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锅水”到“商品水”——广西崇左市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综述(梁莉,丁立鸿)
“成立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后,村民不用自己买水泵,也不用一大早就去河边抢着抽水了,节省了人力、财力和时间,农业生产用水有了保障,水费也能及时收上来了。”提起农业灌溉用水,广西省崇左市扶绥县岜盆乡岜伦村支书马汉杰对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前后的变化深有感触。
以组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在广西省崇左市已实施了四年多。通过改革,崇左市组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近400个,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近20万亩,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水利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要把“大锅水”变成“商品水”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没有完善的水利灌溉系统,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就难以实现。
建国以来,崇左市建成了小型水库、塘坝、引水工程、水轮泵站等一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生产由集体经营转变为家庭经营,原来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存在极大困难。水利工程产权不明晰,经营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大量农村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农村水利建设仍然依赖于国家投资,集体和个人办水利的积极性不高。“投入难找、工程难管、水费难收”,正直接影响着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崇左建市以来,根据水利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崇左市实际,明确提出,推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通过3至4年时间,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机制的轨道,把以往国家无偿建设、农民无偿使用的“大锅水”变成“商品水”,使之明确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形成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据市水利局负责人介绍,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以组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为主要形式,因地制宜,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与使用者或经营者。允许以资金、实物、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出资形式进行国家、集体、社会法人、个人之间的各种形式股份联合。
成立协会,用水有保障了
近日,记者深入扶绥县采访。扶绥县水利局的同志介绍说,扶绥是广西两大旱区之一,大部分水利工程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年久老化失修,损坏严重。特别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了群众投工少、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等问题,使全县实际灌溉面积缩减为15.5万亩,比原设计灌溉面积少了20.58万亩,干旱缺水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谈起以往的水利,扶绥县岜盆乡岜伦屯村民们颇感无奈,“农忙灌溉用水高峰季节,只能自家买水泵,一大早就赶去河边占位置抢着抽水了,一天有100多部水泵不停地抽水,耗油大,费工又费时。水不够,禾苗长势不好!”
2005年扶绥县岜盆乡岜伦屯第四村民小组成立了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协会负责灌区用水权、用水量分配权,同时负责灌溉管理、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协会对人饮、农业灌溉用水进行统一计价收费,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所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灌区工程更新、维修、运行和管理。经过会员大会讨论,群众还通过多渠道集资48.5万元,建成电灌站一座,修建支渠4公里,并投工投劳进行渠道防渗2公里。全屯水利难管、水费难收、投入难找、用水难供的“四大难”问题由此得到解决。
用水者协会的组建,强化了最基层管水组织的管理效能,促进了水利的持续发展。由于有了用水保障,扶绥县2007年增种优质水稻3.38万亩,增产670万吨;新种标准化无公害蔬菜8万亩。
群众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更高了
崇左市还积极组建国营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采取政府发动、政策推动、水管所具体行动和群众利益驱动等“四动”措施,推进国营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的发展。
组建国营灌区用水者协会前,国营灌区用水一直由灌区水管所单一管理,用水者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导致灌区渠道维修经费得不到保证。
国营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的成立结束了国营灌区由水管所单一管理的历史。
宁明县的安农灌区和垌坪灌区于2005年3月成立了国营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水管所成立国营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总会,并与村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签订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农户根据协会章程与村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签订供水合同,并重新核实了灌溉田亩,实行“村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负责收取水费,总会统一管理的收支两条线”规则,总会以30%水费返还村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作为业务经费。
国营灌区用水者协会成立后,充分调动了灌区群众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由于把小型水利工程划给协会分会管理,由分会多渠道、多层次组织人员和筹集资金对水利工程进行维护,从而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而且,通过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水利建设资金有了保证。通过村委会的“一事一议”制度,按照实际受益面积的多少,收取一定的会费,扩大了资金来源,所得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群众投资建起了小型水利
水利改革加快了民营水利建设发展,增加了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对农村水利工程的投入。近年来,崇左市兴建了一批民建、民有、民管、民营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
扶绥县岜盆乡小姑豆屯李初学个人出资10万元,兴建一座井灌工程,灌溉面积1000多亩,解决了附近耕地的抗旱水源问题。该县岜盆乡驮辽村姑标屯的李建忠、莫育飞各自承包了本屯一座电灌站。承包后,电灌站管理、使用和投资的权责明晰,灌溉用水有了保证,在2007年大旱年份所灌溉的农田仍然获取大丰收,原先不愿交水费的农户也主动交了水费,水费收缴率达100%。
通过水利改革,承包制在水利工程中也得到推进。承包者由于在水利工程经营中实现责、权、利直接结合,克服了吃“大锅饭”、喝“大锅水”的弊端,从而调动了承包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使生产潜力获得发挥。扶绥县山圩镇峙林水库给外地老板承包投资50万元进行综合经营。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水库获得每年0.5万元的承包费和综合经营投资额1/10的灌区工程养护费,工程有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积极推进,使得崇左市农村小型水利初步实现了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国营水利工程由政府统一管理向民间参与管理转变。
目前,全市完成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近400处,组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近400个。改革后,当地村民积极参与水利建设,完成小型水库、山塘除险加固、提水工程、渠道防渗等工程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水利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来源:崇左新闻网——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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