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访不信法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新闻。新闻大意是说,湖北一名法官因为自己的配偶被自己“东家”开除,在三次与“东家”对簿公堂之后走上了上访的道路。看到这则新闻时,真的很震惊,一位法律工作者不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走上上访这条路。由此可见当前信访不信法的情况严重的程度,结合在信访局跟班一个月的感受,感觉形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抛开信访人无理闹访):
一、信访追责过于严厉。各级对信访责任追究的规定比较严厉,在各级考核当中,信访维稳都被列入“一票否决”的范畴。因而,在信访过程中,有的信访人以此为要挟、威胁、恐吓信访干部(很多信访件的末尾都有一句话,“如不处理,将组织人员进京赴省上访。”),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部分基层信访工作者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采取花钱买和谐地态度,只要信访人承诺不再上访,就给予信访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导致部分信访人员误以为只要上访闹事,政府就会怕我,就会给我好处。
二、官本位思想仍存在。部分信访人员唯官唯上,不走司法途径。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形成了强烈的官本位思想,找清官告御状的传统根探蒂月,部分信访人员认为找的部门层次越高,官越大越容易解决,固执地相信级别、部门越高,越能解决问题,而现实生活中又有极少领导者以言代法,因此信访人员尽量找高层,找最高部门。这也是越级访、迸京访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三、司法程序较为繁琐。走司法程序时,法院需要按照司法程序立案、取证、调查、审理,一个案件审理或调解完毕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不仅如此,当事人还得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而上访相对来说是一个非程序化的过程,也不用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或许这也导致部分信访人员愿意上访而不愿意走司法途径。
四、“人治”现象较为严重。由于我国的法制建设不够完善,政府依法行政还不是特别规范。同时,目前各单位的权力往往集中在一把手一人身上,特别是地方政府权力往往集中党委书记一人身上。由于法制不够规范而权力又过于集中,政府在决策当中往往会出现“拍脑壳”现象,这样的决策很有可能出现失误,造成一些矛盾。湖北的法官冯缤穿法袍上访,就是法院没有依法行政的结果。
五、司法尚未完全独立。当前法院虽然是独立的行政单位,但是院长等人员的任命都是由人大、组织部门等单位运作,因而在审判中,判决结果往往受到党委、政府的干扰。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某县法院根据县领导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不得受理民告官的案件。
六、政府权力过于集中。虽然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机构改革,现在也在致力于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总体来说,目前,政府的职权、权力仍然较为集中,行政权力部门在从事行政行为的活动过程中,不适当地强化、扩大本部门及其成员的职权,巩固、扩大本部门的可控制资源,在这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矛盾。同时,由于政府的职权、权力较为集中,管理的范围过于宽广,老百姓往往会产生一种错觉,即:政府是任何事物的责任主体,任何事情的解决都依赖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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