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培养具备现代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的基础性工程,意义重大。青少年学生接受能力强、可塑性强,普法的效果明显。实践证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所以,我们应花大力气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我区如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有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 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区现有中小学校19所,现有中小学生3万人左右。近年来组织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一)组织网络健全。目前,**区已经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当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区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区教育局成立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五五”普法工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宣传形式创新。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我们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律图片展览、编排法律黑板报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我们还利用寒暑假、“五一”、“国庆”四个节假日开展了以“带法回家、送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学法主题的范围。目前累计接受学法教育的人数已达70万人次。同时,**区各中小学校还以“12.4”法制宣传日为活动载体,集中在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当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纷纷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明确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专项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场所。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区注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区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有待提升;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盲区,亟待加强;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青少年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认识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各级各类学校,或者一些学生家长,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认识,少数部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必然反映在行动上不积极,不配合,不参与,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二)社会负面影响。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诲淫诲盗的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曾有法制课教师提出5+2=0,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积影响;还有的讲10+1=0,学校十年教育,走上社会一年,就被社会丑恶现象拉下了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方法老化,针对性差。对于在校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我们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对于法制课,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四)措施棚架。 “一五”到“五五”普法,各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有的甚至仅停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出现了制度棚架,不落实。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 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要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光荣的教育观念。
(二)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首先,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居中协调指挥;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比如,加大校园及周边坏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等。其次,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学校不可能包揽青少年的一切事务。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要推广洛阳涧西区的经验,“学校放假,社区开学”,发挥社区熟悉情况,近便安全的优势,使学校管理与社会管理合理衔接,不留空档。三是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协调配合。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要注意加强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
(三)加强领导,健全队伍,提供保障 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出面组织协调,赋予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权限,并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条件。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师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只懂与自身相关法律知识的单一知识结构现状,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聘用人才。同时,还要加强各级关心下一代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离退休老同志更新知识,提高关工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三,要加强各种法制教育阵地建设。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组建法制宣讲团,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办家长法制学校等,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一、 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区现有中小学校19所,现有中小学生3万人左右。近年来组织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一)组织网络健全。目前,**区已经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当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区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区教育局成立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五五”普法工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宣传形式创新。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我们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律图片展览、编排法律黑板报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我们还利用寒暑假、“五一”、“国庆”四个节假日开展了以“带法回家、送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学法主题的范围。目前累计接受学法教育的人数已达70万人次。同时,**区各中小学校还以“12.4”法制宣传日为活动载体,集中在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当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纷纷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明确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专项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场所。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区注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区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有待提升;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盲区,亟待加强;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青少年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认识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各级各类学校,或者一些学生家长,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认识,少数部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必然反映在行动上不积极,不配合,不参与,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二)社会负面影响。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诲淫诲盗的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曾有法制课教师提出5+2=0,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积影响;还有的讲10+1=0,学校十年教育,走上社会一年,就被社会丑恶现象拉下了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方法老化,针对性差。对于在校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我们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对于法制课,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四)措施棚架。 “一五”到“五五”普法,各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有的甚至仅停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出现了制度棚架,不落实。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 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要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光荣的教育观念。
(二)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首先,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居中协调指挥;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比如,加大校园及周边坏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等。其次,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学校不可能包揽青少年的一切事务。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要推广洛阳涧西区的经验,“学校放假,社区开学”,发挥社区熟悉情况,近便安全的优势,使学校管理与社会管理合理衔接,不留空档。三是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协调配合。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要注意加强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
(三)加强领导,健全队伍,提供保障 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出面组织协调,赋予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权限,并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条件。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师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只懂与自身相关法律知识的单一知识结构现状,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聘用人才。同时,还要加强各级关心下一代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离退休老同志更新知识,提高关工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三,要加强各种法制教育阵地建设。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组建法制宣讲团,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办家长法制学校等,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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