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乡村干部如何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
目前,伴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及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体制改革的深入,整个农村都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震荡。面临新形势,许多干部面临着“思想工作不管用,粗暴执政不敢用,依法行政不会用”的困惑,部分工作不知怎么着手,一部分为农村作过贡献的乡村干部因不适应农村工作变化而被无情地淘汰,乡村干部在徘徊、在探索。在信访问题的强大压力下,在大量干部被淘汰的现实下,乡镇领导的工作方式、干部的工作方法也在悄悄地转移。
干部不是家长,而是群众的公仆
这是乡村干部的身份问题,是做好农村新时期农村工作的关键性的思想问题。许多干部认为自己是村民或代表选举的,是上级任命的,就得行使自己的权利,决定了的事群众就得执行,若个别群众不服,就不能容忍。于是,产生矛盾,进而矛盾由小变大直至激化。群众对干部的不满,终从告状上访中爆发。
随着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群众的民主意识迅速增强,已经与传统的家长制作风、简单粗暴的行政行为格格不入。据竹溪县委组织部调查发现,我县原来树立的部分典型,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起了很大作用,而这些“老先进”、“老红旗”有一半已被迫下台。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观念的转变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陈旧的家长制作风被民主化进程远远地抛在后面。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干部一下子从高高在上的决策者、指挥者变成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执行者,心理上难免失去平衡。可以想象,这些曾经是优秀干部的同志能及时调整心态,重新定位,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肯定会顺利转轨,出现另一番状况。
新形势下,群众需要的已不再是“家长制”干部,而是“公仆型”干部。这种观念,已被当成沉痛的教训,为现任干部所吸取。常听乡村干部说,现在要“夹着尾巴做干部”,虽然不雅,或不准确,但却已是一种思想上的转变。
高举的权杖变成适时扶持的拐杖
这是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问题。当群众需要浇地施肥时,你不能只广播、只强调,而应去想如何组织电的问题、水的问题和肥源问题;当群众需要改变种植结构时,你不能要求他们必须种哪种经济作物或蔬菜,而应去想怎样搞信息、搞服务。
呛过水的群众比干部要聪明。在发家致富的道路上,他们作为直接实施者,比干部谨慎得多;他们作为市场的主体,比干部摸索得更积极。那么,我们干部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和引导他们。他们需要的不是“命令”,而是服务。
前几年,我县各乡镇都在办企业、上项目、跑银行贷款,搞“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搞群众集资,虽说也搞成了一些企业,但大多数还是连本带利赔个精光。许多乡镇、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群众的集资款打了水漂。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群众为这类问题到县上上访,一时成为乡村工作的热点。群众不愿意干的事,干部又何必强迫他们呢?近年来,镇村企业纷纷改制,以求死里逃生,但仍感觉积重难返,步履维艰。与此同时,我县几个大的企业又在扩大规模,上环保设备,上新技术设备,与此不同的是,这些企业没有干部的强迫命令,而是企业主(群众)根据市场形势进行的自觉选择。
想想原来的作法,真是干部掏出好心却得罪人,做了不少工作,却被群众上访告状。实践已经证明,乡村干部权杖的魔法已逐渐失去了效力,取而代之的,是职能的逐步转变,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引导和服务。
法律是解决问题的准绳
这是乡村干部处理问题的重要手段。群众上访的大多数问题,都应由法律规范来解决,但乡村干部为什么不用法律这个武器呢?这仍是群众观念问题。政策的民主化使群众认为有意见就能提,观念的陈旧化使群众认为有意见就得乡村干部解决,解决不了就上访。
基层政府不是“救世主”。许多问题不是干部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比如发生在我县的一起案例,农民王某,从自己家出来必须经过李某庭院,两家由于出现矛盾,李某在本院挖一大沟不让王某通过,为此,王某便多次上访,李某却寸步不让。乡村干部及时引导王某到法院起诉,法院当即受理并依法判决,限李某三日内将自家院子里的大沟平掉,不准影响王某通行。像此类上访事件,处理不好甚至会引起争吵直至于械斗,或者会引起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司法判决比行政调解和民事调解要有力得多。
在信访工作当中,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大大增强。有的群众对宅基地问题上访,他们对《土地法》比干部学得还细;有的群众想当村干部,他们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比干部学得还要透。同时,在群众上访过程中,乡村干部逐渐明白了,哪些自己能管,哪些自己管不了;哪些属行政范畴,哪些属司法范畴。以往的打架斗殴、邻里纠纷等,群众找干部,现在找法院;以往的计划生育等任务,干部强制性地去做工作,现在可以通过法院来执行。依法处理问题,已逐渐为乡村干部及群众所接受,行政干预也逐渐被法院裁决所代替。
一票否决是一把悬在干部头上的利剑
信访无小事,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中,稳定工作尤其重要。乡村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处在信访工作的第一线,工作更是繁杂。现在许多地方实行信访问题一票否决制,无疑促进了工作,但同时,也使基层单位特别使乡村干部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个别工作也显得被动。
“合情合理合法”是处理信访问题的最佳效果。但情理往往是传统的观念,法律则是新时期的准绳,两者常常不能兼顾。在上访群众当中,有些思想比较陈旧,性格比较固执,认为干部处理问题“不公”。乡村干部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法院判决了仍不能阻止他们上访。如有这样一个案例:农民刘某,由于新老宅地基的高低问题而上诉到法院,市中级法院已终审判决其败诉,但他仍不服。他认为虽然合法,但不合情理,只要乡村干部不解决,就要继续上访。这些涉法案件引起的重复上访使乡村干部难以找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但又不能不去做工作。
混杂着非份思想的上访,加大了信访工作的难度。在上访群众当中,有些人提的是堂而皇之的理由,实质是为了不可告人的经济利益或政治目的,把一些个人利益、家族利益混杂其中,达不到目的便上访,利用信访一票否决制度来要挟和威胁基层。对于这些人,乡村干部拿不出行之有效的手段;对于他们的要求,基层既不能采取妥协的办法,以牺牲集体利益和干部利益来保稳定,又不能采取强硬的办法来激化矛盾,造成严重的上访事件,致使工作比较被动。
信访工作是知民情、达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在处理信访问题的实践中,加快了乡村职能的转变过程,增强了乡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公仆观念,提高了乡村干部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新问题出现,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也必定会促进乡村政权及干部的工作不断向政治体制改革轨道上迈进。
干部不是家长,而是群众的公仆
这是乡村干部的身份问题,是做好农村新时期农村工作的关键性的思想问题。许多干部认为自己是村民或代表选举的,是上级任命的,就得行使自己的权利,决定了的事群众就得执行,若个别群众不服,就不能容忍。于是,产生矛盾,进而矛盾由小变大直至激化。群众对干部的不满,终从告状上访中爆发。
随着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群众的民主意识迅速增强,已经与传统的家长制作风、简单粗暴的行政行为格格不入。据竹溪县委组织部调查发现,我县原来树立的部分典型,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起了很大作用,而这些“老先进”、“老红旗”有一半已被迫下台。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观念的转变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陈旧的家长制作风被民主化进程远远地抛在后面。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干部一下子从高高在上的决策者、指挥者变成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执行者,心理上难免失去平衡。可以想象,这些曾经是优秀干部的同志能及时调整心态,重新定位,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肯定会顺利转轨,出现另一番状况。
新形势下,群众需要的已不再是“家长制”干部,而是“公仆型”干部。这种观念,已被当成沉痛的教训,为现任干部所吸取。常听乡村干部说,现在要“夹着尾巴做干部”,虽然不雅,或不准确,但却已是一种思想上的转变。
高举的权杖变成适时扶持的拐杖
这是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问题。当群众需要浇地施肥时,你不能只广播、只强调,而应去想如何组织电的问题、水的问题和肥源问题;当群众需要改变种植结构时,你不能要求他们必须种哪种经济作物或蔬菜,而应去想怎样搞信息、搞服务。
呛过水的群众比干部要聪明。在发家致富的道路上,他们作为直接实施者,比干部谨慎得多;他们作为市场的主体,比干部摸索得更积极。那么,我们干部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和引导他们。他们需要的不是“命令”,而是服务。
前几年,我县各乡镇都在办企业、上项目、跑银行贷款,搞“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搞群众集资,虽说也搞成了一些企业,但大多数还是连本带利赔个精光。许多乡镇、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群众的集资款打了水漂。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群众为这类问题到县上上访,一时成为乡村工作的热点。群众不愿意干的事,干部又何必强迫他们呢?近年来,镇村企业纷纷改制,以求死里逃生,但仍感觉积重难返,步履维艰。与此同时,我县几个大的企业又在扩大规模,上环保设备,上新技术设备,与此不同的是,这些企业没有干部的强迫命令,而是企业主(群众)根据市场形势进行的自觉选择。
想想原来的作法,真是干部掏出好心却得罪人,做了不少工作,却被群众上访告状。实践已经证明,乡村干部权杖的魔法已逐渐失去了效力,取而代之的,是职能的逐步转变,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引导和服务。
法律是解决问题的准绳
这是乡村干部处理问题的重要手段。群众上访的大多数问题,都应由法律规范来解决,但乡村干部为什么不用法律这个武器呢?这仍是群众观念问题。政策的民主化使群众认为有意见就能提,观念的陈旧化使群众认为有意见就得乡村干部解决,解决不了就上访。
基层政府不是“救世主”。许多问题不是干部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比如发生在我县的一起案例,农民王某,从自己家出来必须经过李某庭院,两家由于出现矛盾,李某在本院挖一大沟不让王某通过,为此,王某便多次上访,李某却寸步不让。乡村干部及时引导王某到法院起诉,法院当即受理并依法判决,限李某三日内将自家院子里的大沟平掉,不准影响王某通行。像此类上访事件,处理不好甚至会引起争吵直至于械斗,或者会引起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司法判决比行政调解和民事调解要有力得多。
在信访工作当中,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大大增强。有的群众对宅基地问题上访,他们对《土地法》比干部学得还细;有的群众想当村干部,他们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比干部学得还要透。同时,在群众上访过程中,乡村干部逐渐明白了,哪些自己能管,哪些自己管不了;哪些属行政范畴,哪些属司法范畴。以往的打架斗殴、邻里纠纷等,群众找干部,现在找法院;以往的计划生育等任务,干部强制性地去做工作,现在可以通过法院来执行。依法处理问题,已逐渐为乡村干部及群众所接受,行政干预也逐渐被法院裁决所代替。
一票否决是一把悬在干部头上的利剑
信访无小事,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中,稳定工作尤其重要。乡村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处在信访工作的第一线,工作更是繁杂。现在许多地方实行信访问题一票否决制,无疑促进了工作,但同时,也使基层单位特别使乡村干部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个别工作也显得被动。
“合情合理合法”是处理信访问题的最佳效果。但情理往往是传统的观念,法律则是新时期的准绳,两者常常不能兼顾。在上访群众当中,有些思想比较陈旧,性格比较固执,认为干部处理问题“不公”。乡村干部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法院判决了仍不能阻止他们上访。如有这样一个案例:农民刘某,由于新老宅地基的高低问题而上诉到法院,市中级法院已终审判决其败诉,但他仍不服。他认为虽然合法,但不合情理,只要乡村干部不解决,就要继续上访。这些涉法案件引起的重复上访使乡村干部难以找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但又不能不去做工作。
混杂着非份思想的上访,加大了信访工作的难度。在上访群众当中,有些人提的是堂而皇之的理由,实质是为了不可告人的经济利益或政治目的,把一些个人利益、家族利益混杂其中,达不到目的便上访,利用信访一票否决制度来要挟和威胁基层。对于这些人,乡村干部拿不出行之有效的手段;对于他们的要求,基层既不能采取妥协的办法,以牺牲集体利益和干部利益来保稳定,又不能采取强硬的办法来激化矛盾,造成严重的上访事件,致使工作比较被动。
信访工作是知民情、达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在处理信访问题的实践中,加快了乡村职能的转变过程,增强了乡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公仆观念,提高了乡村干部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新问题出现,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也必定会促进乡村政权及干部的工作不断向政治体制改革轨道上迈进。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浅谈新形势下乡村干部如何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本栏目阅读排行
栏目最新
- 1在农民收入调查工作动员培训会上讲话
- 22024年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自评材料(完整)
- 3公司党委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完整版】
- 42024年主题教育党建调研开展情况总结
- 52024年度区妇联关于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完整)
- 6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调研与思考(完整文档)
- 72024县党员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8第二批主题教育研讨发言:时刻“以民为本”,听“实言实语”,办实事好事
- 92024关于党员干部法治信仰情况调研报告(2024年)
- 10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全文)
- 11XX国企分管领导关于党建设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研讨发言(范文推荐)
- 122024年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研讨发言提纲(6)【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