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旅游规划中的“留白”
摘要:文章论述了旅游规划中“留白”的涵义,分析了当前旅游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旅游规划中引入“留白”的建议。
关键词:旅游规划;留白;可持续发展
一、“留白”的概念及其在旅游规划中的含义
“留白”是中国古代绘画的一种构图理念,即在绘画时,整张画面不被景物所填满,而是预留部分空间不着笔墨而保留空白,给人以想象的余地,意在营造“此处无物胜有物”的意境。“留白”不仅应用于艺术范畴,一样可以渗透到旅游规划和开发的设计思路当中。“留白”在旅游开发与规划当中是指在对旅游景区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基础上,优先保留或恢复开发自然文化遗产、奇异的自然地理现象,它是通过旅游项目规划布局的疏密结合,留有部分未来发展空间的一种规划理念。在旅游规划中,“留白”包含下述含义:
第一,在旅游景观项目的布局上,讲究疏密结合,虚实相生。一个景区资源的内涵的挖掘和外延的扩展可以是无限的,而景区的空间区域是有限的,因此如何利用好有限的空间,是一个景区可持续发展的百年大计。旅游规划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景区做出合适的规划布局,而不是盲目的项目堆积。“留白”正是实现这一思路,活化项目有机联系的有效途径。
第二,对必要的自然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留、恢复性开发,是保持生态多样性的一个有效途径。自然遗产,如湖泊、湿地、沼泽、滩涂、自然林、原始林、独特的地质原生态及水源地等,人文遗产,如古井、古塔、古桥、古亭、名人故居等集中体现族群文化、地域文化的古建筑群、宗教的遗迹等,均与其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或相互依存,在其周围“留白”即保留一定空间的隔离带,从空间上保持景区资源的完整性,减少人为干扰,无疑将对其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适度的“留白”可留给景区一个永续的发展空间,始终保持活力。合理、适度的留白将成为景区未来发展更加宝贵的财富。
二、当前旅游规划当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旅游规划与开发的过程当中,“留白”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有些景区甚至毁坏了旅游资源所依托的周边环境,还直接损毁了资源本身,使其部分或全部丧失历史文化价值,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其产生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旅游规划技术体系尚不完善
经过二十多年的摸索和实践,我国旅游规划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各区域乃至全我国旅游开发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也还存在一些缺陷。跟国外或者城市规划相比,旅游规划体系本身还不够成熟,主要表现在没有形成系统的旅游规划理论、完善的技术体系和成熟的操作体系。
旅游规划理论体系不成熟,对旅游规划的定位、层次划分、每个层次规划内容的详尽程度与衔接、技术路线、编制方法、文本样式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设置和量化等都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对景区“留白”同样没有详尽地解释和深入地研究。
虽然《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的出台为旅游规划工作提供了一套技术规范,但是其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足,不同的景区或旅游资源需要不同的技术规范,所以难以有效地指导规划实践。而现行旅游规划中多为风景园林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理论和方法,缺少旅游本身的特色。用这些理论来进行旅游规划,难免会出现偏差,错误“留白”或者不“留白”,最终导致旅游资源的浪费、毁损。
(二)旅游规划编制的认识误区
旅游规划编制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其难度很大。不同景区旅游资源的种类各不相同,需要不同的规划思路和操作体系。在旅游规划理论体系不成熟的情况下,更需要旅游编制人员的智慧来进行创造性的发挥。所以,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工作能力和认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决定了旅游规划的质量。由于部分旅游编制人员对“留白”缺乏正确的认识,致使一些旅游规划的质量低下。甚至有的编制专家认为只有景区的各个角落都布满项目的旅游规划才是好的规划,即规划不要“留白”,“留白”就是不开发。从而导致项目堆积,这不仅会造成人文景观内部自然空间狭小,环境容量偏低,使旅游者产生局促感、拥挤感,还会产生安全问题和文化破坏问题。同时,也有人认为,“留白”就是“绿化”,这是对“留白”的肤浅理解。“留白”讲究景区项目的疏密有度,但是不仅仅是绿化。而毫无原则地大片“留白”——“绿化”,则会使旅游规划有名无实,缺乏文化内涵与实质性内容的展示,最终也将导致旅游开发的失败。因此,旅游规划中“留白”是必须的,但“留白”也应当适度。
(三)旅游编制单位的过多干预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编制单位的领导,“有文化没知识”,官僚作风严重,常常根据个人喜好把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强加在旅游规划上,过多地干预旅游规划的编制。把本该“留白”的自然文化遗产拆除、填埋等,使本该“留白”的区域填满规划项目。规划者迁就将会毁坏或者拆除真正的旅游吸引物,违背基本原则。这种人为因素给旅游规划的编制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甚至直接影响了旅游规划的质量。
(四)旅游规划编制反馈机制不健全
高水平旅游规划成果的完成以及评审的顺利通过并不是一个旅游规划的结束,而仅仅是旅游开发工程的开始。规划在实施中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外界环境尤其是市场环境又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所以当一个规划成果提交后,应当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来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监督实施,根据情况的变化来调整旅游规划或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但是由于规划市场的不成熟,规划市场并没有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没有相应的售后服务,导致很多旅游规划的成果虽然很好,但是实施中的建设结局却与之以后却大相径庭、面目全非,规划成了只是为应付检查的一个摆设,“留白”变成了一句空话,一张图纸。
(五)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
从旅游规划编制合同的签订、编制、评审到最后的实施,都应有相应的部门监督、检查。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有效的监督机制并没有形成。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旅游规划的行政性法规、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如《旅游开发规划管理办法》、《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但谁来监督、检查,采取何种手段进行监督、检查,都需要尽快解决。而且旅游局虽是旅游管理部门,却没有实权,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三、关于旅游规划中“留白”的建议
(一)完善旅游规划理论体系,引入“留白”理念
总结归纳国内外旅游规划的各家所长,结合我国地域广阔、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历史悠久、文化类型丰富的特点,完善不同旅游资源景区如山岳型、海滩型、农家乐、文物古迹型等的旅游规划细则,为规划实践提供更有力的理论支持与框架保障。
强调在旅游规划中引入“留白”理念,通过优先确定景区的旅游资源或者(区域)予以保护或限制开发建设。将生态环境的指标列入旅游规划指标体系中,并强调其重要性,切实做到规划的目标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之综合效益的统一,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的统一,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并重,构建更好的景观生态系统,使旅游开发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提高旅游规划的编制水平
严格执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实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制,从本质上提高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和人员的门槛和质量。同时,设立对旅游规划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编制人员专业水平。编制人员不仅要掌握至少两门以上与旅游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要求其素质全面、知识渊博、倡导交流、崇尚责任感以及具有良好的审美观且富有激情、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另外,开展旅游规划学术研究和技术监督的工作,设立奖惩制度,促进旅游规划质量的不断提高。
旅游规划是多学科综合性强的工作,需要多各方专家的配合和参与,因此,还要在旅游规划中加入不同学科人员、中外专家、甚至大众包括当地社区的参与,以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彼此借鉴,进而提高旅游规划的编制质量。
(三)健全旅游规划编制的反馈机制
旅游主管部门应转变思想,构建健全有效的旅游规划反馈机制,形成奖惩制度。转变以往编制者重评审、轻实施的观念,树立规划项目的结题评审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总结,旅游规划实施更需服务和指导的思想。鼓励编制人员跟踪研究项目的实施,而且要设专职人员会同专家监督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形成制度,严格按旅游规划实施建设,完善规划的反馈机制。
(四)加强旅游规划的法制建设
将规划的编制、实施提高到法制管理的高度,对较高等级的旅游规划项目严格把关,坚持没有规划或规划不合格不予立项开发,而且评审通过的旅游规划要严格执行。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要强化旅游规划的“留白”理念和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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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李田,河北省地理科学研究所;姚丽芬,河北经贸大学;赵军岭,正定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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