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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干部选拔 提高用人公信度

发布时间:2022-04-05 15:26:52 |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创新,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是央行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了思考和实践。
 
    关键词:金融人事;干部选任;工作创新;公信度;思考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十分重视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公信度。基层央行组织人事工作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和做到“五个坚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创新,不断地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把重品行落实到干部选任工作中,提高选用人公信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来,表明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培养选拔任用干部的立场。良好的品行是人的思想品德、道德观念、文化素养、行为方式综合反映,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外在表现,是党员干部的从政基础,是提高干部群众对选任干部满意度的基础。百行以德为首,在选任干部工作中注重人的品行能有效地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第一,用好的品行选品行好的干部。“荐贤者当自贤”,组织人事干部要选拔品行好的干部,自己要先注重品行修养,带头重品行。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关键时刻顶得住,一把尺子量到底,以一身正气模范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选准人、用好人,从而让群众对选任的干部满意。
 
    第二,坚持和落实重品行的用人导向。用人导向关乎事业的发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正确理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认真贯彻执行“选用干部既要重能力,更要重品行”的要求,选用和培养操守正、品行端、原则性强、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的优秀干部,让大家都清楚,只有有能力、品行好的人员才可被选用,保证了选用干部的质量,彰显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第三,在干部选任工程中落实重品行要求。建立可行的办法、可把握的标准。注重从个人品德修养、生活作风、兴趣爱好、社会交往、家庭关系、言行等方面入手,了解干部的品行。选用的干部能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诚实守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勤恳,不事张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选干部群众满意的干部。
 
    二、把干部监督关口移至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提高选用人公信度
 
    组织人事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各项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努力在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党员干部中解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为全体党员干部普及干部监督工作知识,营造严格执行条例等法规的良好氛围,为选拔任用群众满意的干部作保证。
 
    第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的全过程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监督中,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形成对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有效监督体系,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一是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强化事前备案监督。探索实行选任干部提前备案和资格审查制度,进行预审和把关。二是进行记实,强化事中监督。根据相关制度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三是进行巡察,强化事后检查监督。在干部选任事后备案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回访巡察。领导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再进行回访巡察,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诫勉等组织处理,提高选任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二,事项的议事规则和程序,防止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出现不正之风。
 
    第三,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一是推荐提名公开化。将拟提任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等信息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参与推荐并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布结果。二是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为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方便,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对拟提干部进行任前公示。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又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以便群众参与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关注和把关。四是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及时受理、及时核查。探索建立实名反映情况查核结果反馈制度,对实名反映的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查核情况,防止“带病上岗”问题发生。
 
    第四,进一步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一是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干部任前进行联合会审,征求和听取干部联席会议成员部门的意见,了解纪检(监察)、内审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等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研究,共同把关,提出能否提拔任用的意见,为加强干部管理和领导决策选任用人问题提供参考。二是完善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巡察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适时召开巡察工作联系会议,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为干部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坚持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注重加强相关干部的履职审计工作,将离任审计逐步向离任前履职审计转变,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岗。
 
    在深化干部监督的工作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监督的自觉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进一步提高。
 
    三、把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落实到实处,提高选用人公信度
 
    干部的初始提名是选人用人的基础环节,也是选任干部工作的重点。认真探索、推动和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制制度,注重把好选拔任用干部的“源头”关键环节。一是公布选人用人的程序、方法。透明、公开操作,有利于群众参与和监督。二是认真组织投票推荐提名。根据公布的职务、任职资格和条件等,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管理部门在一定范围内(或全体干部群众中)进行民主推荐。三是个别谈话推荐提名。在相应的范围内个别谈话,面对面的荐提名,更直接、更充分听取被谈话人的意见。四是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提名。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投票提名和个别谈话提名的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差额票决提名,确定考察对象。
 
    不断探索和改进干部选任提名方式,规范提名程序,探索实名推荐制度,使选任干部的提名过程更公开,责任更明确,拟选任的干部更准确、更优秀、群众更公认。
 
    四、把选拔任用规定、程序执行好,提高选用人公信度
 
    第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一是做到“三不”办。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二是实行“三上三下”机制。根据干部结构和缺职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提出拟配职位建议;上级党委(党组)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到下级单位(部门)组织初始提名推荐,并研究反馈;下级单位向上级党委(党组)上报推荐人选请示;上级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到下级单位(部门)进行公示,到期无疑意后组织考察;将考察情况上报上级党委(党组)酝酿、研究、决定;到下级单位(部门)进行公示,期满无疑意后下发任职通知。三是严明纪律执行制度。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
 
    第二,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的要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对辖区内贯彻执行有关法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巡回督查。
 
    第三,研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完善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进一步对拟提任的干部进行了解、考察和培养,对发现的相关干部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试用期考核不称职的干部不予任职。用规定、程序、制度等约束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从而保证选准、用好的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把扩大民主落实到选拔任用过程中,提高选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的民主程度与公信度成正比,要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须把扩大民主作为基本方向和工作重点。一是民主推荐干部。增加选任干部的透明度,让群众参与推荐和测评,同时,完善投票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测评的相互印证办法,对民主测评票科学定位,即把得票情况作为反映民意的重要依据,从得票较高的人选中确定考察对象,又不能简单以票取人,可建立权重分析,准确反映不同层次的人员的推荐意见。二是公开考察干部。进行预告,使群众知情,让群众选择。三是规范酝酿干部。尊重成员的不同和建设性意见,围绕单位的科学发展谈观点。四是民主决策干部。党委(党组)要集体讨论干部任用工作,讨论前在班子成员中实行预告制,有充分的考虑时间综合分析评价干部,把干部的推荐得票与其一贯表现、年度考核以及周围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综合起来。探索差额选任制,全面实行票决制,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减少和避免用人的失误。五是民主评价干部干部。用民主的方法制定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考核体系,加大对任用干部的考核力度,让群众参与任用干部的业绩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坚持定性和定量综合分析考核结果,并定期进行提拔任用干部的满意度测评,分析、掌握干部情况,从而对干部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让踏实肯干、有业绩、表现优秀干部得到肯定和鼓励,让作风浮漂、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受到批评教育。
 
    六、把干部考察工作由集中向日常延伸,提高选用人公信度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充分落实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探索由听取本单位职工的反映,向搜集社会的反映延伸;二是由集中考察上班时间表现向考察“八小时以外”延伸。确保全面了解干部的综合情况,为选好、用准干部提供参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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