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烟丝“红方印”断代考析
业余时间笔者喜爱收集一些古徽州(今黄山市)与烟草文化内容有关的书证、物证实物、资料等。两年前因工作需要调往黄山市政府所在地屯溪,便有机会经常光顾屯溪的古玩交易市场。
在屯溪老街有一个古玩交易市场,至于何时开设并不清楚,只知道人称“跳蚤”市场,猜测是场地很小的意思吧!也有人称它为“鬼市”,据说是因为天还未蒙蒙亮人们就已热火朝天地打着手电在讨价还价地进行交易了。这个早市每周仅只开张一天,定在每周四,该市场曾几易场地,原设在屯溪老街口的“裤裆街”中,后又换到“万粹楼”旁,如今又移至老大桥边上的一条横街上。原聚集的人相当多,多年来各地许多收藏家和文物贩子都光顾过该市,与以往相比现已冷清多了。但确有不少外地收藏家和文物小贩在此小小市场上淘去不少“宝贝”,几多徽州文化资料和古玩纷纷流向全国各地,我想“徽学”能成为中国的三大显学之一或许与此也有着密切的关联吧。
出于对徽州烟文化的爱好,笔者在此市场上曾收集到一些烟丝包装纸,年代从清同治、光绪、宣统到中华民国及建国初期都有,这些烟丝包装纸上都遗存下一个个鲜艳的“红方印”,这给我们考证烟草加工、经营提供了详实的实物证据。
何为“红方印”?这里所指的是烟丝包装纸上的印记,它可称得上是烟商标的鼻祖。因为“红方印”就是烟丝店的印记,如能判定“红方印”的年代也就确定了该烟店的生产、经营时间。由于大多烟丝包装纸上仅只有一个“红方印”,至于何时生产出品并未标明,不知是何年代之物,笔者经过与这些“红方印”实物的接触和依据收藏经验,认为断定烟丝店(红方印)的年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证与辨析:
1、“红方印”的断代考证:从常规来讲,因烟丝包装纸十分平常,近似于裱芯纸,并无大的作用,又非精美,所以一般情况烟丝包装纸是不会被人们有意珍藏保存的。从收集到的“红方印”来看,烟丝包装纸都是当时用于书写收据、契约、记事才被保存下来的,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则是用于包裹凭证而流传于世。因此,无论是何种方式保存下来的,往往或多或少都遗留下一些该年代的痕迹,而这些记录事物的年代恰恰又正是烟丝店号的经营年代,所以我们便可以从事物记载时间来推断“红方印”的年代。例如:“和记名烟”红方印(歙县同治年间实物),在徽州史料上并无确切时间记载,历史上仅有“和记”店号的记载,并未载明何年何月创立,但该包装纸则是作为民间转让土地契约保存下来的(背面书写),落款是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从而可以断定该烟店已于同治十三年就已开设。在烟丝包装纸上写借据、契约和保存凭证多留有具体时间,这一类是最容易断代的,因为只会先有包装纸,再后有契约。这些落款时间与烟店经营时间相近,当然烟店经营时间要早于落款时间。前面所提到烟丝包装纸因无多大价值,常是当时信手掂来,所以时间误差不会太大。因此,从该实物上便可得到结论,为烟店设置年代提供史实证据。
2、从文字内容分析其年代:我们从遗存下的书证内容分析也可以判定其年代。例如清代和民国之分,通常有语言表述的差别能够判断其年代;一些借据标明借银两多少,清代货币单位有两、厘,而民国则称元、角、分,只要内容涉及两、厘的定是清代无疑,可以证明该烟丝店在业年代。细一点分析也还可从地名、其它店号名称旁证来推断出该“红方印”的具体年代。
3、从纸质来判定年代:从多年收集烟丝“红方印”经验来推断,不同年代的烟丝包装纸有不同的纸质。通过纸质比较来判断,接触多了,凭经验一眼便能识别其年代。清代中期包装纸的特点是:纸薄、细腻、色较白,近似棉纸;清代末期的特点是:纸张较细腻,但比清代中期纸的质感要粗糙些;民国时期的特点是:包装纸较粗糙,色黄,韧性差。另外,也还可以从印泥的颜色来判断,呈黄色年代早些,色鲜红的年代较晚。
4、从店号和烟丝名称分析:清代至民国,经营烟丝的店号,都称烟庄、(烟)号,即现在的烟商店,这些烟庄、烟号多为前店后坊,这也是徽州的一大特色,自产自销,一般都是后坊加工烟丝拿到柜前包装,充分体现货真价实与诚信。改良顶贡、改良露叶(徽州烟丝名称)要比没有标明改良字样的年代要稍晚些。
另外,还可互相印证:一般烟丝店印记上均有店号,有一定规模的店号多在烟店印记上设计有图案,并将烟庄(店号)、经营地址、品牌印在上面,所以对考证都起到极好的佐证作用。与史料记载互相印证,便能得出确切的经营年代和掌握一些更多信息。
综合上述几个方面分析,一般对烟丝店的经营时间断代应十拿九稳。这是笔者的一点肤浅认识,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
(作者单位:黄山市局)
在屯溪老街有一个古玩交易市场,至于何时开设并不清楚,只知道人称“跳蚤”市场,猜测是场地很小的意思吧!也有人称它为“鬼市”,据说是因为天还未蒙蒙亮人们就已热火朝天地打着手电在讨价还价地进行交易了。这个早市每周仅只开张一天,定在每周四,该市场曾几易场地,原设在屯溪老街口的“裤裆街”中,后又换到“万粹楼”旁,如今又移至老大桥边上的一条横街上。原聚集的人相当多,多年来各地许多收藏家和文物贩子都光顾过该市,与以往相比现已冷清多了。但确有不少外地收藏家和文物小贩在此小小市场上淘去不少“宝贝”,几多徽州文化资料和古玩纷纷流向全国各地,我想“徽学”能成为中国的三大显学之一或许与此也有着密切的关联吧。
出于对徽州烟文化的爱好,笔者在此市场上曾收集到一些烟丝包装纸,年代从清同治、光绪、宣统到中华民国及建国初期都有,这些烟丝包装纸上都遗存下一个个鲜艳的“红方印”,这给我们考证烟草加工、经营提供了详实的实物证据。
何为“红方印”?这里所指的是烟丝包装纸上的印记,它可称得上是烟商标的鼻祖。因为“红方印”就是烟丝店的印记,如能判定“红方印”的年代也就确定了该烟店的生产、经营时间。由于大多烟丝包装纸上仅只有一个“红方印”,至于何时生产出品并未标明,不知是何年代之物,笔者经过与这些“红方印”实物的接触和依据收藏经验,认为断定烟丝店(红方印)的年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证与辨析:
1、“红方印”的断代考证:从常规来讲,因烟丝包装纸十分平常,近似于裱芯纸,并无大的作用,又非精美,所以一般情况烟丝包装纸是不会被人们有意珍藏保存的。从收集到的“红方印”来看,烟丝包装纸都是当时用于书写收据、契约、记事才被保存下来的,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则是用于包裹凭证而流传于世。因此,无论是何种方式保存下来的,往往或多或少都遗留下一些该年代的痕迹,而这些记录事物的年代恰恰又正是烟丝店号的经营年代,所以我们便可以从事物记载时间来推断“红方印”的年代。例如:“和记名烟”红方印(歙县同治年间实物),在徽州史料上并无确切时间记载,历史上仅有“和记”店号的记载,并未载明何年何月创立,但该包装纸则是作为民间转让土地契约保存下来的(背面书写),落款是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从而可以断定该烟店已于同治十三年就已开设。在烟丝包装纸上写借据、契约和保存凭证多留有具体时间,这一类是最容易断代的,因为只会先有包装纸,再后有契约。这些落款时间与烟店经营时间相近,当然烟店经营时间要早于落款时间。前面所提到烟丝包装纸因无多大价值,常是当时信手掂来,所以时间误差不会太大。因此,从该实物上便可得到结论,为烟店设置年代提供史实证据。
2、从文字内容分析其年代:我们从遗存下的书证内容分析也可以判定其年代。例如清代和民国之分,通常有语言表述的差别能够判断其年代;一些借据标明借银两多少,清代货币单位有两、厘,而民国则称元、角、分,只要内容涉及两、厘的定是清代无疑,可以证明该烟丝店在业年代。细一点分析也还可从地名、其它店号名称旁证来推断出该“红方印”的具体年代。
3、从纸质来判定年代:从多年收集烟丝“红方印”经验来推断,不同年代的烟丝包装纸有不同的纸质。通过纸质比较来判断,接触多了,凭经验一眼便能识别其年代。清代中期包装纸的特点是:纸薄、细腻、色较白,近似棉纸;清代末期的特点是:纸张较细腻,但比清代中期纸的质感要粗糙些;民国时期的特点是:包装纸较粗糙,色黄,韧性差。另外,也还可以从印泥的颜色来判断,呈黄色年代早些,色鲜红的年代较晚。
4、从店号和烟丝名称分析:清代至民国,经营烟丝的店号,都称烟庄、(烟)号,即现在的烟商店,这些烟庄、烟号多为前店后坊,这也是徽州的一大特色,自产自销,一般都是后坊加工烟丝拿到柜前包装,充分体现货真价实与诚信。改良顶贡、改良露叶(徽州烟丝名称)要比没有标明改良字样的年代要稍晚些。
另外,还可互相印证:一般烟丝店印记上均有店号,有一定规模的店号多在烟店印记上设计有图案,并将烟庄(店号)、经营地址、品牌印在上面,所以对考证都起到极好的佐证作用。与史料记载互相印证,便能得出确切的经营年代和掌握一些更多信息。
综合上述几个方面分析,一般对烟丝店的经营时间断代应十拿九稳。这是笔者的一点肤浅认识,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
(作者单位:黄山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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