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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再生能源政策措施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02-26 15:14:58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可再生能源大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是洁净能源,对环境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可再生能源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开始在世界能源供应的战略结构中占据一席之地,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选择。

关键词: 再生能源 太阳能 风能 水能 地热能

—、引言

可再生能源大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是洁净能源,对环境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可再生能源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开始在世界能源供应的战略结构中占据一席之地,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选择。

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水能的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78亿千瓦,年发电量1.92万亿千瓦时,居世界首位,太阳能在三分之二的国土上,年辐射量超过60万焦耳/平方厘米,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阳能大约相当于17万亿吨标准煤的能量,开发利用前景广阔;风能资源量约为16亿千瓦,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2.5亿千瓦,地热资源的远景储量为1353.5亿吨标准煤,探明储量为31.6亿吨标准煤。生物质能资源亦十分丰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量每年有3.1亿吨标准煤,薪柴资源量为1.3亿吨标准煤,加上城市有机垃圾等,资源总量可达6.5亿吨标准煤以上。

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已取得重要进展,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市场不断扩大,产业化建设已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为13.6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的消费为2亿吨标准煤以上。截止至1998年底,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农村能源建设方面取得了以下成绩:全国推广了省柴节煤炉(灶)1.85亿户;发展沼气688万户(其中10.9万户为集中供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748处,城市污水净化沼气池5万处,总池容209万立方米,大中型沼气发电装机容量770千瓦,年发电量130万千瓦时,秸秆集中气化近200处,供气户数3万余户,新营造薪炭林560万公顷,小水电总装机1.36万千瓦(年发电量4.2亿千瓦时),太阳能热水器789万平方米、太阳灶24万台、被动式太阳房537万平方米、太阳能农用温室8.3万公顷、太阳能光伏电池1.1万千瓦,并在西藏无电县建成了100个光伏电站,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达22.36万千瓦,己建成21个风电场,另有近15.5万台微型风力机(年发电量3592万千瓦时)和8.65万台微型水电在牧区和山区应用,对解决边远地区居民看电视和照明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国地热装机3.5万千瓦,其中西藏羊八井地热电站已装机2.5万千瓦,地热温室面积已达4540公顷。

我国农村能源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开发利用始于八十年代初期。鉴于当时农村生活燃料匮乏,全国农户全年平均短缺四个月的生活燃料,导致森林、植被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沙化。为此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燃料严重短缺的典型地区进行农村能源试点示范,并加强改灶节柴和户用沼气池的科研与推广等工作,对缓解部分地区生活用能的紧张程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增加对农村能源的供应,还大力发展薪炭林的建设和农村小水电的建设。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进行了科研和小规模的试验示范。

为了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六五”、“七五”期间,在我国18个县进行了“县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实践证明了这是加速农村能源建设的有效方法。为逐步推广这一成功的经验,“八五”期间,由国家计委牵头,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和电力部等8个部委合作在全国组织实施百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水利部和电力部又分别进行了209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和215个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二、问题

1、对开发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认识不足

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匮乏。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石油仅为十分之一。煤炭、石油、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均仅够开采到即将到来的下世纪中叶或更早。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对减排温室气体的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广泛的认识。对中央积极地、因地制宜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方针落实不够。有的地区没有编制可再生能源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职能交叉,政出多门

长期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国家经贸委、农业部、水利部、原电力部、原林业部等都设有专门的司(局)或处室负责一部分工作。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资金分散,重复建设,政出多门,削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力度。

3、缺乏完整的激励政策

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支持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关键。国际上,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如激励、税收、补助、低息贷款、加速折旧、帮助开拓市汤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初始动力。我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地区多为边远贫困地区,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不高,更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激励和支持。

4、投入太少

八十年代以来,国家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采取了事业费补贴、研究与发展补贴、投资贴息和项目补贴等政策。但是,同国外比较,我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太少。迄今为止,我国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还没有规范地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计划,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投入过少,缺乏足够的开发与研究,不少关键性设备不得不进口,如大中型风机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导致发展缓慢,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

大部分厂家生产规模小、过于分散,集约化程度低,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济效益不高。目前,我国太阳能热水器厂已发展到500多家,但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厂家只有31家,真正达到经济规模的还很少。近两年,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销路很好,不少地方大量建设玻璃真空管生产厂,由于受资金限制,规模都不大,原材料来源不稳定,经济效益不高,质量也难以保证。节能炉具生产厂全国有上千家,年销售万台以上的寥寥无几。大中型风电机组国产化计划刚刚起步,形成规模尚需必要的支持。

5、缺少产品质量标准至质量监测系统

目前,可再生能源产品品种已发展到100多种,但产品没有形成系列,质量参差不齐,又缺少必要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监测系统,使消费者缺乏对产品的信心,产品规范化、系列化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思路  

“十五”期间我委的工作将继续以“乘风计划”、“光明工程”和“百县建设”为主线,围绕转 变政府职能,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制订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惠政策,规范市场竟争行为,促讲国产化发展,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工业中的比重,改善我国能源结构,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1、实施“乘风计划”,加速风电设备国产化步伐

“乘风计划”旨在采取技贸结合的形式,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实现300kW、600KW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国产化,加速风电场的建设。

“乘风计划”是从国家宏观规划的角度出发、面向国内外市场发展风力发电的一个战略性计划。“乘风计划”预期要达到的目标是,在“十五”期间,实现风机国产化率60%~80%以上。其方式可采取合资或合作引进技术,通过消化吸收,达到自主开发、自行设计、制造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十五”期间建设150万kW的风电场。

2、实施“光明工程”计划,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无电问题  

为了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的精神,响应国际社会的倡议,给边远无电地区的人民送去“光明和温暖”,通过实施“中国光明工程”,到2005年利用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为800万人口供上电,使他们达到人均拥有发电容量100W的水平:为彻底解决无电问题做出贡献。

3、秸秆气化  

根据1998年的统计,中国各类农作物秸秆的年产量约为6亿吨(玉米秸秆2.24亿吨、小麦秸秆1.40亿吨、水稻秸秆1.15亿吨),可收集利用的约为4.8亿吨,其中用于造肥还田和畜牧饥料2.5亿吨,用于造纸等工业原料的0.5亿吨,农民收集用于炊事、取暖等生活燃料1.8亿吨。每年尚有1.2亿吨的剩余农作物秸秆没有利用,只能在田间焚烧。  秸秆气化示范工程项目已在委领导的支持下,在山东莱州集中50个村统一进行建设,1998 年底已全部通过验收。今年我委与科技部合作继续进行完善化并计划支持少数示范工程。

4、百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

已经开展的百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一项具有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的系统工程。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高农业质量的精神,在“十五”期间,除了继续对“六五”以来的百县综合建设跟踪服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成果外,根据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开展三种类型的县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工作。这三种类型是:脱贫温饱型,小康型;富裕示范型。三种类型共选择100个县。与此同时,配合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力争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四、目标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从1996年到2015年发展的总目标是:提高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大在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新技术、新工艺有大的突破,国内外已成熟技术要实现大规模、现代化生产,形成比较完善的生产体系和服务体系;实际使用数量要达到3—9亿吨标准煤以上(包括生物质能传统利用方式的利用量),为保护环境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这个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1996年到2000年,通过强化科技研制和试点示范工作,使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接近或赶上世界先讲水平,其中一些成熟的实用技术要尽快形成产业,扩大应用,进入市场,逐步改变生物质能传统的低效利用方式,发挥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作用,为解决边远地区和海岛等无电地区的用电问题作出贡献。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总量达到2.3亿吨标准煤左右。第二阶段从2001年到2015年,全面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立起先进的工业体系和科研体系,主要技术项目基本上均要求达到规模生产水平,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总量达到3亿标准煤。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世纪米和下世纪初15年间,选择一批对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大价值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加强这些技术的试点示范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促进产业形成,尽快实现商品化生产和推广应用。 

1、发展规划目标

产量目标:200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产量2.3亿吨标准煤(其中秸秆、薪柴等非商品能源2亿吨标准煤)。2005年2.5亿吨,2010年2.7亿吨。

风力发电总装机目标:2005年达到全国电力工业总装机容量的0.5%,即150万千瓦左右。2010年争取达到300万千瓦。

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2005年累计达到10万千瓦,解决8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2010年达到30万千瓦,解决2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生物质能利用:2005年秸秆气化、沼气工程年总供气量200万吨标准煤,解决800万户农户的生活用气问题。2010年400万吨标准煤。 

2、发展布局和战略重点  

在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和边远地区),以农村电气化用能方式现代化为重点,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风/柴/蓄独立供电系统和秸秆气化、沼气、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即“光明工程”和“百县建设”等。  

在电网覆盖地区(一些大城市或距离城市较近地区)推广大型并网风力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屋顶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以“乘风计划”为龙头,带动国产化发展。  

五、措施 

1、制定发展规划,拓宽融资渠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把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国家的各级财政预算。部门、地方和企业都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要鼓励资本市场敬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积极拓宽可再生能源融资的渠尿。  

2、继续给予政策支持、资金扶持

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虽然集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于一体,但近期尚处于产业化的起步阶段,还不能形成适度经济规模,因此对这个产业要在财政、信贷、科收和价格等方面区别不同地区予以政策支持。近期拟研究风电、光伏发电的税收、电价等问题,并争取资金扶持,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3、支持国产化工作、加快产业化的进程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发展,现正处在向产业化转变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搞好示范项目的建设,大力支持其国产化的工作,逐步提高设备国产化比重,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产业。 

4、建立完善的科研、服务体系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抓好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组织专业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市场销路。建立完善的国家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5、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资金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培训和信息传播工作。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混合贷款。欢迎外国制造厂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来华投资办厂。有目的、有选择的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工艺和关键设备,在高起点上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和提离我国新能源技术的开发步伐和总体水平。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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