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派驻部门中心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体会与思考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凸显了监督职能,从监督角度看,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一个重大突破。作为派驻发改委的纪检组监察室,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发改委作为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职能决定所具有的项目审批权限,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发生,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特点和要求,如何围绕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正确履行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发展和改革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实践与体会
(一)努力探索事前、事中监督的有效途径
我们认为,要有效实施监督,就必须有的放矢,必须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来开展工作,多年来,我们通过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发改委的职权特点及腐败产生的共性原因不断理清思路,着重从事前、事中、做好监督工作,取得了一些好的效果。
(一)把事前、事中监督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1、在事前监督方面,我们强调以教育为先导,抑制产生腐败的动机。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让广大干部从根源上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让他们不想腐败,或权衡腐败的成本过高而不敢腐败,从而自觉加强自我全程监督的自觉性。近年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有重点地开展教育。重点是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有项目、资金审批权限的业务部门的处级干部作为教育重点,自治区发改委机关干部平均年龄40岁,处长平均年龄43岁,年轻有为,如何保证这些干部在正确履行职责和个人成长的重要阶段不出问题,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突出责任。我们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结合支部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多种形式达到学习教育的目的,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廉洁自律。
二是丰富教育内容。近年来,我们与机关党委紧密配合,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每年都多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党组书记上党课;召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唱廉政歌曲;组织廉政知识竞赛;书画摄影比赛等。我们还利用发改委内部纵向网进行廉政教育,将一些警示教育片上传到内部网上,提醒大家抽时间观看,还为每个处室购买了新华社记者乔云华撰写的《李真刑前对话实录》,供大家传阅,通过教育,让大家深思当官到底是为了什么?身后应该留点什么?让大家真正明白权力是谁给的?应该为谁服务及怎么服务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把握教育时机。在元旦、春节、回族开斋节等节假日易发生腐败的关键时期,对廉洁自律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及早提醒,打好预防针。在干部提拔调整使用时及时进行廉政谈话,了解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从2004年底至今我委共提拔、交流使用副处级以上干部54名,我们全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其中个别群众有反应的干部还及时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2、积极取得党组重视,将事前、事中监督纳入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是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年初,我委都要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年底,纪检组牵头,进行考核检查,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装入个人廉政档案,考核采取自查、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党组汇报,并在全委系统通报情况。
二是加强对决策环节的监督。重点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的监督工作,完善了主任办公会决策范围和程序,从2003年起,我委坚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项目的做法,规定,凡是安排统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一次性补助50万元的承诺,以及需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增强了透明度。
三是强化对用人工作的监督。在公开招考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中,监察室对招考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把好用人关;在委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察室参与民主推荐记票,考察等关键环节,进行过程监督。
四是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每年由纪检组牵头组织几个小组,到全区发改委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分送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的意识,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深入开展投资体制改革工作,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目前,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约占75%,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约占15%,而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只占10%,大大减少了审批事项,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认真抓好项目“代建制”工作。我区从2005年开始实行项目“代建制”试点,第一批确定了6个项目,对这些项目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监察室进行了全程监督,去的了比较好的效果。
(二)加大事后监督力度,提高查处效果,增强震慑力
加强事后监督,是建立惩戒机制的要求。公共权力行使是否正当,最后需要通过评估来体现,根据不同的结果,进行褒扬或者惩处是评估的核心内容,尤其是通过对不当行为的惩处,才能起到正确的价值引导和激励扬清的作用。我们始终把处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事后监督的有效手段,坚持实事求是,明辨是非,依法办案的原则。2004年以来,共收到举报信和上级部门转来的举报信二十多件,对这些举报信我们坚持做到认真受理,分清是非,认真履行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与保护党员合法权利两项职能,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对一些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案件,我们及时进行初核,对没有问题的同志,说明情况,还其清白,对确有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两年来,共对3名同志进行了党纪处分,2名同志免去了担任的领导职务,1名同志送交检察机关进行处理,2名同志进行了公开检查,对1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1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二、目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意识不强。当前对权力的监督在主体与客体两方面都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就主体而言,存在派驻纪检组怕伤和气而不敢监督;怕被别人指责为出风头,瞎逞能而不愿监督;怕抓不准,管不住,招来麻烦而不善监督问题。就客体而言,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恃位高权重,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特殊党员,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
(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微观监督较多,宏观监督较少。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往往重具体人和事,忽视事关全局的决策监督和大政方针的监督。二是对党员干部个人监督较多,对组织监督较少。有的单位“组织”成了个人违纪的挡箭牌。只要打出“组织决定”“集体负责”的牌子就很难追究责任。三是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较少。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偏重于事后查处,而忽视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四是对下级监督较多,对同级和上级监督较少。
(三)监督渠道不畅通。一是不重视监督,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是领导的事,不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致使党内监督流于形式。二是有些被监督者对监督者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或事后寻机给监督者“穿小鞋”。三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党务政策神秘化,使一些党员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参与,导致党员干部想监督又无法监督的状况。四是党内监督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倾向,党组织生活缺乏思想上的坦诚交流和认真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也由于只向上报告,而不向普通群众反馈,导致他们无从监督。
(四)监督法规建设尚待完善。一方面监督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使得党内监督向前迈了一大步,但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尚不够健全。这样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在不少方面还无法可依。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另一方面已有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也执行得不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使监督无法落到实处。
三、做好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要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对象上,要突出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内容上,要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方式上,要实行跟踪管理,把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任前征求纪委和派驻部门意见,组织廉政谈话;任中推行党风廉政考察,廉政档案,廉政诫勉制度;任后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派驻机构既要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领导干部和其他监督对象的监督,又要紧紧依靠驻在部门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来开展监督工作。派驻机构要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做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模范。二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派驻机构要积极适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变化,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强“派驻”意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派驻机构反映的问题,真正把派驻机构的工作管起来,把派驻机构的干部当一家人,并针对派驻部门的工作特点,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联系和沟通。
第三、要抓好监督制度的执行,使各部门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要把监督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对因不落实监督措施和制度出了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四、要抓好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形成监督的合力。派驻机构在实施监督、保证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落实方面负有重要职责。一要多渠道、多方式地了解和掌握派驻部门各项廉政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那些影响全局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为驻在部门党组提出建议。二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把监督转化为整体监督,形成合力。
第五、要抓好群众及舆论监督。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要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畅通群众了解情况的渠道;扩大评议权,加强群众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媒体中舆论监督类的报道,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欢迎。充分说明,舆论监督的效果以及重要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第六、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一是把好“入口”。实行公开招录制度,面向社会选拔有法律、财务、会计、金融、证券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二是疏通“出口”。加强干部交流。对在纪检监察岗位连续工作多年的干部,应有计划地交流从事业务工作;有重点地培养、选拔一批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明确派驻机构的非领导职数,对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派出的派驻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明确正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职数,以解决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出路问题;创新选拔机制。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使用中,建议各级“一把手”应当有分管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经历,以有效提高各级带头人自觉接受监督和廉政勤政的意识,从而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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