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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02-10 15:03:00 | 来源:网友投稿
为确保春节以及“两会”期间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市根据2010年2月1日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我市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的特点,组织各县、区、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加强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的监管,真正把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早部署、早安排,落实责任到位
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春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监管部门领导亲自参加检查工作。
(一)  制定方案,下发文件,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节日,保证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食安办又于2010年1月31日印发《关于转发自治区食安办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0]1号),市整规办2010年2月2日向各县区、市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责任感,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求农业、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粮食等监管部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查处小作坊、无证照黑窝点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对象,以春节期间市场热销的粮、油、肉、蔬菜、肉制品、米粉、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水发产品、调味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年糕、年粽、散装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年货市场、家畜屠宰、酒类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和旅游景点和车站餐饮业的监管力度。并按照各自职能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商务部门加大了打击私宰窝点的力度并加强酒类专项检查工作;质监部门加大对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并加强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抓食品批发市场、食品专业街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上,并加强对农贸市场、年货市场、超市的商品经营监管力度;卫生部门加大了对节日宾馆饭店、旅游点的卫生监督,并加强对年货市场、超市散装食品和现场制作食品的监督检查。
(二)   市领导以身作则参加检查工作,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为了使节日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实处,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春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成5个检查组从2月1日起分别对六县六城区的农贸市场、年货市场、药品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肉类、酒类、儿童食品、水产品、年货食品等节日热销的食品和药品,并要求各县区同时开展节前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做到不漏县、区,不漏乡镇。
2月3日市委书记、市长和市商务局领导亲自陪同自治区政协委员检查节日农贸市场、年货市场、和便民店。
2010年2月5日,自治区整规办副主任、商务厅**副厅长、**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整规办副主任、商务局**副局长、工商局**副局长、质监局*副局长,**区和**区分管副区长及经贸局、工商局、卫生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对*路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
2010年2月8日,自治区整规办主任、商务厅**厅长,市政府**副市长,市整规办、商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领导,青秀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市场和**超市民族宫店等商品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抓住工作重点,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重点,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加大对节日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一)严把蔬菜质量安全关。
1、下发通知,集中精力抓好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管。
市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局发〔2010〕9号),要求各县区农业部门切实加强对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农药销售的监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范生产环节的管理,把好蔬菜质量安全生产关。
2、开展蔬菜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2月6-9日,市农业局组成6个春节蔬菜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县区重点蔬菜生产乡镇和大型蔬菜批零市场开展蔬菜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主要对基地农药销售点农药销售、基地菜农用药及即将上市蔬菜农药残留情况、乡镇农产品流动检测站蔬菜检测工作情况、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淡村农贸市场等蔬菜批发市场上市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农业部门都加强了对蔬菜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加大了对产地即将上市蔬菜和市场上市蔬菜的检测力度,总的情况较好。
3、加大检测力度,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
为确保春节期间广大市民吃菜安全,我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队伍坚守岗位,加大对上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力度,春节期间检测数量比平时增加30%以上,据统计,2月10日至3月4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在基地和市场上共抽检菜样6.58万个,合格菜样6.55万个,合格率99.5%,确保了广大市民的吃菜安全。
(二)积极开展“两打”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市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重点对乳制品、肉制品、阳光早餐、糕点类制品、糖果、酒、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食品进行检查。
1、开展食用植物油掺混专项检查。
市质监部门对**市15家获QS证的企业进行了抽样检测,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要求,说明**市的生产企业能按标准生产,不因油价上涨等因素而弄虚作假。
2、积极开展“两打”工作。
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两节两会期间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强化区域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自治区质监局的有关要求,市质监局制定了“两节”期间“两打”(打击黑窝点、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为把“两打”工作落实好,根据我市及辖县的实际情况,结合开展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对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18种可能存在的非食品原料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的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有使用非食品原料进行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为保障监管制度的落实,执法人员均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料来源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签订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组织开展2010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10年2月5日至2月22日,市工商部门明确了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清理规范力度,加强对散装、裸装食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年货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等“四个加强”,实现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的总体目标。经统计,春节节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01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485户次,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127户,查处食品违法经营案件8起,收缴查扣各类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问题食品近500公斤,有力地净化了我市食品市场。
2、开展“红星”二锅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自治区工商要求,市工商局组织城区各工商分局经检大队的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识假辨假知识,并于1月中旬开展了“红星”二锅头酒的专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举报,依据其提供的假冒“红星二锅头酒”销售、存贮点的线索,出动执法人员6人,先后在**市北湖路2号1栋二单元103号的“雄昌食杂店”、大学路4号崇左林业局住**办事处宿舍区查获一个销售假冒北京“红星二锅头酒”窝点,依法扣留假冒北京“红星二锅头酒”4964瓶。高新、青秀、江南、经开、良庆等分局也分别在各自辖区内对经销“红星”二锅头酒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过大力整治,共收缴假冒“红星”二锅头酒5086瓶,我市酒类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好转。
3、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快速集中检测。
2010年2月8日,市工商局在**区**市场、**区**市场开展以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节日市场安全检查活动,集中了食品安全监测车和11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现场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现场抽检餐桌食品样品25个,其中不合格样品2个。
4、开展年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我市各年货市场个别不法经营户经销无QS标志食品的违法现象,市工商局及时组织开展了年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各类交易量大、辐射面广的年货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上市销售;二是充分运用处罚和教育两种手段,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发挥市场公示栏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经营户的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措施,扎扎实实加强春节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监管,确保我市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5、开展动物类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由于在我市市场上发现个别不法经营户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雏鸡死体,经加工烘烤烹制后冒充烤麻雀、烤鹌鹑出售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人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其性质和影响十分恶劣。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市工商局结合当前开展的春节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餐饮行业、尤其是各类烧烤摊店的巡查管理,大力打击类似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各类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动物类食品制品批发点的巡查管理,追溯雏鸡死体和其他动物死体的来源,查清批发窝点,从源头上遏制各类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禽类和水产类制品流入市场。三是进一步建立和落实索票索证等自律制度,加强引导督促,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分局朝阳工商所在林业部门和媒体记者的配合下,成功捣毁了济南路一个从事将雏鸡死体经销给烧烤经营户的批发窝点;江南工商分局在邕州老街庙会上,查处了4家用雏鸡死体冒充烧烤麻雀出售的违法经营户,并当场将查扣收缴的雏鸡死体予以销毁,警示和教育了一批经营户。
(四)积极开展消费领域食品安全检查。
市卫生部门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一系列的食品卫生监督专项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8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35家次。
1、春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市卫生部门于2010年元月18日~2月17日组织开展2010年春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对41家食品加工单位、126家餐饮单位、28家集体食堂、38家食品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6个旅游风景区的18家食品经营单位、2个车站内的16家餐饮店,总共26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绝大多数被检查单位建立了完善的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大型食品商场(超市)内出售的散装食品标识齐全,并能按照《散装食品管理规范》设置专门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未发现“三无”食品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厨房、食品仓库未发现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现象。但仍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现已对无证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处罚。二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原料仓库防鼠设施缺损,食品原料无垫离设施,或经营场所防蝇防尘设施不完善等,一些餐饮单位、食品销售单位的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不全,有些擅自改变厨房功能间的用途、生熟食品原料混放等,少数餐饮单位供顾客使用的大餐具使用前未严格消毒。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卫生问题的单位,我们均当场发出《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共责令整改44家。
2、做好美食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2010中国•**美食嘉年华—台湾美食节活动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15日在**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行。为确保该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市卫生部门制定了《**市卫生监督所“2010中国.**美食嘉年华-台湾美食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成立“2010中国.**美食嘉年华—台湾美食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美食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卫生部门与主办方签定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保洁的承诺书;主办方召开进场经营者食品卫生会议,重申进场经营的卫生要求,并与各进场经营者签定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保洁承诺书。针对美食节存在的问题卫生部门还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工作意见与建议,并多次向美食节的主办者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食品卫生安全具体工作要求。
在美食节举办期间,卫生部门对主办方指定的卫生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经营情况,检查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2、检查各食品经营单位的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二次污染和人为投毒等工作情况。3、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环节进行卫生监督控制。4、控制食品预制时间,即现场制作完成的食品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5、禁止加工经营鱼生等生食水(海)产品,蝎子等昆虫制作的食品,冰花及散装冰淇淋等高危食品,包装破损、标识不全、过期或虚假宣传的定型包装食品等有毒有害食品。6、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对食品卫生质量举报投诉。
此次美食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们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调主办者对食品安全所负的责任,调动了主办者的主观能动性去积极地管理市场,使得该美食节食品卫生状况日益良好。
3、参加2007年“**卫生执法一号”执法行动。
市卫生局于2010年2月15日参加了自治区卫生厅以检查春节和保证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市场卫生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启动仪式“**卫生执法一号”行动的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分为四个小组。第一小组检查了会展中心年货市场及“台湾美食节”、**市人人乐超市、琅西市场、展览馆年货市场,并对酒类、食用油、水发食品等节日重点食品进行了现场快速监测;第二小组检查了翔云大酒店、万兴酒店、天宏东北饺子店,并开展了餐具消毒效果的快速监测,第三小组检查了动物园、人民公园等旅游风景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四小组检查了淡村农贸市场、良庆街旧圩市场、快点米粉加工厂。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用现场检测车在会展中心年货市场、人人乐超市、琅西市场对1个品种白酒、2个品种食用油、2个品种水发食品共5个品种的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检测项目及结果如下:会展中心年货市场**摊点的食用油(金龙鱼玉米油),检验项目:酸价、过氧化值,结果:均为阴性;人人乐超市的香满园食用调和油,检验项目:酸价、过氧化值,结果:均为阴性;人人乐超市的牛百叶、牛黄喉,检验项目:甲醛,结果:均为阴性;琅西市场18号铺**铺面的红星二锅头酒(56○),检验项目:甲醇,结果:阴性。在**大酒店、新友缘私房菜馆,执法人员开展了餐具消毒效果的快速监测,检测对象是饭碗、酱油碟、汤碗、汤匙、菜碟,检测项目为微生物ATP,除菜碟外,其余全部合格,总合格率为75%。
经检查,大多数被检查单位建立了完善的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大型食品商场(超市)内出售的散装食品标识齐全,并能按照《散装食品管理规范》设置专门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未发现“三无”食品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厨房、食品仓库未发现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现象。
4、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执法行动。
为加强社会新闻舆论宣传,每次卫生执法行动都邀请区、市新闻媒体参加监督检查,及时追踪报道监督检查情况,树立了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对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舆论氛围、加强防范食物中毒知识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起了积极的作用。
(五)联合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商务部门家畜屠宰执法队克服种种困难,采取灵活多变、高频率、多层次的打击方式,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顽固私宰窝点的打击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节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630人次,打击和取缔私宰窝点5个,没收私宰肉品2270公斤,其中病害肉品390公斤,对在屠宰执法中罚没的病死猪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地遏制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了市场肉品质量安全。
(四)各县、城区积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六县、六城区根据市食安委《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委[2009]10号)和市食安办《关于转发自治区食安办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0]1号)的要求,积极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县城和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834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17210户次,查处案件6件,罚款10267元,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92份,查处过期、“三无食品”671公斤。
四、加强节日值班,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加强值班,认真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及时控制和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市卫生部门在节日期间值班电话24小时接听群众投诉,值班科室立即予以处理。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社会服务网络切实履行“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服务承诺,认真接听、处理好消费申诉,较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97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市质监局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随时准备,监管人员随时24小时待命,手机不关机,实行春节外出离开**要请假报告等制度。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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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市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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