权工作的难度。
四、2008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坚持“就业优先”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按照抓经济就是抓就业的发展思路,积极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县域经济、中心城区和卫星城镇建设,进一步做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促进就业与职业培训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好再就业政策,创造条件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岗位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一市县两级就业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市县人力资源市场“三化”建设步伐,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用人和求职行为,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发挥好劳动力市场调节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乡镇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下沉就业服务,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城镇新生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失地农民就业的基础上,以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为重点,统筹城乡就业,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扩面、征缴两个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基础、经办和基金管理,完善决策、责任、评价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地方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启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医保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使社会保障制度惠及更多群众。
(三)加强分配制度建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断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加快完善劳动关系方面的利益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搞好行政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劳动保障监督机制,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防止和消除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同时,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实施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抓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严格执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及时履行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责。以方便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原则,尽力降低认定和鉴定成本,简化认定和鉴定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工伤职工尽快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创造条件。
(六)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帮助参保单位完善参保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实事求是地健全档案管理内容。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一要按政策及时办理相关退休手续;二要公开透明,搞好退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使职工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均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八)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宣传力度,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多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新一轮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提高全社会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保障意识。
(九)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干部职工的政策和业务学习,增强其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在就业、社保、监察、仲裁、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窗口单位和科室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三满意”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各窗口部门建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文明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公开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部门新形象,全面推进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确保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六盘水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劳动保障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 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就业和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888人,为省任务18000人的116.04%,为市任务19000人的109.94%。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68人,为省市任务1000人的 127%;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就业19620人,为省任务17000人的115.41%,为市任务18000人的109%。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再就业279人,为省市任务100人的279%。消除“零就业家庭”600户1193人。统筹培训16562人,为省任务3000人的552.07%,为市任务12000人的138%。其中再就业培训1085人,为省市任务500人的217%。农民工技能培训15098人,为省市任务10000人的151%。劳务输出72902人,为省任务18000人的405%,为市任务60000人的122%。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7210人,为省任务5200人的139%,为市任务4500人的16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
2、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全市新增养老保险扩面参保4650人,为省任务4000人的116.25%,为市任务3000人的155%。参保总人数46264人,为省任务45000人的102.77%。征缴养老保险费9811万元,同比增收3812.3万元,征缴金额为省任务8235万元的119.14%,为市任务5200万元的188.67%。清理回收养老保险欠费465万元,为省市任务300万元的154.93%。发放9000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621万元,同比增支1402万元,及时兑现了调整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100%,其中社区管理率为77%。
(2)失业保险:全市新增失业保险扩面参保4591人,为省市任务1300人的353.15%。参保总人数达82559人,比省下达的目标任务77000人多5559人。征缴失业保险费2852万元,同比增收561.88万元,征缴金额为省任务1800万元的158.44%,为市任务1850万元的154.16%。清理回收失业保险费122万元,为省市任务60万元的203.33%。为552名失业人员核发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 112.41万元,同比减支21.5万元,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3)医疗保险:全市新增医疗保险扩面参保14208人,为省任务12000人的118.4 %,为市任务8000人的177.6%。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870人,为省市任务3700人的104.59%,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32166人,为省任务230000人的100.94%。共筹集医疗保险费20743万元,为省任务13800万元的150.31%。其中,市直及各县、特区、区筹集9216万元,同比增收1769.61万元,征缴金额为全年任务6300万元的146.29%。共支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4811万元,同比增支898万元,确保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4)工伤保险:全市新增工伤保险扩面参保18683人,为市任务2000人的934.15%。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39331人,为省任务135649人的102.71%。征缴工伤保险费4958万元,同比增收1948.13万元,征缴金额为省任务4000万元的123.95%,为市任务2600万元的190.68%。支出工伤保险费3255万元,同比增支1636.5万元,保证了工伤工亡职工的法定待遇。
(5)生育保险:全市生育保险参保10052人,为省任务10000人的100.52%。征缴生育保险费14万元,为省任务10万元的140%。
3、劳动保障信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15件(集体上访192件),涉及上访人数9116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案件上升了2.3%。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各类用人单位2451户,为全年任务2150户的114%。专项检查用人单位3902户,为全年任务1520户的257%。依法处理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133起,结案率为98%,比计划结案率高出3个百分点。为326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保证金787.6万元。
(2)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06件,实际结案576件,结案率达96%。与去年同期相比,受案率上升了16.5%,结案率高出0.5个百分点。
5、党建扶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继续与市煤炭局、市气象局共同开展对六枝特区中寨乡三家寨村的扶贫,成效明显。一是筹资1.2万元修建了三家寨村便桥一座,解决了村民过桥难的问题。同时对三家寨村新场街0.5公里主道路继续进行硬化;二是投入2万元配备三家寨村党员活动室相关设备;三是组织全局党员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并捐款1270元、衣裤30余件送到特困户手中,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四是落实扶贫资金5万元搞养鸡项目,增加该村经济收入;五是组织三家寨村党支部成员到水城县前进村党支部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党支部战斗力,作好为村民服务;六是在前进村组织该村有关人员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七是为该村党员建档建卡,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3名。同时,积极配合该村抓好村务公开工作。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的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和措施。派专人值班守护两栋办公楼和家属区。结合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加强责任范围内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确保了综治措施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
7、政务服务: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率、按期办结率和抄告率均达到了100%。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项。在行政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落实督办意见、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流程图。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努力工作,随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保持联系,没有出现政务工作过错行为。
8、依法行政: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头上。改进和完善了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和办理期限等,公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事项。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查找不足并加以整改,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不定期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今年来还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举办的《劳动合同法》培训,回来后,又对全局职工及企业法人、劳资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培训,效果较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未出现执法不当或违法行为。
9、电子政务:千方百计推动办公信息和自动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化组织保障措施,确保了劳动保障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二)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劳动工资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得到完善,改选了三方协调机制领导及成员。全年完成23户企业的工效挂钩审批和15户企业的工资总额包干结算。发布了46种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有序推进,登记备案企业为全市企业的54.6%。鉴证劳动合同71596份,转移劳动关系8人。
2、职业技能鉴定:对6561名技工进行了考核鉴定。其中,初级工4840人,中级工1721人。协助省厅完成高级工鉴定928人。完成技师考评328人。完成了市内鉴定所(站)的年检工作,配合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4个鉴定所进行了评估,均为合格。
3、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为100名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为138名退休军转干部发放了职务补贴。
4、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审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784人。其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25人,因病退休17人,正常退休642人。
5、工伤和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622件。审批三个定点医疗机构,一个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二个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一个工伤转诊转院协议医院。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十四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十三个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2006年度考核。通过考核,二十三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为合格,二个为优秀,二个限期整改(已整改合格)。从考核情况看,各定点医院执行医保政策基本到位,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医疗和药品费渐趋合理。组织县(区)60余名工伤保险工作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内容的培训,效果较好,为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775人,达到伤残等级的1675人。其中,1-4级64人,5-6级128人,7-10级1483人。不达级100人。批准延长停工留薪期210人,确认辅助器具配置21人,确认旧伤复发15人,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24人。
7、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市县均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分别组织在市直和各片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抓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不放松,自觉落实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作用日益明显。联合开展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发生截留、减免收入、扩大支付范围和挤占挪用等现象,较好地实现了我市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8、“金保工程”建设: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对“金保工程”建设的部署,我市认真组织讨论修改了贵州省劳动就业系统需求调查表、业务流程、需求调研并向省厅上报落实情况。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厅在我市举办的劳动就业基础数据采集及应用演示培训。社会保险应用系统使用全国统一软件核心平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好医疗、工伤、生育的本地化开发,养老、失业部分由省厅统一组织开发。我局已组织市本级、县(区)进行讨论逐步优化业务流程,并根据本地化的险种进行前期的需求调研准备。经市政府第七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存款归集工商银行六盘水分行,工程建设和试运行共5年期间的年系统运行维护费暂由市政府与市工行各承担50%。我市“金保工程”中心机房的招投标工作由市工商银行组织进行,目前已完成中心机房的装修和安防工程。“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子系统软件开发商已确定,待市工行与软件开发商最后达成共识后,开发商就可进场进行需求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9、党风廉政建设: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方面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积极推进“三优”文明窗口和“三满意”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认真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公开工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
10、认真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按规定成立了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意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发动。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四个阶段的内容和步骤开展教育活动,做到活动形式多样,规定动作一个不少,整改措施有力,整改效果明显,干部职工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明显好转,“四难”现象基本杜绝,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初与各县、特区、区签订了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了责任体系,健全了考核奖惩办法。市县两级就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参与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全市已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良好工作氛围。
(一)强化就业服务,落实再就业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1、夯实就业服务基础,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市县两级就业部门以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建立健全了集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免费培训、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就业服务窗口,“一站式”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同时,市级还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建立用工信息库,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六个到位”工作基本落实。建立健全了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及其灵活就业人员台帐,就业服务逐步向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迈进。通过“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暨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县两级公益性职介机构共举办招聘洽谈会18场,进场人数1554人(次),求职登记7350人,有517户用工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5850个,达成意向性聘用协议4350余人。从市县人力资源市场、民办职介机构的运行来看,劳动者择业观念发生明显变化,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形成。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人力资源能力。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开展针对性培训,并将培训与就业准入、技能鉴定、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相互挂钩,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在开展职业培训的同时,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为了使农村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市县两级就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并主动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农村劳动力和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技能就业培训,全年培训农民工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5098人,其中,劳务输出培训8941人,劳动预备制培训2543人,技能提升培训3614人。培训的15098名农民工中,已有9817人实现了就业,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了65%。
3、立足部门职责,主动积极协调,抓好新一轮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劳动就业、税务、工商、金融、经贸等部门开设了下岗失业人员专门服务窗口,主动开展服务型和商贸型企业的认定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1521本,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税收147.04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8.9万元,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介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各种补贴 935.4万元,提高了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能力。
(二)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1、协同配合抓好扩面,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借助工商年检和企业登记、劳动保障用工年审及其劳动用工备案等行政手段,督促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督促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缴纳欠费。二是社会保险稽核机构通过建立企业缴费台帐和缴费信用记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了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
2、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全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在国家、省和我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起草上报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待市政府审批后抓好落实。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3、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日常监督,进一步抓好《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审计)制度》和《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会法计》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2007年审计部门对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审计中,四项基金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与此同时,严格待遇标准,规范待遇发放流程,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规定时间、用规定方法、按规定标准发给应享受的人群。
(三)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分解办理信访案件。局办公室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有关业务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密切关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超前排查,及时分解处理,消除了大量的不稳定因素,减少了越访集访,促进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六盘水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制度》,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常规检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规范劳动关系等专项监察,及时排查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庭审方式,依法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积极推进市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扎实开展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辩论式”庭审方式,不断改进仲裁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进仲裁庭建设,实施仲裁援助制度,从制度创新、沟通协调、预防排查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劳资纠纷,促进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一手抓党建,一手抓扶贫,扶贫与扶智同时并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挂钩扶贫村的党建扶贫工作,年初专门对党建和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党建方面,以学习教育和培养发展党员为重点,以增强局总支、各支部和挂钩扶贫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定期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党建方面的知识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以及作风教育整顿中有关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文件资料、关于“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和非党村民对党的认识。与此同时,局总支和三家寨村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培养发展党员,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今年全局发展党员4名,3名入党积极分子正在培养考察中,三家寨村有3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扶贫工作方面,我局继续与市煤炭局、市气象局组建驻六枝特区中寨乡三家寨村党建扶贫工作队。由我局一名局领导带队,三名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结合该村的地理位置、资源和经济优势制定了“十一五”党建扶贫规划及2007年帮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开展工作。
(七)规范、理顺劳动关系,搞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认真组织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积极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企业之间通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扎实推进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完善企业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完成了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的调查,并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
(八)不断规范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有效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进一步探索“双制度”运行机制。抓好了技师的培养和考评工作,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程序,严格考核标准,严把鉴定质量关,确保了职业技能鉴定水平的稳步提高。
(九)重事实,讲证据,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遭遇事故伤害的企业职工或个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深入到事故发生地认真调查核实,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恰当,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客观公正。在此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鉴定专家库,认真审查工伤治疗的系列材料,严格鉴定标准和等级评定,确保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力。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一是年初制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措施;二是将清欠农民工工资、搞好兼并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列入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责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三是搞好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完善行政审批程序,不断推进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胡锦涛总书记6.25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五是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制度;六是努力创建“三优”文明窗口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积极开展“三满意”创建活动,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十一)切实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今年初,我们与市报社签定了宣传协议,及时向电视台、市报社等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资料,完成了全年的信息宣传任务。同时加大上街宣传力度,多形式宣传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政策,提高了全社会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保障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07年,虽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整体推进。一是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就业技能与岗位不相适应的情况较为普遍,就业的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二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难以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去年至今一分未贷出,一大批急需扶持的下岗失业人员没有获得贷款支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效应未能发挥;三是部分国有企业缴费能力弱或没有缴费能力,难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非公有制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业、小煤矿、非煤小矿山的农民工大部分未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大。致使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全市4个县有3个县当期收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口,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弱,各级财政的支付压力在不断增加;四是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屡禁不止。群众性劳动争议案件频发,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尤其是原厂办大集体职工的养老问题,以及地方国有企业“两不找”人员的问题较为突出;五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编制和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极不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六是劳动关系既欠稳定也欠规范,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增大了维权工作的难度。
四、2008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坚持“就业优先”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按照抓经济就是抓就业的发展思路,积极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县域经济、中心城区和卫星城镇建设,进一步做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促进就业与职业培训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好再就业政策,创造条件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岗位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一市县两级就业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市县人力资源市场“三化”建设步伐,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用人和求职行为,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发挥好劳动力市场调节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乡镇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下沉就业服务,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城镇新生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失地农民就业的基础上,以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为重点,统筹城乡就业,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扩面、征缴两个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基础、经办和基金管理,完善决策、责任、评价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地方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启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医保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使社会保障制度惠及更多群众。
(三)加强分配制度建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断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加快完善劳动关系方面的利益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搞好行政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劳动保障监督机制,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防止和消除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同时,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实施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抓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严格执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及时履行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责。以方便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为原则,尽力降低认定和鉴定成本,简化认定和鉴定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工伤职工尽快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创造条件。
(六)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帮助参保单位完善参保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实事求是地健全档案管理内容。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一要按政策及时办理相关退休手续;二要公开透明,搞好退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使职工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均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八)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宣传力度,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多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新一轮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提高全社会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保障意识。
(九)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干部职工的政策和业务学习,增强其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在就业、社保、监察、仲裁、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窗口单位和科室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三满意”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各窗口部门建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文明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公开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部门新形象,全面推进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确保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六盘水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劳动保障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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