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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对策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04-03 15:12:28 | 来源:网友投稿

    真实的会计信息是经济健康并协调发展的基础,小至一个单位,大到整个国家,会计信息真实与否,对经营决策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都是至关重要的。为确保正确决策,会计信息必须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质量保证。但目前我们远未能从总体上遏制虚假信息的蔓延,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甚至愈演愈烈,如何将其根治,这对于理论和实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会计原始资料失真。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不合格制作。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户,或者根本就不设置账簿,在实际工作中采用以表代账的方法,不合法原始凭证大量存在,白条抵库,甚至为了私利、小集体利益用假凭证中饱私囊。
 
    第二,任意调节利润。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一些企业在上报会计报表时,往往不是根据有关会计记录如实反映,而是根据“需要”来人为“调节”报表。向银行贷款时夸大资产和净利润量,掩饰不良资产;向税务局申报纳税时,隐瞒利润额;向主管部门上报经营业绩时,却又向实际数字“注水”;企业改制时,自然就把净资产、利润变为负数。
 
    第三,成本费用不实。在理论上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就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在把客观原因放在一旁后,还会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缓摊待摊费用,少提或不提折旧等手段以降低成本;相对地利用虚列成本费用、超额计提折旧等方法增加成本。无论何种手法。成本费用不实也导致失真会计信息的产生。
 
    第四,账外设账。一些企业为了在不同单位面前能有一个较有利的地位,为了应付主管单位、工商、税务、银行、审计等部门分别建账,基本上是按以上单位的要求进行倒记账。不少企业为取得有关银行信任,争取多贷款,编造反映较大利润的会计账簿与报表;而为达到漏税的目的,提供给税务部门则是收支相抵,略有盈余的会计报表。这些会计信息毫无真实性可言。私设小金库是会计信息中不反映的,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会计的目标是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提供反映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信息,其本质在于决策有用性,即向有关利益关系人提供客观、公正和有用的信息,以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但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往往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致使信息使用者决策失误。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从制度方面和技术方面努力。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性因素分析
 
    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套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制度由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实施机制3部分构成。有效的制度能降低市场中的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制度为人们在广泛的社会分工中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它能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会计学是经济学的分支,与会计相关的一些制度也同样符合经济学中的制度含义。
 
    1、非正式约束方面。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行为规范。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因素。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意识形态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而市场经济需要的合作精神、诚实信用等价值观念尚未建立起来,这样对利己主义和机会主义就失去了道德的约束。
 
    2、正式约束方面。正式约束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会计环境的频繁变动,使会计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而且现行会计法中还残留着不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样,在新旧法规之间就存在“真空带”。
 
    《会计法》中的内容有的落后于经济现实,有的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会计准则体系不完善。只有制定科学、规范的会计准则,才能对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
 
    第二,会计法规之间不协调。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
 
    第三,会计法规体系内部的不协调,必然会增大经营者、会计人员与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之间的“博弈空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
 
    第四,会计工作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社会监督主要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在我国由于注册会计师自身业务水平有限,管理体制不合理,加之职业道德的淡化等原因,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很难保持“独立性”,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3、实施机制方面。实施机制是制度构成中的关键一环。离开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坏。有效的实施机制应当是违规的成本大大高于违规收益。如果违规的预期收益大于违规的成本,那么“理性人”就会选择违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监督不力,使得会计舞弊被发现的机率很小,即使被发现,也只是罚款了事,很少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和刑事处分。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技术性因素分析
 
    会计中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技术性因素。不确定性是指事物发展结果有多种可能性。按经济学的观点,不确定性意味着在既定环境状态下人们的主观概率分布处于离散状态。模糊性指在对事物进行判断时所进行的“办是亦非”抑或“似是而非”的不明确判断。此时,对事物的性质,很难断言其归属。无论是模糊性,还是不确定性,都是事物所固有的客观属性,它们都可以使得人们在认识事物时难于甚至不能做出准确、唯一的判断。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加之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中也存在着不确定性,这样,就造成会计工作中的种种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会计准则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措辞。在会计准则中使用最典型、最广泛的是“极少可能”、“有可能”和“很有可能”。由于对事件发生概率的主观判断因人而异,因此,什么情况算是“极少可能”,什么算是“有可能”或者是“很有可能”,便成为影响会计选择和会计处理方法的重要因素。
 
    2、会计确认、计量中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如在资产的确认中,对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确认就很乏力;在固定资产核算中,残值、折旧本质上是一种估算,况且由于存在着多种折旧方法,每一种方法对经营绩效的评价都会有不同的影响。其他如外币折算、合并会计报表、衍生金融工具计价等等,也都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3、对未来事项认识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未来事项由于受现在和未来各种必然和偶然因素的影响,它的发展变化也是模糊和不确定的。同时,会计本身是反应性的,导致会计信息与实际情况间存在“时滞”现象。
 
    4、有关分析、评价方法的模糊性。人们在运用数学方法试图精确地描述原本“模糊的”事物时,往往附上若干假设的前提,而这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如计算净现金流量,以确定有价证券价格时贴现率的确定,也有若干不同标准,选用不同的贴现率,计算的结果会有很大的差异。又如财务比率分析从本质上讲并不严谨,比率的选择、比率的确切定义以及比率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判断和假设的色彩。
 
    三、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一些单位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经成为普遍性的问题,也给经济发展带来隐患。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治对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是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前提。要进一步加大《会计法》的宣传力度,使《会计法》真正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使会计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贯彻落实《会计法》还要进一步完善与会计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使会计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第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制度是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基础。要明确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要确立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制约关系;要加强对账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制度措施有:首先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其次应当建立、健全实物资产保护制度。
 
    第三,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是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新修订的《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落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行为负责这一法律规定,关键在于:单位负责人应学习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和会计相关法规;对单位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第四,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后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保证。首先应全面实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重点是实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其次应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会计理论和实务教育两方面的内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应放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首位。
 
    第五,完善和加强会计外部监督制度是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完善和加强政府部门的会计监督。要完善社会审计监督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
 
    第六,加大对会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是根治会计信息的一项有力的手段。针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会计法》把会计信息失真行为作为惩治的重点。同时,在《刑法》、《审计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中也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进行了严惩,从各个方面在法律上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今后的重点仍然是抓落实,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会计信息失真,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其具体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极为复杂,要治理,就不能单纯靠一种措施,而必须注意对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为此,应以会计法制建设为核心,辅以深入细致的行政管理,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结合加强惩治腐败,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好转。总之,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
 
    (二)预防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第一,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加紧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出台步伐,以尽早形成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并体现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并对会计的不确定事项做出必要规定。
 
    第二,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规范和界定功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产权的明晰界定,是企业开展会计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产权界定清楚,会计准则的运行和会计信息的生成才会有效率。
 
    第三,要求会计人员科学合理地运用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实质在于要求会计人员在反映带有不确定性因素的经济业务时采取审慎的态度。但这必然使会计信息偏离实际情况,所以为了避免给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也不能无所顾忌地应用稳健性原则,即使有必要运用,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并且以不至于引起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误导为度。对于重要性原则,应在法规中详细规定界定重要性的量和度,并尽量考虑到各种不同何况,从而能做出比较详细而具体的规定。
 
    第四,应进一步加强会计的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预防会计信息的失真。
 
    第五,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以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尽量减少对同类或相似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明确各种处理方法的场合和弹性区间,从而减少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判断的范围,使其估计判断也有章可循。
 
    (作者单位:戴莉,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财务科;董吉吉,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财务科;王青,第二军区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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