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水电”的发展模式研究(陈勇泉)
摘 要: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丽水水电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特点,归纳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建设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水电发展模式,并总结了水电在该市的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 水电;发展;模式;研究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下辖九个县(市、区),全市总面积1.73万km2,总人口253.99万人,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425.26亿元,是一个位于东部发达地区的欠发达市。但丰富的水力资源,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优势,全市可供开发的常规水电资源327.8万kW,约占浙江省可开发量的40%。
按照“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丽水市坚持水电资源开发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积极探索和推进水电开发的资源补偿、生态补偿和经济补偿“三大补偿机制”,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建设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等措施,水电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成水电站727处,总装机已达160.39万kW。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投产水电装机153.86万kW,是改革开放前三十年投产总和6.53万kW的24倍。2007年末在建电站87座,装机83.3万kW。已建、在建水电装机占全市水电可开发总量的74.29%。预计“十一五”期末,全市水电装机可达270万kW。
丽水全市九个县(市、区)先后被列入国家初级、全国第二批、第四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的要求,并已通过了浙江省政府组织的验收。2004年,景宁县被授予“中国农村水电之乡”称号,2006年丽水市被命名为“中国水电第一市”。水电已经成为丽水的支柱产业之一和主要经济增长点,水电产业对全市GDP的贡献率达8%。
一、“丽水水电”的发展历程
1.以公有制为主的发展起步阶段
改革开放前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根据国家“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和“以电养电”的小水电发展政策,县以下农村因陋就简地兴建了一批几十、几百千瓦的小容量和调节能力差的径流式小水电站。在这一阶段,电站的投资主体为国家和农村集体,电站的建设资金主要靠群众投劳投工和国家补贴,建设的目的仅是为了“三线”用电和城乡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到1979年底,丽水全市电站装机只有6.53万kW。
2.政府引导的多元投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电力短缺已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丽水又地处偏远山区,供电对象户多面广、分散,仅靠大电网延伸送电保证不了用电需求。为此,原丽水地区行署和各县(市)政府领导认识到就地开发水电资源,是解决丽水地区电力供应最现实、最经济可行的办法,于是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鼓励政策。随着第一、二批全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的建设,水电建设在丽水市发生了质的飞跃,单机容量不断扩大,骨干电站愈来愈多,水电电网也联成一片,并形成以35kV和110kV干线为主的电网结构。
从1980年到1993年的14年时间里,平均每年投产装机3.4万kW,全市的水电站装机从1980年的6.53万kW增加到1993年的54.13万kW。
3.以民营投资为主的快速发展阶段
1994年,浙江省迎来了第二次电价调整,水电电价分不同投产阶段进行定价,定价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且明确规定了新电新价,上网电价有了明显的提高。另外,随着当时国家和地方政府一系列鼓励私人和股份制投资水电优惠政策的出台,丽水市私营和股份制电站犹如雨后春笋般的增长。
2000年撤地设市后,在生态立市、绿色兴市的大背景下,丽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以水力资源为依托,重点围绕瓯江整治和综合开发,加快水力资源开发,建设浙江省绿色能源基地,同时加快建设与之相配套的220kV和110kV网架的电网建设,使电力送出畅通”的方针,提出了在“十五”期末全市在建和已建水电装机达到200万kW的奋斗目标。2001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又明确支持欠发达地区水电资源的开发,丽水水电得到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撤地设市以来,丽水市的水电投产装机均以每年11.7万kW的速度增长。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成水电站727处,总装机已达160.39万kW。
4.规范管理的和谐发展阶段
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水电开发与生态影响、开发业主与农民利益、快速发展与规范管理的矛盾逐渐暴露,另外,水电资源的开发率已高达75%,经济合理的可开发资源已所剩无几,这些问题和矛盾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丽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做出了从鼓励开发水电资源到规范行业管理,以开发为主向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管理为主的战略转变。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推行改革,建立和谐、生态的水电工程体系;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建立现代水电企业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索电站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规范股份制水电企业的管理,全面打造经济、生态、人文的丽水水电品牌。
随着不断完善、逐步规范和生态补偿、资源补偿、经济补偿“三大补偿机制”的进一步深入,丽水市水电开发理念逐步从侧重单一经济效益向注重生态环境、农民利益和防洪减灾的综合效益转变。近两年来,针对水电开发的信访事件不断减少,水电建设安全生产事故逐步下降,电站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步分离,电站营运市场不断壮大,水电产业发展环境全面好转。
二、发展特点和模式
1.领导重视,政策引导
根据丽水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的有关水电产业政策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若干规定》、《浙江省水电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等规定,相继出台了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景宁、遂昌等县还专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水电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有关规范水电建设的通知。全面引导全市的水电产业沿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针对水电产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流域脱水段、生态负面影响、水电开发与当地农民的利益分配以及安全生产等问题,丽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水电开发的生态补偿、经济补偿和资源补偿机制,并开展多项专题调研,分析对策,提出水电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地严格流域水电规划管理,按河道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编制、审批。要求水电开发在审批规划前必须进行河道生态保护论证,以切实加强河流生态的保护。全面推行水电资源有偿出让制度,水电资源开发权出让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出让项目必须公开招标、拍卖。切实加强政策处理工作,建立水电项目政策处理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投资主体多元化
丽水市已形成了由非公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份参与的水电投资结构。在撤地设市以后的2001~2007年七年时间里建设投产的82.16万kW,投资约66亿元的水电装机绝大部分采用股份制方式开发,大量的民间资本参与其中。在这些已建或在建的农村水电中,水电站的股东少则几人,多的达到数十、上百人。这种投资水电的模式被形象地称为“丽水模式”。参与农村水电建设在丽水市的一些地区已达到“全民皆电”的地步,几乎家家户户都拥有水电站的股份。人口只有18万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涉足水电就有5万人以上。这里面既有投资上百万甚至千万的大股东,也有许多只投入了几万甚至几千的小股东。
截止20 07年底,丽水全市农村水电的所有制结构比例为:集体占4.1%,国有占24.6%,股份制占71.3%。全市民间资金投资的水电站座数和装机分别占67.2%和48.6%。
3.项目建设规范化
为了加强农村水电开发管理,实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农村水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在通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采取了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和规范管理的行业管理模式。2001年和2002年丽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丽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这是浙江省第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全方位、综合性的规范文件,使水电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针对农村水电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通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丽水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分别作了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议。2004年丽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 促进水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05~2006年市纪委又组织水利、监察、计划、财政等部门对水电资源配置市场化进行了联合专题调研,并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权出让工作的通知》。为遏制水电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隧洞开挖安全生产事故屡发的情况,丽水市水利局又深入工地现场调研,了解掌握事故原因,开展了反隧洞施工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并与市安监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涉爆工程推行导爆管雷管爆破技术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的水电项目禁止使用火雷管,全面推行导爆管雷管爆破技术。从此,水电施工安全事故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为了加强行业内部的自律、协调和监督,规范电站的运行、经营和安全管理,借鉴国内有关行业协会的经验,全市已有八个县(市、区)成立了农村水电行业协会,行使了部分从政府分离出去的职能。
4.资源配置市场化
为充分体现水资源的国有属性,规范水电建设市场管理,探索水电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机制,确保水电资源开发权的授予“公开、公平、公正”,于2001年下半年开始,丽水率先在浙江全省开展水电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探索与实践。
在具体实践中,通过水电资源开发权的公开拍卖、协议出让、政府补贴等形式,体现了水电资源的经济属性,全面实现了水电资源市场化。对以发电为主的经营性水电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或协议出让方式,通过对开发业主收取“水电资源开发权费”这一独创的做法,以体现国有资源使用的有偿性。对防洪、灌溉、城市供水等公益性项目或部分,则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给予政策性补贴。为加快瓯江干流水电资源的开发,推动丽水全市水电产业的发展,2002年初市政府以收取300万元水电资源开发权费的协议出让方式与开发业主签订了瓯江干流五里亭、外雄、三溪口三座电站项目的开发权出让协议。2002年4月,遂昌县根据《丽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在全市乃至全国,首次举行尝试性的水电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公开招标会,招标会一举成功。根据遂昌县的成功经验,其他各县(市、区)也根据不同的技术指标、开发条件,对辖区内的水电资源开发权以公开招标、协议出让、挂牌出让等形式进行市场化配置。自2002年以来,全市共有偿出让水电资源开发权项目178个,水电装机36.6万kW,政府收取出让金4216万元。
为体现水电资源经济属性和对资源所在地村民的适当补偿,我们还探索了水电资源的补偿机制。如:遂昌县将通过公开拍卖所得的40万元水电资源开发权费全部返还给流域所在地村集体,用于由八个村集体参股建设的群力水电站。
三、地位和作用
1.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根据统计部门测算,水电产业对丽水全市GDP的贡献率已达8%。特别是在严重干旱的2003、2004年,当其他地区因供电紧张、实行“开三停四”甚至“开二停五”、频频拉闸限电时,丽水市却因农村水电的有力支撑,使企业受电力不足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群众的生活基本没有受到影响。以2005年为例,全市水电发电量达31.9亿kW?h,在数量上已满足当年全社会的用电量,真正实现电量自给。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136.7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00多亿元。2005年全市水电产业实现生产总值18.1亿元,加上水电在建项目实现生产总值4.8亿元(未计算投资乘数效应),水电产业合计实现生产总值22.9亿元。据初步统计,2005年全市水电产业上交税费近2.37亿元。景宁县农村水电的经济总量已跃居全县各行业之首,200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5亿元,实现税收5100万元,税费收入占全县当地财政总收入三分之一。
水电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目前全市有近1万人从事水电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电站运行等相关工作,年收入约2.5亿元。同时还带动了钢材、水泥、机电设备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2.部分增加了山区农民的收入
通过水电开发实现经济价值是山区农民增加收入的好途径。一些电站附近的农民抓住开发水电的良好机遇,利用电站的政策性处理费用、电站对村公益事业的资助和村民在电站建设中的劳动所得参股办电,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景宁县梧桐坑村全村98户312人,在村域附近流域四座电站占有股份776.5万元,稳定的电站回报收入,为村民致富奔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遂昌县安口乡由八个村集体参股建设了装机2400kW的群力水电站。电站发电后,每年将有254万元收入,8个村4000多村民受益。
水电建设所需的劳动力和砂、石等地方建筑材料的费用,大部分是由当地村民赚取的。如2005年全市水电建设投资近10亿元,用工和地方材料费用可达1.8亿元。在水电项目总造价中,约有12%用于政策处理(不包括拆迁安置),每年可以得到近1亿元的政策处理收入。
3.有效改善了流域生态条件
丽水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养林的良性循环体系,对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79.9%,庆元县被评为全国生态第一县。
(1)通过电站建成的水库拦蓄洪水和调节径流,使下游河道沿岸不但防洪减灾效益明显,而且稳定的河道径流对于河道沿岸的发展提供了一流的天然环境。全市已建有水库340多座,总库容达22多亿m3。这些大多由水电开发项目投资建成的水库,在发挥蓄水发电功能的同时,对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瓯江干流紧水滩水库建成以后,下游河道滩圩植被生存环境从而得以优化,河道景观环境明显提升,玉溪电站至开潭电站的41.7km瓯江干流段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装机4.8万kW的开潭电站拦河坝为丽水主城区形成了5.2km2的人工湖,大大改善了城区生态环境。
(2)通过电站水坝拦蓄泥砂,对小流域治理起到积极作用。缙云县盘溪小流域集水面积97km2,由于坡陡流急,泥石流和洪涝旱灾时有发生,自上世纪70年代建成驰名中外的盘溪七级水电站后,小流域灾害明显降低,有效实现了水土保持。
(3)为下游沿岸居民的生活、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在五十年一遇干旱的2003年,许多电站业主急为农民所急,主动停止发电,把有限的水量首先用于下游群众的生活、生产。庆元县城和丽水市本级的城市水源也是直接由两座水电站的中型水库提供。
4.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水电建设,有效改善了山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据不完全统计,丽水全市通过水电开发共建设公路1000多km,使100多个乡镇1500多个行政村受益。如云和县通过建设沙铺砻电站,配套建设了19.3km公路,使地处景宁、云和两县交界的偏僻山区3000多农民受益。五里亭水电站的业主为了解决瓯江南岸几千农民的交通问题,多投资了六百多万元,在拦河坝闸墩上修建了公路桥,使当地村民结束了靠人摆渡过江的历史。
通过电站的建设,把送出电网和输出电网有机结合,形成了多层次的覆盖城市和农村的电网布局。全市已建成35kV以上变压器容量148万kVA,配电变压器容量133万kVA;高压线路达15000多km,低压线路近14000多km。全市村通电率和户通电率均已达100%。
5.有序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育
通过几十年来的水电建设与经营,培养了一大批对《公司法》有深刻理解,对股份制能娴熟操作的水电技术、经营人才。一些电站业主还以电站公司为依托,在开发水力资源的同时,还充分发挥“水”的多功能作用,开展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遂昌县大公坑水电站装机3320kW,其业主“大公坑水电开发公司”利用上游25万m3的调节库容通过有效调度,利用电站尾水进行漂流项目的旅游开发,在发电收入的同时,增加年旅游收入约8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许多“丽水水电”产业的有识之士,带着丽水人的理念、闯劲、技术和资金,纷纷走进西部、走向世界开发水电资源。社会上曾流传:有小水电开发的地方,就有丽水人。据不完全统计,丽水籍在外地投资水电的总规模已达300万kW,投资约150亿元。原景宁畲族自治县三川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从1994年抵押承包经营一家位于本县处于倒闭的装机容量仅为500kW的小水电站开始,先后在省内开发建设了5座电站后,又与浙江中大集团合资,组建了“浙江中大三川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利用独特的理念和水电技术优势,在西部地区新建、收购近4万kW装机的10座水电站,同时取得了另一条流域7.8万kW的水电资源开发权。该公司已建和在建电站已达21座,装机容量近18万kW,创造了一个从贫困山区县的小公司发展成省级合资公司、并走向国际专业水电开发公司的奇迹。
来源:《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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