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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竹小米椒专业合作社运作状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5:19:04 | 来源:网友投稿

**县冬竹小米椒专业合作社自2008年12月组建运行以来,紧密联系企业和农户,有力推动了观音镇小米椒种植、加工和销售。为了总结经验,了解和破解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县农办对此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与县经管局、蔬菜办、观音镇政府、冬竹蔬菜制品厂、部分小米椒种植村负责人以及**县冬竹小米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9位理事、部分会员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小米椒种植基地、加工车间、订单、合同、章程等。通过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小米椒专业合作社的组建  

   

1、组建背景。**县小米椒专业合作社的最大股东(加工企业)是观音镇冬竹泡菜制品厂。该厂前身是一家庭作坊,原建于1991年,作坊主汪令华为观音镇观音村人。汪令华于1989年在四川涪陵榨菜厂学会了泡菜技术,多年来一直从事豇豆、辣椒、萝卜等蔬菜泡制,有丰富的泡菜经验,但一直因为原材料短缺、无稳定的原料基地,难以做大做强。2006年至2007年,汪令华受聘于丹江口一家泡菜厂当技术员。在此期间,曾随丹江口蔬菜办到云南考察小米椒种植和泡制。在考察过程中,他认为小米椒适宜我地生长,很有发展前途。于是在2008年,他从云南将小米椒引种回来后,汪令华向观音镇政府要求,由镇政府用责任状的形式将计划分解到各村种植,他负责收购。当时分管蔬菜产业的副镇长李慰军提议:由政府派人协调,让企业与农户直接对接。2008年春季,汪令华与300户农户签订种植小米椒合同350亩。合同约定,由汪令华免费提供种子,提供种植技术,定单、定点、定时、定价(每斤1元)现金收购。当年,该厂按定单回收小米椒80万斤,实现加工产值250万元,种植农户现金收入80万元。观音镇中沟村童尚平种植小米椒1、2亩,收鲜椒3800斤,收入3800元。观音村李永章,71岁,身有残疾,现家中一人生活,2008年种植0.6亩, 收入2400元。观音村李永洋夫妇俩,都70多岁,去年种植0.7亩,收入2600多元。  

   

2、组建的过程。2008年11月份正是回收、加工小米椒的高峰期,又正值秋播调整的关键时期。观音镇分管蔬菜产业的副镇长李慰军看到:一方面,汪令华既要忙于加工、销售,又要忙于找农户预留2009年的种植面积,忙了这头,丢了那头;另一方面,农户想种植,又怕多了,厂家不讲信用,没人回收。李慰军就想:若有一中介组织,一头连接企业,帮企业落实种植面积,监督企业保证回收;另一头连接农户,让农户能放心种植,保障原料按计划供应。并且中介组织既要能与企业发展有利害关系,又能维护农户的利益,能将企业、农户连接成整体,形成小米椒产业有企业、有农户、有中介组织的产业链条。在此情况下,李慰军就更仔细地考察了汪令华的加工技术和销售市场,发现汪令华泡制的小米椒在西安、安康、十堰、襄樊、武汉、周边县市等市场上供不应求,销售商开出的订单远远大于现有生产能力。进一步分析认为**的土壤、气候条件非常适宜小米椒生长,种植技术易掌握,不需要强壮劳动力,适合在**推广种植。于是,李慰军从2008年11月开始酝酿,组织汪令华与9名村干部商议,制定了《章程》,并于2008年12月11日在县工商局注册,正式组建了**县冬竹小米椒专业合作社。  

   

二、合作社的运作  

   

1、合作社的结构和分工。**县冬竹小米椒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由李慰军担任;设总经理一名,由汪令华担任;理事九名,由村干部担任;会员1600名,由村民签订种植合同即可加入。注册资金100万元,由汪令华以现金入股55万元,理事长及理事各以5万元实物入股。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全面管理,总经理负责小米椒的收购、加工和销售,各理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会员负责种植小米椒。  

   

2、合作社的运作形式。理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小米椒收购合同,保证定价、定点、定时全部收购,并加工销售。理事长与各理事签订种植计划和收购合同。各理事与会员签订种植合同,约定会员必须按技术种植、按要求将小米椒全部卖给冬竹泡菜厂。若会员种植后将小米椒自己储存或外销,被理事或加工企业发现,根据合同约定按1斤小米椒收取50元的开发费。  

   

3、利益分配方式。合作社实行“先受益,后分成”的利益分配机制。“先受益”就是理事组织会员每交售1斤小米椒,企业给会员付款1元之外,再给理事提取0.1元中介费。会员可享受加工企业免费提供种籽、全程技术服务、定价定时定点现金收购、每亩按要求种植收入不够2000元的差额补贴(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除外)。“后分成”就是合作社在年终对企业进行决算后,再将企业的利润按章程约定比例给各个理事按照股分分成,企业与理事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真正形成民建、民管、民受益的经营体制。  

   

三、合作社成功组建的经验  

   

合作社组建以来,实现了产、销两旺。目前,已在观音镇落实种植面积2000亩带动农户1600户、在周边乡镇落实面积1000亩;种籽已全部发放到种植户手中,正在筹备育苗;生产加工取得了QS质量认证,加工厂扩能改造1200平方米。该合作社之所以能成功组建并正常运行,其经验有五点:  

   

1、宣传引导到位。在小米椒专业合作社酝酿阶段,李慰军先后11次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共900余人次,到小米椒种植基地和加工厂现场观摩和座谈,到周边县市进行市场调查,并分发宣传及种植技术资料1500份,发放小米椒成品2000余份,增强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小米椒产业发展的信心,让群众了解其种植技术简单,销路稳定,收入有保障,从而激发他们的合作意愿。  

   

2、市场化运作到位。该合作社成立和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循市场规律。首先,企业依法进行了注册和登记,并成功申办到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能对产品(小米椒)进行深加工、精加工,形成了自身的产业链条。第二,合作社在酝酿、组建、运作阶段全部是以市场为引导。终端产品在销售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市场竞争力强,对理事、农户有较强的吸引力。第三,合作社严格按照《合作社法》制定了《章程》和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按照《章程》运作。第四,利益分配上,将企业、理事、会员三者的利益捆绑,成为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第五,改变行政命令为市场化操作。积极推行“三变”,即“干部变身份”,李慰军是观音镇政府副镇长,在合作社运行过程中,他是以合作社理事长身份出现,股份和表决权与各理事一样,身份平等;“文件变订单”,基地建设、种植计划、布局区域不再由政府文件下指标、定任务、签责任状,而是由利益共同方直接相互签订合同,各自按合同覆行义务。“农民变会员”,种植户不再是被动地种植,而是作为利益共同体中的一员,主动参与。  

   

3、政府服务到位。政府全程跟踪服务。2008年春季,企业试种小米椒时,观音镇政府就安排了两名正科级干部帮助宣传发动,引导农户试种。在小米椒收购过程中,政府干部又积极为企业融资及担保贷款,解决企业缺周转资金的难题。2008年9至11月,观音政府干部李慰军担保在信用社贷款3万元,在民间为企业融资10万元,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在申报QS质量认证时,观音政府干部全程陪同,全力服务,先后5次到县、3次到市找有关部门,仅用1个月就取得了认证。在企业扩能改造时,观音政府又尽力协调,帮助企业顺利租赁了五顶坪村房改造为新的厂房。在该合作社组建时,观音政府划拔资金2万元,赠送电脑和办公桌椅,帮助合作社成立办公室。各级政府的全力服务和支持为企业的发展以及合作社的成功组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县冬竹小米椒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不仅为农户和企业带来了经济收入,还为10多位家庭妇女解决了就业,为我县其它产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但在运作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值得我们去探索和完善。  

   

1、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小且设备落后。目前,老厂房场地狭窄且设备老化,仅有一套简易包装设备,日加工量不足1吨,年加工能力达不到400吨。新建厂房及计划新购置一套包装设备,可在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加工能力在1200吨。还不能满足今年种植3000亩面积、产量3000吨的加工需要。更无法满足市场上一张订单动辄十几吨、几十吨的需求量。若是再扩大种植面积,加工能力不够将是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  

   

 2、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目前,合作社只有汪令华以加工企业的现金5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其他理事都是以物折资入股。今年按产量3000吨、资金周转周期3个月计算,流动资金需要100万元。若按现在的发展势头,还有可能发展到5000亩,建厂扩能所需资金和流动资金缺口就在500万元以上。  

   

3、金融部门信贷困难。合作社厂房扩建、设备添置、包装物定制、产品收购等等都需要大量资金,但是却难以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2008年,在县有关领导的4次督办、观音镇政府书面证明和干部家庭担保的情况下,加工企业才从县信用联社贷到3万元。可见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实现银企对接提出了新的极为迫切的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必须破解的问题。  

   

4、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力度有待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给予政策扶持的愿望非常强烈,但是没有配套扶持政策。当前观音小米椒专业合作社急需配备质量检测设备一套,想申请县农业局在添置测土配肥项目设备时一并给予解决。加工企业急需一套连续真空包装机,投入生产。  

   

5、合作社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内部管理,各负其责,促使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目前,**县小米椒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监管、保障等功能大多还是靠加工企业来完成,理事们除组织农户落实种植面积外,其他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到位。  

   

五、合作社带来的启示  

   

透过观音小米椒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组建及运作的创新实践,其中的经验做法,特别是理念思路,对于启发、推动全县其他合作社的发展,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启示之一:龙头企业是核心,市场开发是关键。一个好的龙头企业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带富一方百姓。没有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精加工,产品无法实现增值,就不是完整的产业链条。同时,市场开发是关键。生产、加工的农产品若没有市场需求或销路不畅,就没有效益,合作社也就失去了组建的意义。因而其无法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启示之二:规模基地是基础,能人牵头是要素。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只有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或者建立一定规模的基地,合作社才有组建的必要。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没有规模的基地,不能提供稳定大量的原材料,合作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没有能人将企业、农户组织起来,就会是一盘散沙。没有能人的管理,合作社也就难以生存发展壮大。  

   

启示之三:政府引导是动力,规范运作是保障。在我们山区,企业弱小,农民文化基础弱、市场观念还相对落后,没有政府的有效引导,只靠企业或农户自觉发起,很难迅速形成大的气候。实践证明,规范运作是合作社生存和壮大的必备因素,不能规范管理,就难聚人心,合同到期后,会员就会撤股,合作社就会名存实亡。  

   

启示之四:创建品牌是手段,提高效益是目的。依托大户和龙头企业组建合作社可明显增加农业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利用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优势,组织农户统一种植标准、统一加工包装、统一品牌商标、统一市场营销,与广大农户结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帮助农户较好地解决产品销售问题。可以很好地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依托市场机制组建产销结合型的合作社,可实现市场、农户直接对接,能够内联农户、外接市场,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了保障,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较好地解决种植户“挑担背筐找客户”的被动局面,可达到“卖得出、卖得销、卖得好”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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