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四式”督导,推动督导检查工作上水平
近年来,行业内各级烟草专卖局为了保证行业两烟生产经营、专卖管理、内部管理、人事绩效考核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贯彻执行和相关工作目标的实现,纷纷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有的单位在此基础上,还专门成立了机构,抽调骨干人员,专职对相关单位、相关业务、相关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指导、检查、评估等工作。笔者认为,在督导检查过程中,除了要善于通过查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外,还可以探索实行“走动式督导、明察暗访式督导、盯梢式督导、雁式督导”等方法,不断提高督导检查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善于探索实行“走动式”督导检查,推动贯彻落实。实行“走动式”督导检查就是要经常性主动地前往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处,以获得更丰富、更直接的信息,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宣传亮点。实行“走动式”督导检查相对于坐在办公室里进行督导检查,可以进一步观六路情形、听八方信息、吃透真实情况;可以更广阔地接触到所督导检查的一线人员和关键事项,更直面问题与根源;可以更直接地体察下情,更直观地检验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同时,还可以更好地促进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是要善于探索实行“明察暗访式”督导,强化监管。采用“明察”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有成效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督导检查内容、方法的相对固定和稳定,个别工作有不足但又心存侥幸想获得较好评价的单位和个人就开始想方设法应付相关的督导检查。因此,为防止个别单位和个人“见招拆招”,同时,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督导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检查人员在按常规开展“明察”的同时,还应经常性开展“不打招呼、不动声色和不按常理”的“暗访”,以强化对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监管。实行“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督导检查方式方法,一方面可以更准确的掌握情况,把握核心问题;另一面,还可打消受督导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企图利用表象掩盖真相,利用“临阵磨枪”代替日常艰辛劳动的不良思想和行为;更重要的是,实行出乎意料的暗访式督导检查,可使有关单位和个人时时“常怀敬畏之心”,处处“常怀忧患之思”,使其对不规范行为不敢轻举妄动。
三是要善于探索实行“盯梢式”督导,促进关键问题解决。实行“盯梢式”督导就是要采用跟踪相关工作、注视关键问题、暗中了解相关情况等方式方法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政策、要求的执行情况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不但要通过结果来进行评价、评估,还要注重过程的规范和监管。对一些影响比较大,环节比较复杂且容易出问题的工作,负责督导检查的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尾随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与帮扶。对问题比较多的单位或者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者多次要求整改但仍未落实的单位和问题,负责督导检查的职能部门应密切关注,并应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其紧盯不放,不解决问题不收兵。
四是要善于探索实行“雁式”督导,促进协调发展。“督导检查”是手段,以此促进各相关单位、各部门人员工作水平的提高才是目的。对于在督导检查过程中了解到的各项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单位或者有关单位工作中的亮点,负责督导检查的职能部门应及时总结,并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以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负责督导检查的职能部门还应注意掌握各单位前进的“航向”,对因“暴雨”、“闪电”等客观因素导致“航向”偏离的,要敢于从政策的制定是否合理、工作目标的确定是否正确、督导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是否得当等方面找原因并进行修正;对于因主观因素而故意偏离“航向”的,要敢于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各项工作按既定的目标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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