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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今后医改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29 15:12:24 | 来源:网友投稿

     浅谈我国今后医改发展  

[摘要] 2010年3月新医疗改革方案出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管理体制、机构运行机制、投入机制、价格形成机制、监管机制、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信息系统和法律制度的实行。然而新医改虽有缓解作用但并没有改变“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所以我们今后医改应以市场化为基础,从本质上解决医改问题。  

[关键词]  医改   现状    解决      市场化  

1医改屡屡失败,原因何在  

长期以来中国医疗改革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从1998年我国开始推行的“三项改革”,2000年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三改并举”进行部署。2007年10月中共七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卫生医疗的“四大体系”即“覆盖城乡居民公共体制”、“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2010年我们的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在多年的医疗体制改革当中,虽然我国在医疗卫生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当我把我们的医改方案付于实践过程中,各种问题频频发生。比如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中的我国医药企业的药品价格管理问题、药品流通体制的招标问题,从而不少医药企业对医改的不完善政策进行抱怨,一方面没有直接解决医院—供销商—医药企业之间关系,另一方面直接影响企业最基本的利益。  

那么企业那些基本利益受到影响,由于医改政策单方面降低医药企业的药品价格,医药企业利润大量受损,这样并没有根本上遏制药品价格的虚高问题,“看病贵”还是成为各大医院挥之不去的阴影。然而对于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药品价格虚高并非企业自身的问题来蓄意提高药品的价格,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解决问题的本质,抓主药品供销商这一环节。同时政府招标问题的存在也是显而易见的,招标次数过于频繁,各省实施的招标的政策不统一性等这些问题在我们这次医改政策还是存在待解决。  

2我们今后的医改的发展方向应该如何  

2.1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发展  

医改的今后发展方向应该回归到市场经济,目前的新医改政策由于“计划成分”太多,看起来很美但实施起来很难,新医改方案仍然有计划经济的思路,医改必须走市场化道路。目前的医疗市场潜规则太多,是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所以市场是缓解看病贵的解药。如我们公立医院改革必须且只能引入社会资本,目前的的医疗机构和专家数量市民的需求。同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融入建立更多的医疗机构,单单政府的钱远远不够的。与此同时,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体制不同应存在竞争关系,公立医院将会更加注重自身服务建设,对促进整个市场健康发展大有裨益。当然,为保证社会资本正确引入和引入后发挥效果,就必须建立健全的体制,非政府“定价”。  

2.2“医药分开”  

 众所周知,过去由于政府财政投入有限,为了弥补拨款不足,同时提高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更多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服务,出台了医疗机构可以对药品进行加价等规定。,当然“以药养医”在一定的时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成为中国医院发展强大的资金来源,如果不是采取“以药养医”的政策,政府在过去几十年付出会更多,医院的发展不会这么迅速,医院技术应用不会这么快。但是,在“繁华”背后我们付出的代价也是沉重的。如果从医疗服务产品的属性和政府的责任来看,“以药养医”真正的受益者是政府,因为多年来政府的投入一直是处于低水平,而“受伤”的是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务人员背上了一个很难听的黑锅,患者成了医院发展的建设者。“医药分开”成为医疗行业内部的热点话题之一,政府也制定了不少相关政策促使医药分开,一些城市甚至进行了试点改革,但是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在于药品收入在医疗机构整体收入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比重,经济利益已经造成医疗机构对药品收入的严重依赖。  

医和药都是治疗疾病的有效手段,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临床上两者不能分开,对医和药的监管也不能完全分开,医药分开的真正含义是医药收入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疗服务与药品收入之间的利益联系。医院对于药品质量监管的职能不仅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事实上,,“医药分开”就是解决监督制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权力这一难题。然而,无论目前政府才采取的“药房托管”、“药管中心”,还是“收支两条线”、“剥离门诊药房”,这些模式所能实现的都仅仅是采购供应的权力转移,医院运行和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依然存在。所以要真正实现医药分开要实现三方面内容,第一,老百姓就医地点的自由选择权,而不是强制性规定定点的医疗机构,老百姓就医地点的自由选择权就是把医院市场化或者企业化,把院长变成董事长,政府成为强有力的监督者,这样医院之间形成竞争的格局,各家医院积极性更高和合理性更强。第二,实现全民医保,“以药养医”要真正的消除而且公立医院真正的进行改革,归根结底取决于全民医保的实现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 高。对于医院来说没有医保埋单,最后结果只只会换汤不换药,所以只有能实行医保才能保证“医药分开”。第三,老百姓有选择药品的自由权,让药品供给体系包括医院的药品零售体系形成一个竞争格局。应在管办分离的大前提下对社会资本全面放开医疗市场,使民营医院、外资医院和公立医院形成良性的剧烈竞争,这种良性的剧烈竞争导致结果会是有很多医院自愿实现“医药分开”。在这个自由竞争的体系下,大夫就不会拿什么回扣,会自动开性价比好的药品。药品企业之间自然竞争,竞争的结果是药价自然降下来,物美价廉的竞争规则在医疗服务市场会真正发挥作用。所以我们以后的“医药分开”政策目标依然是切断医院和医药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那么“医药分开”成功的关键就不是药剂科的剥离或者托管,而是如何转换医院的药品采购供应模式,改变医院的药品收支运行机制,在医疗和药事部门之间形成分工制衡关系。  

2.3如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我国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确定基本药物的目录和品种、组织有计划的生产、销售、分配和使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重要的制度保证。基本药物是由政府定点生产、统一采购或由医疗保险报销的,其差别定价最终可使药厂增加总利润。基本药物是一种垄断,是垄断购买即由政府垄断。在此情况下,基本药物的价格主要是由需求来决定的。基本药物需求量主要靠医生和群众要乐于接受和使用,不是仅仅靠政府的需求量。基本药物的政策依据是稳定的价格机制,以及确保药厂有一定的利润和回报。国家和政府对基本药物实行批量购买,使生产具有经济规模的效应。在国家组织基本药物生产和批量购买时,还要发挥市场竞争的机制,以便降低基本药品的价格,使基本药物的价格降低到接近药品的边际成本,促使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该涵盖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策略,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生产、采购和流通配送、定价、筹资、使用以及质量监管等,以确保群众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解决当前“用药难”和“药品贵”的民生问题。  

 今后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满足四大条件:一基本满足全民对医疗的需求。二考虑社会资本的存量。三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准则。同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政府公民企业医院四方面利益进行合理调节,关键是药解决医院的补偿体制,保障医药企业的合法利润,医疗保险费的补偿和给予水平,即“医、药、保”相协调。  

3结束语  

医改的道路依然是漫长的,过多的“计划成分”带来的结果只能是把医改变成迷宫,今后的医改不仅仅靠政府出台相应并且有效的政策支撑,而更多的是以市场为主导,真正意义上解决中国的看病问题。  

参考文献  

[1]卢传坚,谢秀丽.我国医疗改革的现状分析[J].医学与哲学,2007,(2):12-14.  

[2]余宸歆.对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政法行政,2008,(7):197.    

[3]魏杰、王韧: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内在特性与改革思路[J],改革,2006(3).
[4]汪丁丁:市场经济与道德基础[M],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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