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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2-02-18 15:18:37 |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它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进一步明确了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指导当前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我们对县域金融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从而尽快形成完善的新型县域金融发展体系,以此满足日益增长的县域经济发展。

 一、邓州市县域金融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目前,该市共有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银行类金融机构24家,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80个。其中支行5家,在农村乡镇设有信贷网点的金融网点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在乡镇以下未设立机构。全市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共有62个,(其中农村信用社30个,2个分社,22个储蓄所,农业银行有8个乡镇营业机构,)农村金融服务面基本延伸了整个农村。一是县域金融部门根据国家货币政策要求,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经济特色,积极创新信贷方式,不断扩大贷款投放,确保了国家稳健货币政策与地方经济的有效对接,加快了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二是县域金融组织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县域各金融机构根据各自不同的改革要求进行了适当的战略调整,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并县域基层营业网点,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加速扩张乡镇机构,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速向下延伸扩张。三是县域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被重新分割。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营销战略转向和机构网点收缩,其县域机构市场占有率逐年减少。同时邮政储蓄业务迅速拓展,存款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在贷款市场和结算业务方面,农村信用社地位逐渐上升,市场份额逐年增强。

表一:

县域金融机构的状况

(二)资金状况:

截止2006年5月底,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2.5亿元,同比增加5.8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6.3亿元,增加4.5亿元。贷款余额32.5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11.5亿元,同比增加4.9亿元,全市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亏损外,均实现了盈利。(1)县域资金供求失衡现象严重。近年来,县域经济加快了由国有、集体向民营的转变,但现有的金融发展格局却造成了县域资金逆向流动,加剧了县域资金供求矛盾。一是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农功能弱化。目前,县域农业发展银行逐步退出了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支农职能逐步弱化。(2)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放萎缩,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战略的逐步推行,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只留有小额质押、个人消费、票据贴现等低风险贷款审批权,造成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的信贷业务呈现逐步萎缩态势。(3)县域资金外流现象严重。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收缩县域信贷业务的同时,存款业务并未同步退出,新增存款基本上上存到了其上级行,形成县域资金外流。另一方面,邮政部门利用其机构遍布农村等诸多优势,广泛开展揽存工作,邮政储蓄超常规快速扩张,更加剧了县域资金的供求矛盾。

表二:

2002-2005年县域金融机构存贷统计表

单位:万元

(三)支农信贷资金现状

近年来,辖区农业银行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不断调整经营策略,信贷资金向大中城市、大行业、大中型企业和优质客户集中,对县市区域经济采取收缩机构、人员和资金,信贷资金退出县域较为明显,保留下来的8个乡镇营业机构,基本上不发放信贷业务,农业银行经办的扶贫贷款也主要集中于企业(项目)专项发放,支农资金已停止发放。

2006年5月底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合计18.07亿元,较上年增加1.64亿元,其中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0.3亿较年初减少0.2亿元,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7.21亿元,较年初增加1.58亿元。

资金运用情况,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为13.53亿元,较年初增加0.69亿元,增长5.44%,存贷占比为78.6%,其中农业贷款余额11.35亿元,较年初增加0.49亿元,增长4.5%,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94亿元,较年初增加0.77亿元,占农业新增贷款的35.5%,去年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各项贷款7.75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农业贷款6.67亿元,同比多发放1.5亿元,使用专项票据1554万元,历年亏损1247万元。

农村金融资金流出情况:(1)邮政储蓄是农村金融资金外流的主渠道。除备付金以外,几乎全额转存人民银行,从2003年8月份起邮政储蓄资金上存省邮政储汇局,由省储汇局统一资金使用;(2)农业银行从农村抽走部分资金。调查发现,近几年农业银行不但大量撤销农村营业所,农村营业网点采取多吸存、不放贷的方式将农村资金上存。如2006年5月底农业银行8个营业所储蓄余额61029万元,较年初增长7126万元;(3)目前县域农村信用社结算渠道不畅,导致部分农村资金分流。农村信用社一直未能建立自身的联行清算系统,加之电子化建设相对滞后,服务网点资金汇兑、结算迟缓,有些电子业务无法办理。由于结算渠道不畅,服务手段相对落后。一部分农村个体户、外出打工人员及农村中小企业为了资金汇划方便、快捷,不愿意在农村信用社开户,而将资金转存到其它金融机构。

资金的成本和价格:目前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4%,其中:活期存款0.72%,定期存款2.25%,费用率0.30%,农业银行扶贫贷款执行优惠利率3%,非农业贷款利率7.08%,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48%,农村信用社百元贷款收息率7.89%,全部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10.08%。目前信用社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利率上浮180%,执行年息10.08%,基本符合当前农村资金市场价格要求。资金头寸增加,可用资金增多。5月底,全市信用社可用资金头寸为1.79亿元,比年初增加0.5亿元,其中库存现金0.61亿元,存人行1.1亿元,存同业6.11亿元,存放联行结算资金0.01亿元。

表三:

2002年以来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质量

                                                    单位:万元

 

二、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变化

(一)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减弱。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并且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严密的放贷手续。同时,有些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在县域经济实施了分支机构的市场退出,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比较集中的管理模式,对基层很少或根本不予授权授信,保留下来的机构网点所吸纳的资金大部分或全部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机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严重失衡,导致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导致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根本原因。

(二)邮政储蓄从县域抽走大量资金。由于邮政储蓄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并将吸收的储蓄存款以较高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无风险的高息收入给邮政储汇机构带来了较大的利润,促使邮政储蓄业务迅速发展,存款余额大幅度增加。尽管人民银行2003年下达文件,对新增邮政储蓄转存款实行降息政策,并允许邮政资金与农信社协商后转存农信社用于支农,但往往邮储部门提出的利率价格等条件过高而无法实现邮政资金反哺农村,因此,目前邮政储蓄仍然是县域资金外流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农村信用社融资能力差,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与“三农”有着必然的联系。近年来,通过开展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和发放农户小额支农贷款,以及农村信用社实施利率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民银行专项票据资金支持等改革措施后,农信社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支持“三农”的主力军地位凸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较多,资金短缺,包袱沉重,肩负的职责与自身的能力不相匹配,致使农信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力不从心。

(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现象严重。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部分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而且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过程中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难,债权无保证,出现风险即使通过法律手段收贷,也是胜诉容易执行难,贷款收不回,还得增加诉讼费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和贷款投放信心,出现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局面。

(五)企业资信状况差,抵押担保难,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为防范信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对信贷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但由于县域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低,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信用等级差,个别企业还出现不良记录,多数或全部资产早已被债权银行办理了抵押,可用于抵押融资的资产所剩无几或根本不存在,寥寥几户好企业又不肯为其担保,信贷部门心存余悸,致使贷款难以放出。

(六)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不充分。目前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和手段十分有限,“窗口指导”因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存在矛盾而难发挥作用,再贴现因县级票据市场不发达而很少利用,唯一可以运用且十分有效的再贷款因受限额控制而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央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县域金融在服务新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域金融资源外流严重,资金短缺。县域资金外流严重影响了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阻滞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只吸收农村存款,而大力压缩农业贷款,甚至只存不贷,使农业资金向其他行业转移。邮政储蓄利用政策和网点优势,吸收了大量农村资金,这部分资金在成为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后,有一部分通过支农再贷款形式返还到农业领域,但绝大部分游离于农业之外,据调查,邓州市2005年金融机构上存资金已超过11亿元,严重地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

(二)信贷结构失衡,支持面狭窄。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主要集中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和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而对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农业综合开发、市场体系建设、产业化经营项目等基础性投入支持力度不够,成为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综合效益型转变的“瓶颈”。

(三)县域金融体制不完善,尚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明显存在着组织机构单调,服务功能不全等问题。一是基层农业银行管理权限上收,信贷投入向城市及大中型企业集中,支农作用日益削弱。二是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诸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方面政策性效能受到制约。 三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自身包袱沉重,经营困难,结算功能不全,信用工具欠缺等。四是农村经济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健全,农业保险服务缺位,不能有效为农村经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农业和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缺位。一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受到诸多政策法规约束,抵押融资受到较大限制。二是抵押物难选择,农业贷款扶持的农业、林业等产业,其资产多为农产品、林业资源,若作为贷款抵押物其自然风险很大。三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其担保业务主要是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基础设施项目,难以顾及农村地区的小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担保。

(五)金融创新和服务滞后。近年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缺少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六)民间借贷活跃,但缺乏规范。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内金融服务严重不足,造成体制外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兴起。由于没有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纠纷频发,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

  四、建议

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现代县域城市和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要加快农信社的改革步伐,使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成为我市经济服务的平台,各家金融机构各负其责,形成共同支持新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同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分散农村信贷风险。

(一)发挥央行调节引导作用。 基层人行应注重发挥其窗口指导 和调节引导作用,促进县域金融资源的重组整合。一是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及时制定货币信贷指导意见,通过政策传导、行业指导、检查督导,进一步引导投资方向,增加贷款投入。二是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增加农业投入,并根据农业生产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行弹性利率政策,适当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与“三农”经济密切相关的二、三产业倾斜。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多层次、综合性的金融支持。一是进一步明确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领域,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向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同时,建立起符合农业政策性信贷特征的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与完善农业政策性职能的配套政策,保证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的健康运行。二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合理引导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流向。创新贷款方式,简化农户贷款手续,拓宽农村贷款领域,既要拓宽农村信贷市场,又要避免农村信用社的资金闲置,扩大农村消费信贷、住房信贷等。三是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样化。鼓励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加快农村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逐步放开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培育民营银行,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活力。

(三)加大县域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拓展商品流通空间。一是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小城镇建设,围绕住房、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讯等城镇配套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使其成为农副产品的大集散地。二是坚持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国有、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原则,按照“市场网络体系化、市场布局群落化、市场运作信息化、市场交通现代化”的发展思路,支持构筑多元化市场体系。三是在支持传统集贸市场建设的同时,还要大力支持发展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四是针对城乡居民对消费贷款的需求,尤其是住房贷款、助学贷款等资金需求欲望强烈,金融部门应及时增加消费贷款比例,支持激活农村消费市场,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目前农村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都普遍较差,要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不仅要抓好交通道路、配套设施、信息网络等建设,还要提高市民素质、城市形象等。因此,应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加大投入。一是在道路建设方面,按照“建设主干道,实现网络化”的思路,支持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二是在电网建设方面,全面完成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调度自动化技改工程,提高供用电质量;三是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支持以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抓好光纤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农村有线电话和移动用户的扩展工作,加快信息传递速度等,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五)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全方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结构的最优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单靠信贷支持还不够,还须财政、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科研和技术推广;对那些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不一定好,科技含量高,投资额大,期限长的产业或项目应增加直接投入,或进行贷款贴息,避免投入风险由银行“一肩挑”。二是税务政策应给予国家产业政策优先发展的产业、行业优惠照顾,扶持其壮大;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产业、行业实行高税率,限制其发展。三是工商部门应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准绳,严把市场准入关,不让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经济“怪胎”出生。

(六)建立农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金融具有交易成本高、风险大等特点,完全由市场来配置资源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政府部门的宏观政策支持。一是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业务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保险,提高农业抗灾和补偿能力。也可以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代理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可以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二是建立农业保险发展基金,用于支付农业保险的补贴。农业保险发展基金重点补贴保险部门的超额赔偿款及补贴农民的投保费用,充分发挥保险体系在分散农业风险中的作用。

(七)严控风险,科学发展。县域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基础,在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的同时,树立“内控先行,风险控制为先”的理念,严格区分政策性投入和商业性支持之间的界限,既要防止不顾风险盲目投放贷款的行为,也要克服片面强调风险,裹足不前的消极畏难思想,正确处理好防范风险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经济金融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邓州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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