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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做好水法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肖涛,卜小波)

发布时间:2022-02-20 15:06:25 |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七大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水利工作与民生密切相关,防汛抗洪事关生命安危,饮水安全事关身心健康,水利建设事关生存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充分发挥水利的基础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为黄河治理开发和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必须搞好水法宣传活动,把水事法律及相关规范落到实处,为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提供保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强化素质,夯实工作基础,以培育执法队伍专职化出发点,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狠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在强化素质方面要坚持做到“训、学、听”。“训”就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坚持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及有关专家授课。有计划有重点的积极参加系统内和地方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学”就是狠抓执法人员的经常性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听”就是积极主动的参加地方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有关行政、经济、民事诉讼案件公开审理的旁听、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座谈会等。

 

二、水法规宣传做到“多样化与精细化相结合”

 

针对沿黄滩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采取精心制作宣传横幅、散发传单、制作宣传版面、出板报、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等形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使群众接受法律教育,减少水事纠纷发生;结合水法规宣传制品,录制水法规宣传光盘,采用声像并茂,以具体事例讲解具体条款的方式,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将水法规传播到千家万户;组织职工组成宣传方队,出动宣传车队,送法下乡,把水利法规编写成脍炙人口的板书、小品、戏剧等曲艺节目深入居民闹市区、学校、企业及沿黄村庄巡回演出,通过流动宣传达到送法到家、送法到校,让水法规知识家喻户晓,并为他们解疑答惑;通过观看这些宣传片造就了宣传声势,增强了宣传效果,达到寓教于乐效果;结合景点建设,设立水法规宣传标志牌,让所有参观游览的人们在休闲之际轻松学习水利法规;在执法监督活动中加强水法规的宣传;在黄河防汛期间,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 保持水法规宣传的连续性

 

水法是《水法》、《防洪法》、《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统称,常在每年的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合集中宣传,过后多从事日常的管理工作。到了夏秋季节,草木茂盛时,沿黄群众依然会悠闲地在堤防上放羊、放牛。秋收以后,随着化肥种类的增多,农家肥已基本上不用,秸秆放在家里和地里都碍事,下了堤一倒是省事些,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恐怕农民知道的不多。在这个时候仅仅加强执法巡逻、加强执法力度,不一定会深得人心。如果这时在沿黄村庄加大宣传力度,既能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其守法自觉性,又能保持水法宣传的经常性、连续性。

 

四、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水法规

 

学习和宣传水法规,目的都是落实好水法规在广大干群中的深入性。一部法律出台后,关键就在于实施执行,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各种水法规的不断完善,水行政部门在积极推进依法治河、依法治水,和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水行政执法人员认真查处各类水事案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维护了黄河水事秩序,有力地促进了治黄事业的发展。但是,还应清楚地看到在水行政执法方面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近几年来,虽然各级都抓了普法教育,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沿黄群众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致使破坏黄河工程设施、阻挠黄河基建施工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案件甚至在同一个人身上重复发生。这就说明水法规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今后的水行政执法中不仅要加强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将水法规宣传与水行政执法相结合,执法的同时更应加强水法规宣传,这样可以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重复发生。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黄河水事秩序,保障各项治黄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来源:水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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