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形势及对策探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离不开资金的大量投入和金融的有效支持。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两者存在着互动关系,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金融的大力推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农信社面临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发展中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作为当前农村领域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农信社承担着支农发展的重任,是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的“主力军”;另一方面,面对市场,服务于农业、城市二、三产业发展的信贷需求,农信社又面临与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金融机构以及民间金融等的激烈竞争。在这种形势下,农信社如何在支持“三农”与扩大自身经营收益之间实现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农信社在深化改革与加快自身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新农村建设赋予农信社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首先,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农信社发展指明了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这其中包括了生活设施、社会事业、农业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以及村民自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创新。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外,很大部分应来自于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农信社)和社会资金的支持。事实证明,农信社在支持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未来的新农村建设中,其支农发展的潜力更是不容忽视。
其次,《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即将破茧开局,必将为农信社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媒体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了解到,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根据“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国家将对投资领域进行分类界定,对于各类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分别采取社会招商、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金和政府投资的方式,实现政府由全面投资向重点投资的战略性转变,从而为社会资金的准入创造一个基本的体制环境。基于此,农信社在支持营利性公益事业建设中具备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三,农信社试点改革取得阶段性结果,政策扶植效果明显。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吉林、山东等8个省(市)开展深化农村信用社(下简称农信社)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2004年8月底,国务院又把北京等21个省市区作为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的试点单位。至此,我国农信社试点改革省(市)增加到了29个,几乎覆盖全国。按照《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和国务院的要求,经8个省(市)各级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精心部署,以及各级农信社干部职工的努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新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已经形成,即将农信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同时行业监督职责由省银监局负责;二是农信社历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金融支农力度加大。以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农信社为例,截止到2005年底,各项存款余额达163701万元,较2004年末上升48111万元,上升幅度为41.6%;各项贷款余额达141092万元,较2004年末上升48562万元,上升幅度为52.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达129958万元,较2004年末上升48114万元,上升幅度为58.8%;本年利润实现3006万元,较2004年末上升2994万元。三是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已经起步,经营机制开始转换,内控制度得到加强,增资扩股进展顺利。截止到2005年末,东平县农信社规范化股金总额达到2亿元。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7.36%。四是农信社的社会信誉进一步提高,员工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这些都为下一步改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正在形成,农信社面临严峻挑战
一、农业银行“杀回”农村市场,着力打造县域特色零售银行。随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造全面稳步推进,所剩的惟一国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股改计划更加引人瞩目,不少财经人士也将目光转移到农业银行的股改计划、上市时间、拨付资本金等热门话题上。
作为国有银行中营业网点最多、网络覆盖面最广、城乡优势最明显、历史包袱最沉重的农业银行,前些年,由于全面实行收缩农村金融市场的经营战略,部分保留营业网点采取依靠自身结算、机制、品牌优势吸收农村信贷市场,“抽血不献血”形象地概括了过去农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如今,靠支持“三农”起家的农业银行,大城市的发展战略遭到了其他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的“堵截和围攻”。因此,农业银行的高层决策者再次将发展目光转向自己的传统市场——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经营战略也从城市开始悄然向农村转变,欲打造具有县域金融特色的全国最大的零售银行。可以预言,终有一天,农业银行会重新“杀回”农村领域。
2005年,农行总行行长杨明生到新疆调研时曾强调,农业银行要以县域经济为重点,做大做强县域金融,实施城乡一体化经营,积极打造县域金融精品网站,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的作用。
据悉,农业银行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小城镇建设和信贷投资及扶贫等。
而这些都是当地农信社积极攻关的优质客户,也是农信社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如今农业银行把经营的目光也转向农村市场最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不可避免地与农信社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政策性银行悄然“转型”与农信社竞争合作关系并存。
2005年初,在全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会议上,农业发展银行新任行长郑晖提出了向农业开发性金融战略性调整的目标,要求按照打造现代银行的要求,以防控贷款风险为重点,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大项目、大企业,努力开展银行存款、代理保险等项目和业务。
从农业发展银行最新出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办法》中我们看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短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中长期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贷款利率执行国家基准利率5.58%(6个月至1年以内)。对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或者落实了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借款人,都可以采取信用贷款的方式获得政策性支持贷款。
由于农业产业化企业基本处于县域农村市场范围之内,以往不少都是当地农信社多年扶持的黄金客户,如今眼睁睁地看着农业发展银行以利率低、贷款额度大、期限长等方式争抢过去,不少长期从事农村金融工作的人士都说,农业发展银行事实上已经成为“政策性性质、商业化运作、讲究现代化管理”的运作模式。也许这是农业发展银行开发性金融转变的表现之一,但是农信社部分县域中小企业优质客户也会随之流失。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
而我国的另一个主要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也开始牵手农信社开拓县域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悄然涉足过去未曾关注过的农村金融市场。现在,国家开发银行已经探索出政府、国家开发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四位一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新模式。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曾经说过,要围绕“十一五”规划开展工作,继续支持能、运、才、农、林、水等领域建设和中小企业、“三农”等社会领域的发展,重点开展以“大额承诺、滚动计划、资金平台、融资推动”为核心的开发性金融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据悉,国家开发银行正与中华供销合作总社、部分地方性商业银行等在洽谈业务的合作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将借道开拓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切实承担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但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对象不仅仅是农信社,农信社必须依靠自身的特色优势牢固树立主导地位,将是今后农村金融多元化竞争的战略决策。
三、邮政储蓄银行浮出水面,蓄势待发蚕食农信社市场。随着2005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组建邮政储蓄银行终于浮出水面,财经观察家都非常乐观地认为,农村资金外流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而农信社却看到邮政储蓄正在蓄势待发蚕食其农村金融市场份额,将不可避免地与之在存款、信贷、中间业务等方面开展市场竞争。
据调研显示,目前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主要方式是以购买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以及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的协议存款,获得监管当局开办收入颇丰的信贷业务也一直是国家邮电局的努力方向。为能够获得更高的资金利润和经营效益,早在2004年10月,国家邮政局内部就成立了小额信贷业务小组,开始考虑向监管当局申请小额信贷事宜,为今后更好地涉足信贷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尽管受金融专业人才、信贷管理经验、内部机制防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近期邮政储蓄不可能开办小额信贷业务,更不会开办商业性企业信贷业务。但是,如果今后一旦监管当局允许邮政储蓄银行试开展信贷业务,农信社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邮政储蓄的严重冲击,小额信贷产品将会首当其冲受到挑战。
四、民间借贷开始“正名”运动。NGO小额信贷组织是由民间资本构成,股东人数最多不超过5个,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的4倍,实行“只贷不存”的信贷组织。长期处于“地下、非正规”状态的民间金融,目前正在作为新型的金融组织被纳入金融市场主体序列,小额信贷组织由非政府行为转为由人民银行主导的“正名”运动,已经拉开帷幕,草根金融发展势头不可忽视。
2005年5月,人民银行正式将陕西、四川、贵州、山西四省确定为实施NGO小额信贷试点地区。同年
综上所述,农信社在今后的业务开展中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的竞争和挑战,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与各大金融机构及民间借贷组织的关系,实现自身发展与“支持新农村建设”业务开展之间的“双赢”,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信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农信社明确市场定位,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性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农信社如何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与追求自身经营收益之间实现利益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是其面对市场、融于市场,明确定位,在深化改革中求发展的战略抉择。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加快产品创新和服务开拓步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一是农信社应继续发挥信贷导向作用,支持生态农业发展;二是拓展农村新社区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为农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第二,全面提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品牌,试办大额农业信贷,为农村发展新产业提供长效金融服务。一是基于农户小额信贷是巩固和发展农业的重要资金支撑,农信社要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每年增长20%以上,形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得广大农户的有效信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二是稳步推出大额农业信贷业务,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与政府扶植产业化的政策互动,全面开展农户大额信贷试点,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并进一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三是创新信贷担保方式,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特别是对于那些经营效益好、适销对路,但是临时资金周转有困难的农村中小企业,可以探索用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存款作抵押发放贷款,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第三,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创业类信贷,为培养新农民提供新型金融服务。一是农信社可以发展助学贷款业务,支持农村贫困学生就学。二是开办教育类贷款,提高农民的技能和素质。三是拓展创业类贷款,增强农民的自主创业能力。
第四,农信社应将信贷政策与新村镇规划相结合,拓宽信贷服务领域,为农村新村镇建设提供金融支持。一是完善信贷政策,配合新村镇的规划建设。二是试办农民住房贷款,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三是开办基础设施贷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进一步完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各类信用共同体,为培育农村新组织提供金融服务。一是基于培育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信社应当利用自己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优势,以信贷为纽带,积极培育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创新信用合作机制,把专业化发展中的利益各方组织起来,形成信用共同体,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二是积极支持成立各种基金组织,在产业集群发育的农村地区,积极促成“会员制、封闭型、小额度、非盈利”担保基金组织的成立,通过各种基金组织发挥其担保基金的乘数效应,实现农村信贷资金运行的良性循环。三是培育、各类协会组织。在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等密集的区域,引导业主组成各类专业协会,借助协会的力量,成立各种专业担保基金,形成行业集群担保机制,农信社发放担保贷款,加快集约化、市场化步伐。
第六,农信社应深入开展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为塑造农村新风貌提供金融支持。一是深化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二是拓展理财消费类贷款,帮助农民运用金融工具理财。三是支持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农信社应继续担当“支农主力军”的重任,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中加深与“三农”的血肉联系。
(作者系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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