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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小摊小贩管理的思考与探讨

发布时间:2022-03-20 15:14:09 | 来源:网友投稿

   一直以来,小摊小贩问题都是城管执法的一大顽症,是群众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小贩与城管、生存与执法,几乎成为难以调和的矛盾。即使在“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事件后,小贩与城管的对抗事件仍然没有间断过,而社会舆论一边倒,几乎全部指向城管,给城管执法工作产生了强大的压力。那么,如何协调城管与小贩的关系,怎样解决小贩经营与市容环境、居民生活的矛盾,如何在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同时,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这是我们城市管理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就小摊贩的特征、现状及管理对策作简要探讨。  

一、小摊小贩存在的性质和特征  

1、摊点形式的简易化。小摊小贩通常就是指流动摊点,流动摊点都是极易搬移的,大的安有轮子,如三轮车、板车、小推车等,小的如一担筐子、一个篮子,甚至只是一块摆放小商品的旧布。因其形式的简便,所以无论是卖蔬菜水果的,擦鞋修锁的,还是卖小吃小百货的,都是随时随地可以做生意,走街串巷非常方便。  

2、摊主身份的特殊化。随着金融危机的持续,诸如下岗职工、失业人口和进城农民工、城郊菜农等猛然增多,他们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没有专业技术,工作找不到,开店没本钱,又要养家糊口,只好摆个小摊维持生计。他们在城市中艰难生存,没有好的住房、餐饮、医疗、教育等,他们生活成本高于城市人口,他们若不能摆摊做小商贩,那就只有一条路,要么到处上访或者回老家种地,要么可能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上往往把这部分人称为“弱势群体”,有调查结果称93.2%的人感觉小摊贩就是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群体。他们普遍的特点:一是城市意识差,不了解城市的特点和功能,不了解城市活动的基本规律,不了解工业化、社会化生产所带来的行业区别和职业分工;二是管理意识差,不了解城市活动的规则,包括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俗成的习惯,不了解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三是公共意识差,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一种盲目的自主性和自由度,缺乏对自身行为影响力的认识和控制,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人在城市的道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造成噪音、油烟、垃圾、交通和市容秩序混乱的后果;四是卫生意识差,流动摆摊兜售,食物暴露在外没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容易被污染,又容易变质;同时,摊主往往收了钱又去拿食物,不注意清洁卫生,多数摊主又习惯随意将果皮、纸巾等废物丢弃,造成摊子一走,垃圾满地;五是守法意识差,无论是城管法规,还是其他法规,他们都不以为然,漠然处之,一旦对其进行惩处,他们就觉得受了委屈和压迫,就要极端对抗。  

3、摊贩存在的两面化。一是扰民性。妨碍了城市景观和城市管理秩序,影响了市容市貌,产生了大量的各类垃圾,造成了交通堵塞,给市民的生活和出行带来麻烦,市民经常投诉;二是便民性。因其经营方式灵活,商品价廉新鲜,市民消费便捷等,满足了一些市民少花钱、图方便的心理,所以拥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和消费市场。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84.3%的人认为城市生活中需要小摊贩,而公众期待的小摊依次为:修理修补摊(87.5%),蔬菜水果摊(80.5%),书报摊(79%),早点摊(74.4%),日杂摊(60.2%)和小零食摊(29.1%)等。  

4、摊贩管理的复杂化。一是数量多,几乎遍及城区的大街小巷,而尤以繁华地段为最多,仅我市一个大队辖区内可统计数字就达100多个;二是增加快,自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失业、无业和劳动技能较差人员的增多,而摆摊设点的成本特别低,因此街道上各类小摊小贩也就明显增多;三是机动性强,小摊小贩随意流动,从早到晚,不论时间和地点,在城区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四是反复性大,管理出现“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集中整治的效果再好,只要城管队员一走开或者隔了一段时间,在相同地方又会出现形形色色的摊贩,今天整治了这一个,明天又会有那一个,致使整治效果出现反复,难以持久。  

二、小摊小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1、管理摊贩难以奏效和持久的客观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以及其他各种因素,导致城市中的流动摊贩禁而不止。一是农业传统习惯遭遇经济思潮的冲击,随着社会的进步,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差距,传统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受到冲击,人们已不满足于现有的生活方式,为了更高的生活质量,或者为了解决温饱生存问题,他们只有根据自身的条件来确定所从事的项目,于是一些基础条件较差、谋生技能较低的人纷纷选择了小摊点流动经营;二是改革深入,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大量脱离了土地的农民、多余劳动力必然要走入城市,这是流动商贩大量产生的根本原因;三是能力有限、谋生手段单一,他们受教育的程度低,没有多高的文化,从事不了高要求的社会工作,一部分人为了生存只能摆摊设点。  

2、流动摊贩对城管执法工作产生的阻力。流动摊点整治容易,日常管理却较难。这些摊贩数量多,机动性强,反复性大,而一旦不让他们经营或者对他们进行强制管理,很多人就会跟城管队员争吵甚至“拼命”。因为他们自以为凭一技之长,不等不靠,自谋生路,一方面减轻了政府负担,另一方面也便利了城市居民生活,要想把这些人禁绝是不太可能的,从中遇到的阻力和对抗是可想而知的。  

一是“弱势群体”地位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小摊小贩这个特殊的群体,若对他们执法取缔时,很容易引起围观群众的同情,有的为其说情,有的谩骂、围攻城管队员,干扰、阻碍执法;流动摊贩也误认为有群众的“同情支持”而公然抗法,导致城管部门执法环境较差,取缔难度较大。我市某大队辖区曾有一对摆麻辣摊的夫妻,面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置之不理,面对处罚时却又可怜巴巴,最后在不知情群众的声援下,对执法人员肆意进行谩骂、侮辱,甚至纠集一些人要进行报复。  

二是生存压力和市民需求构成存在的可能。由于流动摊点不需交纳管理费及税收,且投资少、成本低、收效快,同时很多市民图便宜、就方便,产生一定的需求市场,小摊贩们在生存压力和利益驱动的情况下,不惜和城管玩起“猫和老鼠”的游戏,若是被处罚或取缔,则要死要活,对抗执法到底。  

三是进场经营的效益好坏导致流动摊贩的出现。我市中心城区箭道菜场、商城菜场和城西菜场等地,因规模大、人气旺、生意好做,许多摊贩想进却因摊位数量有限、租金太高而望尘莫及。与此相反,其他一些小型集贸市场虽有摊位,租金也低,但位置较偏、人流量较小,小摊小贩又不愿进场交易,结果是高不成低不就,只好在大街小巷流动经营。  

四是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管理效果的反复。流动摊贩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因为种种原因,管理效果在局部仍然出现时好时坏,反复不定的局面,表现在:应付式管理,城市搞创建,上级来检查,或者有人要参观,就对小摊小贩进行强化管理,只能确保某一个阶段的管理效果;运动式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把小摊小贩管理作为一次整治项目,运动后管理措施滞后,出现管理松懈的局面;堵截式管理,采取强硬的管理方式,对小摊小贩进行驱逐、取缔或严厉处罚,导致摊贩怨恨、对抗,引发市民责难、非议;松散式管理,队员缺乏工作激情,态度懒散,甚至不作为,对流动摊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有些队员对老弱妇孺摊贩抱有同情心,不忍心管理;温情式管理,教育为主,温情执法,开始尝试在一些指定区域设立便民服务点,给弱势群体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但是,随之而产生的城管不再对摊贩产生威慑力,摊贩得寸进尺不听劝告,有便民服务点不愿去等问题,导致管理效果不甚完美。  

3、市民对城管执法造成不利的舆论环境。 流动摊点的管理一直是个难题,任其自由存在吧,影响市容和交通;取缔吧,事关商贩的生存问题,何况它有方便群众的特点,所以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常常接到市民打来的投诉电话,要求治理流动摊点,但在管理过程中,又有市民对流动摊贩持同情态度,指责城管端弱势群体的饭碗。对于流动摊贩,城管队员都是先进行多次的宣传教育,只有对屡教不改、多次违章的才采取强硬措施,但围观的群众只看到采取强硬措施的过程,而没有看到之前做的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常被误解,大多数城管的负面舆论和报道就是这样出来的,这让作为城管的我们感到既心酸又无奈。我市2003年“商城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时,女摊贩在商城门口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城管监察队员对其教育制止却不奏效,于是在强制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拉扯,引发摊贩心脏病发而身亡。这是始料不及的事故,可是不明真相的市民就起哄、谣传,说是城管“打死了人”,给城管部门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在很长一段时间恶化了城管执法的环境。  

三、小摊小贩管理的对策或举措  

对于小摊小贩问题,有学者已尖锐地指出,在很多人还为生存奔忙的前提下,我们是要一个一尘不染的城市,还是要一个既能满足大多数人生存,又能保持相对清洁的城市?一边是关系到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一边是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在社会以和谐为最高价值目标的当下,如何平衡这两方面的利益,如何对其进行和谐有效的管理,需要我们在矛盾中不断地去磨合,去适应。  

城市没有摊贩,固然可以更加整洁,但这不仅牺牲了市民便捷的生活、剥夺了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还会失去热闹的市井文化氛围。所以,我们城市管理者应该考虑如何加强对小摊小贩的管理,提高居民和摊贩即全体市民的双重满意度。因此,在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深化疏堵结合,做到禁放科学、开禁时间合理,使城市管理者依法规范管理,居住者生活方便实惠,摊贩经营者合法有序。  

1、科学设立便民服务点。  

便民服务点的设立。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保证市容不受影响、市民生活不受干扰的前提下,设立便民服务点,安置修理缝补类、擦鞋类、早点夜宵类等摊贩。  

便民服务摊点设立程序。由城管部门选好址,设立便民服务点,再由街道、社区推荐或自行申请,优先安排年龄较大、身体较差或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人员。便民服务点一经设立,便相对固定。  

便民服务点的管理。借鉴百分制管理办法,从设施完善、摊位卫生、垃圾袋装、个人文明、用具整洁,以及早点夜宵摊按规定时间经营等项,建立违章档案,进行扣分累积。对于不遵秩序、屡教不改、百分扣完者进行严厉打击或取缔,这样既体现了人性化文明执法,又为强制取缔准备了证据和条件。  

2、合理规划可摆摊的街道。根据实际需要,把城区街道分为四类:严禁街道,禁止任何形式的小摊小贩存在,如秀江路等主干道;控制街道,禁止一些噪音、油烟、易产生各种垃圾类摊点,允许一些修理、书报、小百货等便民服务类摊点;限时街道,规定在某时段允许小摊贩经营,如搞摊点开放日,或者开放早、中、晚若干时段等,在非开放时间内严禁摊贩出现;开放街道,小摊小贩可以完全放心的经营地带,主要在小街小巷,适当考虑少数次干道。  

3、适当允许“四统一”摊车。即“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制式规格,统一管理标识,统一卫生标准”的小摊车管理模式,在城区允许一定数量的流动摊车,其开放和管理方式参照便民服务点的办法,使之成为一道城市风景线。  

4、打造摊贩文化一条街。将步行街或者指定某条街道,作为流动摊点的自由贸易街,挖掘、保留一些传统特色的小摊小贩,如爆米花、剃头挑、小货郎、磨剪刀等形式,以形形色色的此类摊贩,打造一条充满着浓厚市井气息、人文特色的贸易、参观、休闲街。  

5、帮助成立摊贩自治组织。鼓励和引导各类流动摊点成立自治协会,实现其自我约束、自我治理。通过这种以摊贩治理摊贩的办法,便于城管部门管理的长效化和便捷化,再出现小摊小贩问题,只需责令自治协会先行去妥善处理。  

6、建立摊贩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做到严格执法、有情操作。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完善市民监督投诉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对一些不进集市、不遵规定、不守时间、不用统一摊车等、且屡教不改的非规范化小摊小贩进行依法取缔。同时,执法人员要坚持执法行为规范、态度公平热情、程序合法公开,树立亲民与威慑并存的公正形象。  

二是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城管”活动。通过“创建一流班子、带好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创造一流环境、干出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的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和谐执法,维护和谐环境,追求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树立“和谐城管”形象,切实改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关系,缓解相互之间的矛盾。  

三是加强宣传,形成社会上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借助新闻媒体及时正面宣传,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提高市民的觉悟、争取市民的支持,使其自觉抵制流动摊点,支持城管工作,让小摊小贩的活动失去民心;另一方面,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与沿街店铺、街道社区、学生和志愿者等形成对小摊小贩全天候的实时监管;最后,加大对小摊小贩的现场教育宣传力度,使其认识到贫穷不是违反规定的借口、弱势不是拒绝管理的理由,令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规定,真正实现城管、小摊贩和市民的和谐共处,多方满意。  

四是多方联动,整合资源,既抓管理又抓就业。城管、交警、工商、交通、环保、民政、街道、社区和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各个集贸市场、菜市场等要积极联动,资源整合,既强化对小摊小贩的管理效果,又尽力为小摊小贩提供方便。另外,努力创造一定的条件,安排小摊贩就业,或者积极帮助其找到较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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