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81年烟草行业发展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上海卷烟厂 (资料图片)
毛主席视察河南襄城烟田 (资料图片)
图为人民政府与外方代表交涉有关老巴夺父子烟草有限公司转让事宜 (资料图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之前,中国烟草经济经历了曲折发展的历程。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和“一五”(1953—1957)计划时期,烟草行业完成了对英商颐中烟草公司转让的接收和私营卷烟企业的公私合营,烟草行业得到迅速恢复。“二五”(1958—1962)计划期间,由于“大跃进”运动,烟草行业出现生产倒退和效益滑坡。1963—1965年,试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实行供产合一的托拉斯管理体制,取得效益增长。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到1977—1981年“拨乱反正”时期,随着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的解体,企业下放到地方,烟草行业又经历了曲折和起伏。
纵观烟草行业这一历史阶段的发展概况,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出现过波折,但总的发展趋势是上升的。
一、烟草管理体制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对经营分散的烟草行业逐步进行重组和改造。在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继续实行区域性的专卖,对卷烟及主要原材料卷烟纸、铝箔纸、烟叶实行专卖管理,同时取缔手工卷烟,加强烟草税收管理。在其他地区实行国营、私营兼顾,以销定产,贸易自由的政策,并筹备成立全国性的烟草管理机构。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业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卷烟工业会议,部署调整卷烟工业布局,集中管理国营卷烟工业企业,并确定“以销定产”的卷烟生产方针。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酝酿制定了《卷烟专卖事业条例》及实施细则,后又决定暂不实行。同年颁布《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成立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对卷烟实行统购包销政策。
1953年,国家对烟草工业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中央轻工业部成立了烟草工业管理局,接管规模较大的18家卷烟企业,实行直接管理。1954年,中央成立地方工业部,加强了对地方国营和私营卷烟工业企业的领导。1956年,新改组的食品工业部,接管全部国营卷烟工业企业的领导,消除了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矛盾,并完成对私营烟厂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执行精简机构、企业下放的政策。食品工业部烟酒管理局被精简为烟草处,部管企业全部下放到省。省管企业全部下放到地区和县,实行分散管理。
1963年7月1日,中央决定轻工业部试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托拉斯),对烟草实行供产合一的管理体制。当时烟叶的收购、复烤、调拨以及卷烟生产形成了统一经营管理,而卷烟购销业务仍归商业部负责。在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成立的同时,作为派出机构的上海、天津、郑州、贵阳分公司同时成立。1965年初,设立蚌埠、济南总厂;3月设立沈阳、蚌埠、昆明分公司;随后又设广州、汉口总厂。
1966年“文革”开始,试办的托拉斯管理体制作为“修正主义产物”遭到批判。1969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撤销,卷烟工业企业和烟叶收购部门全部下放到地方。1976年以后,轻工业部食品局恢复烟草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烟叶收购业务。
二、烟叶种植的曲折起伏
1950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117.95万亩,产量5.65万吨,生产水平较低。1953年开始,烤烟种植面积逐步扩大。至1956年已到583.29万亩,产量39.9万吨。全国有7个主要产烟省份,其中河南、山东、安徽种植面积占全国的59%,产量占57%。烟叶收购业务,先后由中央贸易部土产公司、商业部烟麻公司、商业部土产公司、中国专卖事业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
20世纪60年代以后,全国分为黄淮、西南、东北、华南、华中和西北6大烟区,烤烟亩产水平徘徊在75公斤左右。1965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接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烟叶收购业务,供产合一的烟草托拉斯管理体制正式建立。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中国烟叶生产得到积极发展,烟叶产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1966年烟叶收购量达到60.2万吨,比1963年增长1.76倍,中上等烟叶比例也由23%提高到30%以上。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烤烟生产受到影响。1967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约623.11万亩,收购量59.59万吨。1969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撤销,烟叶生产管理严重削弱。1970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下降到443.18万亩,收购量下降到38.18万吨,比1967年分别下降28%和36%。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收回烟叶收购业务,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烟叶生产的领导,种植技术有所提高,烟叶亩产达到100公斤以上,最高平均亩产达到114.5公斤。20世纪70年代末期,河南、山东、辽宁、黑龙江、吉林平均亩产达到150公斤。1977年,全国有1588个县种烟,占全国总县数的79.3%,1978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921.87万亩,收购量达到102.38万吨。1979年,国家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而烟叶收购价格未动,导致许多农民弃烟种粮。1980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下降到611.31万亩,收购量减少到70.48万吨,比1978年下降31.2%。为了保证卷烟工业的原料供应,国务院于1981年把烤烟收购价格提高20%,烟粮比价恢复到原来水平,提高了农民种烟的积极性。1981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恢复到893.23万亩。收购量125.81万吨,基本实现了产需平衡。
在烤烟生产曲折发展的同时,中国晾晒烟生产出现新的变化。一方面由于人们的消费习惯从吸食水、旱烟转向吸用卷烟,使传统晾晒烟的产量不断下降;另一方面,卷烟工业所需要的香料烟、白肋烟得到发展。浙江香料烟起步于1951年,1981年收购量达到1900吨,湖北白肋烟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初,1982年产量达到3万吨,四川(包括重庆市)白肋烟从湖北引种,1982年产量为1.4万吨。
三、卷烟工业的曲折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开工的卷烟厂1249家(不包括手工卷烟厂户),卷烟机1997台,职工86513人,年生产能力420万箱,而市场需求量为160万箱。为改变这种状况,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烟草行业实行按计划生产,走出了一条新路。
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卷烟工业的资产主要掌握在外资和私营企业手中。1949年,由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股份内存在官僚资本,人民政府先后对南洋在上海、广州、武汉的企业实行军管。1951年,实行公私合营。1952年,针对英商颐中烟草公司提出的“转让”、“承让”的请求,人民政府先后接收了颐中烟草公司在青岛、上海、天津等地的资产。从此烟草行业国营经济不断壮大,上海、青岛、天津卷烟厂(俗称上、青、天)成为新中国卷烟工业的骨干企业,烟草行业中的国营经济成分不断壮大、卷烟工业生产得到恢复发展、市场需求量不断增长。1952年,全国卷烟产量达到265万箱,比1949年160万箱增长65.6%。同一时期,国家对于卷烟工业布局、结构进行了调整,许多卷烟厂自上海迁往天津、郑州、广州等地;对一些小企业先后进行了兼并重组,全国卷烟工业企业由1249家减少到760家,实际开工的590家。这一时期国有经济壮大,其生产能力已占全行业的56%。为烟草行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烟草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一五”(1953—1957)计划期间,通过加强对烟草行业的宏观管理。卷烟工业布局合理调整,卷烟工业企业由760家减为110家。1957年,卷烟产量达到445万箱,为1949年的2.8倍。“一五”计划期间,卷烟工业累计实现税利46亿元,相当于当期国家财政收入的3%。
“二五”(1958—1962)计划期间,由于卷烟工业企业下放,管理上出现混乱,加之自然灾害和“大跃进”运动的影响,导致烟叶减产、卷烟产量和质量大幅度下降。1960年,卷烟工业经过调整,企业由110家减少为83家,但随着企业下放,随后又增加到104家,出现了盲目办烟厂的情况。1962年,全国卷烟产量只有243.7万箱,退到1953年水平。“二五”计划期间,卷烟工业税利只有41.53亿元,比“一五” 计划期间降低4.2%。
1963—1965年,全国卷烟工业由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直接管理,改变了多头领导、分散管理的混乱局面。卷烟工业布局得到较好调整,企业由104家调整到61家,职工由59000人减少到41000人,卷烟牌号由900多个精简压缩为428个。名优产品有了较多增长。三年实现税利56亿元,大大高于“一五”和“二五”的水平。
1967—1981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随着烟草托拉斯受到批判,全国卷烟总产量1967年比1966年下降10.3%。1969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撤销后,烟草行业出现了管理混乱、盲目发展、产销失调、质量下降、效益降低的严重局面。
1977—1981年,由于卷烟生产税利较高,许多地方热衷于开办烟厂,全国计划外烟厂曾发展到400余家,多数为公社和生产大队开办,手工卷烟更是遍地开花。这些小烟厂和手工卷烟户与计划内烟厂争原料,仅1981年,就用去烟叶近10万吨。由于大批小烟厂的存在,一方面使一些计划内烟厂因原料不足或等级、品种不配套,被迫停产减产,卷烟质量下降。另一方面整个卷烟市场出现产大于销、库存积压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卷烟销价处理损失达1亿多元。同时,由于生产上的粗制滥造、高料低用和卷烟销售上的多头批发、低价竞销等问题,使国家财政和资源蒙受很大的损失。
四、卷烟商品的统购统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卷烟批发业务大部分为私人烟草经销机构掌握,为了加强国家对商品的调控,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负责管理烟酒经营。1952年根据《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在财政部内成立了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同年划归商业部。1953年,商业部召开第一次专卖事业公司经理会议,确定在国家既定生产计划下,按照“先公后私,由大到小”的原则,有条件、有计划地实行包销。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对全国卷烟实行统购包销,同时负责卷烟纸、铝纸收购、分配业务。不久在上海、青岛、天津、广州、武汉、沈阳、郑州等地成立了卷烟采购供应站(即中央站),实行区划供应,就近调拨。1953年底,全国商业卷烟包销量占总销量的90%,1954年第三季度达到100%。从此,计划经济下的卷烟单一渠道的流通模式逐步形成,其商品运行路线为:卷烟厂——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零售点。1955年随着大区撤销,中央站(一级站)也被撤销,这种模式运行了相当长的时间。1956年,国务院调整商业管理机构,中国专卖事业公司移交城市服务部管理。翌年,撤销中国专卖事业公司,改设烟酒专卖局,不久又移交第二商业部管理,继续经营烟酒销售业务。1962年,第一商业部与第二商业部合并成立商业部,烟酒经营回归商业部后,成立包括卷烟流通业务在内的糖业烟酒公司,这种管理机构也经历了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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