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立足“三农”优势资源,依托良好生态环境,借助特色民俗文化,吸引游客观光休闲,促进农业功能拓展,实现农民就业增收的朝阳产业。
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可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农产品市场,实现农业跨越第二产业进入第三产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可以改善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使农村走上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等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有效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和增收;可以提高农民素质、增进城乡交流和互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各地应坚定信心,把握机遇,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上新台阶。目前,我国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还处于起步阶段,要科学把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方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特别要注意把握3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农为本,必须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托农业特色、优势和高效产业,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农民是否拥护、农村是否受益作为衡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标准;二是实现科学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充分发挥农村的生态和文化优势,吸引游客观光休闲和精心体验,避免盲目开发、无序开发和破坏性开发,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三是创新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多方支持、充满活力的发展格局,特别是农业和旅游部门,一定要加强部门联合和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目前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扩大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成为我国旅游业的一个新亮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据农业部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8月,浙江、江苏、湖南、安徽等14个省市区,共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园区43035家,其中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2823家,年实现收入806.7亿元,带动就业近200万人,其中农民就业达159.5万人;实现农民增收257.2亿元,带动农产品销售收入352.5亿元。
版权声明: 本栏目阅读排行栏目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