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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09 15:12:38 |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省局《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质监检测进乡村,服务农民到田头”为主题,以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为突破口,扩大农资打假下乡的范围,组织开展“进千家、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严把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尽快实现根本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三查三防”。一是查生产企业,主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协议、执行标准、产品标识、原材料来源及产品质量等,防止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二是查仓储场所,主要检查企业库房和异地租用库房存储的农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重点核查产品来源,有效期限及产品合格证,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是查假冒伪劣,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是否属于无证产品,是否存在标识欺诈和计量违法,防止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蔓延。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建立农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快速通道”。在农时季节,对举报投诉的农资案件要优先受理,及时查处和反馈。
(二)加强证后监管,严查大案要案。加大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等。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严予以查处,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多次检查不合格的,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动态跟踪监管。
(三)狠抓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稽查、**分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以春耕秋收农忙时节为重点时段,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化肥、磷肥、复混肥、农药、农膜、农机{农机执法检查中,应当对往复式内燃机是否符合《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GB20651.1-2006)}及农机配件为重点产品,以园林、油田、泽口经济开发区等为重点区域组织执法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以及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问题突出的场所和区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打假专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监督企业依法整改,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企业”。
(四)开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和宣传周活动。3月7日至14日为打假宣传周、3月15日至4月15日为打假集中行动月,在此期间,稽查、**分局要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三下乡”活动。对农资产品的抽样:稽查分局不得少于40个批次,**分局不得少于30个批次,质检所、计量所、直属分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直属单位要自行编印发放农资产品识假辩假小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不得少于500份。积极宣传农资识假、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农民消费。通过查处一批坑农害农的造假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造假窝点,迅速掀起农资专项打假的高潮,为我市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稽查、**分局要认真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按照市局划分的工作区域,明确责任,加强跟踪检查,严格奖惩。对打假责任和目标进一步量化、细化,做到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责任、定计划、定措施、定奖惩,切实把农资监管的职责履行到位。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区域性、趋势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早控制。市局打假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对各区域内农资突出的问题和重点案件要督查督办,促进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分局要与重点名优农资企业建立联系制度,组织名优企业开展优质农资产品送货下乡活动,向农民介绍优质农资的鉴别、使用知识,指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加大对假冒重点名优企业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帮助重点名优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建立农资产品质量预警机制。通过对群众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市场价格变化等综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全面建立农资产品质量预警机制,不定期地发布农资产品质量信息。
(四)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问题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问题公开曝光,实施“黑名单”管理,并定期组织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对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建立“红黑榜”予以公布,正确引导消费,给违法分子形成压力与震慑。
(五)建立联合行动和案件协查工作机制。要适时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对查处有一定难度或可能受到阻挠的案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办案,加大震慑力度;对案情复杂、行政相对人逃逸的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商请予以协查;对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全局系统要建立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溯源及协查、通报机制,加强与兄弟县市区局的联系,加大区域之间的联动与合作,完善跨区域案件的查办工作程序,形成从源头抓农资打假的合力。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程辉局长为组长,李忠华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科、质量科、计量科、监督科、标准化科和各执法主体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专项打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科,由张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各打假专班开展工作,对打假行动的情况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信息。局下设两个打假专班,分别由稽查分局、**分局抽调业务精湛的同志组成。按照市局划分的业务管辖区域和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确保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质检所、计量所、直属分局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抽样检验、检测检定等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专班开展做好执法打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齐心协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不法行为,保证全市农资市场秩序的稳定。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市局的工作安排,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资专项打假实施计划,并于本月28日前上报市局执法科备案。
二是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主动与公安、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协商配合,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形成农资打假的合力,不断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市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农资打假工作氛围。采取现场咨询、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有效形式,向群众普及农资识假、辩假知识。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大力宣传农资打假保名优、打假保春耕的行动动态,特别是在集中行动月和宣传周期间、典型案件及具有一定影响的制假售假行为的查处过程中,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及时进行报道;向群众宣传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及产品质量信息,提高全社会参与打假的积极性,为农资打假工作有效的开展创造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是各单位要重视对农资打假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附件2”于2月28日之前报市局执法科,4月18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11月18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并同时报送“附件1”和“附件3”重要情况,大要案要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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