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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鲁苏边界示范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1-10 15:13:33 |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校区等地位于鲁苏交界、运河之滨,近年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济社会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讲仍处在欠发达状态。特别是2001年以来,江苏省实施了“振兴苏北”战略,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引导政策和措施,苏北各地借此机遇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和跨越式发展。苏北地区发展的实践证明,对欠发达地区给予政策支持是必要和必需的。鉴于小学校区地处省际交界、山东南大门的特殊区位,建议把小学校区作为“鲁苏边界示范区”来定位、规划和建设,给予高于江苏支持苏北的各项优惠政策,以便和苏北相邻边界区(市)形成竞相发展的态势,树立山东经济大省形象。我们在考察借鉴江苏支持苏北的经验基础上,为制定“鲁苏边界示范区”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建议省里在制订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小学校等地作为边界地区的实际,在财政体制不变、转移支付基数不减、专项补助不减、调资补助不减、中央补助配套不减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补助额增长比例,并对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省集中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转移。积极推动沿海产业向“鲁苏边界示范区”转移,把发达地区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与当地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结合起来,加快“鲁苏边界示范区”工业化进程。省财政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产业转移。对转移到“鲁苏边界示范区”的产业项目,在项目报批、土地供应、能源保障、信贷投入和担保、利用国内外资金以及转移后的存量调整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建议把“鲁苏边界示范区”的经济开发区作为全省科学发展示范园区,出台扶持边界开发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新增财政收入返还、新上企业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不低于苏北的政策,对于开发区的企业在用电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加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议省政府提高鲁南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额度,提高公路建设等级和标准,尽快启动枣临、新泰高速公路建设,优先考虑台韩线建设,并将台利路列入省道管理。省水利部门和淮委应针对小学校区地势低洼、防洪压力大的实际,在小型河道治理、城区水系综合治理、中水存放等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优先审批城区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和平原水库建设项目。

四是落实土地征用优惠政策。建议省市加大对“鲁苏边界示范区”用地指标的分配,开发区新建的工业项目用地,除补偿农民和上缴中央的税费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省集中部分,全部留归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部分,省里不再集中,由地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开发;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实行先征后返。在开展好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的同时,把“鲁苏边界示范区”作为全省的农村城镇化试点,给予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

五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建议省里出台专门针对鲁南地区特别是“鲁苏边界示范区”的扶贫开发政策,省、市把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科教文卫事业等方面给予扶持。

六是加快推动省级机关和沿海发达地区与“鲁苏边界示范区”对口帮扶。省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时,要充分体现对鲁南,特别是对“鲁苏边界示范区”的支持,农业、工业、财政、外贸、土地、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环保、民政等专项补助资金向“鲁苏边界示范区”倾斜。建立省直部门和沿海发达城市与“鲁苏边界示范区”结队帮扶、挂钩合作工作机制,扩大合作层次和范围,主要采取以项目带人才、带资金、带技术的形式进行,提高合作效果和成功率。同时,制定支持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建设内河航运商贸物流中心等政策。

    如能得到以上政策扶持,我们将立足实际,积极调整发展思路,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大战文化、运河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步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高标准建设“鲁苏边界示范区”。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把“鲁苏边界示范区”建设成为京杭运河上最具明清风貌的“运河古城”,北方最具特色的“江北水乡”,山东省乃至黄淮海地区最大的内河航运商贸物流中心,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著名的生态旅游休闲城市、鲁南经济带上的闪亮明珠,为树立山东南大门形象做出应有贡献。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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