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务管理角度谈银行案件防范工作
近年来,随着央行职能的转换,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风险和案件防范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内审部门在履行业务流程环节合规性监督职责中,只有贴近业务实际,把当前央行的重要业务、重要环节和重要事项的再监督作为内审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突出重点性,强化针对性,显现实效性,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一工作要求。
一、抓住要害,跟踪监督,用敏锐的视角监控央行案发风险点
内审部门作为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地发挥再监督工作的作用,必须抓住风险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一)要抓住“九大”业务风险点,防范案件发生。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会计、票据交换(清算)、国库、货币发行、安全保卫、金融科技、货币信贷、外汇管理和调查统计等部门,不仅是央行形象的代表,同时也都具有潜在的资金安全风险。作为内审部门,就要根据各个部门的不同特点,指导业务部门,特别是要害部门和岗位,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点防范措施,用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岗位制约,理顺业务处理流程,严格业务操作规范,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并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效能,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要督促各个部门根据改革的要求和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继续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把行业作风建设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增强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案件防范的意识。具体来讲,基层央行内审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重点业务展开再监督:一是加强对重要业务操作系统的核算再监督。要加强会计财务系统中同城清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开支管理操作程序合规性的再监督;加强货币发行系统中发行基金调拨管理、库款安全管理、出入库管理制约环节合理性的再监督;加强国库业务系统中预算收支管理和退库管理合法性的再监督;加强外币清算业务系统中业务的受理、录入、复核、查询查复等操作合规性的再监督;加强资金管理、金融统计系统中数据准确性和全面性的再监督;加强征信系统中相关资料真实性的再监督。二是强化安全保卫管理的再监督。主要是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枪枝弹药是否按规定管理情况和群防群治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加强对金融科技运作管理的再监督。主要监督各项业务系统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与维护和系统安全运作环境培植情况,重点是监督人民银行内联网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情况和中心机房安全管理情况。四是检查监督货币信贷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性,尤其是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是否严格按规定发放、管理和收回。
(二)要抓住“六大”重要事务风险点,规范操作,防范风险。
基层央行内审门要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内在规律,紧紧围绕“钱、权、人”等重要事务,科学设计大监督工作程序。一是要加强用人机制的监督,防止钱权交易的现象发生。重点放在干部的使用是否符合民意,干部晋级是否符合规定,干部的提拔是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使用管理条例》执行(目前上级行已基本不作要求)。二是要加强大额物品采购(处置)的监督,防止损公肥私行为的产生。三是要加强基建项目招投标的监督,防止腐败思想的萌生。四是加强规章制度的监督,防止与上级精神相违背情况发生。五是要加强金融执法的监督,防止人情监管和有损央行形象滋生。六是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再监督,防止产生新的违规情况发生。
(三)要把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到位。一是加强对县支行一把手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履职履责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中支行长与各部门负责人定期谈话制度,中支纪委与县支行一把手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加强对会计、出纳、联行、采购、国库、发行、保卫等要害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这些人员位于案件防范第一线,直接接触票证、钱物和枪弹,是案件防范工作的重点。
二、防范案件、风险发生有关对策、措施
审计发现,基层人民银行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存在内控机制不够健全、业务行为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充分和基础工作有薄弱环节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整改,很有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发生。
(一)、以人为本抓教育
在不断健全“大教育”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重点加强三项基础教育,提高员工政治思想素质,自觉规范业务操作,抵制犯罪意识。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定为人行事业作奉献的理念。结合人民银行“三定”及内部改革,个别县(巿)支行干部职工对支行机构是否存在的疑虑,从而导致思想波动的现状。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加强对人民银行各项改革政策的学习,切实组织好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干部职工真实吃透和领会精神,安心工作,支持改革,防止因改革而人心不稳、放松管理和自我约束,导致贪污、挪用等突发案件发生的思想隐患。另一方面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的、发展的世界观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使大家的思想行动同中央和上级行保持一致,不做任何有损人民银行形象和人民银行整体利益的事,坚定为人民银行事业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还要通过职工思想分析会,分析职工思想变化,重点研究解决职工思想上的“疙瘩”。
2、加强道德品质教育,坚定以行为家踏实工作的观念。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提升职业操守为重点,增强行员的道德品质修养。通过加强《人民银行行员守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逐步形成良好金融职业道德观念和金融职业道德习惯,从而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讲文明、讲道德、遵纪律、守制度、依法规;从而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信,乐观向上,处理好人与人、人与事业、人与服务的关系,一心思考提升人民银行的服务水平,远离消极腐败。
3、加强职业纪律教育,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念。结合人民银行工作的特点和性质,着重加强《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行政许可法》、“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九条禁令”,以及各项业务纪律规定,提高政策水平,增强事业心、责任心,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组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有关纪律教育专题片,举办预防金融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运用反面教材,举一反三,自省自警,强化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以规范为先抓管理。
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工作机制,把制度贯穿工作全过程,按制度办事,堵死案件发生的漏洞。
1、建立健全制度,杜绝制度“真空带”。从实际出发,抓住各项案件易发和多发点,及时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改、完善,确保制度健全有效。重点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保密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综合治理、重大事项决策、行务公开、监督检查与再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内控管理工作和业务操作有章可循,为案件防范打下基础。
2、严格执行制度,杜绝“两张皮”。坚决执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对涉及本行资金的重要岗位、环节的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和随时强制休假,坚决纠正轮岗影响工作效率、轮岗无关紧要的错误思想,以及片面强调人手不够和业务忙等客观原因,而忽视强制休假制度的倾向。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大风险预测预警化解机制,部门负责人随时向行领导报告风险隐患情况,行领导对风险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落实人员及时化解。坚持党风廉政制度,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廉政勤政的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按《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违法的行为。
3、严格对重点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选配到重点要害岗位的人员必须德才兼顾,具备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精、工作原则强、组织纪律严等基本条件,对其思想和行为动态要定期进行考核,有不良表现的,要及时进行帮教,做好思想和行为转化工作,该调整岗位的要及时进行调整,防止对素质脱化者失察导致案件。
(三)以查纠为保障抓监督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把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1、实行分层管理。实行行级管理,成立中心支行风险案件防范领导小组,以监察、人事、事后监督、内审、保卫等部门为依托,对重点部门、岗位、环节定期进行突出抽查,排查风险;实行股室管理,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日常关注,随时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对各项业务操作定期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漏洞,及时整改;实行岗位管理,建立岗位相互制衡、相互制约机制,防止业务“一手清”。
2、强化同级监督。强化事后监督,把会计、国库、发行、外币清算等核算业务完全置于事后监督范围之内。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扬民主,让全员参与管理,积极参政议政,对本行基本建设、大额采购、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和评议,接受职工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等案件发生。强化职能监督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内审、纪检监察在内部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收集一次风险关注信息,定期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是强化三道监督关口,即:业务岗位相互监督,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督,内审、事后监督中心、纪检监察等执纪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建立“大监督”机制。这些必将对预防案件起到重要作用。
3、资源互享,建立监督信息沟通机制。要建立《内部监督管理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中心、会计、人事等部门参加的内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监督工作信息、移送监督资料,共享监督成果,并对案件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整改的措施,消除案防工作盲区。形成一个监督资源互享、情况互通、措施互商、决策互动的防范体系。
4、积极推行行务公开。把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基建竞标、大额采购、小额购置、汽车保险与修理、绿化与保洁职工工资、招待费、会议费、通讯费等项目纳入公开内容,把晋职、晋级、评先、入党、提干也纳入民主监督范畴。通过行务公开一方面可减少权力寻租机会,避免采购中的不廉洁行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平支点,激发了职工努力工作的热情,牢固树立了保资金安全、保本行安全的自觉性。
5、建立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金融系统发案原因分析表明,大部分案件是由经商、炒股、赌博、挥霍和高消费等八小时以外不良行为引发的。因此,要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发生,除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建立起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干部职工行为的排查力度,对在八小时以外有不良行为的职工予以重点帮教和监督,单位、家庭齐抓共管,行内行外齐心协力,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将案件防范工作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掌握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社会交往情况,并将其等列为提拔、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四)以奖惩为机制抓责任追究
按照权、责、利结合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各负其责,层层设防,防微杜渐。
1、落实责任。按照“责权结合”的原则,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行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四级责任制。行长负总责;根据分工和职权范围,分管领导者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根据业务特点,分解细化职责,具体经办人员负岗位责任,形成责任界限分明、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并层层鉴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失察及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风险和案件的责任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违反金融制度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无论是否造成资金损失,是否形成案件,都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以及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连带责任。除对其在晋级、晋职、评先等方面进行限制外,还要区别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到砸掉饭碗,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责任追究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使具有不轨图谋者不敢作为。
3、对执行制度好、工作质量高的员工,要加大奖励力度,把监督事和监督人的有机结合起
一、抓住要害,跟踪监督,用敏锐的视角监控央行案发风险点
内审部门作为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地发挥再监督工作的作用,必须抓住风险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一)要抓住“九大”业务风险点,防范案件发生。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会计、票据交换(清算)、国库、货币发行、安全保卫、金融科技、货币信贷、外汇管理和调查统计等部门,不仅是央行形象的代表,同时也都具有潜在的资金安全风险。作为内审部门,就要根据各个部门的不同特点,指导业务部门,特别是要害部门和岗位,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点防范措施,用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岗位制约,理顺业务处理流程,严格业务操作规范,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并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效能,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要督促各个部门根据改革的要求和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继续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把行业作风建设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增强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案件防范的意识。具体来讲,基层央行内审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重点业务展开再监督:一是加强对重要业务操作系统的核算再监督。要加强会计财务系统中同城清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开支管理操作程序合规性的再监督;加强货币发行系统中发行基金调拨管理、库款安全管理、出入库管理制约环节合理性的再监督;加强国库业务系统中预算收支管理和退库管理合法性的再监督;加强外币清算业务系统中业务的受理、录入、复核、查询查复等操作合规性的再监督;加强资金管理、金融统计系统中数据准确性和全面性的再监督;加强征信系统中相关资料真实性的再监督。二是强化安全保卫管理的再监督。主要是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枪枝弹药是否按规定管理情况和群防群治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加强对金融科技运作管理的再监督。主要监督各项业务系统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与维护和系统安全运作环境培植情况,重点是监督人民银行内联网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情况和中心机房安全管理情况。四是检查监督货币信贷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性,尤其是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是否严格按规定发放、管理和收回。
(二)要抓住“六大”重要事务风险点,规范操作,防范风险。
基层央行内审门要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内在规律,紧紧围绕“钱、权、人”等重要事务,科学设计大监督工作程序。一是要加强用人机制的监督,防止钱权交易的现象发生。重点放在干部的使用是否符合民意,干部晋级是否符合规定,干部的提拔是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使用管理条例》执行(目前上级行已基本不作要求)。二是要加强大额物品采购(处置)的监督,防止损公肥私行为的产生。三是要加强基建项目招投标的监督,防止腐败思想的萌生。四是加强规章制度的监督,防止与上级精神相违背情况发生。五是要加强金融执法的监督,防止人情监管和有损央行形象滋生。六是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再监督,防止产生新的违规情况发生。
(三)要把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到位。一是加强对县支行一把手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履职履责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中支行长与各部门负责人定期谈话制度,中支纪委与县支行一把手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加强对会计、出纳、联行、采购、国库、发行、保卫等要害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这些人员位于案件防范第一线,直接接触票证、钱物和枪弹,是案件防范工作的重点。
二、防范案件、风险发生有关对策、措施
审计发现,基层人民银行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存在内控机制不够健全、业务行为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充分和基础工作有薄弱环节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整改,很有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发生。
(一)、以人为本抓教育
在不断健全“大教育”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重点加强三项基础教育,提高员工政治思想素质,自觉规范业务操作,抵制犯罪意识。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定为人行事业作奉献的理念。结合人民银行“三定”及内部改革,个别县(巿)支行干部职工对支行机构是否存在的疑虑,从而导致思想波动的现状。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加强对人民银行各项改革政策的学习,切实组织好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干部职工真实吃透和领会精神,安心工作,支持改革,防止因改革而人心不稳、放松管理和自我约束,导致贪污、挪用等突发案件发生的思想隐患。另一方面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的、发展的世界观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使大家的思想行动同中央和上级行保持一致,不做任何有损人民银行形象和人民银行整体利益的事,坚定为人民银行事业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还要通过职工思想分析会,分析职工思想变化,重点研究解决职工思想上的“疙瘩”。
2、加强道德品质教育,坚定以行为家踏实工作的观念。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提升职业操守为重点,增强行员的道德品质修养。通过加强《人民银行行员守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逐步形成良好金融职业道德观念和金融职业道德习惯,从而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讲文明、讲道德、遵纪律、守制度、依法规;从而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信,乐观向上,处理好人与人、人与事业、人与服务的关系,一心思考提升人民银行的服务水平,远离消极腐败。
3、加强职业纪律教育,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念。结合人民银行工作的特点和性质,着重加强《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行政许可法》、“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九条禁令”,以及各项业务纪律规定,提高政策水平,增强事业心、责任心,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组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有关纪律教育专题片,举办预防金融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运用反面教材,举一反三,自省自警,强化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以规范为先抓管理。
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工作机制,把制度贯穿工作全过程,按制度办事,堵死案件发生的漏洞。
1、建立健全制度,杜绝制度“真空带”。从实际出发,抓住各项案件易发和多发点,及时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改、完善,确保制度健全有效。重点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保密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综合治理、重大事项决策、行务公开、监督检查与再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内控管理工作和业务操作有章可循,为案件防范打下基础。
2、严格执行制度,杜绝“两张皮”。坚决执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对涉及本行资金的重要岗位、环节的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和随时强制休假,坚决纠正轮岗影响工作效率、轮岗无关紧要的错误思想,以及片面强调人手不够和业务忙等客观原因,而忽视强制休假制度的倾向。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大风险预测预警化解机制,部门负责人随时向行领导报告风险隐患情况,行领导对风险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落实人员及时化解。坚持党风廉政制度,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廉政勤政的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按《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违法的行为。
3、严格对重点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选配到重点要害岗位的人员必须德才兼顾,具备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精、工作原则强、组织纪律严等基本条件,对其思想和行为动态要定期进行考核,有不良表现的,要及时进行帮教,做好思想和行为转化工作,该调整岗位的要及时进行调整,防止对素质脱化者失察导致案件。
(三)以查纠为保障抓监督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把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1、实行分层管理。实行行级管理,成立中心支行风险案件防范领导小组,以监察、人事、事后监督、内审、保卫等部门为依托,对重点部门、岗位、环节定期进行突出抽查,排查风险;实行股室管理,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日常关注,随时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对各项业务操作定期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漏洞,及时整改;实行岗位管理,建立岗位相互制衡、相互制约机制,防止业务“一手清”。
2、强化同级监督。强化事后监督,把会计、国库、发行、外币清算等核算业务完全置于事后监督范围之内。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扬民主,让全员参与管理,积极参政议政,对本行基本建设、大额采购、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和评议,接受职工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等案件发生。强化职能监督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内审、纪检监察在内部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收集一次风险关注信息,定期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是强化三道监督关口,即:业务岗位相互监督,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督,内审、事后监督中心、纪检监察等执纪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建立“大监督”机制。这些必将对预防案件起到重要作用。
3、资源互享,建立监督信息沟通机制。要建立《内部监督管理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中心、会计、人事等部门参加的内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监督工作信息、移送监督资料,共享监督成果,并对案件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整改的措施,消除案防工作盲区。形成一个监督资源互享、情况互通、措施互商、决策互动的防范体系。
4、积极推行行务公开。把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基建竞标、大额采购、小额购置、汽车保险与修理、绿化与保洁职工工资、招待费、会议费、通讯费等项目纳入公开内容,把晋职、晋级、评先、入党、提干也纳入民主监督范畴。通过行务公开一方面可减少权力寻租机会,避免采购中的不廉洁行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平支点,激发了职工努力工作的热情,牢固树立了保资金安全、保本行安全的自觉性。
5、建立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金融系统发案原因分析表明,大部分案件是由经商、炒股、赌博、挥霍和高消费等八小时以外不良行为引发的。因此,要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发生,除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建立起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干部职工行为的排查力度,对在八小时以外有不良行为的职工予以重点帮教和监督,单位、家庭齐抓共管,行内行外齐心协力,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将案件防范工作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掌握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社会交往情况,并将其等列为提拔、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四)以奖惩为机制抓责任追究
按照权、责、利结合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各负其责,层层设防,防微杜渐。
1、落实责任。按照“责权结合”的原则,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行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四级责任制。行长负总责;根据分工和职权范围,分管领导者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根据业务特点,分解细化职责,具体经办人员负岗位责任,形成责任界限分明、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并层层鉴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失察及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风险和案件的责任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违反金融制度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无论是否造成资金损失,是否形成案件,都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以及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连带责任。除对其在晋级、晋职、评先等方面进行限制外,还要区别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到砸掉饭碗,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责任追究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使具有不轨图谋者不敢作为。
3、对执行制度好、工作质量高的员工,要加大奖励力度,把监督事和监督人的有机结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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