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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19 16:37:05 |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中央和省委、XX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部署结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解及责任单位
   (一)组织开展执法教育培训
    1、建立完善执法教育培训。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对政法干警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干警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培训。
    2、建立落实对政法基层科、所、队、庭、室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轮训制度。基层科、所、队、庭、室正职按规定参加省级政法机关组织的集中轮训,其他成员参加地市级政法机关的集中轮训。
    3、抓好岗位培训,提高政法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能力、处置突发事件和舆论引导能力。
    4、制定年度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二)加强执法规划化建设  


    1、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若干类案件、执法办案的若干重点环节,市直政法部门要单独或联合提出指导性意见,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2 、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市检察机关要推行量刑建议工作,统一和规范量刑建议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市人民法院要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制度,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
    3、完善执法工作规范。规范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行为,细化执法、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规范,严格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确保执法公正廉洁,不断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协调督查科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
    1、建立完善以政法系统信息网络为平台,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方案。
    2、加快政法系统信息网络建设。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与省、市政法委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进政法系统之间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三级信息网络,加快基层法庭、所队、驻所检察室等基层单位信息网络建设,并建立完善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3、大力推进信息化在执法活动中的应用。市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在2010年建立执法信息化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和动态管理监督。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四)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
    1、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公正听证、公开审查,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2、建立执法公开投诉、定期考核、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执法公开的督促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开展检查评议,对执法公开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3、全面、真实、充分地将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继续实行裁判、法律文书等上网,并通过建立政法工作网站、设立政法机关开放日、巡回办案、司法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4、建立政法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法工作、重大司法决策和重大案件审判等情况,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司法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协调督查科、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五)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1、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投诉、法律监督、案件评查、警务督查、专项督查等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政法部门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以及开展的重要执法事项,市直政法部门要及时报送市委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通过对政法部门重大活动和重大案事件的掌握和分析,及时主动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领导各政法单位评查案件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干类案件,进行抽样评查,提出评查意见,督促整改到位。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执法领域和环节,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与人大、政协、纪委及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社会执法监督机制,从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拓宽执法监督渠道。政法各部门要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健全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督察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的专项督察。健全举报网络,对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核查。
     2、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执法问题突出、执法满意度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的政法单位和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者执法检查中发现办理错误的案件,督促有关政法部门认真进行案件复查,依法作出妥善处理。
     3、健全检察机关对政法各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人民检察院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法律监督的着力点,以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也要加强自身的监督和制约。
     4、全面实施询问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2011年底,全市公安、检察、法院、监管场所要建成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讯(询)问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系统,防止发生刑讯逼供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对执法窗口、监管场所实行实况监控,防止发生冷硬横推、牢头狱霸等问题。
     5、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通报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的执法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协调督查科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六)加强执法考评工作
     1、建立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执法考评机制。以执法思想正不正、执法能力强不强、执法质量高不高、涉法涉诉信访多不多、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好不好作为主要内容,建立科学、简明、有效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着重考评政法部门贯彻党的重要执法政策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执法公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情况,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测评等情况。把群众评价作为评判政法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由群众评判执法工作的机制,采取社会调查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执法考评结果的应用,把考评结果作为政法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奖惩、晋职晋级挂钩。
     2、政法部门要结合职责,推行政法业务考评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政法干警的绩效考评制度。
     3、全面推进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分级分类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力争2010年覆盖全部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加强干警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档案网上监管和全程、动态监管。强化干警执法档案的使用,把执法档案作为干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七)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健全完善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履行统筹协调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
     3、完善党委政法委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政法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市政法纪工委组织机构建设。
     4、加大查处大案、要案力度。健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群众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从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投诉、上级交办案件、执法检查中发现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政法部门和政法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政法纪工委承担。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八)加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把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2、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做好抽调市直政法部门机关干警下基层工作、政法先进单位和干警表彰奖励工作,以及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的救助工作。
     3、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紧紧围绕提高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发挥政法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加强政法部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政法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以基本执法单位设置党组织的体制,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加强党组织对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员干警定期评议基层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发挥党员干警的主体作用。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分工
     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办公室在牵头领导、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龙海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市政法纪工委书记李浏记主持日常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肖汉鼎、梁红光、张丙涛、陈俊红担任。为便于工作联系,各责任单位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的重要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考核奖惩。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事项亲自督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标准,限定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办公室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确保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工作制度。建立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成员联系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由牵头领导刘龙海主持,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主要听取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阶段性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建立汇报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每半年要向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每半年要对全市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给予批评。
    (三)加强督促检查。在三项重点工作督导协调办公室督查的基础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办公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对责任单位的日常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指导。责任单位负责本地系统内的督促检查,确保承担的工作任务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帐,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性督查或暗访活动,查看工作措施,核查工作进度,督促解决问题。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和交办事项的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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