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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8 15:11:50 |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树立良好的民政干部形象,形成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紧密结合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实际,紧紧围绕“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这一基本要求,明确整顿工作的目标:纠正学风不正、消除被动应付、克服享乐主义,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机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是新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期望,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需要。通过作风整顿,破除“小集团”思想,可以树立团结协作的干部形象。团结是大局,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人才,团结出干部,团结是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通过作风整顿,破除“推、靠、等”的思想,可以树立务实高效的干部形象。
  二、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是推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主要得益于民政干部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得益于全局上下爱岗敬业、充满激情的良好作风。但是,随着形势不断的发展,民政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与党和政府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大秘书--大家的秘书--www.zqwdw.com!)的要求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就是要针对这些问题认真剖析、整改,整顿作风、纯洁队伍、提高素质,为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三、明确方向,努力整顿
  一是要努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二是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个意识: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任务意识、时间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展现民政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富于创造性,把握规律性,不断开拓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四、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重要讲话,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整顿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
  针对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扎实开展整改。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二要召开专题会议,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查找问题。三要结合工作职责,通过深入调研、个别走访、开展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剖析材料。四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巩固提高
  在集中整改阶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巩固整改成果。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弘扬正气,培养和树立典型。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学习宣传典型,进一步弘扬单位正气。二要进一步健全行政、人事、业务、后勤、财务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三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四要对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经验总结,巩固成果。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还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确保常抓不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康治平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马冠民副局长担任,成员有谢超、汤琦、郑同喜、訾华新、何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红艳主任担任。抓好各阶段整顿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六、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在履行职能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的个人,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1、局领导和效能办在督查中,对未经请假不在岗的同志,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第三次给予党纪、政纪处理。2、在上级督查中发现未经请假不在岗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效能告诫,第二次给予待岗学习3个月。3、督查时发现在电脑上玩游戏,直接给予待岗学习3个月处理。4、在县、市效能督查中第一次发现未经请假不在岗、早退、迟到、玩游戏或其它不文明行为,在全市或全县通报的,给予当事人写出检查、通报民政系统、二年内在本单位不参加评优、评先、待岗6个月处理;第二次督查中再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给予当事人待岗12个月的处理,待岗学习期间完成学习任务后,每月只发月工资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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