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树凡:节能减排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
6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以“节能减排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为题,在“重点行业COD减排实用技术研讨会”上做了精彩发言。中国水网会后对胥司长发言做了整理,发言主要内容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环境污染负荷的增加。当前环境质量日趋恶化,生态系统日益脆弱,环境健康问题突出;资源有限,消耗量大;技术落后,利用率低;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管理落后……这些都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既是环境保护的需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政治的需要。当前,中央政府非常重视,正举全局之力,保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其中,温总理亲自挂帅,发改委、环保局为先锋,有关部门为策应,企业为基础,科技为保障,再加上媒体造势,全民动员,“节能减排”的大形势已经明了。
要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该具体采取一些措施。当前,政府采取的一些主要措施主要包括:三个历史性转变,三大体系建设,三大重点工作,三大手段和领导责任追究制。
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失衡的状况,去年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上提出了实现全国三个历史性转变: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行政、法律、技术、经济办法并用。通过这三个转变,可以为各地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确立一个正确的位置。
三大体系的建设是指监测体系、统计系统,考核方法的建立。
三大重点工作中,对中国环境保护的战略研究可以总结过去发展的经验,从宏观上把握清楚今后的发展战略;污染源调查作为一项基础的工作有利于我们了解清楚现状,目前,国家专门成立的污染调查办公室正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原本计划3年的调查时间也已缩短为2年半;同时,国家投入大量的财力进行水专项课题的研究,以解决水污染方面的问题。
三大手段指经济、法律、行政、技术手段并用。经济手段上一方面增加投入,国家“十一五”期间对环境的投入比“十五”期间要翻番,达到1.4万亿;另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进行生态补偿和税收政策。法律手段上,加强立法与执法。行政手段在法律上还没依据,但行之有效,如一票否决与区域限批。 技术手段则主要体现在社会各单位和政府共同来实施,对技术进行开发、评价、推广和示范。
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领导责任追究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只有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节能减排的目标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在实现节能减排的过程中同时应该注意一些问题,具体为:措施要具体;目标要明确;责任要明确;监督要有效;政策要到位。
措施要具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国过去将很多事情都变成一句口号,将原则问题模糊化,具体什么时候实施、程序如何都不清楚,任何一个问题如果变成一个具体的过程都会实现不了。而西方在建立法律程序时则非常注重程序化,程序是保证目标实施的一个重要过程。节能减排也如此,这不是一句口号,措施必须要具体。
目标要明确,关于 “十一五”期间污染源排放总量削减10%的概念需要特别释清。其指“十一五”期间的污染源排放总量应控制在2005年排放总量的90%,这其中,除了削减2005年排放总量的10%外,还需要削减掉“十一五”期间每年的增量。
责任要明确,指政府、企业、包括环保部门各自的责任都必须明确,否则,“节能减排”的目标落不到实处。
如今众多的偷排乱排现象显示了目前的监督并没有效果,今后环保部门一定要真正做到监督有效,让企业排放真正做到达标。
同时,政策一定要到位。该限制的限制;该扶持的扶持;该优惠的优惠。有了这些保障的条件,节能减排的目标不难实现。
环保设施运营监督对实现“节能减排”至关重要。我国过去的环境管理,在环保设施建设上有“三同时”、环评、竣工验收等环节,但对环保设施运营后怎么监督让其真正达标排放并未行之有效,这就造成了很多企业的偷排或不稳定达标。其危害非常大,大量的环境投资没有真正发挥效应,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对环境的污染也极其严重。因此,设施运营监督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密切相关。设施运营质量是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之一。
环境监督应该是一个全过程的监督,但是现在环保设施建设上有很多的监督手段,而对设施运营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是强化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只有建设和运营监督结合起来,监督才会是全方位和有效的。
现在起草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在管理上从设施、业主、运营公司、环保部门四方面切入。在设置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时,保证运营的相关各方都应纳入条例中。环保设施运行首先对设施有要求,目前正在建立验收技术规范。对业主,应该明确其在设施方面的责任。环保设施的运营正逐渐走向第三方运营,这也是环保服务业的一个重要内容。第三方运营公司充当什么角色和承担什么义务与责任也应该明确。同时,环保部门的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不监督承担的责任也应规定清楚。
对设施本身的要求,要求一方面环保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同时也要求运营公司提出验收的条件并组织验收,如果不负责任签定设施运营合同后,今后出现不达标排放则由运营公司承担责任,这样将责任强加到行使权利的运营公司上,避免了权利和责任的分离;
业主负责所有的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申报监测数据,业主可以选择自己运行或委托给第三方。
运营公司必须得到资质许可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才能运行设施。同时,运营公司对运营的设施管理需要建立制度,并报给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对其监督。运营公司还需要将运行情况的数据传输给环保部门,保证是设施是连续同步的运行。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规则并监督其实施,对违反制度的运营企业进行处罚,向社会公布运营情况。同时环保部门还应该为运营设施单位提供服务,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更有效的监督。
总体的战略思路上,COD减排应该突出重点行业,特别重视造纸、染纺、食品、城镇污水等重点行业的减排,同时兼顾其他,;技术上综合考虑清洁生产技术、再生利用技术和无害化技术;管理上,应该把握环境总量和严格执法两方面:环境总量上进行总量控制,容量环评,以新代老,逐步削减。严格执法以保障设施有效运行,真正达标排放;同时还需要严格考核、责任清楚、奖罚分明。
总而言之,节能减排技术作为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基础,而政策、目标、效益、市场则是技术发展的导向,“技术+服务+资本”会是今后主要的发展模式。
编后语:在胥树凡副司长的讲话中,不难看出国家环保总局非常重视十一五期间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正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其中,环保设施的运营监管被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专业化运营的服务模式正发展成为今后的一个趋势。中国水网也即将在不久后举办的第18次战略沙龙中针对“专业化运营服务的模式与责任体系”进行讨论,敬请留意后续报道。
(中国水网 谢晓慧)
版权声明:
1.十号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胥树凡:节能减排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本栏目阅读排行
栏目最新
- 1在农民收入调查工作动员培训会上讲话
- 22024年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自评材料(完整)
- 3公司党委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完整版】
- 42024年主题教育党建调研开展情况总结
- 52024年度区妇联关于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完整)
- 6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调研与思考(完整文档)
- 72024县党员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8第二批主题教育研讨发言:时刻“以民为本”,听“实言实语”,办实事好事
- 92024关于党员干部法治信仰情况调研报告(2024年)
- 10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全文)
- 11XX国企分管领导关于党建设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研讨发言(范文推荐)
- 122024年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研讨发言提纲(6)【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