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服务农业产业化建议的思考
近年来,竹溪县紧紧依托自身区域资源优势,围绕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目标,始终坚持把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带动农业产业化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措施来抓,依托龙头企业的带动,茶叶、魔芋、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全县基本形成了城郊区以大棚蔬菜,中低山区以茶叶、魔芋和烟叶,南部高山区以药材和山野菜三大特色产业板块,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增长,带动了农民增收,初步实现了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
一、竹溪县农业产业化建设现状
(一)特色板块基地建设情况
1、加快发展茶叶产业。2004年以来,竹溪县在获得“中国有机绿茶之乡”和“中国茶叶之乡”称号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提出“争创中国名茶、建设全国有机绿茶名县”的目标,稳步扩建茶叶基地,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大力整合全县茶产品品牌。2007年全县茶叶基地面积达到16万亩,其中,采摘园8万亩,初步形成三大茶叶板块基地,百里茶叶经济走廊。2007年产销茶叶250万斤,实现综合收入1.5亿元。
2、稳步发展魔芋产业。2007年全县魔芋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其中,面积200亩以上的专业村38个,种植面积3亩以上的大户3000户,专业村和重点户种植面积占全县面积的40%。蒋家堰镇年产50吨精粉以上的魔芋加工企业达到5家,年魔芋产业收入5000万元。
3、积极发展药材产业。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发展中药材,引进安徽亳州新科技药材公司,进驻竹溪提供种苗和技术服务,推广适宜品种,建立示范基地,与农户实行订单种植。2007年全县中药材面积达到10万亩,其中,丰溪镇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药材经销大户80多家,药材远销安徽亳州、河南南阳、河北安国等地,农户人均药材收入可超过500元。
4、大力发展烤烟种植。积极调整区域布局,落实激励政策,完善技术服务体系。2007年全县烤烟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可实现税收600万元。其中,龙坝乡芦峰村连片示范面积达到500亩,烟水、烟路、烟电、管网、烤房等基本设施配套,户平种植面积达到20亩,年收入可达到2万元以上。
(二)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1、茶叶产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企业改制后,放开了鲜叶市场,鲜叶销售价格每年上涨10—30元不等,茶农直接从中受益,提高了茶农管茶的积极性,推动了茶园管理。企业一方面加强劳力组织,解决采茶工不足矛盾,抓好自有基地的生产挖潜;另一方面积极走出去,收购鲜叶,联营中小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龙头企业的幅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市场销售成为改制后企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20074年梅子垭新增营销网点4个,其中新增的十堰营销部仅春茶一季销售收入过百万元。企业改制后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也受到消费者的一致公认。
2、魔芋产业狠抓龙头企业的培植。在县委、政府的扶持下,先后培植出了科玛协力、东方魔芋食品、月亮神等魔芋精加工龙头企业。2007年全县魔芋加工企业达到8家,全县已形成年精粉加工能力3000吨、微粉1500吨、魔芋胶500吨、魔芋面条3000吨、魔芋仿生食品2000吨、魔芋酒150吨的生产加工能力。全县魔芋加工企业已发展到7家,科玛协力、东方魔芋食品、月亮神等魔芋加工企业先后被确定为市级龙头企业,魔芋产品加工已从过去单纯的精粉加工发展到目前魔芋胶、魔芋微粉、精粉、纯化粉、双竹魔芋面条、月亮神牌魔芋素食品、灵山源魔芋功能酒等十多个系列产品。
3、药材产业抓好龙头企业建设。目前,十堰云浩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厂房建设进展顺利,主体车间建设已完工,内外粉刷、装修即将结束,近期将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亳州新科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驻竹溪办事处积极开展药材“订单”业务,已与部分乡镇、林场签订药材种植收购合同80余份,面积达到3500余亩。
(三)品牌开发情况
1、茶叶产业品牌开发有新突破。在全省名优茶评比中龙峰牌龙峰茶、箭茶荣获第三届“湖北省十大名茶”称号,并且排名第一。梅子贡荣获“湖北名茶二十佳”称号。
2、魔芋产业品牌开发势头良好。自1999年获得“中国魔芋之乡”称号之后,目前,竹溪县“天竺”牌、“三星”牌魔芋精粉已分别获乌兰巴托国际博览会金奖、湖北优质农产品称号,“双竹”牌魔芋面条获中国粮油精品展示金奖、湖北省名牌产品,并于2003年8月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四)中介组织情况
围绕产业发展和产品开发,竹溪县先后成立了药材、魔芋、蔬菜等专业协会。行业协会采取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将企业及农户联结起来,为企业生产提供产品信息和市场预测服务,带动产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力投入不足,农业产业化建设难以实现快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所需的财力投入量较大,一方面,竹溪县属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可用财力不足,由于受财力紧张因素的制约,政府财政投入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方面的资金必定十分有限,另一方面,上级各条渠道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资金项目较多,但块头都不是很大,加之资金没能实行有效地捆绑,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是很高,同时,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是制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瓶劲”,财力方面的因素直接影响到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推进步伐。
2、企业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在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中,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型企业不是很多,相当一部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企业的带动效应不是十分明显,同时,由于政府保障机制不健全,业主个体承担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而政府在法律法规保护、信息、技术、产后服务、建立支持体系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企业自身在抵御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十分薄弱,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3、企业现代化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较低,产出效益不高。目前,竹溪县几大农业产业的现代化装备普遍较低,全县茶叶、魔芋产业除部龙头企业现代化装备稍为精良外,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是“作坊式”粗加工,企业管理不够规范,现代化管理水平较低。各项产业的种植面积虽然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有效地资源没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产业的总体产出效益不是很高。以茶叶产业为例,2007年全县茶叶种植面积达16万亩,居全省第一,但采摘面积仅8万亩,年产茶仅250万斤,综合收入仅1.5亿元,茶树全身都是宝,叶子可以制茶,茶籽经脱油提纯,富含天然茶皂素,能迅速去除油污,茶树根具有药用价值,可用于治心脏病,口疮,牛皮癣。而竹溪县在茶产业方面利用率很低,只停留在传统的制茶方面,茶产品、茶饮料开发才刚刚起步,茶产品的精深加工、综合开发利用亟待进一步提升。
4、企业和农户间的利益共同体机制尚未健全。农产品加工企业业主和农户是农业产业化建设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联系机制应该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但竹溪县目前这种联系机制尚未建立或健全,具体表现在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即使建立了利益联合机制,利益共同体间的分配机制还不够完善等。竹溪县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积极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契约式订单农业,但由于主业和农民的思想意识、合同意识不强,信用度不是很高,当遇到价格因素变动等突发条件的影响,业主不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农民受利益趋动,随行就市,急功近利,不顾企业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使订单农业成为一纸空文。
三、加快推进竹溪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的建议意见
农业产业化建设是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作为政府财政部门,要从农业产业化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角度,可以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正确理解“支持产业就是支持农业,支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民”的政策内涵,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给予大力支持,既要体现公共财政,又不违背市场机制,从而有效地促使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逐步迈入发展的快车道。
1、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形成稳定的财政支农机制。要切实转变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从发展农业产业化需要的角度出发,逐步加大对农村包括交通网络、信息平台、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等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导致的产业发展瓶劲。适当整合当前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性资金,形成“拳头”效益,集中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加工增值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通过制定出台积极的奖励扶助政策,激励龙头企业自主购买先进的加工设备,进行新产品研发、自主创新、技改扩能,切实提高企业的产出效益。主动配合龙头企业,加大农产品开发项目的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适当倾斜,从每年的财政总收入中按固定的比例或增长率划出一部分,投入到农业产业化建设中,扩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有效的审计制度,防止财政支农资金被挪用或被截留,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2、改变财政支农的重点和方式,发挥财政支农杠杆效应。在发展思路上,要以企业发展带动产业成长、以产业成长促进企业壮大,要将政府财政投入的重点转移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的引进和研发,逐步减少直接补助的比重。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调剂财政间隙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企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激励龙头企业利用市场的力量进行融资扩张,彻底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县委、县政府应在项目审批、税收减免和土地使用方面给予农业龙头企业更多的支持,把“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到实处,实现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和县本级财政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
3、积极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认真研究并合理利用上级积极的财政政策,将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级惠农惠民政策作为转变县乡财政职能、践行财政局党委提出的“两个转变”的重要抓手,即由“管钱型财政”向“服务型财政”转变,由服务对象“上门要钱”向为服务对象“送钱上门”转变。严格按政策、程序及时兑现上级财政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支持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化、产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投入,及时足额拨付科技三费,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普及推广力度,提高农民劳动技能,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
4、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政府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农产品品牌保护,认真落实“订单农业”机制,规范订单文本、订单签订程序、明确企业业主和农民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违约责任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县财政要逐步加大对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行业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开展财务核算等,扶助龙头企业逐步建立现代化经营管理体制。财政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农民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以农民为开发和受益主体的产、加、销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探索实行将农户提供农产品的价值作为企业资本和股份的新型农企联合体制,保护农民对农产品进行加工、销售的权益,使农民成为企业的股东,努力实现业主和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好运行局面,促使农业产业化逐步成为全县经济新的增长点。
一、竹溪县农业产业化建设现状
(一)特色板块基地建设情况
1、加快发展茶叶产业。2004年以来,竹溪县在获得“中国有机绿茶之乡”和“中国茶叶之乡”称号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提出“争创中国名茶、建设全国有机绿茶名县”的目标,稳步扩建茶叶基地,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大力整合全县茶产品品牌。2007年全县茶叶基地面积达到16万亩,其中,采摘园8万亩,初步形成三大茶叶板块基地,百里茶叶经济走廊。2007年产销茶叶250万斤,实现综合收入1.5亿元。
2、稳步发展魔芋产业。2007年全县魔芋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其中,面积200亩以上的专业村38个,种植面积3亩以上的大户3000户,专业村和重点户种植面积占全县面积的40%。蒋家堰镇年产50吨精粉以上的魔芋加工企业达到5家,年魔芋产业收入5000万元。
3、积极发展药材产业。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发展中药材,引进安徽亳州新科技药材公司,进驻竹溪提供种苗和技术服务,推广适宜品种,建立示范基地,与农户实行订单种植。2007年全县中药材面积达到10万亩,其中,丰溪镇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药材经销大户80多家,药材远销安徽亳州、河南南阳、河北安国等地,农户人均药材收入可超过500元。
4、大力发展烤烟种植。积极调整区域布局,落实激励政策,完善技术服务体系。2007年全县烤烟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可实现税收600万元。其中,龙坝乡芦峰村连片示范面积达到500亩,烟水、烟路、烟电、管网、烤房等基本设施配套,户平种植面积达到20亩,年收入可达到2万元以上。
(二)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1、茶叶产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企业改制后,放开了鲜叶市场,鲜叶销售价格每年上涨10—30元不等,茶农直接从中受益,提高了茶农管茶的积极性,推动了茶园管理。企业一方面加强劳力组织,解决采茶工不足矛盾,抓好自有基地的生产挖潜;另一方面积极走出去,收购鲜叶,联营中小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龙头企业的幅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市场销售成为改制后企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20074年梅子垭新增营销网点4个,其中新增的十堰营销部仅春茶一季销售收入过百万元。企业改制后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也受到消费者的一致公认。
2、魔芋产业狠抓龙头企业的培植。在县委、政府的扶持下,先后培植出了科玛协力、东方魔芋食品、月亮神等魔芋精加工龙头企业。2007年全县魔芋加工企业达到8家,全县已形成年精粉加工能力3000吨、微粉1500吨、魔芋胶500吨、魔芋面条3000吨、魔芋仿生食品2000吨、魔芋酒150吨的生产加工能力。全县魔芋加工企业已发展到7家,科玛协力、东方魔芋食品、月亮神等魔芋加工企业先后被确定为市级龙头企业,魔芋产品加工已从过去单纯的精粉加工发展到目前魔芋胶、魔芋微粉、精粉、纯化粉、双竹魔芋面条、月亮神牌魔芋素食品、灵山源魔芋功能酒等十多个系列产品。
3、药材产业抓好龙头企业建设。目前,十堰云浩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厂房建设进展顺利,主体车间建设已完工,内外粉刷、装修即将结束,近期将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亳州新科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驻竹溪办事处积极开展药材“订单”业务,已与部分乡镇、林场签订药材种植收购合同80余份,面积达到3500余亩。
(三)品牌开发情况
1、茶叶产业品牌开发有新突破。在全省名优茶评比中龙峰牌龙峰茶、箭茶荣获第三届“湖北省十大名茶”称号,并且排名第一。梅子贡荣获“湖北名茶二十佳”称号。
2、魔芋产业品牌开发势头良好。自1999年获得“中国魔芋之乡”称号之后,目前,竹溪县“天竺”牌、“三星”牌魔芋精粉已分别获乌兰巴托国际博览会金奖、湖北优质农产品称号,“双竹”牌魔芋面条获中国粮油精品展示金奖、湖北省名牌产品,并于2003年8月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四)中介组织情况
围绕产业发展和产品开发,竹溪县先后成立了药材、魔芋、蔬菜等专业协会。行业协会采取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将企业及农户联结起来,为企业生产提供产品信息和市场预测服务,带动产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力投入不足,农业产业化建设难以实现快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所需的财力投入量较大,一方面,竹溪县属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可用财力不足,由于受财力紧张因素的制约,政府财政投入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方面的资金必定十分有限,另一方面,上级各条渠道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资金项目较多,但块头都不是很大,加之资金没能实行有效地捆绑,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是很高,同时,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是制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瓶劲”,财力方面的因素直接影响到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推进步伐。
2、企业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在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中,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型企业不是很多,相当一部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企业的带动效应不是十分明显,同时,由于政府保障机制不健全,业主个体承担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而政府在法律法规保护、信息、技术、产后服务、建立支持体系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企业自身在抵御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十分薄弱,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3、企业现代化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较低,产出效益不高。目前,竹溪县几大农业产业的现代化装备普遍较低,全县茶叶、魔芋产业除部龙头企业现代化装备稍为精良外,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是“作坊式”粗加工,企业管理不够规范,现代化管理水平较低。各项产业的种植面积虽然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有效地资源没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产业的总体产出效益不是很高。以茶叶产业为例,2007年全县茶叶种植面积达16万亩,居全省第一,但采摘面积仅8万亩,年产茶仅250万斤,综合收入仅1.5亿元,茶树全身都是宝,叶子可以制茶,茶籽经脱油提纯,富含天然茶皂素,能迅速去除油污,茶树根具有药用价值,可用于治心脏病,口疮,牛皮癣。而竹溪县在茶产业方面利用率很低,只停留在传统的制茶方面,茶产品、茶饮料开发才刚刚起步,茶产品的精深加工、综合开发利用亟待进一步提升。
4、企业和农户间的利益共同体机制尚未健全。农产品加工企业业主和农户是农业产业化建设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联系机制应该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但竹溪县目前这种联系机制尚未建立或健全,具体表现在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即使建立了利益联合机制,利益共同体间的分配机制还不够完善等。竹溪县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积极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契约式订单农业,但由于主业和农民的思想意识、合同意识不强,信用度不是很高,当遇到价格因素变动等突发条件的影响,业主不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农民受利益趋动,随行就市,急功近利,不顾企业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使订单农业成为一纸空文。
三、加快推进竹溪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的建议意见
农业产业化建设是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作为政府财政部门,要从农业产业化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角度,可以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正确理解“支持产业就是支持农业,支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民”的政策内涵,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给予大力支持,既要体现公共财政,又不违背市场机制,从而有效地促使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逐步迈入发展的快车道。
1、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形成稳定的财政支农机制。要切实转变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从发展农业产业化需要的角度出发,逐步加大对农村包括交通网络、信息平台、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等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导致的产业发展瓶劲。适当整合当前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性资金,形成“拳头”效益,集中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加工增值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通过制定出台积极的奖励扶助政策,激励龙头企业自主购买先进的加工设备,进行新产品研发、自主创新、技改扩能,切实提高企业的产出效益。主动配合龙头企业,加大农产品开发项目的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适当倾斜,从每年的财政总收入中按固定的比例或增长率划出一部分,投入到农业产业化建设中,扩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有效的审计制度,防止财政支农资金被挪用或被截留,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2、改变财政支农的重点和方式,发挥财政支农杠杆效应。在发展思路上,要以企业发展带动产业成长、以产业成长促进企业壮大,要将政府财政投入的重点转移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的引进和研发,逐步减少直接补助的比重。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调剂财政间隙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企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激励龙头企业利用市场的力量进行融资扩张,彻底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县委、县政府应在项目审批、税收减免和土地使用方面给予农业龙头企业更多的支持,把“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到实处,实现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和县本级财政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
3、积极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认真研究并合理利用上级积极的财政政策,将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级惠农惠民政策作为转变县乡财政职能、践行财政局党委提出的“两个转变”的重要抓手,即由“管钱型财政”向“服务型财政”转变,由服务对象“上门要钱”向为服务对象“送钱上门”转变。严格按政策、程序及时兑现上级财政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支持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化、产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投入,及时足额拨付科技三费,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普及推广力度,提高农民劳动技能,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
4、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政府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农产品品牌保护,认真落实“订单农业”机制,规范订单文本、订单签订程序、明确企业业主和农民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违约责任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县财政要逐步加大对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行业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开展财务核算等,扶助龙头企业逐步建立现代化经营管理体制。财政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农民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以农民为开发和受益主体的产、加、销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探索实行将农户提供农产品的价值作为企业资本和股份的新型农企联合体制,保护农民对农产品进行加工、销售的权益,使农民成为企业的股东,努力实现业主和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好运行局面,促使农业产业化逐步成为全县经济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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