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现代新**建设,促进**科学发展新跨越,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昆通〔2008〕5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9〕5号)精神,现对软件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以下优惠政策。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财政支持
1.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201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5000万元、高新区安排3000万元、经开区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适用范围可结合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特点适度放宽,主要用于对服务外包企业市场开拓、外包项目、外包出口、资质认定、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对上级资金进行配套。市级财政安排部分由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具体管理,市商务局负责资金的使用,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高新区、经开区安排部分由两区自行管理,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负责对两区资金使用进行指导。
2.每年将重点扶持软件产业发展所需资金统一纳入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中,按项目安排。各开发区、县(市)区财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相应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与国家、省扶持资金配套;企业开拓市场宣传补贴;产品出口、承接软件及服务外包订单扶持;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扶持;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专业人才培训补助;推进企业信息化以及与软件产业相关的配套服务和特定环境改善等项目。
3.对新设落户我市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经市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认定后,参照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支持。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参照“两免三减半”;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参照“五免五减半”;对企业投资人及其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参照“三免三减半”。
(二)税收优惠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对于将进口的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并被确定为软件生产企业的服务外包企业,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2.服务外包企业为完成特定服务项目,凡聘请海外留学人员或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用,取得相关合法凭证的,可直接计入成本。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一)对新设企业给予投资补助
在本市新注册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落户到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或落户到省、市工业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2000人以上的补助200万元, 1000—2000人的补助100万元,500—1000人的补助50万元,200—500人的补助30万元,补助费用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重组并购、做大做强,按实际引进外资的2‰—3‰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一次性奖励;对在**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相关费用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
(二)对新设企业给予办公补助
新设立软件或服务外包企业(含规模未达到一次性补助标准的企业)接入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上网通信费,第一年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额度的50%给予补贴;对于设立呼叫中心、技术支持中心等BPO服务外包领域的企业,其上网通信费及语音通信费,第一年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额度的50%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办公用房2年内每年按人均10平方米左右零租金配套办公用房,每户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生活用房2年内每年由入驻地园区提供免房租公寓或按人均4000元/年补贴房屋租金,每户企业最高按200人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费用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对于世界500强企业在昆投资的,除了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还可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三、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省项目和资金支持
积极支持软件企业参与国家项目竞标,对获得国家经费支持及在本地产业化前景较好的软件开发项目,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对获得国家专项贷款的软件项目,由同级财政按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给予一定额度的贴息。对提升行业产品质量、提高效率的行业共性技术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对获得支持的项目,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配套资金扶持;对国家商务部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由市财政给予1:2的配套。每户企业单年度总配套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一)支持企业进行市场开拓
获得国家、省、市项目支持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产品参加国内外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对展位费、宣传费原则上给予7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7万元;对在国内行业主要刊物上刊发产品广告并能产生销售实绩的,对广告费用原则上给予7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3万元;对政府安排的商务考察,对企业交通、食宿等费用原则上给予7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3万元;对开展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等活动,注册和申请通过后给予7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万元。以上企业活动均需经过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再予以补贴。
(二)出口奖励
对有出口业务且年出口额首次超过500万元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年出口额度5%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政府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此项政策自2010年起实施两年。
五、实施产业化扶持
(一)项目扶持
每年从本地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中选择10—15个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品给予产业化发展扶持,对从事电子商务营运的项目给予倾斜。对于赢利能力强、在国内外行业市场树立了品牌的产品,可以连续得到扶持,单个项目年扶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但对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市外资金入昆项目,可适当提高扶持额度,具体根据引资额度及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相关规定确定。
(二)规模奖励
对于企业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并实现缴税超过100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并实现缴税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六、推进企业资质认证工作
鼓励和支持企业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积极向省级部门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双软”认定及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认定等资质认定权限,在不违背国家、省相关政策大原则的基础上,对本地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放宽资质认定条件。对通过CMMI认证,承接软件及服务外包订单总额达10万美元以上且应纳地税超过5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为二级40万元、三级60万元、四级80万元、五级100万元;对通过系统集成一、二、三、四级资质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认证、IT服务管理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的企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认证费用资助;对获得双软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电子信息产品评测中心认证测试的软件产品,给予3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政府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此前同一资质已享受过政府奖励的企业不再给予奖励。
七、实行建设用地保障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到昆投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申请划拨方式供地。对于业绩优秀的国内外上市企业及国内行业前10名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对于本土现有重点企业动迁所需土地,由同级政府比照“一事一议”方式执行。
八、提供融资支持
向云南省外经贸投融资担保公司投入500万元,长期定向用于支持**企业,重点满足**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市场前景看好的软件及服务外包项目。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作用,利用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对中小型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关联度的软件企业的资产重组,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对其所培育的关联企业群,将整体视为重点企业;对其申报的重点项目,通过软件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给予倾斜扶持。
九、营造良好环境
(一)鼓励归国人员创业
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在昆创办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每年从海外留学人员新办企业中择优遴选出若干优秀创业项目予以扶持。同级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人第一次在**市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已交纳个人所得税的80%。服务外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兴办服务外包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可由同级财政给予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已交纳个人所得税的80%的资金补助。
(二)建立服务绿色通道
大力吸引海内外具有从事服务外包经验和对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熟悉的外包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外包业务流程管理、能与客户进行直接业务沟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在**长期工作的服务外包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市政府在其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家属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建立服务绿色通道。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人才信息、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
十、加强培训工作
(一)设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
依托**地区教育资源优势,以高新、经开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为基地,设立以企业、院校和开发区为主体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支持承接服务外包企业的人才定制培训,政府组织在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按照培训合格并在本地就业的人员数,给予培训费用50%的补贴,单个人最高补贴费用不超过1000元,培训费用直接补贴给经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
(二)引导高校设置相关专业
推动高校在国际贸易、金融财会、法律、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外语等相关专业中增加服务外包相关课程和内容。
(三)鼓励跨国公司创办人才培训机构
鼓励跨国公司利用其人力资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独立或合作创办人才培训机构。鼓励**培训机构同教育培训资源发达的城市建立服务外包人才联合培训机制,为重点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定向培训人才。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视同教育机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加强培训交流
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外包人才到先进国家和地区进行短期培训或交流学习。
十一、推进园区建设
各园区管委会应加快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测试演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数据存储、信息传输、电力保障、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加大对办公用房、多功能配套用房、整体环境美化等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设施,增强园区竞争力。
十二、其他
市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制定《**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之一。
此前本市相关政策如有与本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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