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创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党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新农村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据专家估计,未来15年内,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13600亿元——39200亿元之间。而目前农村经济的现状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转移,县域信贷投入严重不足,邮政储蓄只存不贷,政策性银行服务面狭窄,造成大量农村资金外流。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新农村建设的障碍。新农村建设资金供应严重不足与农村资金大量流失的矛盾,是新农村建设中最主要的矛盾之一。创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鼓励、引导农村资金回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化解新农村建设资金供求矛盾,形成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实现共赢局面,是关乎新农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笔者以辖区为例,积极探索创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的途径和举措。
现状:农村资金大量流失 新农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截止2006年6月末,辖区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上存系统内资金达38798万元,占到其各项存款余额83649万元的46.48%。邮政储蓄余额为57927万。两项累计坟金额达96725万元,占到全辖各项存款余额318052万元的30.4%。全辖有近1/3的资金流出农村,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资金缺口却呈扩大态势。据辖区农经部门调查显示,“十一五”期间,全辖新农村建设资金需要8.5亿元至24.5亿元。其中:小城镇建设需要13亿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3亿元;涉农企业、工商个体经营5亿元;其他需求0.5亿元。
农村资金大量流失,与新农村建设资金缺口扩大的资金供求矛盾,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表现为:“三农”经济难以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恶性循环,农户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国有商业银行完全退出农村地区,近年有所改观的县域信贷投放也仅限于个别规模较大的地方企业,大部分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作为农村金融主渠道之一的农业银行,收缩农村机构网点,基本上放弃了对农业基础设施、规模养殖业等农业性生产信贷投入。农业发展银行仅限于粮棉流通领域。农村信用社的“变态”性质又决定了它的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不能适应农户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尽管小额信贷增加了农户贷款,但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投入明显减少。此外,农户小额信贷的交易成本高,贷款额度低,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贷的热情难以持久。这一现象,与新农村建设的乐章显然呈现不和谐的音符。
对策:疏通三大渠道 引导外流资金回归农村
国有商业银行与邮政储蓄是农村资金外流的主渠道。央行及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信贷政策,加大“窗口”作用,鼓励、督促商业银行转变县域信贷营销理念,促使外流资金回归农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渠道一:商业银行转变县域信贷营销理念,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特别是涉农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近两年来,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信贷业务有所突破,突出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如辖区建行自2003年开始至2006年6月末,累计为5家企业投放1.65亿元贷款。但是,在信贷支持对象上仅限于规模较大的优势中小企业,单笔贷款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扶持对象少、单笔金额大、信贷门槛高”的信贷营销特点,与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难以同步。以辖区为例,全辖共有35家市规模以上企业,“十五”期间大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二次规模扩张,目前企业急需流资支持,但其需求大部分在500-1000万元之间,而商业银行无法满足此类企业流资需求。
针对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商业银行应转变信贷营销理念,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降低信贷门槛。对规模不大,但产品市场竞争力强、企业发展前景看好、经营形势乐观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不要局限于单笔金额。对申请100—1000万元的小额信贷需求主,给与满足。二是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最大限度满足中小企业信贷需求。三是农业银行应加大对农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种植、养殖业的投入力度,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上做文章,加大对农业产化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农村物流企业的介入,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注入力度,支持新农村建设。
渠道二:邮政储蓄资金回流。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既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又可以处理好邮政储蓄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再造的关系,起到支持地方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通过市、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即将开办的邮政储蓄银行,在县级邮储银行允许开办信贷业务,促使邮储资金回流农村。如: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办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业务,为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村小企业服务,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试办小企业联保贷款;创造条件试办对农户直接贷款;与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合作,与农发行合作,将邮储资金间接投入“三农”。
渠道三:加大政策性银行信贷投入。农业发展银行应充分发挥政策支农的作用,突出重点,落实信贷倾斜政策。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相融合,有针对性地支持区域性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支持并推动现代农业、区域特色经济、中小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努力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农业加工业为主导,以服务业为纽带的农村产业新格局。一是要继续深化粮棉油购销信贷服务,继续做好支持粮食储备调销和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的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是要找准新业务发展的切入点,支持当地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有规模、有特色、科技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多措并举 创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农村资金回流,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单靠行政手段是办不到的,应采取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立相应的奖励激励机制,为农村资金回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农村资金回流,创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措施一:央行及银监会应抓紧制定农村资金回流管理的办法,保证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入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尽快研究农村的资金价格放开管制问题,并制定现实可行的办法,在利润空间上为商业银行在县域经营中创造更大的利润点,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县域信贷投入。
措施二:建立地方政府奖励制度。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对在县域经济上支持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同时在财政、税收政策上予以倾斜,提高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的主观积极性。
措施三:搭建信息沟通平台,融洽银企关系。影响县域信贷投入的主要因素之一的就是银企关系不对称,不沟通。一方面是中小企业求贷无门,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无从放贷。地方政府应牵头定期召开银企洽谈会,融洽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银行知道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企业了解获得信贷支持的条件,信息相通,商业银行方能找准信贷投资方向,有的放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措施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不佳,金融执法环境不好,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严重,是商业银行不敢加大县域信贷投入的主要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应下大力气,治理金融生态环境,严格金融执法,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保护银行债权,严厉打击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使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有所改观。只有有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机构才能解除后顾之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才能加大,才能加快农村外流资金的回归速度。
农村外流资金回归,对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央行、银监部门和地方政府,从政策制定、行政激励、市场引导等方面形成一种合力,为农村外流资金回归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加速外流资金回归农村。只有建立科学的农村外流资金回流机制,才能促使农村外流资金回归,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猗县支行 邮编:0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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