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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2-04-05 15:21:43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保障投资者权益、实现社会监督的主要途径,也是众多利益相关者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已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与条例,然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却是愈演愈烈。因此,揭示目前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披露及时性不足
 
    在证券市场上,时间就是金钱。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却为内幕人员利用时间差进行内幕交易、牟取暴利或及时避险提供了条件,这对于普通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极不公平、不公正的。上市公司向社会披露的报告主要有两种: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不及时主要与临时报告有关。某些公司对于诸如公司之间已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债务或募集资金投向已发生改变,或投资计划不按原计划进度进行等重要信息都不及时予以公布。根据统计资料显示,超过80%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报出,而在此之前,一些明智的投资者早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到相当多的信息,做出了早于其他投资者的决策。这种会计信息披露的滞后性严重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有悖于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信息披露真实性不足
 
    准确、真实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最基本要求。但是,有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严重失实,主要表现在文字叙述失真和数字不实,如虚增资产负债比例、虚构公司偿债能力:虚构投资者权益、夸大公司实力;虚报公司盈利、虚构投资价值;虚构成本费用利用率、夸大企业效率等。普遍存在的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是造成中国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十分容易引起价格操纵,造成证券市场供需双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机。
 
    (三)信息披露完整性不足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为使财务报表清晰和易于理解,当事人必须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然而,部分公司为追求自身利益,故意隐瞒不利信息或是采取模棱两可的表达方式。例如对关联企业间的交易披露不够充分,对企业财务指标的提示不够充分,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揭示不够充分等。
 
    二、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策
 
    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键在于改革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政府监管模式,建立政府监管、自我监管和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管框架。
 
    (一)政府监管
 
    首先,强化证监会监管职能,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准则,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制定明确的违规处理办法,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其次,完善民事赔偿制度,使受害者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剥夺违规者通过违规行为获得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提高广大投资者的监管意识。
 
    (二)社会监管
 
    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把诚信教育落到实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公众检举、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等,充分利用社会公众舆论力量,对情况属实的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同时应充分发挥媒体监管作用,依靠媒体的客观报道来提高证券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注册会计师对信息披露失真的监督作用。一方面,独立审计的发展史证明,合伙制是事务所的最佳组织形式。只有实行无限责任制,使得造假成本高于会计师造假的预期收益才能使其参与合谋的动机萎缩。另一方面,应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强化内部会计控制。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因此,必须强化会计人员定期培训和资格考试的管理,严格会计上岗制度,净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
 
    (三)自我监管
 
    首先,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形成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导致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率高,国有股东的缺位则是对委托方缺乏对代理人的监控动机。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健全公司内部制衡体系。例如杜绝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必须引入相当比例的独立董事,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和市场竞争方式来选拔和聘任公司管理者,同时实行董事、经理期股激励计划,使其会计政策选择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
 
    参考文献:
 
    1、王志刚.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初探[J].华北金融,2009(8).
    2、孙著萍,谢瑞峰.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成因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9(21).
    3、邹佳倩.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J].大众商务,2009(8).
    4、施彩梅.浅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问题与对策[J].会计师,2009(6).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中德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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